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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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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林业总站后勤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2020年上海市林业总站后勤用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林业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上海市林业总站后勤用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上海市林业总站后勤用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YZB2020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贞

项目联系电话:188182524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林业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053弄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021-566175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贞周健泉 18818252438、1835722419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 2020年上海市林业总站后勤用餐服务项目,食堂现有配置:(1)水、电、煤气齐全。(2)原材料加工场所、主副食品仓库、备餐间等设施设备。(3)提供设备:油烟净化设备、食品加工设备、清洗设备、消毒设备、餐桌餐椅餐具等配备齐全。(4)招标总预算包括餐费及服务费。其中服务费为竞争性费用,预算为27.6万元;餐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预算为15元/份(中餐)/人/工作日,就餐人数100人左右,具体人数按实计算。菜品种类至少包括:一大荤、一小荤、一蔬莱、一份水果或酸奶,米饭、汤任食。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17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06日 09:30 至 2020年03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17日 13:30 至 2020年03月17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1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30 11:00,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 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的证明文件(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成立的单位应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纳单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需提供被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9年成立的单位应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贞

    项目联系电话:1881825243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 ★ 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