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附中广华新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广华新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YCG_20_03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9103409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二条5号
联系方式:芦老师,646539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59103409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10号楼17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清华附中广华新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BJZX〔2020〕21001;立项表编号:CYCG_20_0386。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整(¥980万元),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主要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设备供货、安装、服务等;配合装修单位设计安装排烟系统:排烟罩、排烟管道走向和深化图纸等工作由投标人完成,最终达到排烟效果,如需增加管线数量,风机(含软启动箱、电缆等)、净化器功率等由投标人承担。“食堂设备需求清单”所列该项不予调增。(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与该校食堂设备相关的全部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3-09 09:00 至 2020-03-13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bjchy.gov.cn/cyggzy/),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在朝阳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bjchy.gov.cn/cyggzy/)进行主体注册,然后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3-30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3-30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科创七街29号e咖众创空间2层(OBE互联网创新园院内)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1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12.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12.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12.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12.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12.8.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2.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12.10.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1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2.1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1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清华附中广华新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定稿版.doc
清华附中广华新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清华附中广华新城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BJZX〔2020〕21001;立项表编号:CYCG_20_0386。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整(¥980万元),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主要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设备供货、安装、服务等;配合装修单位设计安装排烟系统:排烟罩、排烟管道走向和深化图纸等工作由投标人完成,最终达到排烟效果,如需增加管线数量,风机(含软启动箱、电缆等)、净化器功率等由投标人承担。“食堂设备需求清单”所列该项不予调增。(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与该校食堂设备相关的全部工作)。
5.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及方式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3 月9日至2020年 3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朝阳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bjchy.gov.cn/cyggzy/)进行主体注册,然后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未在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活动。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防疫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要求,凡在线上主体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以下材料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合并一册)发送至534776030@qq.com邮箱,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扫描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企业或厂商同行业相关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并发送招标文件领取表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领取表打印后手签,在2020年 3月13日16时截止时间前以PDF格式发送至534776030@qq.com @qq.com。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各单位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微信、支付宝)。未缴纳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元整。
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 3月30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科创七街29号e咖众创空间2层(OBE互联网创新园院内)。
9. 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朝阳区团结湖北二条5号
联 系 人:芦老师
联系电话:010-6465396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10号楼1705室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10340972
邮箱:534776030@qq.com
10.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注: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为响应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防疫政策,亦为各投标单位疫情防控安全着想,避免大量人员聚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保留接收投标文件,采取线上云开标或直接取消开标会议的权力。
11.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1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12.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12.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12.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12.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12.8.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2.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12.10.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1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2.1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1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1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朝阳区分平台发布。
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