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建安政采公字〔2019〕101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9〕101号。
二、开评标信息:
(一)开标日期:2020年3月6日9:30
(二)评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朱红云(组长)、周新红、李惠娟、寇保明、叶晓燕(采购人代表)。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许昌亨源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与智慧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袁小兵 联系方式:13937422088
预算金额:服务费用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中标金额:服务费用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中标标的概况(附后):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四、采购文件(附后)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
联系人:武书群 联系电话:18637463088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张亚楠 联系电话:15038930755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20年3月9日
附件下载: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docx
附件下载:开标一览表及供货方案.zip
建安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9〕101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安政采公字〔2019〕101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9〕101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标包划分:分为一个标包,采购定点供应商1家。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服务费用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7、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9、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有固定店面商超,可集中配送;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备的项目配送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四楼4167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备份文件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须密封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 建安区人民 政府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武书群
联系电话:18637463088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亚楠
联系电话:15038930755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 项目需求
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许昌市建安区看守所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分为一个标包,采购定点供应商1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2、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人反悔,不能履行合同或中标人的企业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5、依据《关于组织做好预算单位采购扶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中标人所购食材需优先采购扶贫县市区及扶贫户的卫生安全符合要求的鲜活农副产品。
6、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需做到原产地可追溯。
7、本项目以中标单位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据实结算。所采购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指导价格,且全年采购金额不得超过153.9万元。
8、中标单位食材配送人员须具有健康证,食材配送车辆须配备有专职司机持证驾驶。
(二)具体要求
1、质量及包装要求
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
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运输时应外加纸箱、木箱等包装物,运输工具清洁、无异味,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4)、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肉类及副食品、粮油、蔬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120 分钟内予以退换补货。
6)、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7)、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①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 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采购人还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申诉抗辩权。
2、服务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邮箱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8:30 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60 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3)、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 3 次的,则按 500 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中标人若出现多次延迟送货,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进行免费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蔬菜类要达到净菜上市标准)。
6)、中标人免费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
7)、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8)、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 3 次的,则按 500 元/次处以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中标人出现多次上述情况,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没有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
11)、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② 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13)、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4)、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5)、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6)、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 超过保质期限的。
3、付款方式:
中标人货款按季度进行结算。实际结算时以采购人收货清单为准。每季度结算前聘请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财务结算公司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核后方可转账,结算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最终转账金额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4、其它:
1)、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5、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1)、肉类及副食品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② 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中标人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③ 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④ 抽查货品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⑤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⑥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⑦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
⑧ 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
2)、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 油类产品须使用非转基因油;
⑦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大米、面粉质量标准和要求的资质证明:
① 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国家标准(GB1355-19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②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③ 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④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⑤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⑥ 《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6、食品采购需求清单
1)、投标人提供表中所列的产品,不得高于该品牌同等产品的市场价。
2)、招标人不接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规格栏要求以外的其他规格单位的投标,不允许自行变更规格单位。
3)、商品的统计、配送、运输、人工以及税金均包含在投标单价内。
食品采购需求清单明细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产地 |
品牌 |
质量要求及标准 |
备注 |
1 |
家畜类 |
鲜猪肉 |
斤 |
去骨后腿肉 |
符合国家食品要求。 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鲜畜肉卫生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
|||
2 |
五花肉 |
斤 |
新鲜一级 |
|||||
3 |
猪蹄 |
斤 |
新鲜一级 |
|||||
4 |
猪耳朵 |
斤 |
新鲜一级 |
|||||
5 |
鲜牛肉 |
斤 |
新鲜一级腱子肉 |
|||||
6 |
鲜牛肉 |
斤 |
新鲜一级去后腿骨肉 |
|||||
7 |
猪排骨 |
斤 |
新鲜一级 |
|||||
8 |
鲜羊肉 |
斤 |
新鲜一级去后腿肉 |
|||||
9 |
鲜羊排 |
斤 |
新鲜一级 |
|||||
10 |
家禽类 |
白条鸡 |
斤 |
新鲜一级 |
符合国家食品要求。 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鲜畜肉卫生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
|||
11 |
三黄鸡 |
斤 |
新鲜一级 |
|||||
12 |
柴鸡 |
斤 |
新鲜一级 |
|||||
13 |
鸡腿 |
斤 |
新鲜一级 |
|||||
14 |
鸡翅 |
斤 |
新鲜一级 |
|||||
15 |
鸡胗 |
斤 |
新鲜一级 |
|||||
16 |
鸡爪 |
斤 |
新鲜一级 |
|||||
17 |
鸡脯肉 |
斤 |
新鲜一级 |
|||||
18 |
鲜鸭子 |
斤 |
新鲜一级 |
|||||
19 |
冻鸭 |
斤 |
新鲜一级 |
|||||
20 |
鹅 |
斤 |
新鲜一级 |
|||||
21 |
油类 |
色拉油 |
桶 |
知名品牌 |
1、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食品要求。 2、油类产品须使用非转基因油。 |
|||
22 |
花生油 |
桶 |
知名品牌 |
|||||
23 |
香油 |
斤 |
知名品牌 |
|||||
24 |
粮类 |
特一粉 |
袋 |
新鲜一级 |
符合国家食品要求。保证质量,不腐烂、不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
|||
25 |
面粉 |
袋 |
新鲜一级 |
|||||
26 |
高筋粉 |
袋 |
新鲜一级 |
|||||
27 |
玉米面 |
斤 |
新鲜一级 |
|||||
28 |
黑米面 |
斤 |
新鲜一级 |
|||||
29 |
高粱面 |
斤 |
新鲜一级 |
|||||
30 |
水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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