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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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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09 15:36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303202000002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代理机构 四川永盛佳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南充市高坪区金融广场商务区3栋12楼15-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7-3576678
采 购 人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 南充市高坪区元宝街2号教育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518281139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17-3576678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09 15:36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20-01-20 14:30
原公告名称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ae6fbf8da3016fc1a14b6a0488.html
项目包个数 2
更正事项、内容 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名称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附件 投诉书

更正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13032020000029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详细参数要求第一包:大米 (1、大米(籼米)质量指标为籼米一级 ,符合GB1354—2018标准要求。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kg;稻谷粒≤4粒/kg;碎米:总量≤15.0%、小碎米≤1.0%;互混≤5%;水分≤14.5%;黄粒米≤1.0%;黄曲霉毒素B1≤10ug/kg;镉(以Cd计)≤0.2mg/kg;铅(以Pb计)≤0.2mg/kg;总汞(以Hg计)≤0.02mg/kg;总砷(以As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2、大米(粳米)质量指标为粳米一级,符合GB1354—2018标准要求。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kg;稻谷粒≤4粒/kg;碎米:总量≤7.5%;小碎米≤0.5%;互混≤5%;水分≤15.5%;黄粒米≤1.0%;黄曲霉毒素B1≤10ug/kg;镉(以Cd计)≤0.2mg/kg;铅(以Pb计)≤0.2mg/kg;总汞(以Hg计)≤0.02mg/kg;总砷(以As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更正为大米 :(1、大米(籼米)质量指标为籼米一级 ,符合GB1354—2018标准要求。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 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kg;稻谷粒≤4粒/kg;碎米:总量≤15.0%、小碎米≤1.0%;互混≤5%;水分≤14.5%;黄粒米≤1.0%;黄曲霉毒素B1≤10ug/kg;镉(以Cd计)≤0.2mg/kg;铅(以Pb计)≤0.2mg/kg;总汞(以Hg计)≤0.02mg/kg;总砷(以As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2、大米(粳米)质量指标为粳米一级,符合GB1354—2018标准要求。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kg;稻谷粒≤4粒/kg;碎米:总量≤7.5%;小碎米≤0.5%;互混≤5%;水分≤15.5%;黄粒米≤1.0%;黄曲霉毒素B1≤10ug/kg;镉(以Cd计)≤0.2mg/kg;铅(以Pb计)≤0.2mg/kg;总汞(以Hg计)≤0.02mg/kg;总砷(以As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详细参数要求第一包:面粉达国家高筋小麦粉一级标准,符合GB8607-1988面粉相关的国家标准。气味、口味正常;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全部通过C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基计)≥30.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5%;灰分(以干基计)≤0.7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mg/100g。更正为 面粉:(达国家高筋小麦粉一级标准,符合GB8607-1988面粉相关的国家标准。气味、口味正常;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基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5%;灰分(以干基计)≤0.7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mg/100g镉≤0.1mg/Kg。”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3、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1.中标产品米面油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蔬菜为时令、应季品种,肉、蛋必须新鲜。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产品,其质量保证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实际承诺执行;

1.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产品内有异物、由中标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若发现问题食材超过供货量10%以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1.3.车辆要求:由专用车辆配送,运送猪肉必须使用冷藏车。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1.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 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指派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联系学校,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1.5.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1.6.中标企业定期向学生、教师发放征求意见单,综合师生的意见后及时改进服务,每学年至少2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学校和家长的监督,统一制作公示牌。

2.应急处置

2.1.学校若发生学生食堂用餐中毒事件时,中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协助学校及时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安抚师生和家长情绪:积极配合区教科体局、学校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查找中毒事件的原因。

2.2.中标企业应向采购方指定账户缴纳风险保证金,若因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中标企业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件责任。若不能按时缴纳所需费用,则在所交的风险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供货方补足。

更正为:3、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1.中标产品米面油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蔬菜为时令、应季品种,肉、蛋必须新鲜。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产品,其质量保证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实际承诺执行;

1.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产品内有异物、由中标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若发现问题食材超过供货量10%以上,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

1.3.车辆要求:由专用车辆配送,运送猪肉必须使用冷藏车。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1.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 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指派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联系学校,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1.5.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1.6.中标企业定期向学生、教师发放征求意见单,综合师生的意见后及时改进服务,每学年至少2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学校和家长的监督,统一制作公示牌。

2.应急处置

2.1.学校若发生学生食堂用餐中毒事件时,中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协助学校及时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安抚师生和家长情绪:积极配合区教科体局、学校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查找中毒事件的原因。

2.2.中标企业应向采购方指定账户缴纳风险保证金,若因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中标企业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件责任。若不能按时缴纳所需费用,则在所交的风险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供货方补足。

3.仓贮要求

中标企业必须建立专库储存,位置安全:仓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3.1.库房硬件设施齐全,有防盗门窗,专人专锁专管; 

3.2.具有库房仓库内、库房大门及通道等全方位监控设备实施(视频保存30天);

3.3.库房安装“五防”(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相关设备设施; 

3.4.库房专用资料柜,食品留样专用设备,库管人员分类存档,登记台账。

4.配送要求
4.1.设立专用仓储,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配送车辆、送货人员。
4.2.每一次配送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供货线路和方案,第一包保证每周不低于1次配送;第二包原则上每天配送,较为偏远学校配送频次由公司与学校商议决定;第二包猪肉、其他肉类、鸡蛋等必须冷链运输。要根据学校需要,保证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供货商不按预订配送数量送货,学校有权拒绝签字。
4.3.产品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二次搬运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由中标企业负责。
4.4.中标企业提供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4.5.第一包:米、面、油、干杂、调味品供货商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相关承诺函)

4.6.第二包:配送的肉类及其他 (或除猪肉外的其他牲畜肉类)符合符合GB 2707-2016和GB12694-2016国家质量标准或现行标准、鸡蛋符合GB2749-2015鲜蛋卫生标准或现行标准、蔬菜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供相关承诺函)

4.7.第二包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提供相关承诺函)。

4.8.第二包肉类及其他 (或除猪肉外的其他牲畜肉类)(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函)。

4.9.第二包鸡蛋需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蔬菜需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农残检验报告(复印件盖供应商章);猪肉需向学校提供每批次《猪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原件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向本区市场监管局提供复印件1份备案以备审查(以实施项目的工作年度为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提供国家职能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主动将食品送检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承诺函)

4.10.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安排参与投标的企业对区属学校食堂分布情况进行勘察,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配送线路;投标企业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企业是否勘察过配送线路,均被认为在投标前已勘察过配送线路。

5.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采购项目存放标准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6.退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供货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取消该供货商配送资格,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限制其参与高坪区范围内学校食堂食材的招标配送。

7.风险提示:本文件中所列需求数量为测算数据,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此不同,中标方必须按照实际需求予以保障。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4、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与各学校分年度签订合同

3.履约(验收)时间:供货期为从2020年春季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秋季行课结束日止。采购数量如因国家(政府)政策调整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采购人无需求,合同自动终止。每天配送至学校食堂库房。保证学校正常供餐需要,不得断货。

4.履约(验收)地点: 区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内高中、职中、民办学校(幼儿园)。

5.付款方式: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次月5日内由学校、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手续(供货清单、发票),于10日前由学校将货款转账到供货商指定银行账号,节假日顺延,严禁发生现金交易。

6.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只报下浮率;(1-下浮率)*《四川省南充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结算价;

7.结算办法:(1)当月食材(蔬菜除外)实际结算金额=该种产品的供货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2时查询最新发布的《四川省南充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同类同级价格×(1-投标人下浮率)×实际配送数量。(2)蔬菜实际结算金额=该种产品的供货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2时查询最新发布的《四川省南充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同类同级价格×0.9×(1-投标人下浮率)×实际配送数量。(3)产品供货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及其他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8.供货方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定、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月、周、日直接配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每种食材配送频次不得低于全区统-规定的配送次数。

9.中标企业必须建立专库储存,位置安全:仓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9.1.库房硬件设施齐全,有防盗门窗,专人专锁专管;

9.2.具有库房仓库内、库房大门及通道等全方位监控设备实施(视频保存30天);

9.3.库房安装“五防”(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相关设备设施;

9.4.库房专用资料柜,食品留样专用设备,库管人员分类存档,登记台账。

10.配送要求

10.1.设立专用仓储,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配送车辆、送货人员。

10.2.每一次配送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供货线路和方案,第一包保证每周不低于1次配送;第二包原则上每天配送,较为偏远学校配送频次由公司与学校商议决定;第二包猪肉、其他肉类、鸡蛋等必须冷链运输。要根据学校需要,保证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供货商不按预订配送数量送货,学校有权拒绝签字。

10.3.产品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二次搬运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由中标企业负责。

10.4.中标企业提供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10.5.第一包:米、面、油、干杂、调味品供货商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相关承诺函)

10.6.第二包:配送的肉类及其他 (或除猪肉外的其他牲畜肉类)符合符合GB 2707-2016和GB12694-2016国家质量标准或现行标准、鸡蛋符合GB2749-2015鲜蛋卫生标准或现行标准、蔬菜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供相关承诺函)

10.7.第二包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提供相关承诺函)。

10.8.第二包肉类及其他 (或除猪肉外的其他牲畜肉类)(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函)。

10.9.第二包鸡蛋需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蔬菜需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农残检验报告(复印件盖供应商章);猪肉需向学校提供每批次《猪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合格证》原件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向本区市场监管局提供复印件1份备案以备审查(以实施项目的工作年度为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提供国家职能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主动将食品送检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承诺函)

10.10.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安排参与投标的企业对区属学校食堂分布情况进行勘察,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配送线路;投标企业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企业是否勘察过配送线路,均被认为在投标前已勘察过配送线路。

11.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采购项目存放标准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12.退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供货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取消该供货商配送资格,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限制其参与高坪区范围内学校食堂食材的招标配送。

13.风险提示:本文件中所列需求数量为测算数据,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此不同,中标方必须按照实际需求予以保障。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注: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响应到商务应答表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4、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履约(验收)时间:供货期为从2020年春季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秋季行课结束日止。采购数量如因国家(政府)政策调整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采购人无需求,合同自动终止。每天配送至学校食堂库房。保证学校正常供餐需要,不得断货。

3.履约(验收)地点: 区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内高中、职中、民办学校(幼儿园)。

4.付款方式: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次月5日内由学校、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手续(供货清单、发票),于10日前由学校将货款转账到供货商指定银行账号,节假日顺延,严禁发生现金交易。

5.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只报下浮率;(1-下浮率)*《四川省南充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结算价;

6.结算办法:(1)当月食材(蔬菜除外)实际结算金额=该种产品的供货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2时查询最新发布的《四川省南充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同类同级价格×(1-投标人下浮率)×实际配送数量。(2)蔬菜实际结算金额=该种产品的供货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2时查询最新发布的《四川省南充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同类同级价格×0.9×(1-投标人下浮率)×实际配送数量。(3)产品供货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及其他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供货方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定、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月、周、日直接配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每种食材配送频次不得低于全区统-规定的配送次数。

注: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响应到商务应答表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序号4信誉:1、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2、投标人获得“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3分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得3分,获得“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造商所投产品中(米、面、油、干杂、调料及副食品)每有一项获得“四川扶贫”集体商标预授权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2分。更正序号4信誉为:1、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下的得1分;2、投标人获得“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得2分;3、投标人获得“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及以下得1分;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得3分,获得“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造商所投产品中(米、面、油、干杂、调料及副食品)每有一项获得“四川扶贫”集体商标预授权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2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序号6配送服务及其他中的配送方案: 1、根据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高效配送服务系统、配送服务队伍,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等方案齐全的得3分,少一项不得分;2、箱式配送车辆:投标人自有箱式运输车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投标人具备租赁箱式运输车3辆及以上的加1分(提供有效箱式运输机动车购买发票、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正面图片佐证。);更正序号6配送服务及其他中的配送方案为:1、根据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高效配送服务系统、配送服务队伍,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配送服务系统、配送服务队伍,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等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分;” 2、箱式配送车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箱式运输车3辆的得3分,2辆的得2分,1辆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全部是自已的加1分(提供有效箱式运输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正面图片佐证。);

七、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序号6配送服务及其他其中的售后服务及其他 :售后服务之外的,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响应时间、配送人员、专用配送运输车辆等情况进行评定: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合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可行性强、供货响应及时、配送人员及车辆配备完善齐全得2分,少一项不得分;更正序号6配送服务及其他为: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有一项不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服务标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2分,最多加1分。

八、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总 则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大米、面粉、菜籽油、猪肉、蔬菜。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总 则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第一包:大米、面粉、植物油;第二包:猪肉、蔬菜。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九、原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14:30 (北京时间)。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14:30 (北京时间)。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