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346845947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包厨及管理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单位 | 备注 |
1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包厨及管理项目 | / | 701268元/年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衢州红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饮管理水平较好,近几年来一直承包柯城区政府机关食堂、区委党校、双港管委会各下属机关食堂,深得各机关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且该公司从原料采购把关、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供餐销售等环节,都能严格执行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的厨师、面点师队伍,能保障菜色丰富、营养平衡,菜肴标准化,对员工的素质等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该公司已为柯城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包厨及管理项目实施了3年,得到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并投入了大量的厨房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如更换供应商会造成项目实施成本的提高。为确保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的食堂包厨及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保持该食堂管理的延续性及节约项目成本,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衢州红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衢州红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沈家村11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健峰 | 高工 | 柯山公安分局 |
张贵琪 | 高工 | 柯城评审中心 |
余玉仙 | 副高 | 衢江开发管委会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论证意见。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郑
联系电话: 0570-8085268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毛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0-3028506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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