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什邡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餐饮经营场所复工经营注意事项的通告
为保证什邡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市民用餐安全,按照《德阳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指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在餐饮经营场所复工经营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经营场所应按照《德阳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复工指南》中对餐饮经营场所的要求进行复工准备,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有序复工。
二、必须出示 健康码 。顾客应主动扫描 德阳市民健康通二维码 申领个人 健康码 ,在进入餐饮经营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 健康码 (绿码)或个人实体出行卡(绿卡),大型餐饮经营场所要开展全员体温监测。
三、必须加强现场技防。餐饮企业上岗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应佩戴一次性手套,顾客可对商家行为进行监督。
四、必须做到不聚集。疫情解除前,任何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含农村坝坝宴)。排队点餐、结算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时,顾客应主动排队并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
五、必须控制用餐人数。餐饮经营场所同时接待顾客人数不超过总座位数的50%,单桌同时用餐顾客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50%,顾客单次用餐控制在1小时之内。
六、顾客应主动避免面对面就餐。拒绝使用无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
七、倡导健康用餐方式。倡导预约错峰用餐;倡导公筷(公勺)、分餐制;倡导即食即走、不恋座贪杯;倡导网上订餐和外卖送餐服务;倡导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结算。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什邡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1日
- 公开主体:市商务经合局
- 责任股室:办公室
- 咨询电话:8202735
- 监督电话:0838-8207486
- 发文时间:2020-03-11
- 文 号:无
- 解读文件: 无
- 附件下载: 《德阳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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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德商发〔2020〕38号
德阳市商务局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餐饮
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指南》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和德阳经开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主
管部门:
《德阳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指南》已经德阳市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你们,
- 2 -
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商务局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 3月 8日
- 3 -
德阳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指南
德阳市餐饮经营场所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应严格执行国
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
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
28 号)、《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
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8 号)、《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和《德阳市应对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 8号)等有关规
定,还须做到复工前“六到位”,复工后“六必须”,“一倡导”。
一、复工前“六到位”
(一)主体责任到位。餐饮经营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
责任人,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制定防控预案,明确相关人
员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落实食品安全、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二)人员排查到位。餐饮经营场所复工前,上岗人员须持
有有效健康证明,申领个人“健康码”,并对上岗人员健康状况和
旅居史进行全面排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餐饮经营场所在复工前,须提前准备
口罩、消毒剂、抗菌洗手液、额温枪等防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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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场所管理到位。餐饮经营场所在复工前,对经营场所
做好全面清洁、消毒,配置供顾客使用的冷、热水洗手装置。
(五)培训宣传到位。餐饮经营场所在复工前,对员工进行
防护知识培训,在办公场地和经营场所设立防疫提示牌,普及科
学防控知识。
(六)应急措施到位。餐饮经营场所在复工前,建立内部防
控、员工管理、疫情防控台账及应急处置办法,出现发热、咳嗽、
呼吸困难、胸闷、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通报当地社区(村)
和卫生部门。
二、复工后“六必须”,“一倡导”
(一)必须出示“健康码”。餐饮从业人员和顾客要扫描“德
阳市民健康通二维码”申领个人“健康码”,在进入餐饮经营场所
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健康码”(绿码)或个人实体出行
卡(绿卡)并接受体温监测方可进入。
(二)必须加强现场技防。每天对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换气,
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上岗人员必须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直接接触
入口食品的,应佩戴一次性手套。
(三)必须做到不聚集。疫情解除前,禁止组织、承办任何
形式的群体性聚餐(含农村坝坝宴)。顾客排队点餐、结算等候
时间超过 5分钟时,应通过管控分流等方式,减少同时进入的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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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数。引导顾客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
(四)必须控制用餐人数。餐饮经营场所同时接待顾客人数
不超过总座位数的 50%,单桌同时用餐顾客人数不超过座位数
的 50%,顾客单次用餐控制在 1小时之内。
(五)必须控制用餐距离。大堂(厅)桌与桌之间保持不低
于 3米的距离,对经营场所面积 150 ㎡以下的小餐饮店、饮品店,
餐桌餐椅单向摆放,禁止面对面就餐。禁止使用无窗户、空气对
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
(六)必须加强质量监管。加强餐具的消毒,禁止使用未
经消毒的餐具。所有食材要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并做好索证
索票工作。在运输、储存、经营过程中严格做好防控工作,防
止腐烂、霉变、污染食材流向餐桌。禁止采购、饲养和宰杀活
禽(兔)动物。禁止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及餐
品。
“一倡导”:倡导健康用餐方式。倡导预约错峰用餐;倡导
公筷(公勺)、分餐制;倡导即食即走、不恋座贪杯;倡导网上
订餐和外卖送餐服务;倡导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结算。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德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 3月 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