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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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榆政采竞(2018) 号
项目名称:
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八年 月
目 录
1招标服务基本情况 ………………………………………… 3
二、商务文件 …………………………………………………… 4
1、投标邀请函………………………………………………… 4
2、投标须知…………………………………………………… 7
3、商务、技术要求…………………………………………… 16
4、合同条款…………………………………………………… 21
5、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24
一、招标服务基本情况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承担单位 |
|
2 |
集中采购机构 |
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 |
3 |
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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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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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要求投标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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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7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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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9 |
拟选中标单位个数 |
1个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开标时审查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开标24小时前提交,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否则视为无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账. 收款单位:榆社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往来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山西晋中榆社支行 银行账号:14001707608050506434 招标代理单位: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54-6623384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
12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供应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14 |
投标地点及时间 |
地点: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时间:2018年 月 日下午15时 报到 逾期到达的标书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 |
15 |
开标时间 |
2018年 月 日下午15时准时开标 |
1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见标书 |
17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二、商务文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榆社县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诚邀具有合格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2.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3 投标人的资格
2.1.3.1 投标人应是国内所有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1.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基础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依法设立的服务机构或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开展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服务机构专职人员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5)热情承接项目单位委托服务任务,做到保质保量、服务优先、价格优惠。
(6)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1.3.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2.1.3.4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项目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 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
章号 |
名 称 |
---|---|---|
一 |
招标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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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商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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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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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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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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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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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
2.2.2 磋商文件的答疑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传真和电子邮件, 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 采购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 采购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磋商文件内容。若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补充通知, 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2.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 投标承诺函;
(3) 优惠率报价;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 投标人基本情况
(6)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和格式提交的其它资料;
2.3.2 投标报价
2.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 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3.2.2 投标人应按第4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 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采购人确认后均作为合同文件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 投标文件自2018年 月 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间,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但最长不超过28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采购人的要求, 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 若接受采购人的延期要求, 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 且仍不允许修改, 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期内, 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 投标保证金
2.3.4.1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 月 日下午 15 :00前以转账方式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户名:榆社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往来资金专户
帐号:14001707608050506434
开户行:建行山西晋中榆社支行
2.3.4.2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2.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结束后按合同约定的条款退还。
2.3.4.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采购中心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⑴ 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其投标文件。
⑵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
2.3.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5.1 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 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5.2投标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人签名外,其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并注明“正本、副本”等字样,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3.5.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5.4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 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并写明:
⑴ 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
⑵ 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⑶ 在2018年 月 日 午 :00 时前不准启封;
⑷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 采购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 投标截止时间
2.4.2.1 投标人应在 2018年 月 日下午15时将投标文件送达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应面交。
2.4.2.2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采购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 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2.5.1.1 采购人将于 2018年 月 日下午15:00 时在榆社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开标, 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 并在采购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则采购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2.5.2 竞争性磋商办法及程序
2.5.2.1磋商办法
采用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最后评分的办法。即开标后由投标人统一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然后由工作人员启封并公开报价,由磋商小组成员审查投标文件,在审查的基础上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逐一与投标单位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出最后统一的招标要求标准,然后统一进行最终优惠报价,最后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2竞争性磋商的基本程序
(1)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并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相关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3)采取先集中后分别磋商的方法,由采购人向磋商小组成员介绍本次磋商项目情况;
(4)由工作人员启封宣布投标人第一次报价;
(5)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
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出现资格不符、标书内容不符等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磋商小组成员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单一磋商;
(7)由投标人代表介绍本企业概况、服务内容、人员结构、经营业绩、服务承诺等内容,重点介绍一下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情况、特点及相关业绩;
(8)投标人陈述完毕后,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投标书中未明确的事项进行询问答疑;
(9)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磋商时,就涉及到的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体现的所有细节内容进行详细磋商;
(10)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服务要求、资质要求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统一填写最后报价单,向磋商小组报出最具竞争力的报价(最终报价),并经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11)磋商小组审核最终报价的合理性,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人做出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如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2)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服务承诺、技术力量、培训方案、经营业绩、标书制作、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13)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4)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15)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当场宣布成交结果;
(16)本项目招标主持人有权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确认审核;
(17)评标过程保密。
2.5.3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2.5.3.1 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服务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服务的性能参数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的承诺,包括完成时间(服务成果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完成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2.5.3.2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以上所列因素结合打分细则办法进行评审、打分,每一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以得分(算术平均值)顺序排名前三名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2.5.4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评标结果之前, 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 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完成。
2.5.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 磋商小组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磋商小组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6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5.6.1 在开始评比前, 磋商小组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5.6.2 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磋商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 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⑴ 对投标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⑵ 对服务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⑶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⑷ 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⑸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⑹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⑺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⑻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⑼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6.3 磋商小组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5.7 算术错误的改正
2.5.7.1 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磋商小组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5.7.2 磋商小组将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 并经投标人确认予以改正。
2.6 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采购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6.2 中标通知
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毕,收到测绘报告验收合格后,按约定退还。
2.6.4 签订合同
2.6.4.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 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6.4.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⑵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采购人拒签合同,采购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2.7 纪律与监督
2.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7.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3、商务、技术要求
3.1工程内容
3.2工程量清单
3.3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人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并统一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有关评审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
3、评审的程序及主要内容
(1)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针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的审查,有一条不符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只有完全符合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和价格评审三个部分。详细评审时各评审专家将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对照投标文件内容逐项打分。
(3)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表
招标内容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备注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审核原件 |
(5)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审核原件 |
(8)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审核原件 |
以上内容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初审不予通过,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初步评审表(二)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 |
不合格 |
1 |
是否存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有瑕疵 |
||
2 |
是否存在投标书的相关内容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规定的期限 |
||
4 |
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
5 |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 |
||
6 |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中设立了招标控制价,而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 |
||
7 |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是否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9 |
是否存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
||
10 |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 |
||
11 |
是否存在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
||
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
四、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
|
合计 |
5详细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一、商务及技术评分 |
|||
1 |
企业实力、信誉 |
从企业技术实力、资信、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 |
3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近三年该投标人每完成一项同类项目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 |
5分 |
3 |
财务状况 |
从2016年度投标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综合考虑。 |
2分 |
4 |
组织体系(机构及人员配备) |
从拟投入本项目班子人员配备、专业技术力量、从业年限等方面综合考虑。 |
5分 |
5 |
勘察设计方案 |
充分收集和分析项目所在地资料,项目现状资料等,深入研究现状 |
15分 |
方案总体评价(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 |
12分 |
||
设计深度 |
6分 |
||
针对现状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 |
10分 |
||
工程设计方案编制依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条文要求 |
4分 |
||
保证规划成果质量,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
5分 |
||
提供的规划成果,数据确凿可靠,资料翔实,成果依据充分,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 承诺 |
8分 |
||
合理化建议 |
5分 |
||
6 |
设计组织管理 |
从设计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创优措施、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 |
6分 |
7 |
设计周期 |
从设计周期、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 |
4分 |
二、价格评分 |
|||
8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计算百分点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
10分 |
4、合同条款
榆社县 项目合同
项目单位: (简称:甲方)
服务单位: (简称:乙方)
甲方于2018年 月 日参加了在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成为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 服务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合 计 |
(如上述表格不够填列,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服务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3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四、货款支付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六、项目工期
七、验收
八、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保障服务质量。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成交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延期提供服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中标(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其它形式的采购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5、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
乙方(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
5、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5.1 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格式)
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 代表我单位就榆政采竞(2018) 号 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磋商、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特此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 (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5.2 投标承诺函
投 标 承 诺 函 (格式)
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磋商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勘察了现场, 愿意按上述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优惠率报价书、已标价的各项费用报价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30 天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若我方中标:
⑴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⑵随同本优惠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 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⑶我方保证接到中标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设备进入现场, 进行工作,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4.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 (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3优惠率报价
优 惠 率 报 价(格式)
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收到榆社县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文件(编号:榆政采竞(2018) 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
1.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报价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招标,按照规定竞争性磋商报价。
2.如果我们的报价和服务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中心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公开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承认并遵守投标文件第4部分合同基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总经理或投标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4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 |
投标报价 |
合计 |
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投标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5.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得单独另页提供或活页粘贴,需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公司名称 |
||||
公 司 总 部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注册地点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实收注册资金 |
|||
公司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
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 |
||||
营业执照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税务登记证 |
||||
………… |
||||
单位简介: (可另附表说明) |
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证书等。【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7、近三年项目业绩
近 三 年 项 目 业 绩
附: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8、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
财 务 状 况 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2.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
近三年 |
||
1.总资产 |
年 |
年 |
年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附:近三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9、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需列明具体的步聚)
5.10、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