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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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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厨具设备项目的补充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厨具设备项目的补充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因相关供应商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现对“关于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厨具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JCG2020GKZB003号)进行补充说明及延期开标,具体补充如下:

一.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产品安全及保险”第1-2条:

“1、投标人所投不锈钢厨具制品须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不锈钢板材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需符合GB4806.9-2016(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证明材料的),得8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2、投标单位具有地级市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得3分,二级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最高分3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资质综合实力”第2-4条,:

“(2)具有中国环境标志(II)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产品为中餐燃气炒灶、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得2分。需提供国家网站认证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具有消毒卫生许可证及市级及以上疾控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及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截图,得1分,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有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化设备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得3分,缺一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针对上述内容,现补充如下: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若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除按要求提供生产厂商或所投产品的上述证明资料外,还应同时提交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二、关于招标文件设备清单说明:

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中标注为厂制品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可进行外购,但相关规格及技术参数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其中部分设备产能信息补充如下:“切菜机产量:300-1000kg/H、淘米机生产产能:≥150kg/h、压面机产量:50KG/h”。

三、对本项目开标时间等进行延期: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现调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8:4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4、投标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0年3月2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

5、接收样品截止时间现调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以修改后的为准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