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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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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对 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20)002X ;

二、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500000元/年

三、采购内容: 食堂托管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9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9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邮寄(送达)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3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58981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选择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提交,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疫情防控期间,代理机构对于收到的备份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七、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日上午9时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九、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9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一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4月2日上午9: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到现场投标,需携带笔记本电脑,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4月2日上午9: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十、其他事项:

(一) 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三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相关内容须知:《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fenghua.bidding.gov.cn/)。

(三)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四)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如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1人参加,该代表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并在开标前另须同时提交:

1.“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2.由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未按上述1、2要求提交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他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5.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

执行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608900

质疑答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558785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执行联系人: 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20098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四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5326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2020年3月12日


附件信息:

  • FHZFCG(2020)002X电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doc

    345.0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HZFCG(2020)002X

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4396045"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3439604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34396047" 一、特别说明 7

HYPERLINK \l "_Toc34396048"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9

HYPERLINK \l "_Toc34396049"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0" 四、投标报价 1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1"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2" 九、转包或分包 12

HYPERLINK \l "_Toc34396053"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4

HYPERLINK \l "_Toc34396054"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2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5" 一、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2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6" 二、电子交易活动中止 2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7" 三、评标委员会 21

HYPERLINK \l "_Toc34396058" 四、评标方法 22

HYPERLINK \l "_Toc34396059" 五、评标程序 24

HYPERLINK \l "_Toc34396060" 六、定标 29

HYPERLINK \l "_Toc34396061"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29

HYPERLINK \l "_Toc34396062" 八、合同签订 30

HYPERLINK \l "_Toc34396063" 八、履约验收 30

HYPERLINK \l "_Toc3439606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

HYPERLINK \l "_Toc3439606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34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 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20)002X ;

二、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500000元/年

三、采购内容: 食堂托管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9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9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邮寄(送达)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3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58981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选择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提交,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疫情防控期间,代理机构对于收到的备份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七、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日上午9时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九、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9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4月2日上午9: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到现场投标,需携带笔记本电脑,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4月2日上午9: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十、其他事项:

(一) 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三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相关内容须知:《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fenghua.bidding.gov.cn/)。

(三)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四)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如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1人参加,该代表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并在开标前另须同时提交:

1.“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2.由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未按上述1、2要求提交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他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5.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

执行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608900

质疑答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558785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执行联系人: 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20098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四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5326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2020年3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询问、质疑及投诉

1. 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采购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质疑

(1)提出质疑的期限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

①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书范本格式执行。

③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⑤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⑥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

(3)质疑的回复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 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投诉书范本格式执行。

4. 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六)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

(七)关于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八)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

(一)资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人自查表;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9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7.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技术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0.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11.投标投标人响应第三方检测的承诺书;

12.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13.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2)…..

14.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

(二)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二)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为包干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一年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类型项目主管、厨师、面点师、洗杂工、服务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供应商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

(三)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一)自投标截止日起 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六、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一)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二)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

、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报奉化区采购办批准,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500000元/年

二、服务概况

(一)食堂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方桥街道办事处内。

(二)基本情况:就餐人数:150人;用餐方式:自选,采取刷卡用餐的形式;晚餐桌餐。

(三)服务内容:食堂托管服务。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

三、服务要求

(一)食堂管理:

供餐时间:早、中、晚餐

供餐品种:

早餐:自助餐

中餐:半自助:荤菜4选2+素菜5个品种自助

晚餐:桌餐:6菜1汤

除提供食堂日常餐饮服务外,对业主单位全体或个别部门临时性加班的,根据业主要求安排好加班餐。

公务接待要求按照三星级及以上标准。

采购单位核定每餐的用餐标准和品种数量,菜谱一周一定。

(二)综合管理:

采购单位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供应商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业主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单位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与采购单位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2.采购单位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

4.中标供应商要爱护采购单位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负责日常养护管理、遗损赔偿。

5.中标供应商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6.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着装上岗。

7.中标供应商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供应商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

8.中标供应商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9.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管理的相关数据。

10.中标供应商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动派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1.食堂各类人员配置8人:

序号

职务

数量

年龄

性别

学历

备注

1

项目主管

1

40周岁以下

男女不限

大专以上

有3年以上餐饮主管工作经验

2

厨师

2

45周岁以下

高中以上

有中级以上厨师证

3

面点师

1

45周岁以下

男女不限

高中以上

有中级以上厨师证

4

洗杂工

3

45周岁以下

初中以上

5

服务员

1

35周岁以下

高中以上

2.项目主管:

(1)传达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的有关指示、协调采购单位和食堂服务员工之间的联系。

(2)督促检查食堂相关安全、消防和卫生工作,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食堂的安全工作。

(3)巡视食堂各岗位运作情况,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4)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5)定期需对采购单位各部门进行常规性拜访。

(6)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及时将真实情况上报采购单位。

(7)每月需上报食堂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

(8)做好采购单位安排的其他临时性接待任务。

3.厨师:

(1)负责做好工作范围内的环境清洁等工作。

(2)工作过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操作结束后,应将各厨房回收的原料分类保管,妥善处理好下脚料,做好工具、用具、盛器、砧板清洁工作,磨好菜刀,关闭水、电及其它设备设施开关。

(4)做好切配、打荷及普通菜肴的加工制作。

4.面点师:

(1)负责做好各类调味品的准备工作,做到品种齐全,确保使用。

(2)严格按照点心质量要求实施操作。

(3)在操作中应合理使用各种原料,做到力行节约,减少浪费。

(4)操作结束之后,及时清洁灶面、工具、用具及其它机械设备,关闭水、电、煤气等开关。

5.洗杂:

(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实施操作。

(2)洗餐具要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操作流程实施,减少餐具的破损率。

(3)每天操作结束后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剩余原料妥善放置处理。

6.服务员:

(1)按业主单位要求,进行日常用餐接待和包厢服务。

(2)在业主单位要求下,做好包厢的卫生保洁工作和餐厨具保管工作。

(3)在业主单位的要求下,对业主单位的重要宾客进行VIP接待服务。

(4)配合项目内其他服务人员的工作,做好业主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需调整,应征得采购单位单位同意。

2.派遣人员应服从采购单位管理部门的管理。

3.采购单位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检查、考核评议,评议监督考评的内容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

(五)、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报奉化区采购办批准,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服务人员须到岗。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支付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支付中标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

1、采购单位以每季度支付的形式,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初凭中标供应商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付款汇入中标供应商开户银行。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的1/4金额。

2、季不定期检查并考核计分(考核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考评细则)(满分100分)”根据考评结果采购人按季支付服务费:
综合考核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拨付全额季服务费
综合考核分在85(含)~94分(含)的为良好,拨付与考核分数同比例的季服务费(即考核得分94分,拨付全额季服务费的94%,以此类推);
3)综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核拨全额季服务费的80%,如连续三个月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费用

本次招标金额最高限额一年承包经费,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经费。

备注

1、中标单位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宁波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2、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3、税金按国家规定解缴。

(六)考评细则

序号

标准内容

分值

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

19

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设备)妥善安全使用设备,定期检查、保养不随意损坏设备现象发生。保持餐厅工作正常运作。

5

每发生一起扣 0.3 分。

节约用电、水、气,杜绝浪费,做到随手关电、水、气,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3

每发生一起扣 0.2 分。

落实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违规操作,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各班组带班人员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电(保留应急照明灯)、水龙头,特别要求天然气阀门检查是否关好,杜绝火灾隐患。

3

每发生一起扣 0.2 分。

定期实施清洗脱排油烟罩、烟道油污及滤油板油污,杜绝火灾隐患。

3

每发生一起扣 0.2 分。

执行菜品留样制度。

5

每发现一次未留样,扣 0.2 分。

人员管理

12

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不得上岗。

4

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

保洁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剪指甲),上班时仪容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场所及操作时不吸烟、不戴金银饰品(特别是耳环、戒子),并做到开饭前、便后洗手消毒,养成良好习惯(进洗手间前更换工作服)。

4

每发现一人次扣 0.2 分。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班到位,严禁迟到、早退、离岗、脱岗、窜岗、会客接友、打瞌睡、吃零食。

4

每发现一人次扣 0.2 分。

服务质量

12

做到合理制定菜谱,菜品花色丰富,及时公布每周菜单。

3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食堂操作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饮酒、打闹等影响食堂工作和形象的行为,按指定时间、指定方式统一就餐,做到节俭、不浪费,各岗位、环节均能正常执行。

3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良好、礼貌用语、热情接待,不得有与就餐人员争执、吵架、打架现象发生,做到零投诉。

3

每发生一起扣 0.2 分。

合理安排菜品调配,满足就餐需要,食堂操作员工不得将食堂任何物品带离食堂或私自加工食用,对合理原因推迟就餐的人员,窗口有热菜供应。

3

每发生一起扣 0.2 分。

食品原料加工

16

食品原料加工严格规范,鱼、肉、蔬菜分池清洗,不混洗、混放,不着地,对各种食材清洗符合卫生、食用要求。

4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厨师必须严格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烹制变质食品原料及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有损害人体健康食品原料。并做到切配生、熟菜櫈、刀具分开,切配肉禽、水产品、蔬菜菜櫈与刀具分开,且肉禽、水产品与蔬菜切配区域分开,防止污染。

4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食品原料必须烧熟、煮透,达到食用要求。

4

每违反一次扣 0.2 分。

对每天、每餐后剩余需留用部分食品菜肴,需要放入冰箱的待凉却后放入熟食冰箱内,不随意放置外面。次日需使用的,必须回锅彻底煮透方可供应。

4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厨房卫生

11

厨房各区域卫生应有专人打扫,切配加工应规范操作,保持厨房卫生、整洁,不乱丢废料、杂物,每次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打扫,地面、墙壁、工作台、水槽、菜墩、刀具、箩筐用具等冲洗干净,无油污、杂物,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明显积水。

4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炉灶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后,对炉灶进行卫生清理打扫,灶面、墙面、炊具、用具等擦洗干净,调料缸加盖,调味品有序摆放。洗菜区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桌面清洁干净、地面无积水,箩筐、用具摆放整齐。餐厅工作区域用于食品、餐具清洗的水池严禁清洗私人物品(工作服、日常衣裤)及洗头、洗脸、洗脚等。

餐具洗刷区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工作台、墙面清洁干净,无卫生死角,地面拖干无积水。蒸饭区卫生,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地面无饭渣、污物,蒸饭车、蒸灶应定期清洗,蒸饭等设备每次用后应清洗干净,无饭渣遗留无异味。

4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餐厅每天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做到日积日清,用专用垃圾桶装, 专用的运输工具,不随意乱放、乱丢。定期实施除四害工作。

3

每违反一起扣 0.2 分。

面点间卫生与添加剂使用

6

面食间卫生,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墙面、地面、作板、蒸笼、蒸席、烤箱等机器设备等要做到干净清洁,无霉变现象,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3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面点制作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过量、不使用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并且妥善保管好食品添加剂及使用记录。

3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餐具消毒

8

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餐具消毒必须做到以下操作流程: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有专用消毒柜,专人负责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4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消毒好的餐具及时放置在保洁柜里,不得随意放置在外面,消毒效果要符合国家餐具消毒检测标准、各种细菌不得检出。在每餐售菜结束后,把剩余的餐具及时放进保洁柜不得随意在外面放置。

4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冰箱、冷库储藏、副食品间卫生状况

9

冰箱卫生,食品储藏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半成品与成品分开,肉类与鱼类分开,做到食品不堆积、积压存放。并保持冰箱内外清洁卫生。定期冲洗清理冰箱,内无异味,熟食冰箱还应做到定期消毒。

3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冷库卫生,食品储藏做到肉类、鱼类、蔬菜类分架、分库储藏, 蔬菜类不随意堆放在一起,并做到有计划安排进货,防止积压,而且要保持冷库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无异味。

3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副食品间应保持整洁,规范操作,物品储藏应做到隔地、离墙分架分类摆放有序,有明显的标志,仓库采购应有计划备储,不积压物品。发现过期、变质物品及时清理。做好防潮、防鼠、防蟑螂措施。

3

每违反一起扣 0.5 分。

投诉意见

8

饭菜质量有职工投诉,确认属实的。

2

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服务质量有职工投诉,确认属实的。

2

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卫生质量有职工投诉,确认属实的。

2

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误餐和停餐(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

每发生一起扣 1 分。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一、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一)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

(三)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四)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公布经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

(五)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二、电子交易活动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5.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 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技术分、资信分(%)

报价分(%)

权重

80

20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价格折扣率)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售后服务及其他得分)。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评标方法第四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投标方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不是中文版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相关的资料。

五、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3.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特定条件(如有):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1.投标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按时解密且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或读取失败的;

(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须CA签章。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承诺函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8)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四)评分表

评分标准

招标编号:FHZFCG(2020)002X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投标单位

分值

一、服务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三章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2分)。

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且每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7-12分;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但描述不够详尽、考虑欠周全,针对性不强的得0-6.9分。

二、就餐管理方案(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就餐管理方案的规范性、服务的质量承诺及相应的支持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9分)。

管理方案规范、服务质量承诺、支持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每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6-9分;管理方案规范、服务质量承诺、支持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但描述不够详尽、考虑欠周全,针对性不强的得0-5.9分。

三、内部管理制度(12分)

根据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验规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宗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12分)。

进货检验规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宗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合理可行,且每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7-12分;进货检验规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宗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案合理可行,但描述不够详尽、考虑欠周全,针对性不强的得0-6.9分。

四、人员配置及人员培训方案

(16分)

人员配备情况(10分):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和其他团队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主管从事过同类餐饮服务工作经历经验,其他团队人员的综合实力进行评议,最高10分。

1、项目主管及团队人员综合配置优于采购需求得5-10分;

2、项目主管及团队人员综合配置与需求相符的得1-4.9分;

3、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采购人需求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情况表、劳动合同、人员简历等证明材料。)

人员培训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评议。

1、人员培训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且方案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1-2分。

2、人员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且方案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1-2分。

3、人员考核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且方案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1-2分。

五、应急预案(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突击检查、群体性事件、秩序维稳等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评议(10分)。

1、有应急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突击检查应急预案、群体性事件(秩序维稳)应急预案、车辆配备保障应急预案且可行的,每具有一项内容的得1.5分,共6分。

2、应急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突击检查应急预案、群体性事件(秩序维稳)应急预案、车辆配备保障应急预案四方面内容完善、预案措施迅速有效、针对性强的得4分。

六、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措施(5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措施进行综合评议(5分)。

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措施合理可行,且措施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2-5分;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措施合理可行,但描述不够详尽、考虑欠周全,针对性不强的得0-1.9分。

七、节能措施(5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节能降耗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议(5分)。

节能降耗方案合理可行,且方案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得2-5分;节能降耗方案合理可行,但描述不够详尽、考虑欠周全,针对性不强的得0-1.9分。

八、荣誉及证书(3分)

投标人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五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一不得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的食堂项目获得市级及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得0.5分;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的食堂项目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A级食堂的得0.5分。

九、服务业绩(5分)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服务的食堂项目业绩情况,每3个项目得1分,最高5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十、合理化建议(2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其他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议,最高2分。

十一、政策加分(1分)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

资信技术分小计

报价2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价格折扣率)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②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一)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八、合同签订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三)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四)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八、履约验收

(一)采购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二)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

(三)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服务)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中标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