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3-4包)中标公告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3-4包)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3-4包)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3-4包) 中标公告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3-4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3月11日确定中标供应商,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编号:GSZY-GNZC169-2

2、项目预算:520.00万元(其中第三包:92.15万元;第四包:41.55万元;合计:133.70万元。)

3、中标结果内容:

包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制造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鸡蛋

每枚:≥60g

博强

临夏州众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斤

83756.25

11.00

921318.75

总计金额

人民币:玖拾贰万壹仟叁佰壹拾捌元柒角伍分 (¥:921318.75元整)

配送

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临夏市海螺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100

4150.00

415000.00

总计金额

人民币:肆拾壹万伍仟元整 (¥:415000.00元整)

4、中标日期:2020年03月11日

5、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6、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第三包

中标单位:临夏州众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玖拾贰万壹仟叁佰壹拾捌元柒角伍分(¥:921318.75元整)

中标单位地址:临夏县北塬乡前石村

中标单位规模:小型

中标单位联系人:安宗成

中标单位联系电话:0930-3556008

第四包

中标单位:临夏市海螺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壹万伍仟元整(¥:415000.00元整)

中标单位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雅克公司院内

中标单位规模:小型

中标单位联系人:房佩韦

中标单位联系电话:13909306371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马德胜 赵红强 张晓静 吴敏奇 赵通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赵通

联系电话:13893971932

(2)代理机构: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 洁

联系电话:19909425678

(3)监管部门:夏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7125562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3日

附件下载
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期阶段和学生营养计划采购项目(3-4)包.pdf
甘南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项目编号:GSZY-GNZC169-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1 月 16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 页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综合说明……………………………………………………………2 第二章 投标须知……………………………………………………………9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3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9 第六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47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 页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招标公告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夏河县教育和 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以公开 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预算:520.00 万元(其中第三包:92.15 万元;第四包:41.55 万元;合 计:133.70 万元。) 2、项目编号:GSZY-GNZC169-2 3、招标内容: 第三包:鸡蛋 83756.25 公斤; 第四包:配送 100 天。(以上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 页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2020 年 01 月 19 日 00:00:00时起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 23:59:59时 可直接点击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我要投标”,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http://ggzyjy.gnzrmzf.gov.cn)。(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于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之前递交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标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2)兹定于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南藏族自 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 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信息注册须知: 凡是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有两种自主选择方 式: 1、用户名+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审核 通过后即可登录,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全流程免费; 2、持有数字证书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甘南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管理科办理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网址: http://ggzyjy.gnzrmzf.gov.cn),收取 ukey 主锁费及信息技术服务费。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 页 联 系 人:赵通 联系电话:13893971932 (2)代理机构: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 洁 联系电话:19909425678 (3)监管部门:夏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7125562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1 月 17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 页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单位名称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 招标项目名称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项目(第 3-4 包) 3 采购项目预算 总预算: 伍佰贰拾万 元整(¥: 5200000.00 元)其中: 第三包: 玖拾贰万壹仟伍佰 元整(¥: 921500.00 元整) 第四包: 肆拾壹万伍仟伍佰 元整(¥: 415500.00 元整) 合 计: 壹佰叁拾叁万柒仟 元整(¥: 1337000.00 元整) 4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20 年 01 月 23 日23:59:59 时(北京时间) 5 投标登记 地点 直接点击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 gov.cn) 中的“我要投标”,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7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投标保证金 第三包: 壹万捌仟 元整(¥: 18000 元整) 第四包: 捌仟 元整(¥: 8000.00 元整) 9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以保证金到采购单位账户时间为准) 1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及支付方式 开户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开户银行:农行夏河县支行 账 号:2736 5001 0400 0188 2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 (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方式不予接收。) 投标人汇款时,应在电汇用途栏写明“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3-4包)(包 号)”的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以简写,包号必须写明确,包号不 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后,应由本单位人员持汇款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 页 凭证至农行夏河县支行兑换银行回执单,于开标前到夏河县教育和科 学技术局会计处确认盖章,并开标当天带至开标大厅交工作人员审 核。 11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北京时间) 12 开标时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北京时间) 13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 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 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 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 ★"的产品为准。 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 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14 中标通知书 领取时间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与中介机构本项目的负责人 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科办理中标通知书,不再另 行通知。 15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7 页 16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投标单位保证金,签 订合同时一并将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 17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不超过中标价10%的履约保 证金。(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 18 履约保证金退还 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项目验收单及完税发票退还履约保证金。 19 项目联系人 邵 洁 20 联系电话及邮箱 19909425678,774205427@qq.com 21 投标有效期 90天 22 公告发布媒体及 期限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期限:五个工作日(即报名期限) 23 联合惩戒对象和 联合惩戒措施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联合惩戒措施 一、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一)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三)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四)海关失信企业; (五)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二)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对于被司 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 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8 页 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 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 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上述 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 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9 页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综合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采购。 (二)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电话、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2.2 “招标人”系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组 织本次招标的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2.5“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 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7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详见《甘南州2019-202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州财采[2019]1号)。 2.8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 《甘南州2019-202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州财采[2019]1号)。 2.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甘南州2019-2020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州财采[2019]1号)。 2.10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时属清单内产品,请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0 页 并复印该页附后。 2.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12 号)。 2.12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 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 人(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综合说明;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6.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将需澄清、质疑的内容以书面质疑函的形式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 予 以 答 复 ( 答 复 中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 , 答 复 内 容 将 在 网 上 公 布 ( 网 址:http://www.ccgp-gansu.gov.cn),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澄清文件,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1 页 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以书面的 形式递交的质疑函则视为投标人对此项目无异议。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 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网址: http://www.ccgp-gansu.gov.cn),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或扫描件)通知已报名的投 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可传真或扫描件)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 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 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 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符合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书面递交的形式。 质疑函递交地点: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市办公室。 (四)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由于本项目任务重,供货地点处于高寒高海拔地区,为保证项目按时供货,投标登 记成功后的投标单位授权人请自行前往现场考察供货路线及地点等,投标单位所发生的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2 页 一切费用和风险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 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将其封 面、目录、正文及封底按顺序统一编码装订成册。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须在统一目 录下按顺序标明页码合订成册,且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均 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为U盘、PDF或者WORD格式,包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 容)一份。 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2)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复印 件加盖公章; (7)依法纳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 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3 页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须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 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成功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或完整的企 业信用报告); (10)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上查询结果 截图为准; (1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附后); (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格式附后); (14)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并且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 其投标无效,所涉及原件须带至现场核查。 2.“商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 (2)投标函(格式附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的视为非中小型企 业,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的 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不提供不享受监狱企业优惠政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4 页 策); (6)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未提供者不享受相 关优惠政策); (7)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投标总报价应等于项目实施所有费用之和,不能在投标总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根据招标要求规定的内容和责任范围,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报价,报 价还应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 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根据以上要求及投标产品技术 规格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8)服务内容及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9)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说明的其它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格式附后); (2)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自拟); (3)服务配置清单(格式附后); (4)投标人对所供货物有详细说明,有完整合理的供货方案; (5)投标货物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价格、运输、 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表”中的各项费 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统一;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说明的其它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5 页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均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凡在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 未带至开标现场的,该评分项一律不予得分。 (四)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 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 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合订成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审专家 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 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 回答文字。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接受招标人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 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 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不实,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 本帐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 注明该款项是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项目(第3-4包)(包号)的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以简写,包号必须写明确,包号 不注明的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人员持汇款凭证至农行夏河县支行兑换银行回执 单,于开标前到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会计处盖章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 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6 页 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投标登记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 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开户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开户银行:农行夏河县支行 账 号:2736 5001 0400 0188 2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 (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以简写,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 接收。) 3.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合同后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换。 4.在开标时,凡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供应商,将被 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报价的; (4)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7 页 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 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 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 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须清楚 的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 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 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3.电报、电话、网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在统一目 录下胶装成册,正副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统一包装在一起密封, 并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单独各用小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在封口处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3.密封包的封面应注明:投标文件或开标一览表或电子版、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 件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人电话,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2020 年 03 月 11 日 15:50 时之前不得启封。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的,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8 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 楼开标大厅,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文件时还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单原件,未递交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 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 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 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三)无效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总价的,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该供 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行为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19 页 (一)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程序组织开标会议。 2.招标人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在开标现场当众检验、拆封开标一 览表和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编制和装订的开标一览表和投 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标原则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先审查资格证明文件,若不具备资格, 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予评审,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政策。 3.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在开标评标期间,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六、授予合同 (一)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 字的评标报告,并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 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向采购单位缴纳不超过中标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项目验收单及 完税发票退还履约保证金。 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加盖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0 页 公章后生效。如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 人有权拒签合同。 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 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交招标人审核备案。 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 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 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6.合同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三)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赵通 联系电话:13893971932 代理机构: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 洁 联系电话:19909425678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1 页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货物需求: 包号 货物或服 务名称 规格、质地及相关组(配)件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3 鸡蛋 鸡蛋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实行检 察部门备案制,保质期不少于60天,每枚鸡 蛋要求重量:≥60g。 公斤 83756.25 第一 学期 4 配送 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天 100 二、技术要求: 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售后 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 三、售前保障(运输、人员技术培训等)要求: 1、供货周期:本项目供货周期为每 15 日一次(节假日除外),甲方指定的交货地 点(各学校),需要增加送货次数,乙方无条件增加配送。 2、实施及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按时将所采购货物送到指定交货地点,项目中标价包括产品本身价、搬运装卸、 供货方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等一切费用。运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由供货方 承担。 四、验收要求: (1)甲方验收人员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质、发 霉等情况则乙方须无条件更换整批产品。 (2)当产品运送至各学校时则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对本批产品进行开箱逐个验收, 如发现有破损、变质、发霉等情况学校人员有权现场销毁并拍照留证,要求乙方人员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2 页 齐产品或要求赔偿。 (3)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不定期送至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对产品合格性进行检测,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解除合同。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货款。 (2)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经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每供满三个月后凭完税 发票和收货单由甲方支付货款。 (3)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和服务合格后满三个月无利息退还。 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添加任何防腐剂,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保质期在 60 天以上。 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的。须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赵通 联系电话:13893971932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3 页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一、说明 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 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 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3.采购货物及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即项目中标价): 元 招标编号/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类 别 名 称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备 注 1 货物 2 3 总计金额 人民币 圆整(¥: 元整) 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的价格、代理服务费、税金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二、技术要求: 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售后 三、售前保障(运输、人员技术培训等)要求: 1、供货周期:本项目供货周期为每 15 日一次(节假日除外),甲方指定的交货地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4 页 点(各学校),需要增加送货次数,乙方无条件增加配送。 2、实施及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按时将所采购货物送到指定交货地点,项目中标价包括产品本身价、搬运装卸、 供货方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等一切费用。运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由供货方 承担。 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添加任何防腐剂,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保质期在 60 天以上。 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的。须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要求。 五、包装要求: 1、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于长途运 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霉变、放漏气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 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霉变、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货单、检疫合格证、质量合格证书。 3、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 表明以下各项: (1)项目名称: (2)合同号: (3)收货人: (4)到站: (5)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尺寸(长×宽×高,已厘米计) (8)发货单位;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5 页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 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 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4、标识货物配置信息卡片。 六、验收要求: (1)甲方验收人员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质、发 霉等情况则乙方须无条件更换整批产品。 (2)当产品运送至各学校时则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对本批产品进行开箱逐个验收, 如发现有破损、变质、发霉等情况学校人员有权现场销毁并拍照留证,要求乙方人员补 齐产品或要求赔偿。 (3)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不定期送至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对产品合格性进行检测,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解除合同。 七、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货款。 (2)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经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每供满三个月后凭完税 发票和收货单由甲方支付货款。 (3)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和服务合格后满三个月无利息退还。 八、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工作的沟通衔接,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2、甲方须保证所涉及到的资金配合到位,甲方应在职权范围内全力配合乙方进行 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 九、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需要确认的一切工作计划和相关信息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书面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6 页 给予回复。 2、乙方应当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本合同规 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向甲方负责。在合同 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停止或延迟工作。 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所提供或使用的数据、文章、 报告等所有材料文件为乙方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十、延期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遇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通知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乙方通 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终止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每超期一天,扣合同金额的 0.1%,累 计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保证期内因不能及时排除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 质量保证期延长 30 天。 十一、违约责任 1.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风险责任 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 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责任全部由 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7 页 4.如果甲方认为某个技术培训人员不适合本项目培训工作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调 换。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 资料、图纸、数据、文案以及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甲、乙双 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 被无关人员接触,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赔付因泄密造成 的损失。 十四、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由甲方负 责报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备案。 十五、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自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双方此前已经产生的权 利及义务。 十六、争议的解决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8 页 1、本合同仅限于“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 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合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 务,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 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 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29 页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包号: )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0 页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19年12月31日止) 注册(开办)资金: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 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8年 2019年 3、投标人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1 页 时 间 案 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4、单位基本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5、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2 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3 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公开招 标项目)投标,招标编号/包号: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90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4 页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的采购活动,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5 页 (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 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本公司保证 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 二、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供货、技术人员培训及其辅助服务 均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 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甘南州行政辖区内的政 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一至三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6 页 (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 招标(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保证在该项目招标前,未向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咨询论证等任何服务。 二、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 者借用其他供应商的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宗产品, 确保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不打折扣,不降低服务质量, 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串标围标谋取中标; (四)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四、若中标,我公司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诚信履约,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五、我公司保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 良记录,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通过政府采购媒体通报,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 标文件无承诺书或法人代表未签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后果和损失。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7 页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8 页 (2)、投标函 致: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授权 (全名、职务)为全权 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招标有关活动, 并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由 (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票 □转账支票 □网 银(方框内打“√”)),金额为 元。 3.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 (大写) 。 投标人承诺承担货物运输、对用户的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投标须知的各项要求。 6.若中标,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 真实性、合法性。 8.我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39 页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投标人自行提供。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货物配置 及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0 页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投标人自行提供。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 2.提供其他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货物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保持 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1 页 (5)、开标一览表 (需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类 别 名 称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备 注 1 2 3 总计金额 人民币: 圆整(¥: 元整) 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的价格、税金、代理服务费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不能改变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2 页 (6)、服务内容及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货物或服务 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制造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3 页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4 页 (2)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自拟); (3)、服务配置清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包号: 序 号 货物或服务 名称 型号、规格、品牌 制造厂商 产 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5 页 (4)、投标货物质量保证书(范例) 本投标人对所投产品质量作如下承诺: 1.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2.产品均为厂家原装正品产品。 3.产品“三包”内容。 4.质量问题的处理。 5.质量投诉的处理。 6.其它。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6 页 (5)、售后服务承诺书(范例) 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人在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 3.对使用人员的详细培训计划。 4.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5.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7 页 第六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开标程序 主持: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宣布会场纪律。 (二)介绍本次开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三)介绍本项目开标会上的监标人、唱标人和工作人员。 (四)州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查投标人到场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五)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六)宣布本项目采购预算。 (七)宣布开标。 唱标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同一内容唱两次,如有疑问,在唱标结束后举手向主持 人示意,经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八)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对以上唱标结果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九)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请投标人退场。 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由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送到评标会 场。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的代表 1名(法人或持法人委托书的委 托人),技术类专家 3名,经济类专家 1名。技术类和经济类专家均由州交易中心信息 科工作人员在行业监管部门(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采购人和州交易中心监督科工 作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前四十分钟从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标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遵照评标原则负责对各投标供应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8 页 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质疑、评价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 人。 (二)评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一楼大厅等候,负责解答评 审专家提出的有关澄清说明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三、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 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二)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 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四)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 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五)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评标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当评审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 确定中标人。 (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八)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和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评审专家 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49 页 料的,评审专家可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三包:鸡蛋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和服 务等四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价格分为30分,商务分26分,技术及服务分为44分, 三项总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当评审得分相同时,由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一)报价评分(满分 30 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精确 到小数点后二位)。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节能产品和 环保标志产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 对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 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 87 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0 页 (二)商务评分(满分 26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文件 响应程度 5分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资质及相关证件齐全、 图表或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等方面,做得好的得 4-5 分, 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 2 资信证明 3分 投标人有开户行出具的2020年 1月 1日及以后资信 证明且资信良好的得 3分,没有不得分。(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3 企业证书 5分 投标人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食品经 营许可证》的得 5分,没有不得分。(原件备查,无原件 不得分) 4 成功案例 6分 投标人有 2017 年~至今签订的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及 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最高得 6分,没 有不得分。(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5 信誉证明 3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至今在同类项目中实施质量好, 信守合同,具有良好评价(须是政府单位出具的证明), 每提供一份证明文件的得 1分,最高得 3分,没有不得分。 (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6 企业实力 4分 根据投标人的固定养殖基地、储存设备、生产人员等 情况进行综合对比,优的得 4-5 分,良的得 2-3 分,一般的 得 0-1 分。 (三)技术及服务评分(满分 44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指标 6分 投标产品符合国家《NY5039-2005 无公害食品鲜禽 蛋》标准的得 3分;符合《NY/T754-2011 绿色食品蛋与 蛋制品》标准的得 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国家检验 部门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1 页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2 检验报告 3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合 格报告的得 3分,没有不得分。(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 分) 3 产品证书 5分 投标人具有无公害产品认证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环境质量检验报告的得 5 分,没有不得分。(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4 货物说明 3分 提供货物技术资料、鸡蛋表面喷码或标签及所供货物 图片,资料详细、全面的得 2-3 分,较好的得 1-2 分,一 般的得 0-1 分,未提供或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5 生产条件 5分 投标人的饲养环境、饲料及添加剂和饲养管理达到 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综合比较打分,优得 4-5 分,良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及彩页照片,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6 供货方案 3分 投标人的供货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全面、细节详尽 的得 2-3 分,较好的得 1-2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 合实际的不得分。 7 货物储存 3分 对货物的储存方法有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细节详 尽的说明指导得 2-3 分,较好的得 1-2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8 应急方案 3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措施,疫情控制,检测 方法,善后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优的得 2-3 分, 良的得 1-2 分,一般的得 0-1 分,虚夸不合理的不得分。 9 售后服务 4分 对所有货物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与处理的响应 时间,给出实质性的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优的得 3-4 分,良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虚夸不合理的 不得分。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2 页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0 优惠条件 3分 根据项目情况提出针对性的优惠条件,对项目实施有 实质性优惠(如有将作为合同的内容)的得 2-3 分,较好 的得 1-2 分,一般的得 0-1 分,虚夸不合理的不得分。 11 创新建议 3分 投标人自行实地考察,撰写考察报告,针对项目实 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创新建议,科学合理并对采购人有 帮助作用的得 2-3 分,较好的得 1-2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12 社会责任 3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以后对当地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如 有将作为合同的内容)的得 3分,没有的不得分。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3 页 第四包:配送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和服 务等四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价格分为30分,商务分35分,技术及服务分为35分, 三项总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当评审得分相同时,由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一)报价评分(满分 30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精确 到小数点后二位)。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节能产品和 环保标志产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 对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 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 87 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4 页 (二)商务评分(满分 35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文件 响应程度 5分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资质及相关证件齐全、 图表或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等方面,做得好的得 4-5 分, 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 2 资信证明 5分 投标人有开户行出具的2020 年 1月 1日及以后资信 证明且资信良好的得 5分,没有不得分。(原件备查,无 原件不得分) 3 成功案例 6分 投标人有 2017 年~至今签订的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及 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6分,没 有不得分。(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4 信誉证明 6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至今在同类项目中实施质量好, 信守合同,具有良好评价(须是政府单位出具的证明), 每提供一份证明文件的得 2分,最高得 6分,没有不得分。 (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5 企业实力 13 分 投标人有存储仓库的得 4分;有道路运输资格证的得 3分;运输车辆数量 4辆以上的得 3分;车辆全部购买保 险的得 3 分;最高得 13 分;没有不得分。(证明资料原 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三)技术及服务评分(满分 35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1 运输方案 5分 投标人的运输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全面、细节详尽 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 合实际的不得分。 2 货物储存 5分 对货物的储存方法有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细节详 尽的说明指导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5 页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3 配送方案 5分 投标人的配送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全面、细节详尽 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 合实际的不得分。 4 服务保障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输快捷方便、向全县各个中小学 配送货及装卸到指定地点、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好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合实际 的不得分。 5 售后服务 5分 对所有货物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与处理的响应 时间,给出实质性的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优的得 4-5 分,良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虚夸不合理的 不得分。 6 优惠条件 5分 根据项目情况提出针对性的优惠条件,对项目实施有 实质性优惠(如有将作为合同的内容)的得 4-5 分,较好 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7 创新建议 5分 投标人自行实地考察,撰写考察报告,针对项目实 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创新建议,科学合理并对采购人有 帮助作用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1 分,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6 页 附件一: 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财库〔2011〕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7 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 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 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 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 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 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 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8 页 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 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 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 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 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 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 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59 页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 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 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0 页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1 页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2 页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3 页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4 页 附件二: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 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第 3-4 包) 招标文件 甘肃正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09425678第 65 页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 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 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四)投标费用 (一)总体要求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四)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五)投标保证金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六)投标有效期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 (一)开标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数量 备注 3 鸡蛋 鸡蛋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实行检察部门备案制,保质期不少于60天,每枚鸡蛋要求重量:≥60g。 公斤 83756.25 第一学期 4 配送 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天 100 十、延期责任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四、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和服务等四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和服务等四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合作高速公路收费所机关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终止竞价公示-成交公示
2025-04-03
临潭县教育局关于临潭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鸡蛋、苹果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2025-04-02
碌曲县教育局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所需的本地牛羊肉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征集项目合同
2025-03-26
甘南州公安局厨房设备餐具采购项目二次001-竞价结果
2025-03-21
碌曲县教育局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营养餐及食堂食材所需的本地牛羊肉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征集项目评标报告
2025-03-21
临潭县教育局临潭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鸡蛋、苹果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2025-03-19
临潭县教育局关于临潭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鸡蛋、苹果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2025-03-17
临潭县教育局临潭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鸡蛋、苹果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更正公告
2025-03-14
临潭县教育局关于临潭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鸡蛋、苹果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2025-03-11
临潭县教育局临潭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鸡蛋、苹果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废标/终止公告
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