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食堂
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415
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的委托,就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投资是为了完成服务项目的配套投资,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415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少于350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项目内容:对一层食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改造及内部装修、排烟及环保系统的安装、桌椅的采购安装、灶具及厨具的安装调试、运营管理、装修及灶具厨具的维修;
4.2采购情况: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场所,保证响应单位在经营期间的水、电及天燃气的正常供应(实行计量收费,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自主合法经营管理、自负盈亏,委托经营期间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在服务期满后所有投入归采购人;
4.3食堂位置及规模: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院内;一层食堂约2354㎡,一次性约可容纳800人就餐;
4.4新建食堂的交房标准:主体、排水沟及盖板完成;门窗完成;地面装修完成;厨房、食堂和卫生间吊顶完成;给排水卫生间施工完成、厨房部分按二次设计施工完成;电力施工到配电箱处;中央空调施工完成;燃气按二次设计施工完成;一层售卡处轻质隔断暂按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内加隔音棉计算,高度至板底。
4.5服务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4.6资金来源:中标人投资;
4.7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书面确认中标人经营之日起 6 年;
4.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一层食堂委托经营
4.9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 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1〕124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国权联〔2006〕1号文件、豫财购〔2010〕26号文件、财库〔2005〕366号、财库〔2010〕48号、财库〔2007〕120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9号、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7.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报告)。
7.4信誉要求:
(1)提供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供应商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 CA密钥,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8.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于公告期限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凭领取的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4月9日上午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2供应商(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9.3供应商(供应商)对项目质疑/异议,均应按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要求,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提出,并提交证据。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本项目招标方式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4月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第3开标室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或者逾期解密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22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371-63851589
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联 系 人:寇女士
电 话:0371-69191803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豫政采(2)20193072-1 |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