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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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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招标详情

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6日

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于2020年03月13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YCG-2020-012

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0】016号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意见

供应商名称

1、汝城县兴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推荐意见

该公司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食堂经营能力。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供应商名称

1、汝城县坐上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2、汝城县家家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推荐意见

两家公司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食堂经营能力。

四、参与谈判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即原辅材料成本不低于)

(人员工资、管理运营费及其它费用不高于)

评审结果

1

汝城县兴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3%

27%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汝城县家家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2%

28%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汝城县坐上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71%

29%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汝城县兴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城郊镇锦堂村赖家一组

成交百分比:(原辅材料成本不低于)百分之柒拾叁(73%);

(人员工资、管理运营费及其它费用不高于)百分之贰拾柒(27%)。

六、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为加强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用餐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安全保障,防范廉洁风险,同时有效缓解工作人员用餐的难题,现对食堂经营服务进行采购,总体上遵循公益性原则和自愿选择性原则。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谈判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组长

卢虹佑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段祝婕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欧广林

采购人代表

全过程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707358251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2

联系人:袁喜彬

联系电话:0735-2326958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012招标文件.zip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0016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YCG-2020-012

人: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05日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5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5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5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6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6

六、确认 7

七、疑问及质疑 7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7

九、其它补充事宜 7

附件: 认通知 9

第二章 谈判须知 10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10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13

一、说明 13

1.适用范围 13

2.定义 13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3

4.参与谈判的费用 13

5.现场勘察 14

二、谈判文件 14

6.谈判文件的组成 14

7.谈判文件的澄清 或者 修改 14

三、响应文件 15

8.一般要求 15

9.响应文件的组成 15

10.报价要求 16

11.保证金 16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7

13.分包 17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16.响应文件的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8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8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

18.供应商资格复核 19

19.谈判小组 19

20.谈判程序 19

21.响应文件审查 20

22.澄清 20

23.谈判的一般规定 20

24.退出谈判 21

25.最后报价 21

26.不合理报价 21

27. 提出成交供应商 22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29.谈判的特殊情形 22

30.谈判终止 23

31.重新评审 23

32.保密及串通行为 23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4

33.成交信息的公布 24

34.询问及质疑 24

35.成交通知 24

36.签订合同 24

七、政府采购政策 25

37.政府采购政策 25

八、其他规定 26

38.代理服务费 26

39.其他规定 2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8

第一节 服务内容 28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32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32

1.项目信息 32

2.合同金额 32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2

4.付款 32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33

6.组成合同的文件 33

7.合同生效 33

8.合同份数 33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 35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36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38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3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40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41

四、保证金 42

附件4 - 1 保函(格式) 42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43

件5-1 报价表 43

六、采购需求响应 44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 45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46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47

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47

附页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48

附件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9

附件9-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50

附件9-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51

附页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52

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53

附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 53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54

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6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0016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ZYCG-2020-01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01

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

食堂经营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费标准的70%,餐饮服务、人员工资、管理运营费及其他费用不高于30%;(定标:按餐饮服务、人员工资、管理运营费及其他费用所占百分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供应商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20200310日至2020031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持本采购邀请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400.00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031314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0031314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00312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劳动路131号

(3)联系人:葛先生

(4)电话:13707358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

(3)联系人:袁喜彬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2326958

九、其它补充事宜

(1)保证金

开户名称: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财兴支行

银行账号:1911 0212 2920 0078 784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字样)

(2)购买谈判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

财务部联系人:朱楚祥

财务电话:0735—2326958

2020 03 05

附件: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 你单位 日发 名称谈判邀 (参/谈判采购。

认。


称(盖单位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3707358251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汝城县卢阳镇劳动路131号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3707358251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

电话:0735—2326958

联系人:袁喜彬

第2.4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

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或未年审年检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第3.2款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第5.1款

现场勘察

不做要求

二、谈判文件

第6.3款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10.3款

采购项目预算

食堂经营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餐费标准的70%,餐饮服务、人员工资、管理运营费及其他费用不高于30%;(定标:按餐饮服务、人员工资、管理运营费及其他费用所占百分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供应商)

第10.6款

报价的其他要求

第11.1款

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第12.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13.1款

分包

不做分包

第14.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档壹份U盘打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15.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

2020031314:30之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17.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第21.2款

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24.1款

最后报价的约定

第25.1款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31.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第33.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一次性缴纳。

七、政府采购政策

第37.2(1)项

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公布期)内标记★符合的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公布期)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分4%、价格分4%

(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第37.2(2)项

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分4%、价格分4%;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为4%。

第37.3(1)项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第37.3(2)项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

/

第37.7款

进口产品

拒绝进口产品

八、其他规定

第38.1款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标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第39.1款

其他规定

服务地点: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服务期:年。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附录1)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第一章的格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 “谈判邀请”。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现场勘察

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8.一般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3)授权委托书(格式)

(4)保证金

(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6)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