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LNXT202003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红娟

项目联系电话:139042341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红娟 联系电话:13904234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双 联系电话:024-57637576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243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5:00 至 2020年03月2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30 至 2020年03月31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委托,对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项目编号:LNXT20200316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豆油项目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压榨式工艺生产出的非转基因三级成品大豆油详见招标文件

约57吨/年

02

清原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鲜猪后腿精肉项目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新鲜猪后腿精肉(4号精肉)

约32吨/年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2,302,433.00元(其中01包 702,433.00元;02包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302,433.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代表资格的生产加工企业。

(2)投标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必须具有资金周转、仓储、运输、存放、配送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商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记录。

(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裁判文书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

(5)招标项目属于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投标人需提供:①工商营业执照、②SC食品生产许可证、③第三方全项检测报告一份 ;01包投标人需提供:压榨式工艺设备照片。02包投标人需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环保部门出示的资格证明、定点屠宰证明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合同包只招一名生产供货商。

针对上述要求不具备或不能提供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 首页 省级通知 中公布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 15 时起至 2020 年 3 月 23日 15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特殊期间,按照相关要求,采购文件领取也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24-57637576 )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15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价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5、SC食品生产许可证;6、第三方全项检测报告一份;7、01包投标人需提供:压榨式工艺设备照片。02包投标人需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环保部门出示的资格证明、定点屠宰证明; 8、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符合要求且要报名的供应商报名资料可以扫描以邮箱的形式参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0 年 3 月 31 日 09: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 清原县

项目联系人:徐红娟

联系电话:1390423416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项目联系人:赵双

联系电话:024-57637576

邮箱地址:1214495130@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将军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733600000086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红娟

项目联系电话:1390423416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