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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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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餐饮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餐饮服务采购公告
2020-03-16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港航亊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江市港航亊业发展中心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037号
(2)财政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1—代0010
(3)项目名称:镇江市港航亊业发展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4)服务需求及范围:
1)、镇江市港航亊业发展中心位于镇江市梦溪路98号,食堂面积约420平方,就餐人数约 70 人;周一到周五,提供早、中两餐服务。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需要供餐(特殊情况除外)。
2)、谏壁船闸运行中心位于谏壁镇越河街29号,食堂面积800平方,就餐人数约 60 人;其中常规工作日(全年250天)周一到周五提供三餐服务,早餐、中餐约46人,晚餐约15人;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约115天)提供三餐服务,就餐人数均为16人。
3)、京杭运河服务中心位于金鼎大道中段京杭运河服务区,食堂270平方,就餐人数约50 人;其中常规工作日(全年250天)周一到周五提供三餐服务,早餐、中餐约25人,晚餐约10人;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约115天)提供三餐服务,就餐人数均为10人。
4)、就餐方式以自助形式为主,桌餐为辅。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5)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645075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9)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10)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2743422@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5952888491
注:(1)本项目免收磋商文件费用;
(2)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27434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中标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港航亊业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市梦溪路98号
(2)联 系 人:杨主任 电话:0511--8880800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供应商数量:1名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镇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本公告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