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 ||
发布日期:2020-03-17 |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详见附件。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docx |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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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新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
项目地址 |
常州新北区 |
招标编号 |
国联佳信公招2020004号 |
项目估算造价 |
25万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证书: 有效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包括电磁灶、不锈钢制品、制冷成套设备等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报名时间 |
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9日 |
报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3月27日14:00时 |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开标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陆锋 13775220164 |
招 标 公 告
编号:国联佳信公招2020004号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 常州新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该单位 企业港1#楼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249185.00元
最高限价:249185.00元
2、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为制造商并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所提供的灶具,其产品生产企业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合格证。
5、投标单位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如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须在常州地区设有正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或授权委托经销单位(提供委托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6、2017年3月17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厨房设备项目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3月17日至3月1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 2020 年3月19日下午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
报名资料: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盖章。
联系人:陆锋,电话:1377522016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四、现场踏勘时间: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查。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0 年3月20日 12:00 (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4500人民币整
收款单位: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97270630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 2020 年3月27日14: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七、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0 年3月27日 13 : 00 至 14 :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3月27日 14 : 00 (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20 年3月27日 14 : 00 (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
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工
地址:常州新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7楼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人:陆锋
电话:13775220164
邮 箱:376607947@qq.com
江苏国联佳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
附件1
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委会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小组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供应商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2、对单个供应商的评分偏离评标小组平均分值±8%时,该评审人员需作出书面说明。对偏离超过平均分值±8%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如上述正偏离、负偏离分别出现2个以上的,只对偏离最大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
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评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一)、价格基准分:80分
第一步: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8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80%×100
(二)、综合实力:20分
一)、业绩(6分):
自2017年3月17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前述要求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二)、实力(6分):
1、投标单位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合法机构)。能提供的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单位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
三)、售后服务(8分)
1、响应维修服务时间:承诺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维修地点,并及时排除故障的得5分;12小时内到达的得2分;超过(不包括)24小时的得0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未提供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如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须在常州地区设有正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或授权委托经销单位(提供委托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满足要求的得3分,无或者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三)、定标办法:
评标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最高分数相同,则在相同分数的单位中选择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则通过抽签产生。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要求“原件或公证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附件2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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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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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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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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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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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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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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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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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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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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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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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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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