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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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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教育局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教育局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17 17:0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教育局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826202000001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17 17:07
采购人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设置特殊条款: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网上获取(详见附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3-18 09:00到2020-03-24 17:0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3号附11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9 09:30
开标时间 2020-04-09 10:00
投标地点 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3号附11号
开标地点 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3号附11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芦山县芦阳街道金花大桥对面,0835-6521381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201号,0835-652258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何老师,0835-6521381
预算金额(元) 160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农副食品
行业划分 H62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PPP项目标识

1 采购编号:SCQP(2020)06 号 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 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 购 人: 芦山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共同编制) 二 O 二 O 年三月 2 目 录 目 录..............................................................................................................................................................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7 二、总 则........................................................................................................................................... 10 1. 适用范围................................................................................................................................. 10 2. 有关定义................................................................................................................................. 10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11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11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1 三、招标文件....................................................................................................................................... 12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12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 四、投标文件....................................................................................................................................... 13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3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5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6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 五、开标和中标................................................................................................................................... 17 22. 开标....................................................................................................................................... 17 23. 开标程序............................................................................................................................... 18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18 25. 评标情况公告....................................................................................................................... 18 26. 中标通知书........................................................................................................................... 19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9 27. 签订合同............................................................................................................................... 19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9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0 30. 补充合同............................................................................................................................... 20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0 32. 合同公告............................................................................................................................... 20 33. 合同备案............................................................................................................................... 20 34. 履行合同............................................................................................................................... 20 35. 验收....................................................................................................................................... 20 36. 资金支付............................................................................................................................... 21 七、投标纪律要求............................................................................................................................... 21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2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1 3 九、其他................................................................................................................................................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一、 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24 二、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25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6 四、 开标一览表................................................................................................................................. 27 五、 分项报价明细表......................................................................................................................... 28 序号........................................................................................................................................................28 产品名称................................................................................................................................................28 规格型号................................................................................................................................................28 品牌........................................................................................................................................................28 单位........................................................................................................................................................28 数量........................................................................................................................................................28 单价........................................................................................................................................................28 金额........................................................................................................................................................28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28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28 六、 商务应答表................................................................................................................................. 29 七、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0 八、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1 九、 投标技术响应............................................................................................................................. 32 十、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33 十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函........................ 34 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35 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5 十四、 监狱企业声明函..................................................................................................................... 36 十五、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7 一、总则................................................................................................................................................47 二、评标方法....................................................................................................................................... 48 三、评标程序....................................................................................................................................... 48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52 五、废标................................................................................................................................................55 六、定标................................................................................................................................................55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6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57 附件 1.............................................................................................................................................63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芦山县教育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公告编号为准 二、招标项目: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营养餐资金和学校代管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金额:1600 万元。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 1包,(详见招标文件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设置特殊条款: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报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 5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0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3 月 24 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号附 11 号(地 址)现场获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 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 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介 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加盖公 章)】。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35-6522584)实行网上获取,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将如下 扫描件发送给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邮箱(196060277@qq.com):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详见附件 1)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1)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明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 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缴费方式:转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 购代理机构: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开户银行: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 联社;账号:75360120000014132);开标前将以上原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供应商购买 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09 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04 月 09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1、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6 2、授权代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5、基本存款账户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应当完整并加盖鲜章,否 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开标地点: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 号附 11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芦山县教育局 地 址: 芦山县芦阳街道金花大桥对面 联 系 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 0835-6521381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地 址: 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号附 11 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835-6522584 电子邮件: 196060277@qq.com 2020 年 3 月 17 日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6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6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 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 (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 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的项目或 专门面向小微企 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 采[2016]35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 一般采购项目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开标一览表”“公司投标介绍信” 壹 份 、电子文档(U盘) 各壹份 7 项目完成时间及 地点 交货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芦山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8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 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 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四川 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第 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 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 8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 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监狱企业 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企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信用中国 》诚信管理办法,记入诚信档案的且 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 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 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9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节能、环保产品政 策 体现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 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11 国家规定的强制购 范围(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 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 法时的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 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已报名供应商可在报名截止时间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14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30 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电汇形式提 交,但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号及包 号(若有)。 收款单位: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开 户 行: 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 75360120000014132 交款截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 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及包号. 注:投标人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 前开具并将保函原件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担保 机构公章)。 15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前。(转账时须注 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1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2584 17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2584 1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 10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身份证明证件到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2584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号附 11 号 1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2584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号附 11 号。 2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 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2584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号附 11 号 邮编:6256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 疑事项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 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 提出。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0835-6529748 地址:芦山县财政局 邮编:625600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3 代理服务费 根据采购代理协议约定,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20%计算,向中标人分别收取需求论证 服务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下浮10%后收取129000元,由中标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货物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 11 的采购人是芦山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 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 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大米、菜籽油。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12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 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 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13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证书除外),必须逐一对应翻译 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 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 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14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 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及其它投标文件”(分册装 订),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14.1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应严格按照本招标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14.2 技术、服务及其它投标文件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2 技术(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 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 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技术服务应答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5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 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2.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银 行手续费除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 合同编号后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 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 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注:若投标人要求在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不 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16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及其它投标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开标一览表”、“公司投标介绍信”壹份、电子文档(PDF 格 式)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内容必须 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纸除外),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 表”,应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 表”“公司投标介绍信”“电子文档”字样。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 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时间。 17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代理机构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 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18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 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 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 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 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9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 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2584。 注: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采购招标活动,导致废标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 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中标)供应商不及时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陆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备案。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 20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履行。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以转账方式交至(备注栏请写明:芦山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21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到采购人办理履约 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 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信用中国》诚信 管理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 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 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2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 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 整。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4 一、 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 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信用中国 》诚信管理办法,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 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XX 份,副本 XX 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 用于开标唱标的“公司投标介绍信”“开标一览表”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25 二、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26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 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须附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 27 四、 开标一览表 第 XX 包(如有)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 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交货时 间 是否属于进 口产品 备注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28 五、 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29 六、 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如有)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供应商应当把招标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并逐一应答,列明是响应、正偏离或负偏 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0 七、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下表中的信息作为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的有效依据。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1 八、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 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 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2 九、 投标技术响应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技术应答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头部或者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3 十、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4 十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书面声明函 致: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 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 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依法履约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5 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 万元,资产总额 XXX 万元,本 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36 十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十五、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 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帐、电汇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 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招标文件中代理服务费收取规定一次性支付全额代理服务 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3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 诺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省内较大 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处 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 规定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3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 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地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企业 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时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 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封面、封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附注等“三表一注”);投标人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新成立企业暂无财务报表须作出书面说明); 4、2018 年 1 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 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函;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 通许可证》 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 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 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报价 大米:6元/公斤,菜籽油:17 元/升,面粉:4.8 元/公斤;肉类、蔬菜类、其他原辅材 料下浮价报价,市场询价为结算价格。 二、技术参数要求 1、大米(优质籼米或优质粳米):(提供样品) (1)袋装,非转基因,一级大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 GB/T1354-2018、米质符合 GB/T1354-2018 中 5.1.2 规定的优质大米质量指标;卫生符 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2715-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符合 GB/2763-2016;大米必须是当年度收割谷子生产的新米,符合优质稻谷 GB/T 17891- 2017,脂肪酸值(mg/100)≤25(注:该指标为判断新老米的参数),大米中铅、镉、 汞等污染物限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17 规定,黄曲 霉毒素 B 族和族限量符合 GB 5009.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米外观整体要求: 色泽正常呈透明玉色状、手感干爽、口感无异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符合标准规 定、无黄粒米。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及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 的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包装符合 GB/T17109-2008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 口应严密。 (2)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4 和 GB28050-2014 的规定。产 品名称应按本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外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 GB/191-2008 的要 求。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为产品最大充许水分状态下的质量)、 产品标准号、类别、保质期、优质大米标注最佳食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 可证编号、原粮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成份表、注册商标。 (3)包装规格 25kg/袋。 (4)★送到学校的大米需提供同批次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40 检验报告原件在交货现场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鲜章交给收货学校备存。 2、菜籽油:(提供样品) (1)物理压榨,非转基因,直接压榨成品纯菜籽油,质量等级≧三级,桶装,菜 籽油符合国家标准 GB 1536—2004、卫生指标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GB 2716— 2018、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符合 GB 2760—2014、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 GB 2761-20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 GB 2762-2017、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 GB2763-2016。菜籽油不得掺与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及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 的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预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GB31604.30-2016),瓶坯和瓶盖均应达到国家卫生标 准(GB4806.7-2016),标签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油 桶外包装必须注明“物理压榨、非转基因、XX等级”字样。包装上有注册商标。 (3)包装规格 5L/桶(瓶)。 (4)★送到学校的食用纯菜籽油需提供同批次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 报告,检验报告原件在交货现场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鲜章交给收货学校备存。 3、面粉 (1)规格:等级为特制一等,符合小麦粉 GB1355-86 国家标准(提供第三方具 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投标产品的检验证书报告复印件)。 (2)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 出具投标产品的检验证书报告复印件)。 (3)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准号。 (4)送到学校的食用面粉需提供同批次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检验报告原件在交货现场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鲜章交给收货学校备存。 4、肉类 (1)肉类必须是本县统一定点屠宰场屠宰。 (2)★符合 GB2707-2016 标准和 GB/T 9959.2-2008 标准,如国家制定新的食 41 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3)供应商所供应鲜猪肉、鲜牛肉须为冷鲜肉(应是当日生产),应符合溯源体系 的要求,配送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鲜猪肉、鲜牛肉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配送人员提供 原件,采购人留存原件;因证书不完备,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5)鲜猪肉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 (6)猪瘦肉(前腿、后腿、二刀):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带皮无毛,瘦肉 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 (7)猪五花肉(或半肥半瘦猪瘦肉):俗称“三线肉”( 位于猪的腹部,即是 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 无毛,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 (8)猪大骨:俗称猪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当天宰杀的猪大骨),后腿骨 必须多余前腿骨,需带一定的肉。骨头颜色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满有 光泽;有猪骨特有的腥膻味,但不是原料变质的味道。骨头表面光滑,不粘手,有一 层风干膜。 (9) 猪排骨(大排):新鲜,肋排占 80%以上(不能有项心骨),表面有一层微干 或微湿润的外膜,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不粘手。具有鲜猪肉正 常的气味,有一股新鲜的味道。 (10)猪板油:俗称板油。新鲜(当天宰杀的猪板油),乳白色,比较细腻,掰 开后没有网状的运动纤维,用手捻时可化解完全。 5、鸡蛋 (1)鲜鸡蛋每枚净重≥50g。 (2)蛋壳清洁、不破裂、蛋形正常。 (3)★符合 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和蛋制品》,如国家制定新的 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4)供应商在配送到学校时,提供同批次的检测报告 42 (5)鸡蛋必须保证新鲜、卫生、安全。 6、蔬菜 (1)蔬菜新鲜,需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无泥沙、黄叶、烂叶,无农药残留 (农残检测合格报告),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必须保证每周蔬菜品种不少于 8 样。 (2)定点采购无公害绿色种植蔬菜,保证蔬菜品种多样; (3)保证蔬菜的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 (4)严禁采购四季豆、菌类等高危食材。 7、调味品及其他辅料 (1)佐料: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 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 (2)散装佐料: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 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3)定型(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4)其他未列入又需采购的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需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规范 及采购人要求,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 一力承担。 三、样品要求 (一)、提供样品清单(提供盲样),须与供货一致: 序号 样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大米 1 斤/袋 1 袋 2 菜籽油 500ml 500ml (二)、样品递交 1、所有投标人的样品须按时送达。 2、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三)、迟交的样品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 (四)、样品接收 1、递交样品地点:芦山县芦阳街道先锋路 3 号附 11号本项目开标室。 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递交时间和地点统一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样品,并做 43 递交登记,投标人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3、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 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样品要求 1、样品递交数量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量的样品作为评标及 最终验货的比对依据。 (2)、各包投标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样品包装 递交投标样品同时须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此清单不得附在样品 上,未附样品清单的投标样品将拒绝接收。 3、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样品不齐全或未提供样品的,样品得 分为 0 分。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或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一周内至 2020 年秋季学期结束日止。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附后)。 3、费用支付:本项目米、油、面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肉类、蔬菜及其他原辅材料 采用下浮价报价方式。最终具体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如下: 3.1 费用结算: 按每月配送的米、油、面、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的实际数量和当月的结算 单价进行费用结算。其中,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送货清单由供应商按芦山县教 育局要求制定;实际数量:以采购方计量为准;结算单价:米、油、面按照中标价结 算,肉类、蔬菜及其他原辅材料以市场询价单价为准。 注:询价方式:每月底,供应商应将需询价的货物清单发芦山县教育局,次月初 由芦山县教育局组织教师在芦山县芦阳街道农贸市场(需有固定摊位)对上月询价清 单中的货物进行一次询价。询价过程,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 3.2 支付方式: 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货款的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次月 10 日前供货商 将各学校清单送学校核对。学校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后,按照米、油、面中标单价 44 和供货数量,肉类、蔬菜及其他原辅材料按数量、询价价格和下浮比例进行计算后分 校付款。中标单位发票向学校开具,学校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及结算清单 5 个工作日内 支付货款。 4、履约保证金: 4.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160 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圆整),中标单位 应在正式签订合同前以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无故延迟交货时间、短斤缺两(2 小时内补足所差数量)、原辅材 料外观及质量经初步验收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外观及质量标准差距较大 (2 小时内更换)、未按规定使用冷藏车,经安全与后勤管理股认定后每项 1 次扣除 500 元--5000 元履约保证金(不可抗力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 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 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方必须在 3 日内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三次后,采购人启动退出机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在本项目履约完成且无任何违约情形后采购人于 7 日内无息全额 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 的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 3000 万元。如在签订合 同时,未按承诺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 3000 万元 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已生效保险合同原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5、中标代为代购的货物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相关质量标准时须以采购人能接受 的方式加以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6、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 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营养改善计划因国家政策终止,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行解除。 7、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由中标单位原因发生的 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其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法律、民事、赔偿等责任。 (在签订 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8、采购服务周期:2020 年。 45 9、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及方式详见招标文 件相关要求。 10、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 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质检能力、原辅材料流转安全保障情况等(如 涉及)。如考察结果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不符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服务要求 1.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芦山县设置子公司,并落实专人负责售后服务,提供联系 电话,保持 24 小时畅通(提供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包括办公场所图片、门牌证明、 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等)。 2.中标单位提供的食品如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须立即 作出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食品安全问题需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 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中标单位应立即到现场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 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中标人所提供的物资交验收时,应保证投标响应条件,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包 括外观损伤等),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4.米、油、面粉、其他原辅材料每周至少配送一次,肉类、蔬菜每天 9:00 前配 送到指定学校食堂,且产品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5.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等), 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书面承诺函)。 6.配送人员需持证上岗,且驾驶人员驾龄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过重大 交通事故;配送车辆须具有营运资质,且使用符合食品运输的专用车辆进行配送;中 标人对配送人员的安全负责。(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如属于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 协议)。 7.在供货期间,中标单位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不得出现断货现象,若非不可抗力 因素,造成断货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 和损失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投标人在本县区域内具有保证货物供给的仓储能力和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检 46 测场所和设备(提供仓库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提供食品检测场所及设备 证明材料:检测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设备清单、设备照片等)。 9.提供售后服务及配送方案,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后须根据学校提供 的供货路线图、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及时配送到学校食堂食品库房,并规范堆 放;(2)售后服务方案,应当至少包括:质保时间、售后服务内容、时间和方法、售 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体系等;(3)配送方案,应当至少包括: 每月供货次数、供货及换货相应时间、人员配备、运输车辆保障、食品流转安全、运 输安全保障、配送保证措施、应急预案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基地建设、仓储能力等。 2020 年芦山学校食堂供餐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学校名称 离县城距离(公 里) 人数(预估) 备注 1 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小 40 14 2 芦山县升隆乡中心小学校 7 226 3 芦山县思延乡周村小学 5 14 4 芦山县中林乡沙坪村小 40 7 5 芦山县隆兴中心校 13 296 6 芦山县飞仙关镇中心小学校 20 202 7 芦山县思延镇第二小学 10 224 8 芦山县中林乡新民村小 46 14 9 芦山县宝盛乡中坝小学 27 14 10 芦山县宝盛乡玉溪小学 24 58 11 芦山县大川中心校 66 348 有住校生 12 芦山县中林乡中心小学校 36 123 13 芦山县宝盛乡中心小学校 25 150 14 芦山县太平镇三九希望小学校 33 239 15 芦山县双石镇西川村小学 20 2 16 芦山县清仁乡芦溪村小 4 58 17 芦山县仁加七一学校 8 265 18 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中心校 10 146 19 芦山县双石镇中心小学校 15 323 有住校生 20 芦山县清源中心校 4 148 21 芦山县龙门晨阳希望学校 17 713 22 芦山县思延镇第一小学 6 188 23 芦山县清源大同村小 4 37 24 蓝光芦山县第三初级中学 6 257 有住校生 25 四川省芦山县太平中学校 33 107 有住校生 26 芦山县双石镇初级中学 15 46 27 芦山县芦阳二小 0 1291 47 28 芦山县芦阳三小 0 1166 29 芦山县初级中学 0 919 有住校生 30 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 0 977 有住校生 31 芦山县幼儿园 0 418 32 芦山县第二幼儿园 0 375 33 芦山县第三幼儿园 0 492 34 四川省芦山中学 0 2129 有住校生 合计 1198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48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 证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 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 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资格性检查适用于招标采购单位不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或者自行进行资格性 检查,但有供应商的资格在评标阶段已经发生变化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需要评标委 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49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 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 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 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 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 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 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故本项目不以此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 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 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50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 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 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 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 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 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 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 51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 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 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52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 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 五、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 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4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5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 项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 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 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见《招标文件》技 术参数表及《投标 文件》分项报价明 细表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 元,即 RMB¥X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 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56 费用。本合同执行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 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 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日内将需甲方确认的货物成品样品 或图纸、图片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或封存成品样品,外观 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采购,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货物均要提供产 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质量保证书、产品检测报告。本款约定的样品确认 书、封样、验收样品仅作为甲方对货物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的依据,不代 表甲方认可样品的质量。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标准和程序以本合同第四条的 约定为准。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项目验收并移交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 6、若验收、检测时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必须 无条件退换货物,相关费用及延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XX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 在 XX日内完成项目所有系统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试运行。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 日内组织初步验收,进入 57 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则试运行期自修复确认之日 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期结束后 XX日内组织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 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 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 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 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 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业主方、承建方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 册、检测报告、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 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 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 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 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前须交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完合同 58 所有内容后,予以无息退还。 2、甲方验收完成合格后付全部货款 XX%,余下 XX%作为质保金。若无 质量问题,质保金自竣工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后退还中标单位。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 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年免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小时内响应到场,在 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 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 质量标准,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 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 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 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 59 超过 XX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 XX%向甲方偿付赔 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 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 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 的 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 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 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 证明资料(含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操作手册)等质量证明文件),否则 视为违约。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1 款中对响应时间和维修、更换时间的约定, 视作乙方未提供合格货物,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 2 款第(3)项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 八、供应商的退出和惩罚机制 XXXX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 60 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61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类型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芦山分公司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9:00 分至 12:00分, 下午 14:30分至 17:00 分)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17 时 00分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下午 10:00((北京时间) 已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采购公告并认真核对相关资料,已确认相关 资料完全领取完毕,无遗漏。 供应商法定名称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座机电话 邮箱号码 供应商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 供应商在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和传真必须真实有效,且从报名时间起至投标响 应文件有效期止(工作日每天 8:30 时至 17:30 时)保持畅通。失去电话联络 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投标,提 供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本仅供供应商参考,响应文件内容以纸质文件为准,如 供应商全部按电子文本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合同公告 33.合同备案 34.履行合同 35.验收 36.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六、商务应答表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投标技术响应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十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五、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大米:6元/公斤,菜籽油:17元/升,面粉:4.8元/公斤;肉类、蔬菜类、其他原辅材料下浮价报价, 二、技术参数要求 五、服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废标 六、定标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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