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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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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少体校食堂餐饮食材定点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漳州市少体校食堂餐饮食材定点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00]ZZXX[GK]2019003-2 发布时间:2020-03-19 09:58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XX[GK]2019003-2的漳州市少体校食堂餐饮食材定点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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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702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 国内 2727000 2727000 详见合同 详见合同
合计: 2727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2727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 天内交货,服务期限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7号;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拟对下一年度的食堂餐饮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定点采购,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冷冻类、水产类、干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糕点类、饮料类等所需副食品。该项目采购总金额约300万(以实际经费为准),采购数量以甲方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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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详见招标文件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中标价的2%。说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短斤少两者经现场验收查出,将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 10.2、质量未达标,无条件更换至达标。净菜率、净货率达不到要求的,按实际计算,并处相应罚金:第一次2000元,第二次3000元,三次以后采购人可视情处罚10000元并有权终止合同。 10.3、供货数量不低于或高于计划的2%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低于2%每次扣一千元。 10.4、乙方所供应货物的保质期不得少于原二分之一,保证质量、期限。乙方所供的货物已过保质期或变质的,发现一次处罚金1万元,并无条件退货,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5、各类商品要求:货物新鲜,不发霉、不变质、不变味、不过期、不掺假、掺杂,不短斤少量。如发现销售的商品为伪劣商品,发现一次处罚金1万元,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6、因乙方违约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不足或所供产品为残次品等,甲方自行采购造成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10.7、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份)价值*3的金额。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10.8、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应拒收,因此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2的金额给予处罚。 10.9、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0、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2、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13、其它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乙方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甲方进行不定期抽查:甲方根据情况不定期组成抽查小组对乙方的供应食材进行抽查,如:配送食材质量、配送车辆卫生、储存环境、食材原料保存方法等方面。甲方对乙方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可提出责令整改,若共计三次,甲方对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和对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进行处罚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备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如果当日配送的食材属于漳州市政府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当天公布的居民主要食品《漳州市芗城区副食品价格行情》中的食材,均以《漳州市芗城区副食品价格行情》的最低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14.2、如果当日漳州市政府发改委网站没有更新或者当日配送商品不属于当日更新《漳州市芗城区副食品价格行情》中的商品,则以漳州市大润发超市、漳州市永辉超市、漳州市新华都超市的当日挂牌价的均价作为基准价。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注:投标人投标折扣不得高于9.2折)。 14.3、牛奶、酸奶等乳制品不计入折扣范围,均以基准价进行结算。 备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漳州市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漳州市西洋坪路17号 住所:漳州市胜利西路新玑广场一、二层商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陈志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刘金莲
联系方法:13959697952
联系方法:1369595935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分行
账号: 账号: 1360010104000275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19日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