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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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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度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预公告).pdf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度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81]FZCZZB[GK]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警官 85195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娇 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受福清市公安局的委托,就2020年度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350181]FZCZZB[GK]2020003、备案编号:A8-FQSGZJ-GK-202002-B0433-IDN,最高限价:6888000元】,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加盖公章送至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3月25日17点30分止(北京时间)。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联系方法:0591-83738636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9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88.8 万元(人民币)

第 1页共 76页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预公告版) 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 2020 年度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QSGZJ-GK-202002-B0433-IDN 招标编号:[350181]FZCZZB[GK]2020003 采购人: 福清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3 月 第 2页共 76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公安局2020年度福清市公 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 投标。 1、备案编号:A8-FQSGZJ-GK-202002-B0433-IDN。 2、招标编号:[350181]FZCZZB[GK]2020003。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 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 (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 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 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 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 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 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 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包:1 无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 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 为准。 7.2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 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 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 (若有)为准。 8.2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 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 元。 9、投标截止 第 3页共 76页 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 有)为准。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 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 CA 证书 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 (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 11.1 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 57 号 联系方法:13960931931 13、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村斗池路 1#楼第三层第四层 联系方法:0591-83738636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 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 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 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 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 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 算 合同包预 算 投标保证 金 1 1-1 其他农副食品 否 1(年)6,388,800.0000 6388800 127776 第 4页共 76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表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 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 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 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正本、副本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 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资格及 资信证明部分正本、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副本、报价部分正本、报 价部分副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技术商务部分副本(技术商务部 分中不得出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分开装袋密封,电子文本单独密 封递交,CA 锁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按规定密封,不予 受理投标。若有重复已本项为准。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 1中标候选人数为 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 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 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即 F2 项的得分高低)顺 序排列。 d.其他:若以上全部相同则随机抽取。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第 5页共 76页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 1中标人数为 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 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 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 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州承哲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 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 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 “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zfcg. 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1.1 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 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收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 以此处为准)招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账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 通路支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 备注 后有表 2,请勿遗漏。 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 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 第 6页共 76页 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 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 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 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 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 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 程将电子投标文件 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 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 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 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 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 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 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 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 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 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 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 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 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 洁,否则投标无效。 c3 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 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 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 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 CA 证书完成, 否则投标无效。 第 7页共 76页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 b 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 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 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 CA 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 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 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 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 内部识别码; b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 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 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 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 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 8页共 76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 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3.1 条规 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 9页共 76页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 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 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州承哲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 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 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 若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 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 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 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 无效。 第 10页共 76页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 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 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 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 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 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 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第 11页共 76页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 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 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 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 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 10.5 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 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 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 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 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 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 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第 12页共 76页 10.8 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 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 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 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 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 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 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 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承哲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 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 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第 13页共 76页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 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 面通知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 照本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 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 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 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 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第 14页共 76页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 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 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 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 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 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 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等)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 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 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 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 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第 15页共 76页 13.6 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 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州承哲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 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 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 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 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 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 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 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 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 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第 16页共 76页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 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 新提交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 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 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 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 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 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 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 参加投标。 17.2 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 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 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 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 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 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 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 第 17页共 76页 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 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 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 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 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 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 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 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 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 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 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 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 18页共 76页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 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 19页共 76页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 的组织。 1.1 资格审查小组由 3 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至少 1人,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 1人,其余 1人可为采购 人代表或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 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 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 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 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 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 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报告、或 资信证明、或投 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 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人,提 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 1.1、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 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 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 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 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 第 20页共 76页 明细 描述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 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 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 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投标截止时间前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 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 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 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 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 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 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投标截止时 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 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 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 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 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 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 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或小型、微 型企业适用,若 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 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准确划 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 第 21页共 76页 明细 描述 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 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 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 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 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 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 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 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 无 (3)投标保证金。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 无 1.5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 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 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 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第 22页共 76页 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 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 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 4人。 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 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 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 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 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 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 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 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 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 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 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 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 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 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第 23页共 76页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0.1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 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 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人未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文件中;或投标人未在每一页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手打录入);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 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中提供 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 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 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 个标; (11)投标人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 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1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 部分总分 50%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13)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 口产品投标; (14)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证书的,及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最新一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未提供证书的; (15)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17)投标文件要求提 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含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若出现 模糊不清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将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证明文件涉及资格要求的,投标将 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 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 据。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 50%的投标无效。技术商务中不 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不满 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带★号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 商务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第 24页共 76页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 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 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 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 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 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 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 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 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 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 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 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 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 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 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 比较与评价 第 25页共 76页 (1)按照本章第 7 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 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 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 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 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 6.4 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 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 6.6 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委更换等。 6.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 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第 26页共 76页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 评标方法:合同包 1 采用综合评分法。 7.2 评标标准 合同包 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 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 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 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 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3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 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 项目 评标方法 小 型、 微型 企 业, 监狱 企 业, 残疾 人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 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 知》(国统字[2011]75 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参照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 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 第 27页共 76页 评标 项目 评标方法 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 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 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 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 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 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 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 10%的价 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55 分。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2.1 16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条款的响应及承诺情况 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6 分;带"★"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 条款,若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条款每负偏离 1项扣 3分;(满分 16 分) F2.2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 0-3 分 之间打分,内容详实、可行性强的得 3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无实质内容、可行性不强的得 0-1 分,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F2.3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处理方案、自然灾 害、停水、停电、非典等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优秀 的得 3分,优良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 F2.4 3 补货机制:根据投标人的补货制度,补货时效性、补货合理性保证措施等因 素综合评定,在 0-3 分之间打分。 F2.5 3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实力情况(重点考核货源渠道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 0-3 分之间进行,需提供相关供货实力证明材料。(满分 3分) F2.6 3 投标人提供食品配送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和食品 原材料索证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由评委在 0-3 分进行评审:内容详实、 可行性强的得 3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得 2分,无实质内容、可行 性不强的得 0-1 分,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F2.7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源可追溯管理机制由评委在 0-3 分进行评审:内容详实、 可行性强的得 3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得 2分,无实质内容、可行 第 28页共 76页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性不强的得 0-1 分,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F2.8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提供不合格产品退换方案的得 1分,根据方案优劣情况 由评委在 1-3 分之间打分,满分 3分,未提供不得分 F2.9 3 投标人自身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检测场所、检测人员的得 3分,投标人 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购买发票及设备图片,检测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 赁合同复印件,检测人员须提供检测中心颁发的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 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F2.10 3 为保障服务品质及正常履约的需要,投标人需对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合理分 工作出计划,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人员配置、分工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 并在 0-3 分之间打分;为本项目提供≥15 人得 3分;10-14 人得 2分,<10 人得 1分,人员配置不合理无法履约不得分。 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 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工情况。 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列表中人员近 3月缴 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人员健康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F2.11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配置情况(冻品 须配冷藏车),由评委在 0~3分之间进行打分,每提供 1辆得 0.5 分,满分 3分。注:须提供车辆照片、车辆冷藏设施照片、《机动车行驶证》(经年 检有效)及《机动车登记证》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方公章,原件 备查。此外,若使用租赁车辆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合约一年期以上 的车辆租赁合同。 F2.12 3 为增加采购人每日申报采购计划的便携性及准备性,对投标人拥有互联网商 城或者类似软件程序,可以支持电脑或者手机平台下单,且提供平台地址及 操作说明,由评委在 0-3 分之间进行评议。 F2.13 3 为保证食品新鲜程度、供货的及时、准确、足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冷藏、 仓储能力及配套设施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评分优的得 3分,良 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分)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图片、租赁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及租赁合 同)。 F2.14 3 投标人专门设有配送部门的得 3分,须提供配送流程图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具体负责事项。(满分 3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15 分。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3.1 3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通过 GB/T28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通过 ISO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F3.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意度服务评价表的数量进行评分(每个单位有多次的亦 只算一份),每提供一份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落款时间为 准)的评价表的得 1分,满分 3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 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3 3 根据投标人提供响应计划、响应时间,由评标委员会对计划的可行度、响应 时间长短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3分,优良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其余不得 分。 F3.4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 2016年 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至时间止由自身完成在类 第 29页共 76页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似行业的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 1份业绩得 1分,满分 3分。(提供相 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 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 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F3.5 3 售后服务:根据各投标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的优劣情况进行评分:承 诺 7天以内无理由退货的得 3分,5天以内无理由退货的得 2分。3天以内无 理由退货的得 1分,未承诺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 ×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 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 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 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 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 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 其他:无。 第 30页共 76页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 本项目为福清市公安局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采购,包括采购、运输、装缷、售后、 服务等,具体供应点为福清市公安局局机关食堂、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巡特警防恐大队食 堂、火车站警务队食堂、刑事侦查大队食堂,五个供应食堂点地理位置均在福清市区, 投标人应根据公司实际供货配送等综合实力,做好各项风险评估及成本估算,中 标后必 须保证每日食堂食材能够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准时送达各供应点。如中 标人在经营期内未 按招标要求进行供货和服务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赔偿损失并承担相 关费用;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1.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食材验收实行索证制度, 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1.3 本项目预算价为 6888000 元人民币,供应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该报价系采购 人根据现阶段当地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政策、规定进行测算,仅供投标人参 考,今后价格 有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影响,最终需以实际采购标准及价格为准进行结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物资价格及其他需求 1.1 本项目采取折扣率 10%以上报价,低于 10%的投标报价属于无效报价,本项目投 标人报价将换算成下浮率,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预算价×(1-折扣 率)。(例:假如本项目预算价为 100 万元,若投标价下浮率为 1%,则投标报价为 100 万元-(100 万元×1%)=99 万元),该下浮率将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 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时应分别写明具体的投标报价金额,还需在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中备注折扣率,折扣率计算时精确到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值四舍五入(例: 10.3%取 10%、11.5%取 12%以此类推)。 1.2 中标人须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供货,并以距离采购人地理位置较近的、商品种类 丰富、规模较大的超市(如福清的永辉、沃尔玛、佳源等超市为定价超市,定价超市每 月由采购人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询价)的同种商 品货架的价格为参考价,以该下浮率计算出下浮后的价格,且以此价格作为与采购人的 结算价,结算价=参考价×﹛1-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该下浮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第 31页共 76页 询价的超市没有相关食品的价格时可参照市场时令价或其他超市的价格为定价依据,并 经双方协商后议定价格。 1.3 每月超市询价一次作为本月供应商品的参考价,一般情况下中标人须在每月 1日 (如遇重大节日应顺延、特殊情况下可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改期)在采购方人员的陪同 下到采购人随机抽签选定的超市进行询价,当日询价需打印采购报价清单作为凭证,清 单需由采购方、中标方人员共同确认签字后生效,中标方以此超市询价价格为该月供货 商品的参考价,中标人应在询价完成后当天整理出上述超市相关商品下浮后的供应价格, 采购人可在当日随机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记为一次不合格记录。特价、促销 价不作为定价依据。 1.4 食堂中所涉及的食材均在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各投标人均需书面承诺,无条件 配合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所有食材全部要求是非转基因食品,不得含有 瘦肉精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内容,各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慎重考虑。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 按无效投标处理。 1.5 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方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1.6 采购方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 务向中标供应商解释其原因。 1.7 本次招标的供应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如采 购方按程序,在合同期内开展新招标工作无果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届满后,应按原 合同继续履行,直至新供货商接手供应,不得中途停止供应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 责任,造成损失将赔偿相应损失。 2.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2.1 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 时,一般情况下每日上午 07:30 点前必须送达所有产品到各配送点,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后视情处理;为保障饮食及人身安全,送货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才能上岗服务,采购人可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 2.2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第 32页共 76页 2.3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 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 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2.4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 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2.5 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 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 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6 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 过 30 分钟。 3、食品要求 3.1.1 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 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确保可追溯。供货方必须 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3.1.2 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1.3 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 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 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方有权拒收,因 此造成采购方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 3倍给予处罚。 3.1.4 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3.1.5 不得运送来历不明(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相关信息为虚 假信息的)、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3.1.6 当天送达食品,若采购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所要求的时间更换货物, 第 33页共 76页 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方面承担。中标人出现本条约定情形的,每次向采购方支付违 约金人民币五千元。超过三次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1.7 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 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3.1.8 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 在三分之二以上。 3.1.9 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等而使采购方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3.1.10 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 合下述质量要求: 3.2 采购范围主副食品:含大米、面粉、畜禽、生鲜、蔬菜、调料干货、水产、冻品、 牛奶等 3.2.1 粮油供货要求 3.2.1 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须符合 GB1354-2009 晚籼米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遇国 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 的行业标准; 3.2.2 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3.2.3 晚籼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包装袋上有注 册商标及 QS 认证标志、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质保期不得过半)、厂家厂 址信息齐全。招标人提供的其他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其他未说明要求可参照晚籼米标准。 3.2.4 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 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3.2.5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3.2.6 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 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 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3、面粉供货要求 3.3.1 面粉:应符合 SB/T10139-93 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 日起采用新标准)。 第 34页共 76页 3.3.2 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 GB36 号筛; 湿面筋 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 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3.4、蔬菜要求 中标人销售给采购方的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净菜率不得低于 95%,不得含有残留农 药或污染物,是新鲜,不能有枯叶、黄叶,须提供合格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蔬菜须 确保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3.4.1 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 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3.4.2 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 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 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3.4.3 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 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3.4.4 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 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3.4.5 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 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3.4.6 净菜率须在 95%以上。 3.5、鲜肉要求 3.5.1 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3.5.2 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5.3 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3.5.4 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3.5.5 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管 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 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5.6 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3.6 其他肉类要求: 第 35页共 76页 3.6.1 新鲜牛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稍暗,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变质的 肌肉无光泽,脂肪呈黄绿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弹性好;具有新鲜牛肉味 儿。新鲜牛肉产品须提供当天检验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6.2 新鲜羊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质坚硬而脆。有 明显的羊肉膻味。一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 不粘手。 3.6.3 鲜禽肉要求: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均必须具有动物检验 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3.7、副食品要求 3.7.1 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3.7.2 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7.3 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7.4 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 3.8、冻品要求 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 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3.8.1 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3.8.2 产品无过保质期; 3.8.3 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3.8.4 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3.8.5 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 3.8.6 冻禽产品解冻失水率不得超过 6%。 3.9 海河鲜要求 3.9.1 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光泽,肌 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 3.9.2 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 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 第 36页共 76页 3.9.3 蟹,手提蟹体,肢体(步足)向下松垂为新鲜,腹脐上方没有黑色“骨印”泛 出,“蟹黄”凝固,鳃丝洁净清晰为新鲜。 3.10 奶制品要求:鲜奶上市日期不超过两天,冷藏酸奶日期不能超过一半保质期。 3.11 调味品要求: 3.11.1 酱油倒入无色杯子内,对光观看,其为红褐或棕褐色,有光亮。倒入白瓷 碗中,汁粘稠度一致,再倒出时碗壁附着一层酱油。有香气,口尝有鲜味、咸味和甜味。 3.11.2 食醋:具有应有色泽(如熏醋为棕红色或深褐色,白醋为无色透明),有光 泽,香气(为熏醋、熏香醋共有),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浓度适当,无沉淀悬浮物及 霉花浮膜。 3.11.3 味精:放在舌头上,感到冰凉,味道鲜美,有鱼鲜味;从外观上看,颗粒形 状一致,色洁白有光泽,颗粒松散。 3.11.4 调味品均应选择有销售的优质品牌。 3.12 水果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优质水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 安全标准有关要求,不得有变质、发霉、农药残留等情况。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按采购人需求及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服务。 3、交付条件:原则上每天配送的食材要在每日上午 07:30 点之前送达各配送点,若有特 殊要求,则以采购方每次发出供货计划通知的时间为准。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 完毕后 30 日内,若无未了事宜或其他争议的,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若中标人违约,采购 人视情节扣除保证金,剩余部分(若有)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 约责任的,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且采购方可按合同违约责任规条款处置。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招标要求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第 37页共 76页 支付 期次 支付比 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1.款项由采购人按实际供货量每月结算一次。 2.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 后,于次月 5日前提供税务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 后待财政资金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如出现未按招标要求进行履约服务,采购人将依据不同情况要求其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违约金时,采购人有权从单 月结算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货款不足抵扣的部分应由中标人补交。违 约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就违约情节扣 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需要作出整改的,采购人 有权从单月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违约金并根据违约情节严重程度视情延 长剩余应付款项的支付时间至中标人整改完毕。 8、交货方式及验收要求 8.1 交货方式:采购人通过邮件或者电话传真的方式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中标人订购 品种、数量等信息,中标人收到通知后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备货、送货。中标人负责免费 运送物资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物资的包装费用、中标人在送货途中产生的运输费用、采 购人签收前因保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物资在交货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2 交货时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原则上规定每日配送的食材、商品等物资应在 每日上午 07:30 点之前送达各配送点。若有特殊要求,则以采购方每次发出供货计划通 知的时间为准。 8.2 验收方式: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订货单要求的物资送到 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当面检查核对物资的品类、数量、重量等信息,严格按照 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 但必须包括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市场价、下浮率后、保质期、单价、总价 等内容)上记录验收情况并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确认的内容作为双方结算本批次货 款的依据之一。 8.3 验收标准:采购人订购的食材、商品等送达后,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 量验收,中标人必须同时提供所供食材、商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检疫材料等(如检疫检 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所供食材、商品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第 38页共 76页 的标准及其他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采购、生产、经营证明 文件齐备,能够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8.3.1 外观:食品应保持清洁,外观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 痕迹或软化现象,冷藏食品脱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冻时间不得 超过 30 分钟,包装呈干爽状态。送货车辆的温度要有记录存档。除冰后食品净重不得低 于总重量的 95%。 8.3.2 包装: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 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 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书。散装食品应当按照不同种类食品的特性 进行妥善包装并采用恰当的运输方式,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应完整、无损坏。 8.3.3 若中标人供应的物资存在短斤少两、腐败变质、严重货损、未按订购单供货 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问题,经采购人现场验收查出后,采购人有权 拒收不合格物资,仅按照实际合格的数量结算当月货款。采购人要求中标人立即做出整 改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整改。中标人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8.3.4 若采购人在收货后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内部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无法 在验收时发现的问题,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立即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8.4 采购人不定期抽查:采购人有权不定期组成抽查小组对中标人的供应食材、服务 等方面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如配送食材的质量、配送车辆的卫生情况、食品储存环境、 食材原料保存方法等)。采购人对中标人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可提出责令整改的要求, 若累计三次检查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在对中标人的履约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后,根据检查结果对中标人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进 行处罚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抽查时,采购人也可采取进行抽样检验 第 39页共 76页 的方式,采购人可随机提取样品(150 克/48 小时)到福清市检疫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 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根据检测结果对中标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8.5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个别品种的物资临时无法提供,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说 明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调整订购清单。 9、服务要求 9.1 中标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物资提供质量保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不得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实行包换、包退服务,对少发、漏发的物资应 及时补充。 9.2 中标人必须定期提供运输车辆、食品存储环境的消毒证明和运输人员的健康证 明。中标人更换或聘用新的运输人员时,应当及时提供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健康证明 等资料。 9.3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特殊要求对物资进行包装、加工处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9.4 供应期间,采购人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中标供应商提出合理建议或整改意 见,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采纳,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 式的需求。 9.5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 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11、违约责任 11.1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者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 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保证 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 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 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 40页共 76页 11.2 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订货单要求的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进行供货或未能按时 供货或当日无法供货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导致采购人当日无法获取充足的物资 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订购的本批次全部物资价值的 3倍计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自 行采购当日所需物资而产生的一切差价损失。 11.3 若中标人存在短斤少两(短斤少两的部分超过当日采购量的 2%)、弄虚作假, 以次充好的问题,或所供物资为假冒伪劣、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来源不明的“三无”商 品,则每发现一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订购的本批次全部物资价值的 3倍计付违约金。 11.4 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检疫检测报告、化验单、 合格证等)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或存在造假时,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全部物资,因此造成 采购人当日无法获取充足的物资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订购的本批次全部物资价值的 3 倍计付违约金。 11.5 中标人所供应物资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全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若中标人所 供的货物剩余保质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已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不合格物资。因此造成采购人当日无法获取充足的物资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订购的本 批次全部物资价值的 3倍计付违约金。 11.6 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允许食材与商品的数量和重量有适当损耗或者少量误 差,但每日供应的商品短斤少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日采购量的 2%,超过 2%的次数将予以 累计,次数达到五次后,中标人应按误差部分商品价款的 3倍的标准另向采购人计付违 约金。在服务期间内,短斤少两次数累计超过 10 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 同。 11.7 中标人发生以上违约情形的,需要作出整改的,中标人应当立即整改,并根据 违约情节严重程度视情延长剩余应付款项的支付时间至中标人整改完毕。因中标人违约 或整改不及时,导致采购人当日无法获取充足的物资的,中标人均应按采购人所订购的 本批次全部物资价值的 3倍计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自行采购当日所需物资而产生的 一切差价损失。 第 41页共 76页 11.8 中标人发生以上违约情形的,应在采购人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付清 违约金不得拖延,否则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当月结算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 部分另向中标人追偿。 11.9 发生以上违约情形的,中标人有申辩解释的权利,若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 理由,中标人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且采购人对中标人解释的理由及处理方案表示认 可的,可予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金。 11.10 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方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经卫生 检疫部门认定后,中标人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11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同任何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 人身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物权纠纷等,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均由中标 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先行偿付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1.12 守约方因主张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1.13 在明确中标人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支付违 约金、赔偿金等。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守约方因主张权利 所发生的费用等款项,采购人有权自应付给中标人的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上 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则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 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 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 42页共 76页 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 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 43页共 76页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 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 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 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 4.2 交付地点: ; 4.3 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第 44页共 76页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 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 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 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 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 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 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 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 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 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 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 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第 45页共 76页 甲方: 乙 方: 住所: 住 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 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 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 行: 账号: 账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 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 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 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第 46页共 76页 1.3 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 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 2.1 条规 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 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 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 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 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 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第 47页共 76页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第 48页共 76页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 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 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 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 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第 49页共 76页 1.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 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 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 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 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 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 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 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 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 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 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 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 址: 邮 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 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 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 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第 50页共 76页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 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 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 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 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 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 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第 51页共 76页 二-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 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 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第 52页共 76页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 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 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 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 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 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 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 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 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 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 53页共 76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 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 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 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 54页共 76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 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 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 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 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 险凭据复印件。 2.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第 55页共 76页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 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 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 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第 56页共 76页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 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 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7页共 76页 二-9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 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 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 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 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 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 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 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 第 58页共 76页 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 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 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 59页共 76页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 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 3、4 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 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第 60页共 76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 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 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第 61页共 76页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 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第 62页共 76页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第 63页共 76页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 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a.投标报 价的明 细:详见 《投标分 项报价 表》。 b.招标文 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 证明材料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第 64页共 76页 (若有): 详见报价 部分。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 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 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 同 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 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 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 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 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 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第 65页共 76页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 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 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 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 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 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 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 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第 66页共 76页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 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 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第 67页共 76页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 额: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 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 4 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 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 68页共 76页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 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第 69页共 76页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 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 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 70页共 76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 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 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第 71页共 76页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 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 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 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第 72页共 76页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 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第 73页共 76页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 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 第 74页共 76页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 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 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 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 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 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 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 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 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第 75页共 76页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 “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 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 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 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第 76页共 76页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 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 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 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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