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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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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3-19 17:43:16.0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 1 445500 牦牛肉采购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得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20-03-20 至 2020-03-24 17:0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5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3-26 09: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3-26 09:30:00

九、 谈判地址: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 8500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2806 0279 0920 0025 025 (行号:1028 5100 0114)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收款人: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1、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bbl6178233@1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2、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余女士,电话:0971-6178233;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78233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2、采购人名称: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

联系人: 卓玛老师

联系电话:18195785066

传真:/

地址: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人:玉树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6-8824177

传真:/

地址: 玉树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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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竞争性谈判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11969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9320 一、名词解释 5

HYPERLINK \l _Toc22989 二、供应商 5

HYPERLINK \l _Toc30911 三、谈判文件 5

HYPERLINK \l _Toc6139 四、谈判要求 6

HYPERLINK \l _Toc22978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9

HYPERLINK \l _Toc15079 六、谈判过程、成交 10

七、签订合同 13

HYPERLINK \l _Toc31087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14

HYPERLINK \l _Toc28147 九、其它事项 14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样式 15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0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0

附件2:目录格式 21

附件3:响应函格式 22

附件4: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23

附件5:服务应答表格式 25

附件6:最终报价确定表格式 26

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27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28

附件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29

附件10: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 30

附件11:财务状况 31

附件12:税收记录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 32

附件13:其他资料 33

附件1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34

附件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 35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36

(一)投标要求 36

1.投标说明 36

2.报价说明 36

3.重要指标 36

4.商务要求 36

(二)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36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委托,现对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名称

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4.5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得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3月19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1、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bbl6178233@1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2、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谈判时间

2019年3月2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

地 址: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

联 系 人:卓玛老师

联系电话:18195785066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78233

邮箱地址:qhbbl6178233@126.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 0279 0920 0025 025 (行号:1028 5100 0114)

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余女士,电话:0971-6178233;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及电话

监督单位: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24177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谈判供应商:满足本次谈判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1)满足本谈判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2、谈判委托

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谈判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文件;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4、谈判的处理依据

谈判小组有权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5、解释权归属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谈判要求

1、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内容为:“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谈判,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谈判无效;谈判、成交、签订合同均以本项目为单位进行。

2、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银行回单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附银行开户许可证;

4)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度(2019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得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按谈判文件要求出具的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谈判方案:

A、供应商简介;

B、商务响应说明;

C、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实施计划;

D、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保障能力;

E、所投产品(设备)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F、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4、谈判报价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谈判报价应为完成本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质量和服务应包括产品费、人工费、运送费、收集费、储存费、相关保险费、检测费(如需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的费用)、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

(3)合同价格: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4)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当谈判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5、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

大 写:捌仟伍佰元整

小 写:8500.00元

缴纳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2806 0279 0920 0025 025(行号:1028 5100 011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17:00点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谈判供应商最晚应将谈判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谈判供应商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谈判权利。谈判供应商在资质审查时,不能出具谈判保证金缴款证明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谈判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谈判响应无效;

5)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经协商可转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多退少补。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A.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谈判有效期间,谈判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B.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

C.由于谈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6、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

7、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本谈判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并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谈判需提交响应文件共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标书一份;最终报价确定表一份。电子标书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正本的扫描(必须是签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待胶装的正本的彩色扫描),电子标书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

(5)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改动处旁签字和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谈判结束前供应商应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确定表。

8、文字要求

本次谈判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标书,分别用单独的封袋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标书”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场所的名称于2020年3月26日上午09:30之前不得开封)。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及递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于2020年3月26日上午09:30分之前递交至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写字楼27层127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5)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正本恕不退还。

(6)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人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戳为准;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谈判过程、成交

1、谈判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谈判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谈判小组、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派代表参加谈判大会;

(2)为确保谈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和职责: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B、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C、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F、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G、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H、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I、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J、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K、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响应文件的初审

(1)初审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

合格条件

结论

1

谈判报价

是否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4

交货期、谈判有效期

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5

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

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6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是否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谈判保证金缴款证明

提供银行回单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交纳方式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是否由基本户转出

8

财务状况

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度(2019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9

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10

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提供

11

其他要求

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其他问题

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均为“合格”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结论中有一项为“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供应商及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供应商名称与购买谈判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B、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C、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填写的;

D、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E、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F、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和条款的;

G、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不能按期履约的;

H、谈判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I、谈判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3、澄清

(1)谈判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上述步骤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作为谈判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谈判参考。谈判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谈判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谈判价格及实质内容。

4、成交

本次评审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成交标准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评审过程中,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或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强制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评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金额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费:定额小写:800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

九、其它事项

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并报监督管理机关同意,采用相应方式完成采购。

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谈判失败或进行最终报价。当最终报价若超出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又无力支付,谈判小组有权决定谈判失败。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青海省采购交易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服务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

采购合同编号:QHBBL-2020-006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委托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受托方): (盖章)

竞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74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基本情况

机构全称: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机关:

联系电话:

常驻地址:

第二条 服务项目内容概述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服务:

1、

2、

3、

第三条 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法定的服务标准(规范)且满足甲方应保尽保的清产核资工作有关要求:

(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节点)

1.

2.

3.

4.

5.

第四条 资金拨付

1、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 ,经甲方考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服务总价款:(大写)

2、拨付方式

甲方根据服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用按季度支付资金的方式向乙方拨付服务价款:

3.拨付时间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4.本合同服务质量保证价款为合同金额的10%,按季度进行预留,合同期满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清算支付预留的服务质量保证价款。

第五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 月,自 日起至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发生政策或服务对象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第六条:付款方式

在合同期内,预留10%作为年度质保金,费用按季度支付,前三个季度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5%,第四季度支付合同价的15%,在乙方未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时,甲方将预留的10%质保金在合同到期之后1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前确定购买项目的实施标准或规范。

2、按期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3、组织第三方对乙方实施项目情况进行评估。

4、按约定拨付资金。

5、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的抽查、考核及培训,对培训产生的费用,乙方应按市场同类服务标准进行支付。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应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3、不得再委托或转包标的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4、应按要求按期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无故终止项目、不按期委托评估项目、不按约定付款、不能按约定结算等故意违反约定的行为视为违约;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约定完成目标任务、不能达到约定标准(规范)、有意拖延项目实施或者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虚假欺骗等行为视为违约;

违约责任:按项目总价款的10%的金额设立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乙双方违约的,各方应进行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采取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承接主体资格、追回拨款的本金和利息、要求赔偿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财政各执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签订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1、

2、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牦牛肉采购项目

供 应 商: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2:目录格式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三、服务应答表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七、谈判保证金缴款凭证

八、财务状况

九、税收记录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十、其他资料

十一、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二、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


附件3: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货物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共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标书 份,最终报价表 份。

4、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8、所有关于本次谈判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首次投标报价表

初次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报价(万元)

1

2

3

合 计(万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响应包号增加行)。

2.“响应报价”为总价。包括本项目中的全部费用。

3.响应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1: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包 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 价(万元)

注:本表应依照第五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填写,不得遗漏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服务应答表格式

服务应答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注:1.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最终报价确定表格式

最终报价确定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包号

最初报价

调整因素

最终报价

服务期

1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先将供应商公章盖好、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待递交时当场填写此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具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0年 月 日青海邦巴岭竞谈(服务)2020-006号谈判文件,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 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人、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我方公司简介。

4、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证明本企业产品质量过硬的有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

5、第三方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文件。

6、业绩、质量反馈等能表明投标单位产品质量上乘、性能优越的证明资料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7、业绩补充材料。

8、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如果有的话)。

9、其它文件和资料。

10、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0: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

谈判保证金

提供缴纳保证金银行回单。附开户银行许可证

附件11: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一年(2019年或2018年)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12:税收记录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

税收记录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13: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附有关资质、认证,所投产品的服务等方面的承诺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附件1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

致: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本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所有产品不能拆分或少报,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必须必须包括产品费、人工费、运送费、收集费、储存费、相关保险费、检测费(如需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时的费用)、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报价说明

本次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3.1询价文件在服务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指标,投标人必须对各项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服务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服务内容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商务要求

4.1.服务期:一年(具体根据学生实际上学情况按甲方要求执行)

4.2.服务地点: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

4.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第六条、付款方式”的规定

4.4.售后服务:

4.4.1中标人负责食品安全配送、学校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存储培训、学生的安全饮食教育;

4.4.2中标人随时掌握学生食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我校相关人员联系,妥善处理;若出现损坏食品,中标人无条件调换,确保学生正常食用。

4.4.3中标人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按要求整改。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项目要求

为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工作,根据玉树市食药局对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确保食品来源的绿色健康和安全对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食堂所需大量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

2、食品质量要求

(1)新鲜牦牛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要求进行有关检测,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

3、配送要求

(1)供货周期:新鲜牦牛肉,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甲方将需要采购的货物数量、配送到校的时间进行统计,报送至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新鲜牦牛肉不易保存,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学生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四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配送。

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前一日上午10点钟之前一天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营养餐的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可抗力因素)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5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商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配送地点:供应商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至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食堂

(3)配送车辆:符合食品配送车辆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供货及时,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食品。

(4)配送数量:根据学校需求。

4、其他要求

(1)供货方如不诚信经营,违背学校意愿的,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退出机制,随时取消供货方的供货权。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低于该原料市场价市价,若该食品原料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以中标供应商食品原料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行情为准,玉树市市场价格低于中标食品原料所在地价格时以本州市场价格为准)须进行价格调整(将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如数退还),如不进行调整的随时取消供货方的供货权。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学校名誉损失等事件,供货方除赔偿学校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5)若服务期限内应政府强制性要求须变更配送内容,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变更要求(提供承诺函)

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7)为考虑学校购买成本和食品保鲜期,中标后供应商需在玉树市设定独立的存储仓库或采购点。(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5.玉树市小苏莽乡寄宿小学食堂牦牛肉采购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数量(斤)

备注

1

牦牛肉

1350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