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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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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2020-2021学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2020-2021学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2020-2021学年食堂食材供应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瓜州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2020-2021学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20年1月2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3月17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0]1号

二、招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下午15:00时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0日

四、中标结果内容:

序号

食材种类

单价

总价

备注

1

0.4

155200

2

0.5

194000

3

0.5

194000

4

肉禽

1.3

504400

5

0.55

213400

6

0.8

310400

7

面包

0.4

155200

8

蛋糕

0.5

194000

9

烤饼

0.4

155200

10

水果

0.6

232800

11

蔬菜

0.5

194000

12

调味品

0.01

3880

13

清真预包装食品

0.5

194000

合计

6.96

2700480

五、采购预算:¥2716000.00元(大写:贰佰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 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企业类型、联系人:

    中标供应商:甘肃盛天禾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南大街医药公司东侧

    联系人:郑文艳 联系电话:13679395552

    成交金额:¥2700480.00元、大写:贰佰柒拾万零肆佰捌拾元整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91620922MA71UMQE4B

    企业规模:微型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朱学东、王兴平、赵永亮、吴天龙、张永葛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瓜州县教育局

    联系人: 张永葛 联系电话:13893765155

    地址:瓜州县瓜州大道96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娜 联系电话:13014198532

    联系人:方海玲 联系电话: 18919377288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成林大厦1号楼(圣富家园)1-10-3号

  • 招标内容: 瓜州县渊泉第一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740人、瓜州县渊泉第二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600人、瓜州县渊泉第三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600人,共计三所幼儿园的食材供应服务。

    十、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后2020-2021学年。

    十一、是否PPP:否

    十二、中标结果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 附件下载
    2020年瓜州幼儿园营养餐.pdf
    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 2020-2021 学年食堂 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ZZFCG[2020]1 号 采购单位:瓜州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代理机构: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内容---------------------------------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验收要求---------------------------------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 2020-2021 学年食堂食材供应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瓜州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 2020-2021 学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0]1 号 二、招标内容: 瓜州县渊泉第一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 740 人、瓜州县渊泉第二幼儿园一 学年(两学期),人数为 600 人、瓜州县渊泉第三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 600 人,共计三所幼儿园的食材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三、采购预算金额:¥2716000.00 元(大写:贰佰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商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 标。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瓜州分中心网站 ( 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 ) 或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 4 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时(北京时间),请有意投标的供 应 商 登 录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或 酒 泉 市 瓜 州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新 版 网 (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上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瓜州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办事指南”中 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 详 见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瓜 州 分 中 心 网 站 (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八、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即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2 月 1 日止(节 假日除外)。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至 15: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瓜州县教育局 联系人: 张永葛 联系电话:13893765155 地址:瓜州县瓜州大道 96 号 5 代理公司: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娜 联系电话:13014198532 联系人:方海玲 联系电话:18919377288 代理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成林大厦 1 号楼(圣富家园)1-10-3 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瓜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渊泉支行 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 缴纳方式: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 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投标保证金:¥2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 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或 其 他 机 构 名 义 递 交 。 ( 详 见 酒 泉 市 瓜 州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www.ggzyjypt.com.cn/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 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6 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十三、是否 PPP 项目:否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新版网(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 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瓜州县教育局 联系人: 张永葛 联系电话:13893765155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娜 联系电话:13014198532 联系人:方海玲 联系电话:18919377288 3 项目名称 瓜州县教育局县直幼儿园 2020-2021 学年食堂食材供应 采购项目 4 服务地点 瓜州县渊泉第一幼儿园 瓜州县渊泉第二幼儿园 瓜州县渊泉第三幼儿园 5 采购项目特征描述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6 资金来源 非财政资金 7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 8 采购预算 ¥2716000.00 元(大写:贰佰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9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内容 10 服务期 瓜州县渊泉第一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 瓜州县渊泉第二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 瓜州县渊泉第三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 11 质量要求 合格 1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8 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3.肉禽类:供应商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 4.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证 书”; 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或 2019 年开户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 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保相关 证明。 13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投标预备会 无 15 分包 不允许 16 偏离 不允许 1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18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天) 20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 9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 投标保证金:¥25000.00 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 00 前(北京时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 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缴纳须知: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 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 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详见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 (http://www.ggzyjypt.com.cn/ “办事指南”中的《酒 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和《酒泉市瓜州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 册 》。 2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22 签字和盖章要求 必须合法有效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版(优盘)1份密封在一信封内; 2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于 2020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25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 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时至 15:00 时 地点: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10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 开标地点: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人 2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31 付款方式 乙方和教育局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日期为每月 25 日-30 日,为提高效率,乙方业务员可以在每月最后 一次供货时进行与各幼儿园进行对账;对账核对相符后 由教育局直接进行核算,以转账方式将乙方上月货款转 入乙方账户。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 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1.1.1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前附表。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 11 1.2 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 见供应商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供应商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1.4.2 本招标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三个日历天内以对公账户将代理费打入代理公司账户) 账户名: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行号:313826050054 账号:61012500200010683 注:对公转账 代理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5.3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对公转账、电汇(对公)方式支付。 1.6.保密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2 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1.9.1 本招标项目的分包:见供应商前附表。 1.10.偏离 1.10.1 本招标项目的偏离:见供应商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3)采购内容 (4)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格式 (7)项目验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 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更正或修改将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 子 版 形 式 ” 在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 酒 泉 市 瓜 州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新 版 网 (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届时请供应商及时 13 了解相关更正信息或修改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了解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 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 有报名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1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录(编页码);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9)商务条款; (10)售后服务承诺; (11)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书;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章第 3.1.1(4)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 3.1.3 本章第 3.1.1(8)目所指的资料,应是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评比办法的具体要 求编制提供的能证明投标人资质能力、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此原件须带 至开标现场备查。 3.1.4 投标文件不需提供本章第 3.1.1(4)目等资料时,其他内容应按顺序重新编 号。 3.2.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供应商前附表所规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的要求编制 完整、真实的文件。 3.2.2 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文件报价 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供应商前附表所载明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全部。 3.2.4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以询价文件为依据。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15 3.4.投标保证金 3.4.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前附表。 3.4.2 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 开标现场提交有效的缴纳凭证。 3.4.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 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4.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4.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3)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 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 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前附 表。 3.5.4 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装书式装订方式。 16 3.6.投标 3.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6.1.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包装在单层牛皮纸封套内(不得使用牛皮纸档案 袋),并在所有封口处加贴仅有“封条”字样的封条,在所有封口处应加盖“密封”字样 方章(长方形或正方形),其他包装均为无效包装。 3.6.1.2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前附表。 3.6.1.3 未按本章第 3.6.1.1 项或 3.6.1.2 项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 响应文件。 3.7.投标文件的递交 3.7.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 3.7.3 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7.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中各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3.8.开标 3.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准时参加。 3.8.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 (2)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和供应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无异议, 现场拆封招标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对有效的招标文件进行唱标,记录人做好报价记录, 供应商核对 本公司报价, 如有遗漏和错误,请举手示意。供应商对记录内容无异议, 请到记录人处签 17 字确认。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在《投标报价表》上签字确认、 (4)暂时休会, 招标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 审, 接受询问。 (5)宣布评标结果。 (6)开标会议结束。 3.9.评标 3.9.1 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内容。 3.10 定标 3.10.1 除供应商前附表规定招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招标小组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前附表。 3.11 中标通知 3.11.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3.12 质疑、投诉 3.12.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 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文件必须现场递交。 3.12.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4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 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 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3.12.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投诉。 18 3.12.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 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3.12.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 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3.12.8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15 签订合同 3.15.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供应商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4.1 政府采购政策 4.1.1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具体比例见评标办法),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4.1.1.1 根据财库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1.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 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 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具体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4.1.3 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优惠政策: 4.1.3.1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 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 19 见评标办法));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 (www.gszfcg.gansu.gov.cn/)查询。 4.1.3.2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 行价格扣除。 4.1.3.3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 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条第 4.1.3.1 款、4.1.3.2 款、 4.1.3.3 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 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a)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 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b)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4.1.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0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 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 瓜州县渊泉第一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 740 人、瓜州县渊泉第二幼儿园一 学年(两学期),人数为 600 人、瓜州县渊泉第三幼儿园一学年(两学期),人数为 600 人,共计三所幼儿园的食材供应服务。 二、食材种类 食材种类包含米、面、油、肉禽、蛋、奶、面包、蛋糕、烤饼、水果、蔬菜、调味品、 清真预包装食品等。 注:其中的米、面、油、肉禽、蛋、调味品可隔天配送或按实际需求时间配送;奶、 面包、蛋糕、烤饼、水果、蔬菜等为保持新鲜度需每天配送。 三、饮食日常:幼儿日常饮食规律为早餐、中餐、午点、晚餐,请投标商按需求计算。 幼儿园所需食材数量、餐次,均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中标的投标商瓜州 县教育局要明查暗访,不定时摸底。在中标后一经发现有虚假、与投标文件 有明显出入者,将提请瓜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按废标处理并予以公告,且三 年之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招标评标办 法如下: 一、招标小组组成 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织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相关专 业专家五人组成。 3.本次评标活动全过程邀请瓜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现场监督。 二、评标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2.坚持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3.坚持回避原则 与招投标单位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曾任项目主管部 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或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以上人员均应予以回避。 4.坚持保密原则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 同为止,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 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评标程序: 1.评委会对所有投标文件按照价格、商务、技术、资信、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维修 等因素进行审查评议; 2.按照评议情况,确定壹名中标供应商。 3.评标结束后,在开标现场宣布中标供应商,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23 四、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阶段: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 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 查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商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 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肉禽类:供应商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原件带 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 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 201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开户行资 信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7.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保相关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8.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总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 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 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的组成部分。 六、评标方法 1.此次采购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 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值设为 100 分。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 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 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见评标办法细则)。 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如小微企业所投产品是大中 型企业生产,则视为大中型企业,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 25 综合评分表具体如下: 名称 类别 评分标准 报价 部分 10 分 报价 (10 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的最低报价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投标报价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 1.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技 术 配送服务 方案及实 施 能 力 (30 分) 1.投标商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关于项目实施、组织、 供货、项目进度计划及人员投入的方案。根据以下程度得分。(满 分 15 分) (1)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计划、供货计划、项目进度计划、 人员投入方案完整切实可行,得 15-11 分; (2)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计划、供货计划、项目进度计 划、 人员投入方案有但不明确,得 10-5 分; (3)没有上述内容或内容不全的得 4-0 分。 2.投标商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配送方案及组织配送 实施计划。根据以下程度得分。(满分 15 分) (1) 投标商的配送方案及组织配送实施计划完整、科学、合理的, 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 得 15-11 分 (2) 投标商的配送方案及组织配送实施计划完整、科学、合理的, 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 得 10-5 分 26 部 分 55分 (3) 投标商的配送方案及组织配送实施计划基本完整、科学、合理 的,满足项目需求性一般。得 4-0 分 (若生产商委托当地代理商 配送的,应在投标文件明示受托单位,并提供代理商相关证明材料, 以利于评定投标人的配送能力。未明示的,视为生产商配送,中标 后不得另行委托配送代理商。) 食品垃圾 回收处理 措施 (5 分) 有合理、可操作的食品垃圾回收处理措施得 5-0 分。 食材质量 (5 分) 提供由项目所在地食品检疫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且符合国 家相关质量标准者得 5分,质量不合格者不得分。(原件带至开标 现场,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有效) 管理与 制度 (5 分) 投标商单位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专业设置合理齐全得 5-0 分(提供各项规章制度及制度上墙照片)。 应急预案 (5 分) 根据市场变化,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时,投标人有详细的应急措施, 处理方案,内容详细,方案合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得 5-0 分。 食品质量 安全承诺 (5)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内容充实、详细、完整的得 5分。否则 不得分,内容比较充实、详细、完整的得 2 分,内容完整性一般的 得 1分,无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不得分。 商 务 储存 条件 (10 分) 1.在项目所在地具有规定的仓储地,仓储面积达到 100 ㎡以上得 5 分, 100 ㎡及以下得 1分。(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及 彩色照片证明材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装入投标文件)。 2.食品储存方案符合国家对食品储存的要求,方案合理规范,可根 据实际情况得 0-5 分 ; 27 部 分 35分 配送 条件 (6 分) 1.投标商提供参与本项目专用配送车辆(须为厢式货车)的保险单 及车辆照片,提供得 3分,否则不得分。 注:车辆须为投标单位所有,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原 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2.供应商承诺按招标内容要求配送者得 3分,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 保障 (16 分) 1.供应商的服务售后点接近服务区域,能方便及时供货的 4分;(提 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投标 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2.供应商承诺对所供货物出现问题时在 1小时内响应得 3分,否则 不得分; 3. 供应商承诺提供“三包(包退、包换、包配送)”服务者得 3分, 少一项者不得分。 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内容充实、详细、完整的得 6 分,内容 比较充实、详细、完整的得 3分,内容完整性一般的,得 1分,无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企业类似 案例及信 誉(3 分)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相关项目实施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分,共 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供货合同原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 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查看 有关资质原件、投标人解释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 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 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 结果的活动。 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招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29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5)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8)商务条款 ---------------------------------------------------- (9)售后服务承诺------------------------------------------------- (10)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书-------------------------------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 (12)成本核算表----------------------------------------------------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30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单位) 我方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项 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投标。我方愿意以 人民币¥ (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 一学年(两学期)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工程质量达到 要求。我方提交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 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 并将履行《招标文件》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 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接受 60 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5.如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甘肃方 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费。 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如中标缴纳代理费账户名称:(该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注:如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如我方中标,中标通知书将选择 方式领取(下列方式二选一): (1)快递(提供详细准确的通讯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单位公章: (2)自取(到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李娜 联系电话: 1301419853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020 年 月 日 3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 同志为 (投标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 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兹委托我单位 同志,(职 务: ;性别 ;身份证号 码: ,联系方式: )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文件编号: 《招标文件》的投标活动,该同志提供的一切数据、资料以及投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投标人法人代表参加采购会议的此页不填写) 33 四、投标保证金 附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4 五、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总 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一学年(两学期) 质 量 合格 备 注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投标企业名称: (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投标的需求表应注明“无” 字样, 不得缺项。 2.报价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应 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3. 以上报价从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货以及售后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成本费、包装、 运输、装卸、人工费、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税金、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 费用。 35 分项报价表 序号 食材种类 单价 总价 备注 ... 投标企业名称: (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36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名称、地址、账号、税号: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37 六、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 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肉禽类:供应商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原件带 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 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 201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开户行资 信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7.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保相关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8 八、商务条款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正负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按负偏离进行扣分。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9 九、售后服务承诺 1.质量承诺; 2.服务期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4.配送承诺; 5.其他优惠承诺;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0 十、声 明 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 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1 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于 2020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 1. 正本、副本合并封装递交。 2. 所有封口处加贴仅有“封条”字样的封条,在所有封口处应加盖“密封”字样方 章(长方形或正方形),其他包装均为无效包装。 电子版封面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电子版(优盘) (于 2020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注:1. 电子版(优盘)用信封封装递交 2. 所有封口处加贴仅有“封条”字样的封条,在所有封口处应加盖“密封”字 样方章(长方形或正方形),其他包装均为无效包装。 42 附件 43 十二、成本核算表 成本核算表的格式、内容等自拟 44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5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 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46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 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 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 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 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 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 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 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 47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 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 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 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 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 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 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8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50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 51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2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53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54 第六章 合 同 条 款 项目 合 同 项目编号: 监督单位: 采购单位:瓜州县教育局 招标机构:甘肃方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5 甲方: 乙方: 根据 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品目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2 3 4 5 6 7 8 9 10 合同总额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人民币。 三、货物要求: 1.在瓜州县具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 56 2.接到采购方因质量电话2 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解决问题。 3.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有效期)。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5.供应商必须将所需食材按时、按需配送至指定地点。 6.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添加防腐剂,不允许超量、未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 剂。 7.服务要求: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健全的仓储管理和车辆管理制度,拥有内 外部合理的培训体系。 8.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对过期食品和变质食品要按规定及 时处理。 9.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 发情况下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 作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服务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方式:合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货物。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 同总价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 同总价 % 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 57 金。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七、履约保函: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 约保函所代表的金额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带相关手续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函 退还手续。 八、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 理。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 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 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 (含澄清等)、《交易结果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 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 相应责任。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 58 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叁份。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服务承诺书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 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采购单位(甲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乙方) 单 位 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丁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59 第七章 验收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验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2月2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登录甘肃政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目 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八、商务条款 电子版封面式样 第六章 合 同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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