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0-03-19 20:55:29.0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0-03-19
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JXCT2019-ZB-095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1-14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3-19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成交金额(万元/年) | 托管经营期限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1号、2号食堂 | 20 | 三年 | 乌鲁木齐众意乐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东三巷212号阳光之尚小区4栋3单元501号 | 91650104313379496P |
2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3号、4号食堂 | 20 | 二年 | 新疆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416号金阳大厦1303 | 91650103328821558E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第一包: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1号、2号食堂 托管经营期限:三年
第二包: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3号、4号食堂 托管经营期限: 二年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于琦、马蔚云、孙富强(业主专家)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微
联系电话:0991-536778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B-1701
2、采购人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孙富强
联系电话:1399922239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附件信息:
- 1 -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XJXCT2019-ZB-095
采购人(盖章):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孙富强
联系电话:1399922239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333 号
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微
联系电话:0991-536778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B-1701
二〇二〇年一月
- 3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 … … … … … … … … … … … … 3
第 二 部 分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及 须 知 … … … … … … … … … 6
一 . 总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二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1 1
三 .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 … … … … … … … … … … … … … … … 1 2
四 .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 … … … … … … … … … … … … … … … 1 6
五 . 无 效 标 、 废 标 条 款 … … … … … … … … … … … … … … … 1 6
六 . 磋 商 程 序 及 最 终 报 价 … … … … … … … … … … … … … … 1 7
七 . 评 标 办 法 … … … … … … … … … … … … … … … … … … … 2 1
八 . 成 交 及 合 同 签 订 … … … … … … … … … … … … … … … … 2 5
九 . 验 收 及 付 款 … … … … … … … … … … … … … … … … … … 2 7
十 . 质 疑 与 投 诉 … … … … … … … … … … … … … … … … … … 2 7
第三部分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3 0
第 四 部 分 采 购 需 求 … … … … … … … … … … … … … … … … 3 9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 4 2
- 4 -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XJXCT2019-ZB-095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 项
序号
标项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光明校区 1 号、
2 号食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托管经营期限:光明校区 3 年,五
星校区 2 年。学校为经营企业提供
经营场所及部分设施设备,学校向
经营企业每年每校区收取 20 万元
管理费。光明校区学生人数约
4200 人,五星校区学生人数约
4500 人。
2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五星校区 3 号、
4 号食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
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
的磋商。
- 5 -
6、本项目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1-15 至 2020-1-20
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B-1701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前往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每包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2-4 11: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B-1701(新
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2-4 11:00:00
九、磋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B-1701
(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
号
标项名称
磋商保证
金金额
(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
方式
备注
1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光明校区 1号、
2 号食堂
10000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龙盛街支行
10767505
3625
电汇
供应商递交磋商
保证金时,须注明
所投项目名称及
采购项目编号。2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五星校区 3号、
4 号食堂
8000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
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 6 -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上述证件原
件(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微
联系电话:0991-5367788、18299444471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B-1701
2、采购人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联系人:孙富强
联系电话:1399922239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333 号
- 7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 容
1
(1)项目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JXCT2019-ZB-095
2
磋商内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食堂位于天山区光明路 333 号,在校教职工
学生总计约:4200 人;建筑面积约为:2480 ㎡(其中包括 1餐厅、2餐厅),座位数:
820 座;窗口数:28 个;五星校区食堂位于水磨沟区五星北路西二巷 28 号,在校教职
工学生总计约:4500 人;建筑面积约为:1675 ㎡(其中包括 3餐厅、4餐厅),座位
数:648 座;窗口数:24 个;食堂厨具设备和水、电、气齐全,环境优良。每个校区招
标一个餐饮企业进行托管经营,每校区每年管理费 20 万元。
托管经营期限:光明校区 3年,五星校区 2年,合同一年一签。
3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3.3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包的磋商。
3.6 本项目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200 元/包,售后不退。
- 8 -
5
项目现场踏勘:
组织: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1.时间:2020 年 1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光明校区学生食堂(新疆乌鲁木齐市
光明路 333 号)
3.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 15214804538
4.其他:请各供应商拟派一名委托人携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现场
踏勘
6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第一包(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 1 号、2 号食堂):壹万元整(¥10000.00)
第二包(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星校区 3 号、4 号食堂):捌仟元整(¥8000.00)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支行
收款账号:107675053625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同上)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磋商保证金于2020年2月4日11:00时之前(北京时间,以到账
时间为准)汇至政府采购代理公司账户,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
间。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磋商保证
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注: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
7
投标报价:按照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要求报价每校区每年管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为
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8
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开标一览表 1份
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壹份(光盘或 u盘的形式密封提交),于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
件时一同提交。(电子版文件要求包含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电子版表面标记单
位名称。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9
1、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起至开标日期止,超出此时间范围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2)查询方式: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按采购
文件要求提供网页材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 9 -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响应采购
文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投标。
10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竞标,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
下资料原件以备资格查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
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竞标保
证金收据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为准)】。上述资料未提供或审查不合格时,
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竞标资格。
备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
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
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须以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胶粘不
易拆散和换页。
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
(1)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封面应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编制日期”;
(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封面应注明“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编制日期”。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4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13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599 号新疆财富中心 B-1701
14
磋商响应时间:2020 年 2 月 4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5
成交原则:依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10 -
16
磋商小组的组建:由 3人组成,其中抽取经济和技术专家 2人。采购人派业主代表 1
人具有相应水平,且熟悉招标项目工程经济或者技术要求的代表参加。
17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
业进行价格 6%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22 期)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22 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20 期)内的
产品:
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
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
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
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折扣优惠。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
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
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9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
- 11 -
20 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
2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5]299 号文计
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3 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竞标所需一切费用。
2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 90 日历日。
25
备注:
1、供应商所报服务等同或不得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
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保证
所供服务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一、总则
(一)总则
1. 项目说明
1.1 本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单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1.3 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
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
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4 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
1.4.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 ;
- 12 -
1.4.2 磋商响应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要求的,供应商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1.4.3 托管经营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4.4 磋商地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1.4.5 磋商内容、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4.6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条件均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1.4.7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8 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
(二)采购方式
2.1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三)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且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3 已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适用法律
4.1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五)竞争性磋商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 供应商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竞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
规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内容:
- 13 -
7.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7.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须知;
7.1.3 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7.1.4 采购需求;
7.1.5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
有缺漏,请即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补全。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 2020 年 1 月 22 日 18:00 时之前按
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
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9.1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供应商,并对竞标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 1 日内回复采购人,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
9.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
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
9.4 采购人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
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 14 -
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
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并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1.1 投标承诺书
11.2 开标一览表
11.3 分项价格表
1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6 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11.7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9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10 投资项目装修改造承诺书
11.11 商务条款偏离表
11.12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11.13 拟到餐厅从业人员汇总表
11.14 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1.15 合作证明
11.16 拟经营菜品单
11.17 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1.18 评审中所需资料
11.1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明:招标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文件未分包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响应,
不得部分投标响应;采购文件分包的,供应商应当以包为单位编制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需按照上述磋商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页码,并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签署。措施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拓展。
- 15 -
12.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采用 A4 纸打印。
12.3 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十三)投标报价
13.1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
13.2 投标报价为本竞磋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
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3.3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的价格在签订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
13.4 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拒不接受前述修正,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十四)磋商保证金
14.1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
险,采购人/招标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
应商如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
则采购人有权提取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14.2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的一部分。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
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文件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竞标。
14.3 磋商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凡未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
投标而被拒绝。
14.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
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
没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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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须按磋商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担保,提供与
采购签署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向招标机构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后 5 个工
作日内予以退还。
14.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
14.7.1 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4.7.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
同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8 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
14.8.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财务收据》复印件(原件以便核查);
14.8.2 供应商给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单位开具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同时
须提供清晰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及收款单位名称。
14.8.3 供应商需带 5-15 元转账手续费(代收代付,银行手续费)。
14.8.4 退还成交供应商方磋商保证金时,成交供应商方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和已加盖成交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十五)磋商有效期
15.1 磋商有效期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磋
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
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
这一要求而放弃参与磋商,磋商保证金予以退回;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
其磋商响应文件。第十四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六)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封
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编制时间”,磋商响应
文件封面右上角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同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须分开密封装
订(并须在外封套封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电子版文件:一份(光盘或 u盘的形式密封提交),于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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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电子版文件要求包含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电子版文件表面标记单位名称。电子版
文件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16.2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
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
(十七)磋商响应文件装订
17.1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 A4 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7.2 密封件外层正面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地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等字样并标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前不得开启”,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印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自负。
若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第(十六)条款和第(十七)条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将作为无效
标处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
18.1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
点,采购人对误投概不负责。
1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18.3 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
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九)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9.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二十)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
20.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
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0.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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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提交,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等字样。
五、无效标、废标条款
(二十一)无效竞标条款
21.1 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1.2 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1.3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1.4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21.5 被授权人不参加磋商仪式及质询事宜的;
21.6 其它磋商小组认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其他情况;
2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二)废标条款
22.1 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十三)参与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23.1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三家。
(二十四)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磋商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
2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
- 19 -
(二十五)磋商原则
评、定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25.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维护采购人、供
应商的合法权益,选择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或候选供应商。
2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不应谈及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价格等无关的话题。
25.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坚持价格合理、综合评优的原则,不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唯一标准。
(二十六)磋商小组
26.1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 48 小时内,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磋商
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业主代表 1 人组成。评审专家占磋商小组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6.2 磋商小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
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十七)磋商程序
27.1 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
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
27.2 招标会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成员
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委派开标代表参加开标。与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
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已递交。在开标前不得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27.3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宣读开标纪律,介绍采购人监督人;由证件齐全、满足要
求的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封装、标识、密封等情况;
开标时,由采购人、监管部门及供应商代表对供应商的有效证件进行资格查验;合格供应商不
足 3家的,不得评标。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 20 -
27.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27.5 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磋商小组首先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
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⑴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资
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磋商资格。
⑵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所述服务质
量、技术、规格、数量、托管经营期限等和服务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
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7.6 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
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
质性响应。
27.7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27.8 采购人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通知有效供应商磋商。
参与二次及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7.9 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
一个轮次,本项目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
商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磋商的资格。
27.1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较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11 评审中,磋商小组可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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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1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13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
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十八)最终报价
28.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及服务承
诺。
(二十九)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9.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十)磋商过程保密
30.1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
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30.2 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
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30.3 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30.4 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
题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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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标办法
(三十一)初步审查及评审标准
附表 1
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条件及标准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供应
商 N
1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身份证。
2
有效的营业
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
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
3
有效的《餐
饮服务许可
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
证》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信用信息查
询结果截图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
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
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为准。
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磋商响应文件
不响应竞磋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
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重大偏差审核的以“√”标记;未通过重大偏差审
核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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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供应
商 N
初
步
评
审
︹
重
大
偏
差
审
核
表
︺
1
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的;
2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内
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响应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
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5
投标报价低于经营要求管理费的(每校区每年管
理费 20 万元);
6
供应商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
且未明确效力的;
7 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托管经营期限是否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托
管经营期限的。
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磋商响应文件
不响应竞磋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
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重大偏差审核的以“√”标记;未通过重大偏差审
核的以“×”标记,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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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
值
1
价格
(10 分)
1)投标报价低于经营要求管理费的(每校区每年管理费 20
万元),该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报价高于经营要求管理费的(每校区每年管理费 20
万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每校区每年管理费 20 万元)。
10
2
商务部分
(30 分)
在乌鲁木齐设常驻办公地点的(办公地点房产证或者租房合
同),得 2分。
2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日期为
准)有经营高校食堂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附有合同扫
描件),2分/个,最高 8分。
8
给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得 2分。 2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餐饮经营类获得市级以上荣
誉(包括烹饪比赛)的 3分/个。
3
以往合作单位对其满意度评价,满意率超过 90%得 2 分/个,
基本满意率超过 90%得 1 分/个,有不满意的,此项不得分,
满分 3分。提供业主评价材料。
3
具有所注册地区食药监局提供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得 2
分。
2
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具有 3 年以上同规模食堂管
理经验的 2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师以及安全员的得 2分。
该项满分 4分。
4
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级以上厨师 2名,50%以上的厨师、
面点师等技术人员从业经历大于 2年,原件备查。该项满分
4分。
4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及顺序填写(包括
目录、页码、签字、总体编排等项目),整洁美观、出错率
低得 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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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折
扣的价格将作为评审价格。制造商、代理商的评审价格由制造商、代理商代表签字确认。
(1)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
序号 折扣比例及方法
1 折扣金额=(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首次报价)×3%×最后报价
3
技术部分
(60 分)
食堂装修风格特色鲜明,得 2分,不说明的不得分。 2
针对本项目的经营优势、经营特色等方案。 10
投入食堂使用的设备、餐具、用具、就餐桌椅等性能良好,
数量齐全,工艺参数稳定。得 4分 。
4
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设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岗位设置
合理,岗位职责明确。满分 4分。
8
固定管理人员 1 人/餐厅,得 2 分;配备食品安全员或安全
生产监督员, 得 2分。满分 4分。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科学。得 2分。满分 2分。
4
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得 2分。满分 2分。
早中晚餐供应时间合理。得 4分。
10菜品设置(品种、价格、搭配、份量)合理。得 6分。满分
6分。
有日常服务自查监察机制。得 2分。
8
各种工作日志范围涵盖全面,内容项目合理。得 2分。
按设备管理制度制定保养和维护计划对设备实行定期保养
和维护,以保证其完好性,有承诺书。得 4分。
人员配备合理,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高。得 2分。
6
有员工培训机构,可以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得
2分。
用工规范,从业人员“三证一档”健全。得 2分。
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
得 2分 。
4
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多种渠道反应的意见,有处理办法
与反馈流程,得 2分。
创新经营服务亮点及措施,如安装电视、免费公共 wifi、垃
圾分类、使用新能源设备、阳光厨房等。得 2分。
2
合理化建议 2
- 26 -
2 折扣金额=(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首次报价)×3%×最后报价
3
1、须提供 22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须提供 20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说明:如有多种产品符合此项政策时,折扣价格为每种产品的折扣金额汇总。
(2)中小企业价格折扣比例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制造商、代理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
函。
②、制造商、代理商应提供其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制造商、代理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制造商、代理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三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若所供应产品为进
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仅需提供声明函,不须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八、成交及合同签订
(三十二)成交供应商
32.1 根据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文
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由磋商小组
确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以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取三
- 27 -
名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评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十三)资格条件
33.1 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
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
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33.2 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
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
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3.3 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
查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十四)成交通知书
34.1 成交结果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后,公示期 1个工作日,采购人将同时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4.2 成交人应及时到政府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
分。
(三十五)签订合同
35.1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
商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审核盖章后实施。
35.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请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三十六)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36.1 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5]299 号文计取,由成交供应商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36.2 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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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收及付款
(三十七)验收
37.1 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单位三人以上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
组织验收。
(三十八)项目办结及付款
38.1 采购人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和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原件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
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
十、质疑与投诉
(三十九)质疑与投诉
39.1 质疑的提出
1)供应商认为竞磋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①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电
话号码;
②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③提起质疑的日期;
④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⑤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
证。
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招标活动供应商;
②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
③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④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
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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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
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附表一
质 疑 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认为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有几
个内容损害了我公司的权益,现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质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以下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的事实和理由:
1、 (事宜经过) ;2、 (事宜经过) ;……
我们认为,以上几项,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中第 1 项 违背
《 法》第 条的“ ”规定,第 2 项 违背
《 法》第 条的规定,请予审查纠正为盼。
质疑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
日期:
注:质疑人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明确的请求和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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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质疑内容
项目名称
采 购项 目
编号
具
体的质
疑事项
及事实
依据
一、质疑事项 1:
主要内容: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佐证材料:
二、质疑事项 2:
主要内容: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佐证材料:
三、同上
质疑人(盖公章):
法定发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
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
2、授权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
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
加盖质疑人公章。
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
5、质疑函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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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光明校区 1 号、2 号(五星校区 3 号、4 号)餐厅托管经营服务合同
发包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托管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逐步实行学生食堂经营社会化运作,建立和完善学校饮食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
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
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具体
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托管经营期限:光明校区 3 年,一年一签(2020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
五星校区 2年,一年一签(2020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第二条、托管经营范围:光明校区 1号、2号餐厅(学生基本灶);五星校区 3号、4号餐
厅(学生基本灶)。
第三条、供餐方式:民餐
第四条、管理费:每校区每年管理费 20 万元。
第五条、承包内容
乙方对承包的餐厅、厨房等基础建筑设施及给排水设施、燃气管道设备、电力照明设备设
施的有偿使用权;食堂一日三餐膳食及宵夜的餐饮服务经营权。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
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各项条款,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提高膳食质量,确保食品卫
生安全,务必做到质优价廉,师生满意。
第六条、托管经营条件
一、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按投标承诺无偿投资金额和学校审核批准的方案进行食堂改造装
修,确保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和
消防要求。
二、按投标要求,乙方合同签订后 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30 万元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
证金退还时不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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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月 25 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其上月水、电、暖费用(放假前后时间临时通知),水、
电费按照供水、供电单位的收费标准收取。燃气由乙方到燃气公司指定的地点自行购买。
四、结算方式:
1)第一年20万元管理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由学校从经营方卡机营业收入中扣除,
不够扣部分由经营方于 5日内现金交纳。
2)第二年度 20 万元管理费在第二年租期开始后 2 个月内由学校从经营方卡机营业收入中
扣除,不够扣部分由经营方于 5日内现金交纳。后续年度管理费收取方式以此类推。
如果未按时支付管理费,学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遇特殊情
况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
五、违约滞纳金问题: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水、电、暖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
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或年累计达到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托管经营合同,且
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委托乙方所经营餐厅的原有工作人员由乙方继续留用。
第七条、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于 2020 年 月 日起将餐厅场地、基础设施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用水、用电和用气条件,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费用由
乙方承担。学校因建设或工作需要停水、停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三)提供售餐一卡通管理系统服务。
(四)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对乙方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督促。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和利润、卫生状况、服务质
量、饭菜品种和价格以及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一
旦发生类似于食物中毒、安全或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有权在考察乙方相应品种成本后,可通知乙方对超过本合同约定毛利率的饭菜品
种售价进行最高限价。
(七)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所聘工作人员的上岗条件,对不具备身份证、
居住证和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者,甲方有权制止其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个别调换提
出建议,乙方应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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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有关
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九)甲方及时将师生员工们对食堂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促其改正。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经营权利
1、乙方对其托管经营的食堂享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
2、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添置各种设备设施。
3、向甲方反映经营场所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严重影响经营运作的情况,要求甲方协助
解决。
(二)场所、设备责任
1、乙方的经营场所应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2、甲方场地由乙方出资改造装修及设备配置,在不改变食堂内部结构、厨房总体流程的情
况下,根据甲方批准的改造方案,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食堂标准化建设。施工前,乙方须
报消防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施工,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3、托管经营期内餐饮供应场所、食堂基础建筑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及使用,维修年
检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或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由乙方投资的形成附和的
装修,装饰物及设备等无法移动的财产归甲方所有。在遇到重大政策性调整或甲方因故提前终
止合同时,乙方所投资的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及设备等无法移动的财产不能随意破坏并无
偿交付给甲方。
4、乙方应保管使用好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按照双方确认的物品清单完好交还
给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须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价格赔偿,或由甲方从风险保证金内扣除。
(三)管理责任
1、加强管理,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
(1)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事
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
购、成本核算等)并张贴上墙,强化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2)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于开膳前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如乌鲁木齐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到期及时验证、换证。因不具备相关资质被政府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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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处罚的,由乙方负责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健康证的复印件,登记造册,并按要
求到当地社区、学校饮食服务中心、保卫处政审、备案,方可录用。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因乙方用工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所聘请的所有从业人员要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安排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乙方自理),对
身体不合格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4)乙方负责聘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专项培训和职业道德、
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上岗证(如厨师证、电工证)。
(5)上班期间,乙方的膳食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饭菜员工必须
戴口罩,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长发盘起,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每
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一换装。使用规范、礼貌服务用语,严禁一切
不良动作和习惯;出售食物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上岗前或便后必须
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抽烟、喧哗和打闹。
(6)按有关规定做好厨房 “四防”工作,悬挂灭蚊灯,配置相关防护设施;按消防法规
相关要求(面积要求、功能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费用由乙方自理),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和
负责安全工作,并接受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类安全
责任事故;食堂托管经营者是食堂食品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
全、治安负全责。
(7)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
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
建立档案。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食品卫生
安全标准。蔬菜加工应严格执行“一洗、二浸、三烫、四煮”,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
腐烂、无异味。
(9)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市场监督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
外公布;接受甲方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派出的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
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10)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
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1)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对前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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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前厅内外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
防鼠要求。冰柜应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对所有用
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并做好记录;严禁在门外摆卖或放置有损校容校貌的杂物。
(12)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
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150 克。食品留样贴好
标签,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13)应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14)食堂馊水(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
方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及员工宿舍产生的生
活垃圾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严禁在食堂及宿舍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食堂和宿舍周
边整体环境卫生。
(15)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外
经济活动只能以乙方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甲方食堂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且甲方有权
监督乙方在经营期内与供货方的经济往来活动。
(16)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
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学校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
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学校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7)甲方允许乙方在食堂内经营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不得经营烟、酒(含酒精性饮料)、
生活用品等学校限制食堂经营的商品,增加经营项目,须获甲方批准。不得售卖三凉食品,不
得制作售卖豆角、四季豆、豆浆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18)乙方不得干涉学生自由选择就餐的权利。在经营区域内,有义务劝阻学生抽烟、酗
酒、赌博。
(19)乙方负责人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经营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
务水平和饭菜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2、强化措施,保证经营服务质量
(1)基本伙食窗口保证不低于 50%,低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20-30%;中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40-50%;高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20-30%。基本伙食窗口利润维持在 3%-5%。
花色品种及价格要求:
早餐主副食≥30 个,定价区间在 1—8元/份;
午餐主副食≥30 个,定价区间在 3——15 元/份;
- 36 -
晚餐主副食≥30 个,定价区间在 3——15 元/份;
每学期给学校报备饭菜的品种、规格、价格,严格按照标准经营。如调整饭菜品种、价格
需提前书面告知校方,履行校方监控部门的正常备案程序,但调整比例不得高于原基础上品种
数量的 30%、价格的 20%。调剂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每学期开业、停业时间根据甲方校历安排,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制定出膳食服务时
间,并征得甲方同意。开膳期间必须保证饭菜的正常供应,不得售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饭菜。
寒暑假期间,有义务根据学校的安排开餐。以下时间段内必须保证供餐:
早餐:8:30—10:00 午餐:13:00—15:00
晚餐:18:00:—20:00 宵夜:20:30—23:00(23:30 前必须停止营业)
(3)提升烹饪制作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能体现饮食文化和保健功
能,并根据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教学阶段特点,为师生提供各类保健、营养餐和免费汤水等服
务。
(4)要对经营困难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措施。要加强员工售饭售菜业务的培训,正餐高峰
期要加开服务窗口,不得出现排长龙(每队 20 人以上)等拥挤、混乱情况。
(5)节假日(含寒暑假)或因临时性工作安排,甲方需要供餐时,乙方须按要求供餐。
3、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1)加强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文明经营,依法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
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法,不得从事与膳食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与进膳
者吵架、打架,禁止一切有损校誉、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晚上 23:30 前,饭堂必须停业
关门。
(2)加强食堂文化建设,充分体现现代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充分体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
的功能,把食堂办成精神文明之窗和师生温暖之家,把食堂办成集学生就餐、学习、交流的复
合型食堂。
(3)食堂内电视等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
4、乙方承担的费用
(1)乙方除按约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还应向甲方缴交的费用:①一次性缴纳 30 万元
风险保证金。②按照每月营业总额的 1%缴纳一卡通系统维护费。③每月 25 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
其上月水、电、暖费用(放假前后时间临时通知),水、电、暖费按照供水、供电、供暖单位
的收费标准收取。燃气由乙方到燃气公司指定的地点自行购买。
(2)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税费、经营期间产生的罚款及其他托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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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
(3)除虫害、下水道堵塞疏通等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的费用。
(4)经营所需餐饮设备、消防设备的购置,环境美化,用水、用电、采暖、用气安全维护
产生的费用。
(5)按照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发放员工工资、交付员工社保福利金、工伤保险、购置
员工服装等费用。
(6)托管经营产生的其他费用:1)食堂的污水处理相关费用,安装油水分离系统;2)排
烟系统的改造(安装油烟净化器);3)食堂设施改造装修产生的费用。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
委托他人办理),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办理校内食堂营业执照。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乙方
的经营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赔偿,且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情、影响恶劣的。
3、擅自停止经营的。
4、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
果的行为的。
6、乙方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在经营期内各项测评(校内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
的满意率连续三次不足 60%或民意调查连续三次低于 60%的。
7、因乙方责任,导致在经营期限内未取得市场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B级资格的。
8、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二、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水、电、暖、煤气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
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或年累计达到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
退还。
三、乙方不按合同的规定聘请不符合资格从业人员的,初犯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1000 元/人,
二次 5000 元/人,第三次终止合同,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在甲方要求的供膳期间内,乙方必须保证膳食供应,若有因乙方自身原因(因停水、
停电、停气等非乙方自身原因除外)造成停膳事故,每停膳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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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并补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若累计停膳时间达三天,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风险
保证金不予退还。寒暑假期间,相关节假日期间及甲方临时需要安排的时间,有义务根据学校
的安排开餐,不服从学校假期开餐安排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
予退还。
五、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
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发
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以上,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
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不卫生食品,一经查实,每次处罚 1000 元以上。
六、乙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及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的,在甲方要求整改的限期内仍未
整改完毕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次。
七、食堂内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 万元,情节严重
的,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并终止合同,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八、不按照厨房内功能分区操作食品或员工不按食品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的(包括不穿工服、
戴口罩、手套等),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 元/次。
九、乙方夜间经营时间超过 23:30 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次。
十、乙方在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堂经营范围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低 1000 元/次。累
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乙方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
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乙方无正当理由,负责人不亲自出席甲方组织的相关食堂经营会议的,乙方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 500 元/次。
十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除违约金 2000 元: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引发灾害的;违反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规定的;存在火灾隐患,学校保卫部门通知后
逾期仍未整改的,乙方出现上述情况累计二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四、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责任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指标不符,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
的投标承诺不符,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赔偿数额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
具体规定的可按违约程度扣除 2000 元/次至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十五、乙方因无法继续经营而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要求,并须经甲方
- 39 -
同意,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收取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如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致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
或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交还所承租经营的场地、厨房基础设备设施(包括
厨房设备、通风排烟设备、餐具、餐台椅等)及其它用房。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不
得因此而向甲方主张物品损毁、丢失等其它相关责任。
十七、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
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终止合同时交接场地和设备
设施(附清单),结算有关款项,并办理退还风险保证金手续。
第九条、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
成时,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过程中的招投标文件等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移交的设备设施清单,在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再予以补充确
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 40 -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食堂位于天山区光明路 333 号,在校教
职工学生总计约:4200 人;建筑面积约为:2480 ㎡(其中包括 1餐厅、2餐厅),座位数:820
座;窗口数:28 个;五星校区食堂位于水磨沟区五星北路西二巷 28 号,在校教职工学生总计约:
4500 人;建筑面积约为:1675 ㎡(其中包括 3 餐厅、4 餐厅),座位数:648 座;窗口数:24
个;食堂厨具设备和水、电、气齐全,环境优良。招标形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每个校区招标一
个餐饮企业进行托管经营,托管经营期限:光明校区 3 年,五星校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
校区每年管理费 20 万元。
二、具体要求: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光明校区 1、2 餐厅,五星校区 3、4 餐厅的中标经营企业承担食堂
的装修投资,对既有设施设备的经营维护,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投资的不动产及装修无偿交给
甲方所有。托管经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托管经营供餐方式为清真供餐。原餐厅的短期
合同工由中标企业继续留用。
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完善的管理体制。经营方实行独立人事、单独核算、自负
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营方必须使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的一卡通消费系统。中
标单位需要向学院交纳风险保证金 30 万元。学校每年对经营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
者出现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经营企业立即无条件退出。如因学校规划
需要将食堂改为其他用途,经营企业须无条件接受,并在接到通知一星期内搬离食堂。经营企
业在经营期内所用的水、电、暖、天然气、维修、电话费、卫生费、餐厨垃圾清运费、罚款等
运行费用由经营企业自行交纳。如经营方在规定期内不能全额支付以上费用,则学校有权从经
营方一卡通营业收入中扣除。卡机安装、维修等相关费用由卡机服务商直接向经营方收取。学
校收取经营方营业收入 1%的管理费,每月从营业额中扣除。经营企业的月营业收入,由学校饮
食服务中心核算,经营方确认,学校财务处审核后支付给到经营企业。学院有权依据合同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食堂的防火、
防盗、防毒、防鼠、防疫、维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院有权对经营场所的安全、食品
卫生安全、饭菜价格、品种、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经营企业提出并要求或建
议经营方调整、整改;有权对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及高
校后勤对食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心管理办法对经营企业进行处罚。如因经营企业管理不
善、不服从学校管理或其它违规行为对学校名誉造成极坏影响的,学院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协
- 41 -
议,经营方承担一切损失。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
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饮食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经营服务要求: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
的饮食服务。经营企业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
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
管理。经营企业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
2、经营企业可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营早、中、晚餐点。基本伙食窗口不得低于 50%,低价位
菜所占比例为 20-30%;中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40-50%;高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20-30%。利润率不得
超过 3%-5%。每学期给学校报备饭菜的品种、规格、价格,严格按照标准经营。如调整饭菜品种、
价格需提前书面告知校方,履行校方监控部门的正常备案程序,但调整比例不得高于原基础上
品种数量的 30%、价格的 20%;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副食品种、规格、价格目录。
3、品种、价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为准。
(1)饭菜标准
①供应餐次:早餐、中餐、晚餐(全天随时供应)
②花色品种及价格要求:
a.早餐主副食≥30 个,定价区间在 1—10 元/份;
午餐主副食≥30 个,定价区间在 3——15 元/份;
晚餐主副食≥30 个,定价区间在 3——15 元/份;
b.所有菜品,根据季节原材料特点加工制作,保留原师生食堂公众认可度较高的菜品。
c.饭菜定价不得高于市场同品类同份量饭菜的价格.
4、质量要求:保质保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学校餐饮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
5、服务时间要求: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保障师生用餐需求,按学校相关
要求执行。
6、特殊保障服务: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供膳工作,由校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并与经营方协商安排。如遇学校临时性餐饮的工作和任务,经营方需无条件支持。
7、学校可根据需要,向经营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经营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
做到饭热菜香。
四、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一)管理期内,经营方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每日小清洁,每周一次
- 42 -
固定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每日食品按要求留样。
(二)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三)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四)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规程。
(五)经营方绝对不得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如因饭菜质量引发纠纷,由经
营方全权负责。不得经营学校明确禁止销售的主副食品种。不得超范围经营。
(六)经营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
(七)经营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经营方全部承担。
★五.其他规定
3)第一年 20 万元管理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月内由学校从经营方卡机营业收入中扣除,
不够扣部分由经营方现金交纳。
4)第二年度 20 万元管理费在第二年租期开始后 2个月内由学校从经营方卡机营业收入中
扣除,不够扣部分由经营方现金交纳。后续年度管理费收取方式以此类推。
5)如果未按时支付管理费,学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经营场所的电力、消防、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改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
中标单位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
43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标段名称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年
小写:¥______ 万元/年
3
托管经营期限
4
磋商有效期
备注
备注:
1. “托管经营期限”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 供应商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
3. 此表用于开标现场唱标使用,须按招标要求单独密封、标识提供,否则将按无
效标处理。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
(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公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年×月×日
45
目 录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0、投资项目装修改造承诺书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13、拟到餐厅从业人员汇总表
14、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5、合作证明
16、拟经营菜品单
17、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8、评审中所需资料
1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须按招标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磋商响应
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供应商用文字或者表
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
46
附件 1
投标承诺书
采购人:
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 (标项名称)磋
商文件,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
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2、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
本磋商响应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3、如果我方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方保证将按
招标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使用方;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招标要求
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
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
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要求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
7、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8、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
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9、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天。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47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标段名称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年
小写:¥______ 万元/年
3
托管经营期限
4
磋商有效期
备注
备注:
1.“托管经营期限”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供应商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
附件 3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9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地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50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的 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的名义参
加(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51
附件 6
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已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税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中第四项依法缴纳税收的规定。
我单位保证以上陈述真实,如有不符,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我单位愿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公章): (供应商全称)
日期: 年 月 日
52
附件 7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采购人):
关于贵方发出的采购文件,本供应商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资格文件中和所要求的
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本供应商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
供任何有关资料。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3
附件 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 :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投标活
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
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
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54
附件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磋商文件中资格要求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5
附件 10
投资项目装修改造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对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餐厅的经营服务托管项目进行餐
厅内的二次装修,并承诺装修、改造内容需要经过学校审核,装修、改造按规范、流程
进行:
实地勘测。专业人员到现场实地勘测,了解建筑物的主要情况及需要改造的内容。
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餐厅装修改造内容进行设计(其中整体布局、电路、给排水
系统、抽送风系统、消防设施、后堂设备布局、施工用材等须有详细的设计及说明),
设计需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监管部门关于开办食堂的规范、要求。
所有设计图纸需经过送审、备案,投标方也可直接使用校方的规划设计和预算方案,设
计及预算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设计图纸提交学校审核、确认装修改造方案。
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对餐厅进行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标产品,
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改造。
由学校相关部门对装修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食堂二次装修完成后,合同执行期间,未经学校允许,经营企业不得擅自对装修及
设施设备拆移、变更。
经营企业自行承担装修费用,装修费用不能折抵餐厅经营管理费,合同终止后校方
不对二次装修设施做折旧评估回收。
本承诺书自中标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虚假响应,我单位愿意接受取消其投标或
中标资格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56
附件 11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
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7
附件 12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名称: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8
附件 13 拟到餐厅从业人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专业技术资格 从业时间 擅长菜品
59
附件 14
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
招标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餐厅座位数 合同起止时间 备注
注:必须附相关业绩的合同。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60
附件 15
合 作 证 明
我单位(名称) 于 年 月 日与(企业名称)
合作,该企业在我单位承包经营了学生/教工餐厅 个,档口 个,详细情况如下:
餐厅名称
餐厅性质 □保障 □调剂 □风味
座位数
经营种类及价格区间
合作方式
□委托管理式 □半托承包式
□全托承包式 □快餐配送式
□合作分红制 □其他
合作情况
年 月至 年 月,该餐厅营
业额为 元,合计消费人次为
次。
(如未到合约终止日期,数据截止到填表当天)
单位对该企业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供的附加材料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附件 16 拟 经 营 菜 品 单
餐次 (分早、中、晚各填写一份表格) 供应时间: : — :(北京时间)
类别 序号 品名
售 价
(元)
单位
份 量 / 重
量
主要成分及比例
供应性质(分为
固定菜品、季节
菜品、随机调剂
菜品等)
大
众
菜
品
示例 1 宫保鸡丁盖浇饭 12.00 份 450 克
米饭 300 克,鸡胸肉 80 克,花生米 30 克,黄瓜 30
克
固定菜品
示例 2 豆浆 2.00 碗 250 毫升 水 200 克,大豆 40 克 随机调剂
示例 3 酱肉包子 1.50 个 50 克 发面 20 克,新鲜猪肉 20 克,大葱 10 克 季节菜品
特
色
经
营
菜
品
示例 4 东北手工水饺 0.5-0.7 个 25 克 面皮 10 克,馅料 20 克 固定菜品
- 62 -
附件 17
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1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63 -
附件 1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
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
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
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
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 64 -
附件 18
评审中所需资料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无具体格式。)
附件 1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 15214804538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三十九)质疑与投诉
39.1 质疑的提出
质疑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一、质疑事项1:
主要内容: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佐证材料:
二、质疑事项2:
主要内容: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佐证材料:
三、同上
质疑人(盖公章):
法定发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
2、授权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
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
1.“托管经营期限”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供应商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
1.“托管经营期限”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供应商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