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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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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CGSF01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1日

采购日期:2020年03月20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和谐家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北京西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528000.00元(早餐加中餐合计400元/人/月,约220人,服务期为六个月)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内容为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职工供应早餐和中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原因:无

书面推荐供应商的理由(采用推荐方式产生供应商的):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春荣、付根英、吴丽丽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天津路与杨村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0562-2868336

社会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项目负责人:张 工

联系电话:13515627696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4万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注: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天津路与杨村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62-2868336),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其作出回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联系电话:13515627696)。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0日

附件:
  • 招标文件.pdf
  • [2020CGSF019-1]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tlzf
项目编号:2020CGSF019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盖章)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1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响应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磋商响应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评标办法 (九)合同的授予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 (二)报价部分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 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0CGSF019 按法定授权,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的委托, 现对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 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CGSF019 2、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服务 6、项目概况: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8、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服务期为六个月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项目预算:400元/人/月(早餐加中餐,约 220人) 11、最高限价:400元/人/月(早餐加中餐,约 220人) 12、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 经营范围和能力; 2、响应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 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委会审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不收取费用 3、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入诚信会员库的会员报名。会员可 直接在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非会员单位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后即可下载,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会员登记注册联系 方式:0562-5885809)。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采购文 件如有修正,将在该网站“变更公告”栏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与本招标文件 具有同等效力。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网站公告 2、磋商地点: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网站公告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地 址:铜陵市铜官区天津路与杨村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62-28683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井路 2706号西三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15627696 八、其它事项说明 4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 件。 2、无 九、磋商响应保证金 无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控制数 400元/人/月(早餐加中餐,约220人)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服务期 六个月 6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不接受 7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不接受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9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磋商 响应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结合信用查询情况,按顺序 推荐出有排序的3名成交候选人。 10 磋商响应保证金 无 11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履约保证 金形式可以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 勘察现场的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 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的地址为: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2-2868336 13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 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磋商响应有效期 开标后三个月 15 付款方式 按每月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6 项目实施地点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17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一、磋商响应文件: 1、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 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2、未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 份(光盘或 U 盘介质),密封 提交。注: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 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www.hfztb.cn 网上下载)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磋商响应文件。二、文件效力:未加密的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 的版本。 磋商响应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其磋商 响应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未加密 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三、使用原则: 1、如供应商解密失败,供应商可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 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 子磋商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 四、未有效提交文件的后果: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时 间截止前未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 应无效;截止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时间未有效提交未加 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 应文件的磋商响应。 18 磋商及磋商响应书递交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当仔细上网查看地点及时间相 关发布或变更信息,递交至错误的磋商响应地点将造成标书 无法接受。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当天,至磋商响应截 止时间为止。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9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迟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 予接受。 20 费用承担 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21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领取成 交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成 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 购。 22 政府采购政策 一、绿色节能环保 货物采购应当尽可能的体现绿色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中如 有属于绿色节能环保强制部分的,必须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 品,非强制部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在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时由评委综合评定绿色节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行 排序。采用最低价法的则在报价相同时由评委综合评定绿色 节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行排序。 二、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 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 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小微企业材料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 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小微企业产品投 标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时提供了企业所 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可不提 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 企业提供中型企业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小微企业声 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2、享受以上扶持的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 是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如投标供应商与生产商企业规模不同,则按最大的企 业规模计算价格扣除政策级别。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5、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响应单位提供的小微 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 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对中标供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提出相关质疑的,被质 疑人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5个工作日) 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小微企业主管部门的认 定材料,否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 费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此费用应综合进 投标单价和总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24 财务联系方式 / 25 信用查询 详见评标办法 26 其它 1、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采购文件正文不符的, 以采购文件以准。如响应单位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 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以公告为准)以及中心信息技术部门联系。 2、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可以继续进行。 第三章 磋商响应须知 一、总则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 购人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交的服务要求,对此项目进行代理,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 组织开评标活动。 2、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无论竞争 性磋商文件是否列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否则磋商响应无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 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 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 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残缺、疑问等问题应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 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答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公 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 题,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铜陵公共资源交易网” “补充公告” 一栏,告知所有供应商,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因此,供应商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 要求,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网站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 商,并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 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并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 有供应商。 7、电子开评标相关要求 7.1注册登记 7.1.1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或 企业库)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投标报名,企业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启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及办理 CA锁的公告》及《铜 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操作手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 责任自负。 7.1.2上传企业证件扫描件与基本信息 11 供应商在投标前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在企业诚信库中上传所有资质信息及原 价扫描件,基本信息必须与扫描件完全一致,如因未正确上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基本 信息及证件扫描件,被认定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所有基本资料需携带 原件于窗口验证后更新,否则评标系统无法读取未被验证的信息。) 7.2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 7.2.1供应商应当取得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 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会员窗口咨询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 签章,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 7.2.2.1数字证书到期后供应商必须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并对磋商响应文件 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续期会使证书编号不一致 导致之前加密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请务必在投标前提前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加密上 传文件。) 7.2.2.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供应给应提前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确认数字证书是否正常使用,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 续期等情况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3报名下载磋商文件 7.3.1供应商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 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7.4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7.4.1供应商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下载“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通过软件制作、生成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50-3300。 7.4.2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 入电子磋商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7.4.3 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 7.5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7.5.1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工作并在系统进行确认,因操作错 误可在系统中进行撤回。 12 7.5.2经数字证书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 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主锁和副锁因证书号不一致不可混用,如因电子锁携带错误 导致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6提交保证金(如有) 7.6.1磋商响应保证金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 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 7.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7.7.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7.7.2 供应商现场无法使用 CA 锁解密标书,且排除交易系统或解密设备故障的, 则拒绝企业继续投标。 7.7.3如因交易系统问题,导致所有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标书时,启用未加密的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标现场递交未加 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放弃补救措施,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 的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识别码必须一致。 7.7.4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情形。 7.8意外情况的处理 7.8.1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7.8.1.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7.8.1.2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7.8.1.3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7.8.1.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7.8.1.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7.8.1.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7.8.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 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7.8.2.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7.8.2.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三、供应商 8、磋商响应费用。 13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响应的结果 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合格的供应商 9.1合格的供应商应当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载明须满足的最低条件。 9.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 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磋商响应,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9.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2.3参加磋商响应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9.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勘察现场 10.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 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 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 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 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 要求。 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现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知识产权 1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响应货物、资料、技 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 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 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2、纪律与保密 14 12.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 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 12.2.1.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响应报价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2.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响应或者成交; 12.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 商响应; 12.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 12.2.2.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 12.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或提交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12.2.2.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同一 人; 12.2.2.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2.2.2.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最终报价是呈规律性差异; 12.2.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 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无效。 13.联合体磋商响应(如有) 13.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 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响应,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响应,项目磋商响应时使用 联合体牵头人的 CA锁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加解密。 1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 合体协议上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电子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 15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 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响应,否则相关供应商均作无效标处 理。 13.4联合体磋商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签章的效力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15.企业诚信库 15.1为进一步规范招磋商响应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磋商响应成本, 加强对供应商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政府采购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中心实行供 应商企业诚信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 15.2 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供应商负 责。中心只负责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当企业库中 文字信息、扫描件与真实证照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企业诚信库资料的有效性在 评标时由项目磋商小组负责审核。 15.3为确保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评审,供应商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 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磋商响应书的编制 16、磋商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6.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书、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响应的所有往来函电, 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6.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 定计量单位。 17、磋商响应书构成 17.1 磋商响应书应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书格式中所规定的全部内 容。 17.2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 供应商,其磋商响应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7.3 除文件中规定允许变动的格式,供应商不得擅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16 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磋商响应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8、磋商响应报价 18.1 磋商响应书的磋商响应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服务的名称、 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 接受。 18.2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服务总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 格。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响 应报价均不得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8.3 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现场勘察、必要的水质监测(常 规检测数据由招标人提供)、技术报告编制、报告专家审查会议费用、保护区矢量边 界信息图绘制、标识牌制作与安装、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通、 税金、利润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磋商响应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8.4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服务内容明细和总价。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9、磋商响应货币:磋商响应须以人民币报价。 20、证明供应商合格的文件 20.1 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 磋商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2 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 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 认可。 21、磋商响应书的密封和标记 21.1 实现网上电子开标的应在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加盖单位或法人电子印 章。 21.2 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在网上提交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同时,还需提供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者 U 盘一份(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在生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者 U 盘由 供应商自行刻录,供应商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或者 U 盘时能正常读取。磋商响应截止 时间前,供应商须到达公告指定的地点将密封的电子光盘现场提交,未密封的光盘或 17 者 U 盘不得接收。)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包别。 21.3 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或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 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导致该类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无效。 21.4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如 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磋商响应文件效力: 21.4.1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1.4.2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响应书的递交 2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 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未加密的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并递交的。 22.2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加密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22.3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 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22.4 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 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保证金回单复印件或影印件(如有)需一同递交, 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24、拒绝的磋商响应书: 24.1采购单位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25、磋商响应书的修改和撤回 25.1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书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 其磋商响应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25.2 供应商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 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六、开标 26、开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8 27、开标会议 27.1 主持人按竞争性磋商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 商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 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用信封密封)参加开标并签到。 27.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7.3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任何对开标 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当场即时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对开标过程理解和接受。 27.3.1 主持人公布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铜陵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磋商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与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和加密状况、及未加 密文件的密封情况。有质疑的应当场提出。 27.3.2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以网上开评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完成 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可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 标现场的,视同放弃投标。 27.3.3 对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 完成解密工作,当众开标; 27.3.4 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等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 内容。各供应商对开标情况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七、评标定标 28、磋商与评标 28.1 磋商与评审程序 28.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8.1.2 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8.1.3 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书,了解其与磋 商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并对照本磋商文件规定评判供应商是否合格。 28.1.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逐一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 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 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1.5 对否定的供应商,磋商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记录上; 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并记 录入评审记录。 28.2磋商 28.2.1 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与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 28.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8.3 报价 28.3.1 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控制数或不按规定格式进行报价的属于无效响应。 报价表应按要求填写并装订入响应文件内。 28.3.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如磋商过程中没有增加货物、工程数量或服务要求的,则二次报价时不 得高于磋商响应书中的报价),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现场 二次报价或者最后报价时仅报出总价,成交后,其单价部分按最后报价总价下降幅度 同比例下降。 29、成交候选人 29.1 推荐成交候选人。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并经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信 用信息查询后,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专家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进行排序。 29.2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 20 格保密。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 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 况和索要材料。 29.3异常情况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29.3.1 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 响工作的; 29.3.2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29.3.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 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并在递交质疑函时一并递交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对文件理解和接受。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质疑的,应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前提出。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 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质疑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质疑提出阶段的不同分别见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 质疑的提交要求、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 八、废标 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31.1合格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21 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3采购需求出现重大问题,导致磋商小组认为无法继续评审的; 3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九、评标办法 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磋商响应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 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竞争性磋商磋商响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并经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信用信息 查询后,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由专家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进行排序。 本项目采取的评标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评标程序 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应了解和熟悉竞争性磋商项目 的范围、性质、特征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 32.1磋商小组首先根据已发布的磋商文件核对系统读取的电子磋商文件数据评审 项,与磋商文件内容不符的,按磋商文件内容对电子磋商文件数据评审项进行修改。 32.2 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 32.3先进行有效性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技术与商务部分得分汇总后,最后 再进行报价部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推荐有排序的预成交候选人,并形成 评标报告。 32.3.1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否定的磋商响应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评审 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32.3.2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 写的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 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 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32.3.3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 32.3.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3.5如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的,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相 关原件材料等带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迟交将不接收。相关原件的 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当加盖公章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32.3.6 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响应文件依据为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按采购文件要求递 交的其它资料。 32.3.7磋商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 按照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 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2.3.8磋商小组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 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磋商小组的评分均值(称为“评 分修正值”)替代;磋商小组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的评分均 值±20%,则以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分项得分。 32.4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2.5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 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写入投标函中,在有效性审查时审查投标函。推荐中标 (成交)候选人时,由评审委员会在网站上查询候选人的不良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 录由评审委员会签字确认存档。如因网络、网站或设备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的,由评审 委员会将原因记录签字后存档,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并直接采用,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盖章后归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 媒 介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网 站 ( www.chinatax.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3、有效性审查 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未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密封、标 记、递交、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仅被认定为放弃使用该类型磋商响应 文件的磋商响应,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审核材料要求 1 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 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 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 文件相关要求。 提供授权委托书放入磋商响 应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响应的无需磋商响应授权书,提 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 2 需要提供的磋商 响应资格证明资 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 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提供证明材料如下(提供复 印件或影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副本或其它相应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指财务报 告(提供自开标截止之日起近一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第三方专 业机构出具的)或自开标截止之 日起前两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财 24 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务月报)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自 开标截止之日起近半年内新办的 企业也可提供企业开办时的银行 流水或其它证明材料; 3、提供响应单位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放入投标 文件中;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主要指提供响应单位的纳税信用 等级A级或B级证书(自开标截止 之日起近两年内新办的企业纳税 信用等级应当为A级或B级或M级) 或其它证明材料。(开标日期为 上半年的,应当为近两个年度任 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开 标日期为下半年的,应当为上一 个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 要指响应单位(供应商)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自开标之日起近半年 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或其它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响应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供响应单位的有效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扫描件 25 放入电子投标文件。 3 标书规范性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 截止前未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磋 商响应文件的。 2、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符 合磋商文件加密、标记、递交等的 相应要求。 4 标书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盖章符合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要求。 5 标书响应情况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满足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 标识符 供应商电子标书中出现相同唯 一标识符(同一文件制作机器码、M AC地址、硬盘号、同一CA锁等)的 作无效标处理。 7 其他要求 1、无论磋商文件是否列明,响 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 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投标无 效。 2、不满足磋商文件第9.2、12. 3、13.3、21.3条以及其它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列明的必须满足的要求 的。 3、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8 不良信用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无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 审查磋商响应函格式第 9条 26 业经营异常名录、无被税务部门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无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 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处理。 34、报价部分评审 34.1如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在技术与商务部分评审结束后,评审其报价部分。 34.2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报价部分评审的各供应商的报价部分有效性进行审查,经 评审有效后,磋商小组将对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 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4.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为准; 34.2.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单位小数点有明显 的错误时,磋商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34.2.3如果磋商响应报价同时出现上述1、2两种情况,按第2种修正原则调整或修 正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报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报价,供应商 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响应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 价,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响应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4.3磋商响应报价无效的几种情形: 34.3.1磋商响应报价高于预算控制; 34.3.2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 34.3.3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出现异常导致不能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 34.3.4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其它合格性评审要求。 35、评标办法 评分部分 评分细则 最高 得分 提供证明的材 料 27 技术部分 厨师证书(15 分) 响应单位拟派厨师具备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中式烹调 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个得 5分,满分 15分。 15 提供证书、证 明扫描件放入 电子投标文件 中 人员健康证明 (20分) 拟投入从业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的,每提供一个 得 2分,满分 20分。 20 服务方案 (40 分) 食堂经营方案 (a)响应单位的进货方案、餐厨方案、加工方案、供餐方案及菜谱 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进货方案、餐厨方案、加工方案、供餐方案及菜谱 方案针对性较强、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分; (c)响应单位的进货方案、餐厨方案、加工方案、供餐方案及菜谱 方案针对性弱、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40 提供方案放入 响应文件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a)响应单位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 分; (c)响应单位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 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a)响应单位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 分; (c)响应单位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 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28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a)响应单位的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完 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较 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分; (c)响应单位的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不 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 (a)响应单位的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餐厅环境管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 分; (c)响应单位的餐厅环境管理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 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a)响应单位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 分; (c)响应单位的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 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 方案 (a)响应单位的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 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 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分; (c)响应单位的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 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29 人员配置(餐厨及后勤人员数量基本要求为 9人)方案 (a)响应单位的人员配置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人员配置方案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分; (c)响应单位的人员配置方案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的得 1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菜谱(5分) 提供一个月的菜谱(每日两荤、两荤素、二素、一汤的标准) (a)响应单位的一个月的菜谱合理的得 5分; (b)响应单位的一个月的菜谱较合理的得 3分; (c)响应单位的一个月的菜谱不合理的得 1分; (d)无此内容不得分。 5 提供一个月的 菜谱放入投标 文件 商务部分 食材品质 (5分) 响应单位拟采购的食材(蔬菜、禽类、鱼肉)由专业合作社(养殖 户、合作基地等)提供的得5分,三者缺一不得分。 5 提供合同(协 议书)扫描件 放入电子投标 文件中 食品安全保障 (5分) 响应单位拟采购的食材(米、油、肉、禽、蔬菜)具有食材品质检 验合格证(单)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5 提供食材品质 检验合格证 (单)扫描件 放入电子投标 文件中。 报价部分 报价 (10分)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400 元/人/月(早餐加中餐),开标后预算控 制价即为中标价【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中直接 填写 400 元/人/月(早餐加中餐)即可得满分 10分,未填写或填错 均不得分】。 10 以报价表中的 金额为准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36、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成交供应商。 37、采购人拒绝磋商响应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 依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磋商响应。 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8.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成交通 30 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 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 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8.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 除授标,有磋商响应担保的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响应担保数额 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 让(转包)给他人。 38.4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 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服务要求等主要条款应 当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 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 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8.5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服务细则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9、履行合同 3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40、验收 40.1采购人须建立日常考核制度。考核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 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40.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 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 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0.3涉及安全等其他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参 与验收。 40.4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3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注: 1、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详见采购合同 32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33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搞好职工生活,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更好的为职工 服务,甲方将食堂推向市场承包给个体经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 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职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负责供应甲方职工用餐﹙早 餐加中餐﹚。 2、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办公场地由甲方提供;水、电、气 开通(水、电、气费用由甲方承担),进场前双方将食堂所有物品进行清 点登记造册,在交接清单上确认签字后给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按 交接清单上核定的物品交还甲方,若发生损坏照价赔偿,从履约保证金扣 除。 3、一次性交履约保证金伍万元。 4、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在承包期间损坏或需要维修的一律由承包经 营者负责。且要急时维修不得拖延。 5、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每次结算时须据实开具 餐饮发票)。 二、经营模式 乙方承包的职工食堂,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 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为职工服务。 三、承包期限 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包 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意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建立健全职工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和验 收卫生制度,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 食堂仓库卫生、除虫灭害卫生管理制度等,并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制度的执 行情况。 2、甲方对乙方执行职工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饭菜卫生和质量、服 务水平、卫生环境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后,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 整改完善,乙方的经营必须满足职工的用餐需要。 3、承包期内必需添置或更换的厨房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 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以保证食堂正常经营。 2、乙方负责职工食堂的经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 卫生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就职工食堂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 3、必须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职工 的监督,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 35 4、乙方自行采购、加工,由甲方审核食谱和饭菜质量,做到饭菜品 种丰富,质量高、卫生好,让大多数职工有满意感。除不可抗力事件外,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5、食堂所有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食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 负责。 6、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 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不 得发生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员工要衣着干净整洁,一律穿工作服,操作间 内严禁吸烟。 8、对甲方食堂现有的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承包期满后如数交回,若损坏或者丢失按价赔偿。 9、乙方要节约水、电、气的使用,杜绝长明灯。要做好防火、防盗、 安全用电等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 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 关,在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转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伙食标准 1、食堂的主食为米饭,每日一荤一荤素二素一汤的标准。 2、一周内每天菜色不得重复,每周五将下周菜色报甲方审核确定后 使用。 七、违约责任 36 1、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按合同约定的各类事项,若一方违约,违约 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职工食堂 的卫生管理制度,提供不洁的食物造成甲方食物中毒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经营不善,造成饭菜的质量差、卫生差等,经甲方监督整 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期内以月度计算,经统计连续两个月以上职工满意度低于 7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 方赔偿相应损失。 八、补充条款: 1、厨房人员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2、实行由综合管理部抽查监督和员工本人监督,做饭菜中荤菜“缺 斤少两”凡职工举报后,经综合管理部查证属实罚款1000元,素菜“缺斤 少两”凡职工举报后,经综合管理部查证属实罚款500元。 3、注重工作环境卫生,做到每天清扫,每周二次大扫除,个人卫生 及宿舍卫生,经常换洗衣服,经常剪指甲,做到勤洗多换。进入厨房前搞 好个人头发以免掉入菜内。 4、保证食堂工作场地及就餐场地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 告处分并罚款50元/次。 5、进入厨房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处罚50元/次。 37 6、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饭菜质量,若接到员工投诉,饭菜内有毛 发、虫子等罚款50元/次。 7、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的罚款100元/次。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 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8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9 目 录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磋商响应授权书 3、磋商响应函 4、项目实施方案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 7、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表 2、小微企业材料 40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磋商响应授权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本单位 (供 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 (项目全称) 项目磋商响应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磋商响应、参与开标、谈判、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供应商 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 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41 3、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单位名称): 1、根据贵方 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 组织的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响应单位的名称)全权 处理本项目磋商响应的有关事宜。 2、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 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包括我方法定代表人 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 犯罪档案; 4、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 需的货物与服务。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零元 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 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书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 还该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折扣)的供应商。 9、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无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 业经营异常名录、无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被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虚假, 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42 4、项目实施方案 (1)供应商简介 (不超过 1000 字) (2)项目实施方案 (详细说明) 43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服务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或执 业资格 学历 证件 名称 号码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其它 注:证件应附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其它证明。 6、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能力一览表 详细地址 服务人员名单 固定联系电话 手机 7、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44 二、报价部分 1、磋商响应报价表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自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我方承诺报价不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 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轮)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自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我方承诺报价不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 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 投标总价(小写): 400元/人/月(早餐加中餐) (大写): 肆佰元/人/月(早餐加中餐) 注: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45 2、小微企业材料(注:本项目无论是否为小微企业,各供应商在磋商响 应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中直接填写 400 元/人/月(早餐加中餐)即可得满 分 10分,未填写或填错均不得分)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小微企 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时提供了企业所在地 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可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 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 1)享受以上扶持的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标供应商 为小微企业的;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 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政策必须 填写表一及表二,如投标时提供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可不提供表二)。 2)如投标供应商与生产商企业规模不同,则按最大的企业规模计算价 格扣除政策级别。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 扶持政策。 4)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响应单位提供的小微企业产品品 名及生产厂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按 46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 提出相关质疑的,被质疑人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5 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 材料,否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小微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 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价(人 民币:元) 小计(人 民 币:元) 价格扣除 比例(6%) 扣除后的价 格小计(人 民币:元) 生产 厂商 名称 备注 1 铜陵市铜 官区人民 法院食堂 承包服务 商采购项 目 1 / 须提供生 产厂商《小 微企业声 明函》 合计(人民 币:元) 备注: 1)非小微企业产品投标,不需要填写此件。 2)表中所列产品应为响应单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 的产品;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须随本声明 函同时提供,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可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该部分 47 价格不享受小微企业折扣政策。 3)如响应单位仅提供服务,可不填写生产厂商名称、不提供生产厂商《小 微企业声明函》。 响应单位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2)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声明函由响应单位及生产厂家分别填写并盖企 业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可用扫描件、照片等形式。非 小微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如响应单位仅提供服务,可不提供生产厂 商《小微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服务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览表 第三章 磋商响应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书的编制 五、磋商响应书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废标 九、评标办法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020-01-21T15:43:22+0800 1页(298,203)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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