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03-20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北江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2-201007-00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36,664.62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人民币3,036,664.62元/年(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预留中标金额的10%的资金用于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二) 采购项目品目:A99其他货物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所需物资需分期分批供应,供应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为准,并按实际供应量结算。
(四)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五)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一)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751-8329009-2110,邮箱:CL8329009@163.com。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十、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伍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329009-21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谷先生 | 联系电话:0751-8836871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北江监狱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北江监狱 |
联系人:北江监狱 | 联系电话:0751-8836871 |
传真:0751-8836871 | 邮编:512023 |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广东省北江监狱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温馨提示!!!
1、 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提起质疑、询问,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原件。供应商提交质疑函的,交邮时间应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供应商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纸质质疑函、询问函,质疑、询问材料每页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详见第四章谈判须知前附表)。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1、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1、 投标保证金按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账号信息详见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1、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1、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1、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1、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8
一、 有关说明: 8
二、 采购项目清单 8
三、 采购项目清单及具体要求 8
四、 供货质量要求 13
五、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15
六、 价格调整 16
七、 配送服务 17
八、 物资验收 18
九、 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18
十、 支付要求 19
十一、 投标样品要求: 19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31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35
一、总 则 35
二、招标文件 3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0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41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46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北江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2-201007-0008
2、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36,664.62
4、 采购数量:1批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人民币3,036,664.62元/年(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预留中标金额的10%的资金用于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2) 采购项目品目:A99其他货物
(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所需物资需分期分批供应,供应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为准,并按实际供应量结算。
(4)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751-8329009-2110,邮箱:CL8329009@163.com。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
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10、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
11、 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1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止。
13、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伍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329009-21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谷先生 |
联系电话:0751-8836871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北江监狱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北江监狱 |
联系人:北江监狱 |
联系电话:0751-8836871 |
传真:0751-8836871 |
邮编:512023 |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1、 有关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3) 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的产品品牌及型号,仅供参考,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可以选用在质量和性能上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
2、 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年) |
核心产品 |
主要标的 |
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 |
1批 |
人民币3,036,664.62元/年 |
大米 |
大米 |
备注:
1. 投标人投标时,采购的主要标的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2. 投标人投标时,采购的核心产品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采购项目清单及具体要求
说明:
1、报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价格精确到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单价最高限价:详阅具体物资限价表格,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采用投报“投标折扣率(%)”的方式。
4、本项目投标折扣率分两部分分别报折扣率:
1)《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折扣率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适用于该《采购清单一》内的所有产品单品,该《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折扣率占综合评分价格部分(合计45分)的15%(计分系数),《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该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部分投标报价)×100×45%(权重)×15%(计分系数);
2)《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折扣率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适用于《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内的所有商品,该《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折扣率占综合评分价格部分(合计45分)的85%(计分系数),《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该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部分投标报价)×100×45%(权重)×85%(计分系数);
3)投标报价得分=《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报价得分+《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报价。
(1) 采购清单一
类别 |
序号 |
品种 |
规格/质量等级要求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粮油类 |
1 |
大米 |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新国标三级(或以上)标准 |
公斤 |
5.5 |
2 |
糯米 |
公斤 |
6.62 |
||
3 |
花生油 |
一级(或以上)纯正花生油、5L/瓶 |
瓶 |
165 |
|
4 |
大豆油 |
一级(或以上)、非转基因、5L/瓶 |
瓶 |
||
5 |
调和油 |
一级(或以上)、非转基因、以大豆油为基础与其它油品添加调配而成、5L/瓶 |
瓶 |
56.27 |
|
6 |
馒头粉 |
25Kg |
包 |
98 |
|
调料类 |
7 |
盐 |
加碘低钠盐、250g/包 |
包 |
1.86 |
8 |
白糖 |
50Kg |
公斤 |
8.26 |
|
9 |
酿造酱油 |
特级(或以上)、1.6L/瓶 |
瓶 |
17.4 |
|
10 |
酿造酱油 |
特级(或以上)、380ml/瓶 |
瓶 |
7.87 |
|
11 |
生抽酱油 |
1.9L |
瓶 |
20.03 |
|
12 |
老抽酱油 |
500ml |
瓶 |
9 |
|
13 |
花雕酒 |
500ml |
瓶 |
10.73 |
|
14 |
耗油 |
2Kg |
瓶 |
19.53 |
|
15 |
陈醋 |
800ml |
瓶 |
9.1 |
|
16 |
辣椒油 |
225ml |
瓶 |
10.5 |
|
17 |
糯米白醋 |
500ml |
瓶 |
6.5 |
|
18 |
麻油 |
480ml |
瓶 |
28.1 |
|
19 |
胡椒粒 |
/ |
公斤 |
92 |
|
20 |
五香粉 |
50g |
包 |
9.33 |
|
21 |
鸡精 |
450g |
包 |
15.27 |
|
22 |
干酵母 |
450g |
包 |
20.47 |
|
23 |
生粉 |
/ |
公斤 |
12 |
|
24 |
辣椒干 |
/ |
公斤 |
54 |
|
25 |
辣椒粉 |
/ |
公斤 |
52 |
|
26 |
干豆鼓 |
/ |
公斤 |
22.34 |
|
27 |
橄榄菜 |
450g/瓶 |
瓶 |
13.33 |
|
28 |
潮菜 |
250g/包 |
包 |
2.5 |
|
蛋类 |
29 |
鲜鸡蛋 |
/ |
公斤 |
11.8 |
30 |
皮蛋 |
/ |
个 |
1.7 |
|
31 |
咸蛋 |
/ |
个 |
1.7 |
(2) 采购清单二
类别 |
序号 |
品种 |
质量要求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肉类 |
1 |
新鲜猪肉 |
★符合GB2707-2005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联厂当天宰杀,色泽正常,无异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公斤 |
70 |
2 |
新鲜排骨 |
公斤 |
90 |
||
3 |
新鲜猪脚 |
公斤 |
70 |
||
4 |
新鲜猪大肠 |
公斤 |
32 |
||
5 |
鲜猪头骨 |
公斤 |
20 |
||
6 |
新鲜猪红 |
公斤 |
2.6 |
||
7 |
新鲜猪肝 |
公斤 |
30 |
||
8 |
新鲜牛肉 |
公斤 |
114 |
||
9 |
鲜牛腩 |
公斤 |
104 |
||
禽类 |
10 |
光水盘鸡 |
★符合GB2707-2005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当天宰杀,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公斤 |
40 |
11 |
光水江西鸡 |
公斤 |
44 |
||
12 |
老鸡 |
公斤 |
50 |
||
13 |
老鸭 |
公斤 |
36 |
||
14 |
光水盘鸭 |
公斤 |
32 |
||
熟食 |
15 |
烧鸭 |
熟食,当天制作 |
公斤 |
42 |
16 |
肉丸 |
公斤 |
44 |
||
17 |
肉卷 |
公斤 |
38 |
||
18 |
凤爪 |
公斤 |
36 |
||
冰冻类 |
19 |
全鸡翅 |
冰冻,保质期在1/2以内,色泽正常 |
公斤 |
38 |
20 |
鸡中翅 |
公斤 |
44 |
||
21 |
鸡尖翅 |
公斤 |
30 |
||
22 |
池鱼 |
冰冻,色泽正常,无异味 |
公斤 |
16 |
|
鱼类 |
23 |
草鱼 |
新活,色泽正常 |
公斤 |
16 |
24 |
非洲鲫鱼 |
新活,色泽正常 |
公斤 |
16 |
(3) 采购清单三
类别 |
序号 |
品种 |
规格/质量等级要求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叶菜类 |
1 |
大白菜 |
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正常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无害虫侵蚀,不带泥沙,无异味 |
公斤 |
5 |
2 |
小白菜 |
公斤 |
5 |
||
3 |
油麦 |
公斤 |
6 |
||
4 |
生菜 |
公斤 |
5 |
||
5 |
竹筒青 |
公斤 |
5 |
||
6 |
菜心 |
公斤 |
6 |
||
7 |
上海青 |
公斤 |
6 |
||
8 |
潮菜/芥菜 |
公斤 |
5 |
||
9 |
包菜 |
公斤 |
4 |
||
10 |
小芥菜 |
公斤 |
6 |
||
11 |
娃娃菜 |
公斤 |
6 |
||
12 |
青梗菜 |
公斤 |
6 |
||
13 |
葱 |
公斤 |
9 |
||
14 |
韭菜 |
公斤 |
10 |
||
15 |
西芹菜 |
公斤 |
7 |
||
16 |
蒜苗 |
公斤 |
5 |
||
17 |
芹菜 |
公斤 |
7 |
||
18 |
香菜 |
公斤 |
11 |
||
瓜果类 |
19 |
冬瓜 |
公斤 |
4 |
|
20 |
南瓜 |
公斤 |
4 |
||
21 |
青瓜 |
公斤 |
8 |
||
22 |
苦瓜 |
公斤 |
11 |
||
23 |
节瓜 |
公斤 |
6 |
||
24 |
丝瓜 |
公斤 |
13 |
||
25 |
葫芦瓜 |
公斤 |
4 |
||
26 |
小南瓜 |
公斤 |
4 |
||
27 |
茄子 |
公斤 |
9 |
||
28 |
西红柿 |
公斤 |
9 |
||
29 |
青椒 |
公斤 |
6 |
||
30 |
尖椒 |
公斤 |
6 |
||
31 |
红椒 |
公斤 |
6 |
||
32 |
小米椒 |
公斤 |
10 |
||
33 |
豆角 |
公斤 |
12 |
||
34 |
四季豆 |
公斤 |
9 |
||
35 |
荷兰豆 |
公斤 |
12 |
||
36 |
洋葱 |
公斤 |
4 |
||
37 |
蒜头 |
公斤 |
13 |
||
38 |
蒜肉 |
公斤 |
15 |
||
39 |
生姜 |
公斤 |
15 |
||
40 |
红葱头 |
公斤 |
18 |
||
41 |
土豆 |
公斤 |
4 |
||
42 |
莲藕 |
公斤 |
13 |
||
43 |
淮山 |
公斤 |
8 |
||
44 |
玉米 |
公斤 |
6 |
||
45 |
红薯 |
公斤 |
4 |
||
46 |
芋头 |
公斤 |
8 |
||
47 |
白萝卜 |
公斤 |
3 |
||
48 |
红萝卜 |
公斤 |
5 |
||
49 |
莴笋 |
公斤 |
5 |
||
50 |
芥菜头 |
公斤 |
4 |
||
51 |
多仔菜 |
公斤 |
5 |
||
52 |
菜花 |
公斤 |
5 |
||
53 |
西兰花 |
公斤 |
|||
干菜类 |
54 |
干云耳 |
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正常色泽,无腐烂变质,无害虫侵蚀,不带泥沙,无异味 |
公斤 |
68 |
55 |
干木耳 |
公斤 |
36 |
||
56 |
干冬菇 |
公斤 |
70 |
||
57 |
干海带 |
公斤 |
12 |
||
58 |
海带丝 |
公斤 |
12 |
||
59 |
紫菜 |
公斤 |
10 |
||
60 |
干黄豆 |
公斤 |
12 |
||
61 |
干花生米 |
公斤 |
14 |
||
62 |
干绿豆 |
公斤 |
14 |
||
豆制品 |
63 |
黄豆芽 |
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正常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不浸水,无异味 |
公斤 |
3 |
64 |
绿豆芽 |
公斤 |
3 |
||
65 |
油豆腐泡 |
公斤 |
14 |
||
66 |
油豆腐片 |
公斤 |
14 |
||
67 |
油豆腐条 |
公斤 |
14 |
||
68 |
白豆腐片 |
公斤 |
9 |
||
69 |
水豆腐 |
板 |
17 |
||
70 |
老豆腐 |
板 |
18 |
||
腌菜类 |
71 |
梅菜 |
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正常色泽,无腐烂变质,无异味 |
公斤 |
7 |
72 |
酸菜 |
公斤 |
7 |
||
73 |
酸笋 |
公斤 |
8 |
||
74 |
酸豆角 |
公斤 |
8 |
||
75 |
萝卜仔(大瓶) |
瓶 |
34 |
||
76 |
冬菜 |
瓶 |
6 |
||
鲜菇类 |
77 |
鲜冬菇 |
符合卫生质标准,正常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不浸水,无异味 |
公斤 |
14 |
78 |
鲜平菇 |
公斤 |
10 |
||
79 |
金针菇 |
公斤 |
16 |
||
粉面类 |
80 |
桂粉 |
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正常色泽,新鲜,无腐烂变质,不浸水,无异味 |
公斤 |
4 |
81 |
河粉 |
公斤 |
4 |
||
82 |
鸡蛋宽面 |
公斤 |
9 |
||
83 |
鸡蛋细面 |
公斤 |
9 |
||
84 |
肠粉 |
公斤 |
5 |
||
85 |
澄面 |
公斤 |
12 |
||
86 |
波汶面 |
公斤 |
9.8 |
||
87 |
糯米粉 |
公斤 |
8.6 |
备注:以上采购清单价格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下发的 《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留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预留中标金额的10%的资金用于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4、 供货质量要求
1.包装食品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蔬菜类
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的规定。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芯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椰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茄果类:西红柿、茄子、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
芽菜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玉米:具有玉米应有的特性,属同一品种规格,穗型粒型一致,无损伤,苞叶新鲜嫩绿,包被完整,籽粒饱满,颜色均匀,无虫咬腐烂霉变。
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
3.禽畜鱼类。
(1)中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肉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2)鱼类必须是当天捕捞,禽类必须是当天鲜活宰杀,畜类必须是当天肉联厂鲜活宰杀。
畜类:当天凌晨鲜活宰杀的猪牛肉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禽类: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正常的气味。
鱼类: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鸡蛋: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5、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人民币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监狱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伙食供应的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一个货物品种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超过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5、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6、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7、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
8、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10、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罪犯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监狱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中标人除因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因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食堂物资配送不齐或不及时,影响食堂膳食供应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九)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 价格调整
合同期的前二个月内价格不作调整;对于合同期的第三至第十二个月的采购清单内的单品价格,经合同双方的任意一方每两个月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提出一次价格调整的书面申请,由监狱于合同期第三个月组织副食品的定价以采购人的采购部门及中标人共同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本属地的沃尔玛超市、大润发超市、惠福超市进行市场价格调査,价格调査以三家超市的平均零售价为准。鲜肉、蔬菜定价以每天韶关市农业局(http://nyj.sg. gov. cn/)公布的全市农贸市场平均零售价和询价小组到一市场、十里亭市场、黄岗市场等三个市场的平均价为准。
采购产品的价格以韶关市农业局(http://nyj.sg.gov.cn/)公布的全市农贸市场平均零售价和询价小组的市场询价三家超市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折扣率计算实际价格为结算价格。折扣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以鲜肉、蔬菜定价周期的第一天韶关市农业局(http://nyj. sg. gov. cn/)公布的全市农贸市场平均零售价为准,副食品以询价小组的价格调査以三家超市的平均零售价为准;以中标人投标的折扣率进行结算;若当期第一天价格未更新的, 则以同期相近一天或上一期公布的为准。
韶关市农业局(http://nyj.sg.gov.cn/)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人与釆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准。
根据招标前进行的市场调查价格平均值(既单价最高限价)与当次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此后每两个月价格调整,取当次的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与上次的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
涨跌幅<10%的,不调整;涨跌幅≥10%的,按涨跌幅调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折扣率进行结算。
7、 配送服务
采购人按实际需求在每天下午17时30分前以微信或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下订单,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将货物准备齐全,并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采购人所派工作人员验收。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采购人做好交收工作。如果采购人因为就餐人员增加或减少而调整订货数量,应及时将订货的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货物准备齐全,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采购人仓库验收。
由于季节方面的影响,造成蔬菜/肉类的变动或市场缺货,中标人应在接收采购人订单2小时内冋复 (早上8时〜晚上20时为有效时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意更换产品,重新制订订单由中标人采购。货物验收时,按实际送货数量签收。
1、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及时供货;
2、交货地点: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仓库。
3、供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免费将商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载具运输,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中标人必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配送服务能力,具备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且具备一定的运输能力,指定专人、专车为采购人及时提供货物的采购及配送服务。并具备一定容积的冷冻(保鲜)库,用于冰冻类的冷冻(保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方。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8、 物资验收
1、商品验收:中标人拟派的运货负责人和采购人收货负责人员当面清点货物或过磅验数,双方验收确认后,采购人应当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中标人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
验收需耍提供每批次蔬菜农残检验报告、肉类检疫证,调料副食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投标人需拥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残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肉类安全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微生物检测仪、细菌检测仪、多参数食品检测仪、多功能水质检测仪、显微镜、培养箱),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合同期内,如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中标人必须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除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外,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三次抽查不合格的,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9、 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监狱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监狱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监狱有权退货。
(六)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人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价格。
(七)监狱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八)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九)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10、 支付要求
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供货验收清单及国家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付款,监狱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11、 投标样品要求:
1. 投标人应将密封的投标样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提交以下实物样品:
序号 |
样品名称 |
数量 |
样品规格 |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1 |
大米 |
1包 |
0.5公斤 |
用无色透明塑料袋密封包装的大米样品0.5公斤。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大米新国标三级(或以上)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2 |
大豆油 |
1瓶 |
500ML |
一级(或以上)、非转基因、外包装上应清晰可见相关产品信息 |
3 |
调和油 |
1瓶 |
500ML |
一级(或以上)、非转基因、以大豆油为基础与其它油品添加调配而成、外包装上应清晰可见相关产品信息 |
4 |
花生油 |
1瓶 |
500ML |
一级(或以上)纯正花生油,外包装上应清晰可见相关产品信息 |
2. 样品必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第六章中格式《投标样品清单》标识清楚。
3. 在采购任务完结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监狱每三个月从验收合格的大米中抽取0.5公斤大米样品替换旧样品,防止旧样品变质影响验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至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3个工作日后投标人不取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
1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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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投标折扣率报价没有大于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
5 |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6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
8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9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分) |
权重 (%) |
|
一 |
技术商务部分(合计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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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①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④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 ⑥投标人获得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 【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链接及截图为准(http://www.cnca.gov.cn/)】 |
6 |
6 |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1分,最高8分;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业绩:提供中标公告(须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2、属于同类其他业绩:提供购买方工商登记信息(须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注: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8 |
8 |
|
(3) |
食品责任险情况 |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得6分; 2、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得4分; 3、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得2分; 4、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小于人民币1000但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得1分。 5、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无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0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6 |
6 |
|
(4) |
货物交货保障及服务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4辆或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6吨(含)以上,得4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2辆或以上,且合计运输能力3吨(含)以上,得2分; (3)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1)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和《机动车行驶证》;2)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
4 |
4 |
|
(1)投标人自有或拥有租赁有效期内的冷冻(保鲜)库,且冷冻(保鲜)库容积≥1000立方米,得4分; (2)投标人自有或拥有租赁有效期内的冷冻(保鲜)库,且500立方米≤冷冻(保鲜)库容积<1000立方米,得2分; (3)投标人自有或拥有租赁有效期内的冷冻(保鲜)库,且200立方米≤冷冻(保鲜)库容积<500立方米,得1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拥有冷冻(保鲜)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用途须显示为冷冻(保鲜)库,且有库容容积量显示,未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4 |
4 |
|||
根据投标人拥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残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肉类安全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微生物检测仪、细菌检测仪、多参数食品检测仪、多功能水质检测仪、显微镜、培养箱): 每提供1种得0.5分,最高得5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购置食品检测设备的发票及设备照片】 |
5 |
5 |
|||
(5) |
产品组织及质量保障 |
依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组织、储存、检验、理货、运输、不合格货物退换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产品组织及质量安全保障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2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产品组织及质量安全保障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1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产品组织及质量安全保障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或没有提供对本项目的产品组织及质量安全保障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得0分。 |
2 |
2 |
|
(6) |
项目配送实施方案 |
投标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的整体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包括但不限于400服务热线设置、专人服务、专人跟踪、配送服务体系、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运输、装卸、派发及善后处理等安排计划)进行评审: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实施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2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实施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1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配送实施务方案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或没有项目配送实施方案的,得0分。 |
2 |
2 |
|
(7)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 |
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对监管场所突发事件有预判性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措施进行评审: (1)各环节的预案计划措施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2分; (2)各环节的预案计划措施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1分; (3)各环节的预案计划措施不全面、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或没有提供各环节的预案计划措施的,得0分。 |
2 |
2 |
|
(8) |
服务便捷性 |
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的便利性及应急响应的及时性评审: 1、售后服务最便利,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1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3分; 2、售后服务比较便利,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在1小时(不含)-1.5小时(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得1分; 3、售后服务便利性较差,承诺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送达时间大于1.5小时,或未承诺应急供应送达时间,得0分。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
3 |
3 |
|
(9) |
投标样品 |
大米 |
1)投标样品的米型单一,无杂质、无杂米无陈化粮、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的,且提供检测报告的得5分; 2)投标样品的米型较一致,无明显杂质、无明显杂米,无明显陈化粮、无明显异常色泽和气味的,且提供检测报告的得3分; 3)投标样品的米型不一致,有明显杂质、有明显杂米,有明显陈化粮、有明显异常色泽和气味的或未提供样品或未提供检测报告的得0分。 |
5 |
5 |
(10) |
投标品牌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根据投标货物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生抽酱油的生产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价: 1、 投标货物花生油的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的,得2分; 2、 投标货物大豆油的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的,得2分; 3、 投标货物调和油的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的,得2分; 4、 投标货物生抽酱油的生产商通过HACCP认证或ISO22000认证或ISO9001认证的,得2分; 备注:此项评分须与投标明细表的品牌一致,最高得8分,提供生产商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和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证书状态须为“有效”】。 |
8 |
8 |
|
二 |
价格部分(合计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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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的方式,投标折扣率分两部分分别报折扣率,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相应部分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该部分的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相应部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该部分的计分系数 说明: 1)《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折扣率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适用于该《采购清单一》内的所有产品单品,该《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折扣率占综合评分价格部分(合计45分)的15%(计分系数),《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该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部分投标报价)×100×45%(权重)×15%(计分系数); 2)《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折扣率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适用于《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内的所有商品,该《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折扣率占综合评分价格部分(合计45分)的85%(计分系数),《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该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部分投标报价)×100×45%(权重)×85%(计分系数); 3)投标报价得分=《采购清单一》的投标报价得分+《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的投标报价。 备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45 |
45 |
|
合计 |
100分 |
100% |
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第(一)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部分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投农副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投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价格扣除。
(2)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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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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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 |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
不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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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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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 |
投标文件式样与份数 |
(1)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介质一份。 (2)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电子介质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4) 若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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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独密封资料 |
投标人还应将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电子介质、开票资料说明函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独密封资料”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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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1. |
投标报价 |
(1) 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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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分项报价 |
包含但不仅仅限于 ①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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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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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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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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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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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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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3.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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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 |
中标人的确定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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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2) 按照下述方式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7500元的按7500元收取。。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3)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六、询问、质疑、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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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4 |
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 |
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18807518495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电子邮箱:CL832900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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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4 |
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 |
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18807518495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电子邮箱:CL832900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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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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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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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分包 |
不允许; |
附件: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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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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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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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按本附件“项目相关信息”中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二、 |
我司保证金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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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
|||||
账 号 |
6232592199000063443 |
|||||
注: |
1、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CLF0120SG00ZC04A),以便查询。 |
|||||
2、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
3、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
三、 |
项目相关信息 |
|||||
(1) |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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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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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应收保证金(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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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 |
20,004.00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
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 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其他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的语言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
2. 为方便办理退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请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单独密封资料。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4.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识
(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 投标文件的标识: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5)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货币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 联合体投标
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
(11)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
3. 除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
(1) 开标
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2. 评标方法
(1)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
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4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3) 最低评标价法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
(4)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综合评分法
(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最低评标价法: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确定中标人
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 中标人经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7) 合同的订立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8) 合同的履行
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 废标
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 询问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
(2) 质疑
1. 质疑期限: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 提交要求:
(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
6. 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3) 投诉
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根据 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采购标的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元;大写:
3、 设备要求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3) 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 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4、 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并依照法律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成交供应商如有造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并依照法律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包括设备、材料的型号、数量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介绍。
5、 商务要求
(1) 供货要求:货物为本次招标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所报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产品(材质)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应提供相关主要材质的详细资料情况。
(2) 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投一切货物产品相关操作手册。
(3) 报价要求:所报产品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供货方购买、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验收、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4)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5) 交货地点:采购人单位指定地点。
(6) 售后服务
1. 所供设备要求提供一年全免费保修保用服务,如原厂家有更长保修期限以厂家提供的为准;
2. 保修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使用单位通知后1小时内技术支持响应,如有需要上门服务的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报修48小时内不能修好的提供相同档次的配件和设备代用。维修超过一个月(或确认不能修复的),由成交供应商按原型号或升级型号进行更换;
3. 自验收合格日计算,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产品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等跟踪服务,保修期内,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4. 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其他服务:成交供应商自行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承诺。
(7) 验收要求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符合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要求;
3.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
6、 质保期
(1)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7、 安装与调试
(1) 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合同设备安装
1. 中标人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8、 合同设备验收
(1) 设备验收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 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 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9、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 主要设备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 设备安装调试并终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7%。
4. 验收合格,质保期壹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
5.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0、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1、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4、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5、 合同生效
(1)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口 单独密封资料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投标文件目录表
1、 相关说明:
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CLF0120SG00ZC04A。
3. 投标人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4. 投标人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不进入详细评审。
5. 投标人根据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相关各类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价格评审自查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 |
1.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第( )页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第( )页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4.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页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6. |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
第( )页 |
7. |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
第( )页 |
2、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3. |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
第( )页 |
4. |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
7. |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
□通过 □不通过 |
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8. |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9.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1.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投标折扣率报价没有大于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8.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9.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通过 □不通过 |
/ |
4、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第( )页-( )页 |
||
2. |
第( )页-( )页 |
||
3. |
第( )页-( )页 |
||
4. |
第( )页-( )页 |
||
5. |
第( )页-( )页 |
||
6. |
第( )页-( )页 |
||
7. |
第( )页-( )页 |
||
8. |
第( )页-( )页 |
||
9. |
第( )页-( )页 |
||
10. |
第( )页-( )页 |
||
11. |
第( )页-( )页 |
||
其他内容资料 |
|||
1. |
投标人证书一览表 |
第( )页 |
|
2. |
售后服务情况表 |
第( )页 |
|
3.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第( )页 |
|
4. |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
|
5. |
投标样品清单 |
第( )页 |
|
6. |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
第( )页 |
|
单独密封资料 |
|||
1.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 |
|
2. |
开票资料说明函 |
/ |
|
3. |
电子介质 |
/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内容 |
投标折扣率 (%) |
|
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1批) |
《采购清单一》 |
|
《采购清单二》及《采购清单三》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说明: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
4.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所有产品单品。
5. 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A%,则实际供货价=所投产品的基准价×A%×实际供货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原厂商(制造商)及原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
2 |
|||||||||
…… |
|||||||||
总计 |
小写:RMB 大写: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说明:
1.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说明: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适用于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价格扣除的方式)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号 |
金额 |
金额占总报价比重(累计 %) |
节能产品 |
|||||
合计 |
|||||
环保标志产品 |
|||||
合计 |
|||||
说明 |
说明
1. 节能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类别 |
省 |
市 |
县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所投农副产品金额 |
农副 产品 |
|||||||
农副产品总金额:
农副产品金额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
说明: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1、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2 |
|||||
…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情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投 标 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
3.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5.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7.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9.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0.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备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 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4. 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一)标注“★”的实质性条款 |
||||
1 |
||||
2 |
||||
… |
||||
(二)技术条款 |
||||
1 |
||||
2 |
||||
… |
||||
(三)其他条款 |
||||
1 |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查阅/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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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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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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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页 |
1. 请根据评分表中要求填写投标人获得①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③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⑥投标人获得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证书。【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链接及截图为准(http://www.cnca.gov.cn/)】
2. 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用户/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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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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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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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个业绩 |
备注: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
2、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业绩:提供中标公告(须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3、属于同类其他业绩:提供购买方工商登记信息(须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最后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
(注: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食品责任险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保额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人民币 万元 |
需提供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货物交货保障及服务情况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内容 |
细则 |
备注 |
|
1 |
配送车辆 |
自有 |
辆,合计运输能力 吨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租赁 |
辆,合计运输能力 吨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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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冷冻(保鲜)库 |
自有 |
冷冻(保鲜)库容积 立方米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租赁 |
冷冻(保鲜)库容积 立方米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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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品安全检测设备 |
农残检测仪: 台 重金属检测仪: 台 瘦肉精检测仪: 台 肉类安全检测仪: 台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 台 微生物检测仪: 台 细菌检测仪: 台 多参数食品检测仪: 台 多功能水质检测仪: 台 显微镜: 台 培养箱: 台 其他: 台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产品组织及质量保障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项目配送实施方案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服务便捷性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承诺 |
备注 |
1 |
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投标样品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样品清单
投标品牌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查阅/指引 |
投标货物花生油的生产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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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大豆油的生产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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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调和油的生产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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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生抽酱油的生产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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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根据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4. 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担任职务 |
承担工作内容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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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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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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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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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LF0120SG00ZC04A)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职工食堂所需物资采购项目(重招)的投标(项目编号为:CLF0120SG00ZC04A)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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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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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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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其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收支两条线
若投标人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投标人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已汇入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传真至0751-8329007或扫描发至CL8329009@163.com。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