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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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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成交公告】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其他交易成交公告】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03-20】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SXCG202001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4日

采购日期:2020年3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波凯隆后勤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辽河路北137号1幢137号一层

中标价格:500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海涛 张耀 孙德民

采购人名称: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泗县汴河大道县政府大楼二层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73557696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黄庭福

联系电话:15209877907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2020 年 3月 20 日至 2020 年 3月 2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