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SXCG202001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4日
采购日期:2020年3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波凯隆后勤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辽河路北137号1幢137号一层
中标价格:500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泗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海涛 张耀 孙德民
采购人名称: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泗县汴河大道县政府大楼二层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73557696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黄庭福
联系电话:15209877907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2020 年 3月 20 日至 2020 年 3月 2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