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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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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武装部饭堂及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农副产品配送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武装部饭堂及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农副产品配送需求公示

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

受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简称“采购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武装部饭堂及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农副产品配送政府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原始需求进行公示(见附件1),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有关当事人可以对采购需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见附件2)。交易中心负责将相关意见或建议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交易中心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武装部饭堂及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需求书.doc

2.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3日

(传真号:020-288664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武装部饭堂及广州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农副产品配送

用户需求书

总体要求

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投标人在响应详细内容时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投标报价说明

1.本项目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农副食品均采用同一个下浮率。

2.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3.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在0%-20%(含),不能为负数,如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不在0%-20%(含)区间范围内,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包含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说明理由并须提供近三个月以来的禽肉类,蔬菜类,蛋奶类等进货发票作为成本说明凭证。未提供成本计算清单、有清单但理由说明不合理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均视为投标无效。

4.定价方式

4.1 定价时间:以10天为一周期,每月1日、11日、21日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每一期的结算基准价,如3号采购的品种,按1号的价格结算。结算基准价参照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http:// 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1nfoes)→全市莱篮子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货物价格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负责核对。如遇副食品价格上涨或下降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4.2 如遇釆购人订购货物的价格,在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中属于未公布的品种,在菜篮子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广东省农产品价格(www.gdncpjg.cn/wecha t/nwwindex.jspx)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

4.3 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4.4 结算公式: 各类产品结算价格=对应品种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10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 ×实际供货量。

服务要求

项目概述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武装部饭堂、番禺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两个单位(两个配送点,其中人民武装部饭堂须提供无公害蔬菜配送)现对农副食品配送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物资供应商。货物的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所需副食品按招标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具体品种和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预算金额为300万元/年,服务期限总预算金额为900万元。

合同三年一签,如中标人在上一个服务年度的平均服务质量考核得分(按十二个月服务质量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达到或高于80分的,本合同顺延履行,考核得分小于80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要求概述

★1.投标人为完全中资企业,无外资控股或参股(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有固定办公机构,加工配送场地、冷冻库、配送运输车辆和良好稳定的食材货源基地(提供书面承诺)。提供产品的农场、种植基地、配送场地在广州市或周边城市 (请在投标文件列明各点所在位置,成为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实地考察,不具备该条件的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其中标、成交无效)。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商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4.投标人需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5.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月度考核,由招标人办公室及直属饭堂管理人员、直属官兵对食品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根据中标人确认无误后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的供货合同。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如整改后月度考核仍无法合格,有一个月不合格按规定扣除相应保证金;有两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启动第二次配送招投标工作。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各饭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金额具体多少,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7.由于招标人工作的特殊性,配送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和政审证明。中标人应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部队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部队管理,配送定人定点。

8.投标人要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运作,需具备同时段内多点配送的能力。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招标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人申请。

10.招标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具体项目详述

1.包装、品种要求

1.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保证各类货物实用95%。

1.2招标人所需采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附表所列内容,招标人在实际采购需要时,如需采购不在下表中列明物品时,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结算金额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1.3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招标人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适当增加品种作为参考。该增加品种在招标人有采购需求时可列入采购范围。如出现招标人所需物品中标人无法提供时,招标人可自行按市场价采购,该费用由中标人按实支付给招标人。

2.货物种类、质量

2.1粮油面粉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优质杂优米

2.

调和油

3.

粳米

4.

花生米

5.

干面条

6.

干米粉

7.

面粉

8.

粉丝

9.

挂面

10.

碱面

11.

桂林米粉

12.

优质河粉

13.

火锅面

14.

红薯粉

15.

云吞皮

16.

荞麦面

17.

玉米粉

2.2 青菜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通心菜

2.

土豆

3.

榨菜丝

4.

春菜

5.

西红柿

6.

白豆角

7.

小白菜

8.

白萝卜

9.

青豆角

10.

小塘菜

11.

红萝卜

12.

南瓜

13.

菜心

14.

白瓜

15.

云南小瓜

16.

奶白菜

17.

青瓜

18.

蒲瓜

19.

芥菜

20.

茄瓜

21.

生菜

22.

油麦菜

23.

椰菜

24.

大白菜

25.

京包菜

26.

菜花

27.

西芹

28.

绿豆芽

29.

生姜

30.

蒜米

31.

韭菜

32.

黄豆芽

33.

榨菜

34.

西兰花

35.

淮山

36.

水芥菜

37.

莴笋

38.

洋葱

39.

番薯

40.

蒜台

41.

红椒

42.

青椒

43.

小米椒

44.

韭黄

45.

苋菜

46.

西葫芦

47.

台山菜

48.

丝瓜

49.

娃娃菜

50.

荷兰豆

51.

四季豆

52.

玉米

53.

上海青

54.

指天椒

55.

菠菜

56.

小芋头

57.

芋头

58.

二荆条

59.

圆椒

60.

杏鲍菇

61.

冬瓜

62.

香菜

63.

蒜苗

64.

水瓜

65.

韭菜花

66.

金瓜

67.

小葱

68.

大葱

69.

三色圆椒

70.

毛豆

71.

百合

72.

线椒

73.

红薯

2.3 豆制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豆腐

2.

干豆皮

3.

豆腐泡

4.

千叶豆腐

5.

胶板豆腐

6.

香干

7.

老豆腐

8.

黄豆

9.

攸县豆干

10.

油豆腐

11.

腐竹

2.4 鱼虾蟹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大福寿鱼(活)

2.

鲈鱼(活)

3.

皖鱼

4.

白鲫(活)

5.

黄骨鱼

6.

带鱼

7.

石斑鱼

8.

桂花鱼

9.

武昌鱼

10.

罗非鱼

11.

螃蟹

12.

对虾

13.

边鱼

14.

鲢鱼头

15.

大头鱼头

16.

草鱼

17.

河虾

18.

小龙虾

19.

花甲

20.

脆皖

21.

太阳鱼

22.

百贝

23.

元贝

24.

圣子

25.

小白仓

26.

鱿鱼

2.5 冻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冻鸡胸肉

2.

冻无皮花肉

3.

冻前排

4.

鸡中亦

5.

鸡亦尖

6.

小鸡腿

7.

冻鸭胸肉

8.

冻青鱼

9.

冻带鱼

10.

冻鸡肾

11.

翻鸭

12.

贡丸

13.

脆皮肠

14.

肥牛

15.

肥羊

16.

冻鸭肾

17.

冻牛杂

18.

冻猪尾巴

19.

大鸡腿

20.

冻鸡脚

21.

猪肉丸

22.

冻猪肚

23.

寸骨

2.6 肉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牛肉

2.

牛肉滑

3.

牛肉丸

4.

鱼丸

5.

猪肚

6.

猪舌

7.

猪耳朵

8.

活光鸡

9.

光鸭

10.

排骨

11.

牛腩

12.

老鸭

13.

五花肉

14.

瘦猪肉

15.

猪脚

16.

肋排

17.

龙骨

18.

筒骨

19.

土鸭

20.

土鸡

21.

猪肝

22.

牛肺

23.

羊肉

24.

羊排

25.

羊肚

26.

猪尾巴

2.7 蛋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咸蛋

2.

鸡蛋

3.

鹌鹑蛋

4.

土鸡蛋

5.

皮蛋

2.8 干货、腊味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大花生米

2.

黑木耳

3.

茶树菇

4.

胡椒

5.

干海带

6.

支竹

7.

陈皮

8.

干腐皮

9.

银耳

10.

腊肠

11.

香菇

12.

桂皮

13.

眉豆

14.

绿豆

15.

芡实

16.

菜干

17.

八角

18.

黄花菜干

19.

花椒

20.

干香菇

21.

红豆

22.

干云耳

23.

梅菜干

24.

茴香子

25.

黄豆

26.

腊肉

27.

云耳

28.

草果

29.

香叶

30.

胡椒粒

31.

胡椒粉

32.

干豆角

33.

辣椒面

34.

白糖

35.

冰糖

36.

蒜蓉辣椒酱

37.

莲子

38.

小米

39.

糯米

40.

黑米

41.

红枣

42.

下饭菜

43.

虫草花

44.

千茶树菇

45.

薏米

46.

红米

47.

玉米碴

48.

萝卜干

2.9 奶制、饮料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牛奶

2.

可乐

3.

豆奶

4.

雪碧

5.

维他奶

6.

椰汁

7.

橙汁

8.

全脂高钙奶粉

9.

苹果醋

10.

果汁

11.

矿泉水

2.10 水果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苹果

2.

香蕉

3.

4.

葡萄

5.

柑橘橙类

6.

瓜类

7.

芒果

8.

桃李类

9.

黄皮

10.

龙眼等季节性水果

11.

半熟木瓜

12.

圣女果

13.

菠萝

2.11 腌制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酸豆角

2.

榨菜

3.

腌腊肉

4.

盐蛋

5.

烧腊

6.

烧鸭

7.

卤猪耳

8.

猪舌

2.12 面点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面包

2.

蛋糕

3.

集体庆生用蛋糕

4.

甜品

2.13 调味品、配料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生抽

2.

柱侯酱

3.

碘盐

4.

老抽

5.

沙酱

6.

味精

7.

卤水汁

8.

陈醋

9.

白醋

10.

腐乳

11.

辣椒酱

12.

酸梅酱

13.

卤水料

14.

盐焗鸡配料

15.

鸡精

16.

麻油

17.

耗油

18.

番茄汁

19.

料酒

20.

十三香调味粉

21.

孜然粉

22.

椒盐

23.

炸脆粉

24.

淀粉

25.

白糖

26.

红糖

27.

白酒

28.

豆瓣酱

29.

火锅底料

30.

啤酒

31.

辣椒油

32.

黄豆酱

33.

甜面酱

34.

花椒油

35.

白胡椒粉

36.

五香粉

37.

生粉

38.

老干妈

39.

辣椒粉

40.

辣椒节

41.

黄皮干椒

42.

酵母

43.

泡打粉

44.

特辣王

45.

莲蓉

46.

绿豆粉丝

47.

龙口粉丝

48.

干荷叶

49.

石粉

50.

臭粉

51.

黄油

52.

豆沙

分类质量详述

1.肉类

1.1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广州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猪肉分割证(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要有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据),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1.2 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或SC食品许可证编号,食品安全可追溯。

1.3水产类要求成活率100%,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1.4禽蛋类: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污染,鸡群健康,疫苗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2.瓜果蔬菜

2.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2.4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2.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2.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2.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2.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2.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2.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2.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 干货及腊味

3.1干货制品的质量,其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4.粮油豆类

4.1 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米、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QS认证(或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4.2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4.3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4 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副食品

5.1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氨基酸态氮含量最低不低于0.55g/100m1。

5.2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5.3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5.4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5.5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5.6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5.7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5.8 鸡蛋: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5.9 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5.10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5.11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5.12 食糖:食糖分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红糖: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5.13 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6.执行标准

6.1肉类标准:

GB 2726-2016、GB 20799-2016、GB/T 31406-2015、 GB/T 31319-2014、GB/T 29342-2012、GB/T 23586-2009、GB/T 23969-2009等

6.2 肉类检测标准

GB/T 9695.4-2009、GB/T 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6.3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4 米面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15-2005、GB1354、GB1355、GB1354-2009、GB2761-5011。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米≤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6.5 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

调和油:SB/T10292。

6.6 油类质量标准:

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素B1(5ug/kg-20u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16-2005。

食品溯源要求

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交货配送方式

1.送货方式:

招标人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一日19:00前将次日副食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采购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招标人。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每天提供的副食品采购计划,及时组织物资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供应。如需要更换供应品种时,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送货时需提供注明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交于招标人各分单位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采购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交货时间地点

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订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齐实物,每天于招标人提出的具体配送需求时间前(上午6:30-9:00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不同的饭堂配送点,每个点要求送达时间不同,需具体协商。因工作需要,最好能做到全天临时加送(属特殊情况加单可按实结算)。中标人必须按时送达釆购人采购的食品,特殊情况下(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紧急任务、演训等)时,需要提前开饭、临时增加副食品品种和数量,招标人应提前3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招标人饭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饭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招标人使用单位根据中标人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中标人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6)要求配送人员均需提供体检健康证明、配送车辆定期消毒。最好有持有农产品检验上岗证书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

验收过程

1.验收流程

1.1 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1.2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一一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招标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1.3 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三十箱以上(含五十箱)的抽查率为10%,三十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

1.4 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货物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物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物品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物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招标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1.5 抽查发现物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物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招标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物品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囯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3.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物品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4.验收条款

4.1 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4.2 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3 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4 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5 中标人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数量,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招标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售后服务

1.具体服务要求

1.1 当日送达菜品非招标人原因而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2小时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每月配送数量不足,超过三次以该饭堂当月结算金额90%结账。

1.2 菜品配送员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操作间物品,不得四处走动、拍照。

1.3 要求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与各个饭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

1.4 需粗加工的菜品(如去皮、砍斩等),按招标人需求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1.5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6 质保期内,非招标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7 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30分钟内给予退货及追补。

1.8 自觉接受招标人机关及直属队代表、直属饭堂管理人员对食品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妥善处理各方意见,定期回访,把服务工作做好。

2.办公室对服务质量考核及标准

中标人须按服务质量考核表的要求接受招标人的考核,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确认无误后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配送和续签下一年的供货合同,标准如下:

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表

1同一品种货物两次(含)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能在3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

2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次扣1分。

3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次扣1分。

4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各饭堂基本分均为100分,办公室组织机关及直属队代表、饭堂管理人员按月考核督导,有一个月低于80分,扣除相应比例合同履约保证金,累计两月均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资金。

1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擅自更改货物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每次扣5分;

2未按釆购计划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次扣2分。

3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或提供虚假票证的,每次扣2分。

4要求及时供货,每延误1次扣1分。

5发生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饭堂无法按时供应的,每次扣5分。

1中标人服务配合度,即应变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货物出现问题积极配合查找原因的,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2分。

2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2分。

3中标人组织机构发生调整、经营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办公室的,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10分。

4不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内部情况,每次扣10分

1发生供货价高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或高于市场一般价格的情况,每次扣5分;

2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价格的,扣5分。

对饭堂配送侧重点量化问卷调查表

产品质量

产品价格

食品供应渠道

交货配送方式

应急采购能力

服务配合度

处理问题难度

人武部饭堂

20分

20分

10分

5分

20分

10分

15分

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餐厅

20分

20分

10分

5分

20分

10分

15分

备注:

1、产品质量:可综合考虑产品溯源、质量、品牌、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环节、资质、相关票证、食品安全、食品保险等具体措施。

2、产品价格:招标人是否能按中标下浮率结算,是否不高于周边市场。

3、食品供应渠道:农场、种植基地、加工配送场地,冷冻库等。

4、交货配送方式:送货及时,送货品种、规格、数量备齐,运输要求,卸货要求,配送人员素质,物流等方面考虑。

5、应急采购能力:应急突发性事件食品配送的周密性、时效性、多样性,应急方案。

各种特殊情况包括:

1)因工作计划变更,需要提前供货或滞后供货;

2)因临时接待任务,招标人自行采购(招标人自行采购部分的支出由招标人先行垫付,中标人须在事后补齐给招标人);

3)因人员变化,需要再补充供货或取消部分供货。

6、服务配合度:配送方案及承诺能否做到,验收配合度,售后服务等。

7、处理问题能力:如经服务质量考核,出现的问题,能否及时整改等。

8、以上未列入的内容,各单位将根据本单位自身情况自行增加项目,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招标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招标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招标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终止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入配送试用期,试用期45天。试用期内,由中标人根据各单位要求进行配送,若中标人不能满足要求,合同签约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中标人供应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配送,以此类推,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即RMB60000(人民币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招标人认可的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天内,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

3.1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3.2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3 未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招标人协商,且未影响招标人伙食供应的除外);

3.4 供货数量仅为招标人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招标人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中标人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3.5 未按招标人指定秩序卸货;

3.6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7 工作人员不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4.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

4.1 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4.2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4.3 因退货或未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招标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4.4、供货数量低于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4.5 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4.6 把釆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招标人;

4.7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8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招标人的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4.9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3.4.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招标人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

5.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5.1 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招标人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5.2 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危险品流入招标人单位内,影响招标人人员安全的;

5.3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招标人要求无条退货换货以外,还将处以10倍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6.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7.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8.如配送货物存在过期或超过保鲜期的,中标人须按该批次货物金额的10倍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超过3次将无条件终止合同。

9.如中标人配送的货物质量经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小组认定为差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将无条件退货。

10.服务期间,官兵满意度有2次达不到90%或90分的,招标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注:官兵满意度调查表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自身情况自行编制。满意度调查表的发放时间及范围由各单位自定。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配送点领取官兵满意度调查表。

付款方式

1.结算期限。副食品款由中标人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于每月2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招标人申请付款,招标人收到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推迟结算(如大型活动、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2.结算方式。招标人采用银行转帐的形式进行支付副食品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招标人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招标人不予付款。

3.中标人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清单明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