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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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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0-03-23
采购项目编号:ZC130800202000098
采购人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6021927
采购人地址 :平泉市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4-6204233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米、面、食用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采购公告期:2020年01月20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2020年03月20日
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评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传真电话:0314-6204233
受理质疑电话:0314-2056366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孝艳、汤学林、葛怀礼、刘兰香、郭旭红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88120

2-27 2020年教育局粮食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2020 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ZC130800202000098 采 购 人: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项目概况、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1 招标公告 受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 2020 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2020 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ZC130800202000098 采购人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平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602192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朴述超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 A 座 802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6204233 采购内容:米、面、食用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采购预算:8640000.00 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按需供货 质量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 2.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包括食品批发、零售)、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 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 3.经营企业另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和国家质检部 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生产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粮油) 和国家质检部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 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信用记录的原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或查询不完整, 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6.投标人自身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 8:30-2020 年 1 月31日17:30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 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须知 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 CA) 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 下载文件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 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 CA 窗口(承德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 CA 秘钥。具体操作: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点击“资料下载——CA 办理”查看相关 CA 数 字办理事项,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618-3337。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0元。 ④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 右下角【投标流程】。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郭佳 联系方式:0314-6204233 传真电话:0314-620423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0 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资金和食堂收入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完成时间 按需供货 质量要求 合格 2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日) 7 招标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11.采购人若组织答疑会再另行通知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 在 2020 年 2 月 3 日 17:00 前,电话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提问,所提 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代 理机构将在收到提问后尽快组织答复。 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 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规定时间前汇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以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 2、有效期:60 天(日历日) 3、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4、 开户名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泉支行 帐 号:1300 1687 4080 5050 5578-0498 联系电话:0314-6067588 备注:供应商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 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 4 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 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 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性,提早缴纳,以 免耽误投标工作。 9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菜单上传电子版。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 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 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 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 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3 月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时间 2020 年 3 月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4 开标地点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16 中标人的确定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为中标 人。 17 采购预算 捌佰陆拾肆万元整(¥8640000.00),超过此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确认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备注:招标文件正文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5 投标人须知前附件 本章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标的摘要,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与本章节不 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和标记。 2.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5.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6.开标核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时,不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不相符。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个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那一个为最终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技术规格书中的重要技术参数,对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 效。(如有) 12.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 13.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投标文件内容有多处和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雷同的(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 除外)。 16.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做出决议 的。 17.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18.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 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19、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有关事 项的通知》(冀财采〔2020〕3 号)之规定,所有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 项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 服务采购。 1.2 上述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 优选定投标人。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大米、小麦粉、非转基因食用油。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运输、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 务。 3.资金来源 3.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费用的承担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踏勘现场 无。 B 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 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7 (3)投标文件格式; (4)合同主要条款; (5)招标项目概况、技术要求; (6)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5)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8.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根据招标公告提疑时限要求,通过招标代理电 话提疑并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答疑形式予以 答复。 8.2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 认。 8.3 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 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8.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的信件,应以中 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设计思路和方案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必须毫无遗漏地包括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 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应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2.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三)分项价格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 8 人对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 一部份。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按前附表第 6项规定。 14.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 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不接受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帐户存入采购人指定 账户(金额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16.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16.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 第 11 项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投标预备 会。 16.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 的问题。 16.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预备会上,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9 16.4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 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 8.2、8.4 款规定执行。 16.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7.2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3 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为无效投标。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 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 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 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9.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 19.2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 13 项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指 定地点。 19.3 出现第 8.3 款因招标文件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 的时间递交。 E 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 13、14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 的通知》(冀财采〔2020〕3 号)之规定,所有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正确 10 上传投标文件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应真实有效,并对所投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负法律责任。 2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先检查投标人是否按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了投标保证 金,如投标人未在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则不接受其投标。 21.4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上唱标并做好唱标记录。 21.4.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21.4.3 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1.4.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 予承认。 22.评标委员会 22.1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向相关部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专家 申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回答 专家的提问,如不能及时回答专家提问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23.评标原则 23.1 评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2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3.3 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23.4 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后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4.评标标准 24.1 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4.2 产品的质量保证、交货进度符合要求。 24.3 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比进行综合评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4.4 投标企业有较好的业绩及社会信誉,并能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24.5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5.评标程序与内容 25.1 资格性审查 11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 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如有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③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④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⑤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5.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主要包括以下审查内容: 25.2.1 审查投标文件 (1.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1.2)投标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1.3)投标文件是否提出了招标人无法接受或违背招标文件的保留条件。 (1.4)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偏差。 25.2.2 商务、财务、法律 (2.1)合同条款有无例外。 (2.2)有无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 (2.3)额外的费用。 (2.4)合同的执行能力。 (2.5)财务状况。 25.2.3 技术、质量、服务 (3.1)货物的技术要求。 (3.2)货物的质保期。 (3.3)货物的交货期。 (3.4)售前、售后服务。 (3.5)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社会信誉。 (3.6)企业管理情况。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 12 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6.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份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 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 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 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请投 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 指派专人在线进行答询和澄清。 28. 比较与评价 28.1 评委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27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 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8.2 评标的基础应是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的投标报价。 28.3 评委会在评标时,将按照具体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9.1 综合以上分析、比较并按《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标准》的评标方法,按评分标准一览 表中的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后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做出 评标结论。 29.2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 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 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取 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9.3 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0.无效投标(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件所列情形) 31.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3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 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预中标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意见并履行受理登记程序,供应商就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必须在预中标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 32.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 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32.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做出答复, 14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32.7 未有署名、法人签署、加盖公章、无事实依据的质疑书不予受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形式的质疑不予受理。在质疑受理期内,招标人暂不退还质疑人的投标保证金;因虚假、恶意质疑给 招标人和采购人造成权益损害的,质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3.投诉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 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 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3.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 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相应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3.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15 33.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3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4.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 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4.2 评标期间,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各投标人应予以认真答 复。重要或复杂问题的答复需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份。 34.3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4.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34.5 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F 授予合同 35.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本须知第 29 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6.中标通知 36.1 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本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河 北政府采购网(www.hebgp.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公示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 内无异议并由中标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后,至招标代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制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二方签章确认生效,招标代理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依法定程序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 10%。 38.签订合同 38.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 38.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8.3 拒签合同 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 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 39.解释权 39.1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 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17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货物明细单 五、偏离表 六、交付进度表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十、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技术文件 十二、承诺书 十三、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8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2020 年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配送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人: (打印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9 一、投标函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我单位收到贵方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经详细研究,我单位决 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正 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 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供货,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 币: ,(小写¥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供货时间 内完成供货,质量标准 。 2) 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招标文 件》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 质、按量完成任务。 4) 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 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在开标后 60 天(日历日)内。 投标人:(打印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20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供货时间 质量标准 备 注 投标人:(打印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总价为全包价格,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1 三、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制造厂商 总 价: 投标单位:(打印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分项价格表要求 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产品报价,并分别列出“品牌、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商”。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2 四、货物明细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参数 备注 注: 1、本表作为验收结算的依据。 23 五、偏离表 投标实际和招标要求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A、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投标文件份数 2 供货时间 3 交货地点 4 质量标准 5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4 B、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技术条款 投标技术条款 偏离说明 1 技术要求(技术参数 及要求)及配置 2 3 4 5 … 注: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偏差(甚至是细微偏差)都需在本表中列出。 2、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5 六、交付进度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到货时间 验收时间 备注 1 2 3 4 5 …… 注: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做出交货进度表。 2.本表中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 3.“到货时间”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 “验收时间”指自供货后验收合格的时间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6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的一切社 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打印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注意! 请先将身份证原件进行扫描,将清晰的身份证(双 面)扫描件插入在该框中。 27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单位 同志(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全权 代表我单位参加 号招标文件的招标活动。该同志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及其投标报价,具 有法律效力。 投标单位:(打印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注意! 请先将身份证原件进行扫描,将清晰的身份证 (双面)扫描件插入在该框中。 注: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除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还须另置一份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开标现场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现场查验。如是法人代表参加的,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无需单独密封) 28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9 十、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 2.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包括食品批发、零售)、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 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 3.经营企业另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和国家质检部门 (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生产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粮油)和 国家质检部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 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信用记录的原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或查询不完整,则不允许参加 本项目投标活动; 6.投标人自身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注: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投标 人的基本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提供资料。 30 十一、技术文件 (格式自拟) 31 十二承诺书 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承诺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粮油库房和低温存储 库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GB/T29890-2013》,否则无条件 被列入黑名单。若我单位违反承诺,一经查实,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本单位粮油库房和低温存储库房具体保障措施详见下表: 设备设施 备注 粮油库房 低温储藏库房 注:本格式投标单位必须响应,若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2 附件: 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并承诺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所提供证件均 为我公司自有,不存在出借、租借、挂靠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若我单位违反规定,一经查实,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注:本格式投标单位必须响应,若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33 十三、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4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5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6 合同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内容规定 1 -- 供方 中标供应商 2 -- 需方 采购人 4 3.2 到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5.1.1 供货时间 按需供货 6 6.1 验收 7 7.1 付款方式 8 8.1 争议及仲裁 双方约定 注:当合同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37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平泉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和该 项采购的中标通知书,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平泉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 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4服务承诺 5与项目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大米、小麦粉、非转基因大豆油 规格及数量:按投标承诺规格及各校实际购买数量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操作人员技术培训、验 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必要 情况下可采取破坏性质量检验,检验样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并完成相应的 交接手续。甲方按各校签字的交接单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交付货款。交货地点: 甲 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 电话: 38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3、甲方应当在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 第七条 货款支付 1、风险保证金:中标配送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学校学生数向平泉市教育和体育 局交纳风险保证金(不计息)50 万元,此资金在合同期内不予退还。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并完成相应的 交接手续。甲方按各校签字的交接单汇总后,分批向财政部门申请交付货款,市财政将货 款拨付给甲方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批货款。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5%的违 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 额 5‰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乙方向甲方交付 5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 全部履约保证金。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 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 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招标代理机构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 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 并按第 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 款的 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配送安全与检查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配送,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 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 39 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实施配送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依法缴纳工 伤等保险。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 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货物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货物在质量、重量、包装、运输 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更换、退货,情节严重的扣除本批次货款 总额的 3%的违约金,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 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 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配送时限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二份。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平泉市学校食堂米面油抽检情况登记表 抽检时间 抽检人员 学校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抽检 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规格 1 2 4 对照 合同 符合 性 抽检 情况 交货数量 技术参数、型号规格、和产地 配送和验收情况 包装、检验报告、索证索票情况 售后服务情况 抽检结论及整改要求: 年 月 日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41 附件 1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 ,我单位对 项目中标(或 成交)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 称 数量 型号、规格、配置标准 金额(元) 1 2 3 4 5 6 合计 大写: 履约验 收具体 内容 质量 检 测 机构 意见 履约验 收结论 性意见 42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采购人代表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代理机构签字 (盖章) 采购人(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一份。 43 第四部分 项目概况、技术要求 食品明细及技术要求、时间、食品数量标准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大米 25kg/袋 922 吨 小麦粉 25kg/袋 576 吨 非转基因大豆油 5L/桶 172800 升 品种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时间 大米 规格:25kg/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大米国标(GB1354-2009)一级粳米的标准。 依据: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严格遵守 《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 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小麦粉 规格:25kg/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小麦粉国标(GB1355-1986)的标准;严格遵 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非转基 因大豆 油 规格:5L/桶或 10L/桶;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大豆油国标(GB1535-2017)的非转基 因大豆油;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44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46 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47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 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 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 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 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9 项目说明 1.说明 1.1 本说明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应符合本说明的要求。 1.2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 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内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 1.3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买方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在签订合同前保留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配合,如提出修改, 具体事项由中标人与买方另行商定。 1.6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 应由投标人承担 相应的责任,并不得侵害买方的利益。 2.所遵循的标准及质量保证 2.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其制造商应由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对其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 2.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应使用相应的国际先 进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2.3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质量、货物的选择和货物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 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 和技术规范。 2.4 投标人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统一用公制单位。 3.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3.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所列技术参数,如果投标人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某项技术规格, 投标人应在货物偏差明细表中说明偏离情况。 50 4.技术文件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资料(如检验、测试报告等),以方便招标人评 标、定标。 5.技术服务 5.1 买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邀请买方人员到制造厂检验制造工 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速度。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检验合格产品才能 出厂。卖方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5.2 卖方的责任包括从投标货物的制造到整批货物的交付使用。 5.3 卖方应保证货物在使用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免费退换。 5.4 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5.5.2 质量响应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 达现场,查明原因。 6.包装与储运要求 6.1 包装与保护 投标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破损、 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6.2 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厂时的原包装。 51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4.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后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评标标准 1.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产品的质量保证、交货进度符合要求; 3.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比进行综合评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4.投标企业有较好的业绩及社会信誉,并能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5.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三、评标主要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其是 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具体评审内容见《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附表二); 2.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 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3.评委会在评标时,将按照具体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推荐中 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4.综合以上分析、比较并按《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标准》的评标方法,按评分标准 一览表中的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后得分最高者 将被推荐为预中标人,并做出评标结论。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计分办法(附表三) 52 附表一 资格后审评审表 投标人: 序 号 审查项目 合格条件 审查结论 1 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包括食品批发、零 售)、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 2 经营企业另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 括所投产品)和国家质检部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 生产厂家公章 符合要求 3 生产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开户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粮油)和国家质检 部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 有效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信用记录的原件并加 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或查询不完整,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 投标活动 符合要求 5 投标人自身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要求 6 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符合要求 7 投标保证金凭证 符合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评委签字: 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 格后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53 附表二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 投标人: 序号 评审项目 情况记录 1 投标文件章印是否齐全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超过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 3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 4 投标文件的其他方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 质性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表示通过,“×”表示不 通过 评委签字 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初 步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54 附表三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满分 30 分) 1、通过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后的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 2、报价得分: 序号 分值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1 30 分 商务报价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 其它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100%。 备注:1、小微企业给与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函,否则将不予认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技术部分得分(满分 70 分)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供 货及配送 能力 26 分 1、库房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库房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得8分、500-700 平方米(包括 500 平方米)得 6分、300-500 平方米(包括 300 平方米) 得 4 分、100-300 平方米(包括 100 平方米)得 2 分、100 平方米以下 不得分,自有房屋均以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为准,租赁库房均以 房屋租赁合同(须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的公证处公证原件且房屋租赁期 限需包含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准,并附所租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 产证原件; 2、低温储藏库房面积情况:自有或租赁低温储藏库房面积 500 平方米及 以上得 8分、350-500 平方米(包括 350 平方米)得 6 分、200-350 平 方米(包括 200 平方米)得 4分、50-200 平方米(包括 50 平方米)得 2 分、50 平方米以下不得分,以自有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或房屋租赁合 同(须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的公证处公证原件且房屋租赁期限需包含本 项目合同执行期限)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公司自有厢式货车情况:每自有 1 辆厢式货车得 1 分,满分 3 分,加 55 满为止,均以自有车辆行驶证为准; 4、公司自有驾驶人员情况:每自有一名驾驶员得 1 分,满分 4 分,加满 为止,须提供驾驶人员驾驶证、健康证、以及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和工伤险(三险缴纳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前至少满 足 6 个月)。 5、公司自有其他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视情况横向对比得 0-3 分(以公司 自有设施的相关证明原件为准) 6、以上没有标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有效。 配送方案 及管理制 度 8分 提供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完善,能够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得 5.1-8.0 分; 比较完善,基本能响应采购人要求得 2.1 -5.0 分;一般得 0-2.0 分。 各类应急 设施 8分 能够供提完整配套的硬件设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1-8.0 分;基本 满足得 2.1-5.0 分;一般得 0-2.0 分。(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各类应急 预案 8分 1、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4.1-6.0 分;比较 完善、合理,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2.1-4.0 分;一般得 0-2.0 分。 2、各类应急预案全面可行且能最短时间内响应,米或面任一生产厂家是 省级及以上应急粮食储运定点单位的得 2 分。(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有效) 售后服务 及质量保 障措施 14 分 1. 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方案,细致、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完整、全面,能 满足采购人要求。评委根据方案全面性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得 4.1-6.0 分;比较全面得 2.1-4.0 分;一般得 0-2.0 分)。 2. 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合理,有相应配套的软硬件设施得 3.1-5.0 分; 比较完善、合理得 1.1-3.0 分;一般得 0-1.0 分;有所投产品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 1 分,共计 3 分。(以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为准) 授权委托 3分 生产厂家分别针对大米、面粉、非转基因大豆油产品的授权书,每具有一 项得 1 分。 投标文件 的完整性 3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编制水平横向对比打分 0-3 分,投标文件须添加 目录和页码,不添加的或添加不准确的不得分。 56 注: 1.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 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 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取消 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第六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招标公告 国家专项资金和食堂收入 已落实 项目完成时间 按需供货 合格 详见《招标公告》 采购预算 评标办法 中标服务费 A 说明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 开标和评标 F 授予合同 五、偏离表 A、商务条款偏离表 B、技术偏离表 六、交付进度表 十一、技术文件 附件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项目说明 1.说明 2.所遵循的标准及质量保证 3.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4.技术文件要求 5.技术服务 6.包装与储运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