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维保期限为二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9.8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技术权值=40% (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入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价格权值=30% (4)技术分评分细则(70分) 序号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分值 | 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单位企业信誉、市场反映、服务水平等情况打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分 | 企业资信 | 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6分 | 有效期内企业资信等级证书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得3分。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3分,贰级得2分。 (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9分 | 项目经验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医疗行业建筑消防系统改造、维修维护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9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本项目人员配备1人及以下不得分,2人以上每增加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配备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8分 | 技术方案 | 针对本项目维护的实际情况,详细描述方案细节进行打分, 1、具体内容:方案的完整性(各系统分别维护内容)方案计划性(每日、周、月、季度等计划内容),(0-6分) 2、维护保养设备、工具配备等内容。(0-6分) | 12分 | 应急服务 | 突发消防状况、触电断电火灾事故等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可行性、合理性打分(0-6分)。 | 6分 | 创新及特色服务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色和创新服务,最高得5分。 | 5分 | 优惠承诺 | 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优惠承诺力度及其他对本项目实施有利措施情况打分,0-4分。 | 4分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打分0-5分 | 5分 | 标书制作 | 投标文件是否编排合理、内容是否详实、有无缺项漏项等情况打分 | 2分 |
(5)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参加投标单位六家(含)以下的,取技术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围,下同),进行商务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下同);参加投标单位七家(含)以上九家(含)以下的的,取技术分前四名入围,进行商务评审;参加投标单位十家(含)以上,取技术前五名,进行商务评审。 在商务评审环节出现废标的,按上述择优入围办法重新排定入围单位重新进行商务评审。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诸暨市人民医院气体灭火更换及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项目包括人民医院本部、江东分院及立体车库消防易损耗材更换、消防设备检修、日常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及其他伴随性服务。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4)消防通讯电话及消防广播系统 5)防排烟系统 6)防火卷帘门 7)气体灭火系统 2、需要维保的设备清单: 1)人民医院本部清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火灾报警集中控制屏 | 1 | 台 | 2 | 联动控制柜 | 1 | 台 | 3 | 探测器 | 6714 | 个 | 4 | 手动报警按钮 | 456 | 个 | 5 | 声光报警器 | 351 | 个 | 6 | 消火栓按钮 | 753 | 个 | 7 | 输入输出模块 | 467 | 个 | 8 | 输入模块 | 238 | 个 |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 1 | 喷淋水泵 | 2 | 台 | 2 | 稳压泵 | 2 | 台 | 3 | 水泵控制柜 | 1 | 套 | 4 | 湿式报警阀 | 27 | 个 | 5 | 末端放水装置 | 75 | 套 | 6 | 水流指示器 | 89 | 个 | 7 | 压力开关 | 10 | 个 | 8 | 信号蝶阀 | 89 | 个 | 9 | 喷淋水泵结合器 | 10 | 个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 | 室内消火栓 | 753 | 套 | 2 | 室内消防水泵 | 2 | 台 | 3 | 消火栓与喷淋共用稳压泵 | 1 | 台 | 4 | 消火栓水泵结合器 | 11 | 个 | 消防通讯电话及消防广播系统 | 1 | 电话主机 | 1 | 套 | 2 | 消防插孔电话 | 14 | 个 | 3 | 消防广播系统 | 1 | 套 | 防排烟系统 | 1 | 送风机 | 7 | 台 | 2 | 排烟机 | 39 | 台 | 3 | 正压送风口 | 7 | 个 | 4 | 消防风机 | 46 | 台 | 防火卷帘门 | 1 | 防火卷帘门 | 44 | 樘 | 气体灭火系统 | 1 | 气体灭火 | 8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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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医院江东分院清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火灾报警集中控制屏 | 1 | 台 | 2 | 联动控制柜 | 1 | 台 | 3 | 探测器 | 1094 | 个 | 4 | 手动报警按钮 | 77 | 个 | 5 | 声光报警器 | 1 | 个 | 6 | 消火栓按钮 | 69 | 个 | 7 | 输入输出模块 | 51 | 个 |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 1 | 喷淋水泵 | 2 | 台 | 2 | 稳压泵 | 2 | 台 | 3 | 水泵控制柜 | 2 | 套 | 4 | 湿式报警阀 | 2 | 个 | 5 | 末端放水装置 | 39 | 套 | 6 | 水流指示器 | 21 | 个 | 7 | 压力开关 | 2 | 个 | 8 | 信号蝶阀 | 21 | 个 | 9 | 喷淋水泵结合器 | 2 | 个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1 | 室内消火栓 | 69 | 套 | 2 | 室内消防水泵 | 4 | 台 | 3 | 消火栓与喷淋共用稳压泵 | 1 | 台 | 4 | 消火栓水泵结合器 | 2 | 个 | 消防通讯电话及消防广播系统 | 1 | 电话主机 | 1 | 套 | 2 | 消防插孔电话 | 69 | 个 | 3 | 消防广播系统 | 1 | 套 | 防排烟系统 | 1 | 送风机 | 3 | 台 | 2 | 排烟机 | 5 | 台 | 3 | 正压送风口 | 2 | 个 | 4 | 消防风机 | 12 | 台 | 防火卷帘门 | 1 | 防火卷帘门 | 31 | 樘 | 气体灭火系统 | 1 | 气体灭火 | 1 | 台 | 3)诸暨人民医院江东分院立体车库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火灾报警集中控制屏 | 1 | 台 | 2 | 联动控制柜 | 1 | 台 | 3 | 探测器 | 420 | 个 | 4 | 手动报警按钮 | 6 | 个 | 5 | 声光报警器 | 12 | 个 | 6 | 其它消防报警及联动设施 | 气体灭火控制器 2 | 组 | 7 | 输入输出模块 | 12 | 个 | 8 | 输入模块 | 6 | 个 |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规范要求,且应合格; (2)投标单位作业人员年龄60岁以下 (3)技术标准及作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招标服务要求: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执行。 3.2)技术方案: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2010年7月5日相关要求执行。 3.3)本单位设定了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测试检查和检验检查三种方式。 3.3.1)本物业消防设施巡视检查的由乙方遵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有关规定实施。 3.3.2)本单位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3.3)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表和年度检验报告,应由操作人员和甲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 (4)服务范围、项目:详见其他要求5-7条款所列内容。 (5)巡视检查 5.1)一般要求 5.1.1)每周组织对6.2所列项目巡视检查。 5.1.2)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5.2)巡视检查内容 5.2.1)火灾探测器外观完好情况。 5.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显示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 5.2.3)消火栓及消火栓箱包括箱内附件外观,每层配水管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消防水泵外观、供电状态和泵房工作环境。 5.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外观、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阀组开启状态,消防水泵外观、供电状态和泵房工作环境,系统各末端压力表压力值,每层配水管控制阀门启、闭状态。 5.2.5)防烟和排烟设施的排烟阀、送风阀的启、闭状态,机械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外观、供电状态和风机房工作环境,自然排烟窗的启、闭状态。 5.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发光情况,位置和指示方向有无改变。 5.2.7)消防电话或者电话插孔外观有无改变。 5.2.8)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外观完好情况,有无遮挡。 5.2.9)消防电梯的紧急按钮和电梯轿箱内电话的外观。 5.2.10)其他需要巡视检查内容。 (6)测试检查 6.1)一般要求 6.1.1)每月组织对6.2-6.10所列项目测试检查检查一次,并填写表。 6.1.2)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应依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相关规定。 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2.1)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2.1.1)至少检查总数量10%的火灾报警探测器功能。 6.2.1.2)至少检查总数量10%的手动报警功能。 6.2.2)警报装置。 6.2.3)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6.2.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6.2.5)系统功能。 6.3)消防给水系统 6.3.1)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 6.3.2)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 6.3.3)水泵接合器。 6.3.4)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 6.3.5)室外消火栓。 6.3.6)系统功能。 6.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1)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 6.4.2)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 6.4.3)报警阀组。 6.4.4)控制信号阀。 6.4.5)水流指示器。 6.4.6)通过末端试水,至少对10%喷头进行功能检查。 6.4.7)末端试水装置。 6.4.8)系统功能。 6.5)气体灭火系统 气瓶的压力检查,控制器功能检查。 6.6)防烟和排烟设施 6.6.1)机械加压送风机以及系统功能,送风机控制柜。 6.6.2)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6.7)消防电话。 6.7.1)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6.7.2)标识正确性。 6.7.3)通话质量。 6.7.4)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 6.8)防火分隔设施 6.8.1)防火门启闭功能。 6.8.2)防火卷帘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功能。 6.8.3)电动防火门联动功能。 6.8.4)电动防火阀的启、闭功能。 6.9)消防电梯 6.9.1)首层按钮控制和联动电梯回首层。 6.9.2)电梯轿箱内消防电话。 6.10)消防供电设施 6.10.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7)检验检查 7.1)一般规定 7.1.1)合同到期前1个月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等全系统进行综合检验、评定,向甲方出据书面报告,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检测费用。 7.1.2)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电子设备,应根据产品的技术性能需要进行清洗保养。 7.1.3)维保人员在接收到甲方工作指令后,应不迟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 7.2)检验检查内容 7.2.1)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7.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喷头进行检查、末端放水阀检查并不少于一次; 7.2.3)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并用水泵接合器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7.2.4)消防供电设施功能检查,主备电源切换,检验供电能力; 7.2.5)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并测试风速、风压值; (8)投标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情况编制详细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方案》 (9)投标单位每月需提供月度维护保养工作报告,以及每年一次对全系统状态的测试评估报告,于合同到期前1个月提供。 (10)投标单位需提供应急响应电话号码及到达时间。 (11)本要素公示中的附件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投标单位可对于投标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当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文件作为《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投标报价要求及其他 (1)投标报价: A、维保项目第一至七项为清包价,报价含单价人民币100元以内的配件或材料(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超出100元以上的设备维修材料费由维保单位填写报价支付申请由甲方审批后另行支付)。报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RMB); (2)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工作设备及折旧、100元以内材料、管理、安装、维护、福利、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a)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以总包及清包方式计算,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 b)详细检验标准及工作须求请参阅第四条; (3)投标报价的有效性:采用分包期内统一报价方式。所谓固定报价方式是指:报价时,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承包期间可能发生的市场各类材料及人工调整的因素,投标报价今后不作调整,但因项目或工作量变更的内容除外。 (四)安全规范 1、中标单位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用户方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并与用户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2、中标单位所有派遣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有关证件上岗,严格遵守用户方设备的操作规则,不得违章操作。 3.中标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工具,必须使用合格的专业的工具。 4、对于违反上述1-3条内容,造成人员意外伤亡事故以及用户方正常设备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用户方概不承担。 (五)日常维保处罚措施 1、采取扣分制:月度扣除分值直接与当月的服务管理费(月服务管理费=中标价/12)挂钩,中标单位达到规定的扣分分值,用户方将按规定扣除相应的服务管理费。 2、月度扣除总分=月度内不定期考核扣分累加。 3、中标单位必须随时接受用户方的考核并无条件配合考核工作。 4、遇消防故障中标单位未按要求响应、到场或未及时进行修复扣5分/次;日常未按要求巡检或巡检不到位2分/次,扣分分值以每分500元计,按月度清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及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月度扣除总分累计≥12分; (2)连续两个月度考核扣分累计≥5分; 1. 现场察勘 1、投标单位需对项目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现场勘察时间:(现场勘察按预约方式进行),联系人:石科长;联系电话:13506857903。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期限年付,服务方完成一年服务内容后,被服务方对工作认可。服务方开具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款。如维保服务未达标,则根据考评分扣减服务费;如中途合同终止,在扣除考核评分扣减服务费后,支付服务期间剩余费用;若不按服务要求维护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应承担。一旦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用户方增加费用。 (八)招标期限及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消防维保服务期限为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按年度每年签订。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198000)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价格包含了相关货物、维修保养、安装调试、人工、运输、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附件:消防检测维护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装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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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消防监督 检查验收箱 | 电子秒表 |
| 2 | 30m钢卷尺 |
| 3 | 数字风速计 |
| 4 | 数字微压计 |
| 5 | 数字声级计 |
| 6 | 激光测距仪 |
| 7 | 数字照度计 |
| 8 | 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装置 |
| 9 | 水喷淋系统试水检测装置 |
| 10 | 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装置 |
| 11 | 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装置 |
| 12 | 便携式硬质包装箱 |
| 1 | 2 消防电气 性能检查箱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 2 | 绝缘电阻测量仪(数字兆欧表) |
| 3 | 钳型万用表(数字钳形表) |
| 4 | 数字万用表 |
| 5 | 数字温湿度计 |
| 6 | 强光手电筒 |
| 7 | 多功能扳手 |
| 8 | 电源插座测试仪 |
| 9 | 便携式硬质包装箱 |
| 1 | 3 防火涂料检测箱 | 测厚仪 |
| 2 | 磁性测厚仪 |
| 3 |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 |
| 4 | 专用燃气喷枪 |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 5 | 检查用打火机 |
| 6 | 便携式硬质包装箱 |
| 1 | 4 超声波流量计 | 超声波流量计 |
| 2 | 便携式硬质包装箱 |
| 1 | 5 专业测量仪器箱 | 泡沫称重电子秤 |
| 2 | 垂直度测定仪 |
| 3 | 超声波泄漏检测仪 |
| 4 | 便携式硬质包装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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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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