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3-24
滁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公告
根据巡察审计要求,滁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现就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登记备案),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不得资格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 为学校食堂供应米、面、油、蔬菜、禽类、水产品、肉食、调味品等食材;
2. 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环保标准或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采购方式
滁州市内有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期无可能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重大诉讼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三)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四)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17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五)猪肉(牛、羊肉)并具有动物检验合格证明;
(六)所有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七)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要求
投标书面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和投标书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须合并装订成册。
(一)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 其他所需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书二(商务标)
1.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报价函;
3.供货方案及有关承诺。报价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供货服务方案,供货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材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成本控制方案、供货快速响应方案、投诉处理方案、安全责任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及说明材料。
4.根据项目要求准备的其他相应资料;
五、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及装订
(一)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二)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20年3月24-27日
投标地点:滁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室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由滁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组织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依据投标人报价、资质、信誉与认证、业绩经验、功能布局、配送服务以及服务优势等分值综合评审方法计算得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滁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550-3160868
滁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2020年3月20日
项目 | 评审细则 | 得分 | 备注 |
企业信誉 | 类似业绩(30分):投标人没提供一家不小于30万元一年的生活物资供应实例的得10分,本项得最高30分。 | 0-30 | 提供财务往来流水 |
企业实力 | 近三年业绩(30分): 1.2017年业务收入300万以上:8分;2.2018年业务收入500万以上:10分; 3.2019年业务收入700万以上12分。 | 0-30 | 提供财务往来流水 |
| 从业人员规模(5分): 10人以下:4分; 10人以上:5分 | 0-5 | 提供有效证明 |
公司成立年限(5分): 公司成立不足1年:3分; 公司成立1-3年:4分; 公司成立3年以上:5分。 | 0-5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营业场所面积(10分): 50平米以下:8分; 50-100平米:9分; 100平米以上:10分。 | 0-10 | 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 |
供货方案及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合理性比较(15分): 1.供货方案较优得8分;次之5分; 2.质量管理与制度建设规范得7分;次之得4分。 |
| 公司提供供货方案质量管理制度等 |
配货运输能力 | 投标企业自有车辆运输并配备专职驾驶员得5分,租赁车辆及人员运输得2分 | 0-5分 | 提供相应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