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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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详情

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0-03-24 12:5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36

第三标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1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0-36

三、项目预算金额:189.3万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项目地点:开封市境内

4.2、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第三标段: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

4.3、质量要求:合格

4.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该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第三标段: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4.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改造施工

第二标段: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资质要求

6.2.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6.2.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6.2.3第三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3社保要求

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第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第三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6.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附到投标文件中。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3月25日9时00分至2020年3月 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

3、方式:(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23859291)(2)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请供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 16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4月16日10时 1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 3月 31 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金明区晋安路158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83199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3.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8319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230123

1.1.4

项目名称

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

1.1.5

标段划分

市直机关综合办公区餐厅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1.3.2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1.3.3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3.5

质保期限

1年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社保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附到投标文件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转包

不允许

1.12

采购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及有关本项目的变更资料(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6.5

投标文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

4.1.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371-2385929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7.5

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拟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49.7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0.4

招标代理费

按预算价的2%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10.6

质疑和异议的递交

1、请递交质疑和异议的纸质文件;

2、联系部门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民之家6041房间);

3、联系电话:0371-23152555

10.7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8

补充说明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0.9

中标人须知

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总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供货期限、供货地点、质量要求和质保期限

1.3.1 本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供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质保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10) “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因投标人失误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 分包、转包: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转包。

1.12采购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政府采购合同

(5)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招投标系统中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发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技术偏差表

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七、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承包方式。合同执行中货物数量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单价不再调整。

3.2.2报价书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3报价书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2.4报价书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报价书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发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与相应要求的证明文件;

3.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备选投标方案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规定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供货期限、供货地点、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质保期限、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 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1 投标人应在本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审程序

分初步评审、综合打分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个阶段。

6.4.1 初步评审

6.4.2资格性审查。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对其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验原件)。如果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6.4.3形式与响应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4.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为无效标,给采购人、招标机构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未按规定格式填写而造成评委无法判别或比较;

(3)投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重大偏离;

(4)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6)初审不合格,或提供虚假、失实资料的;

(7)向采购人及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8)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9)因自身原因给采购人、招标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

6.4.5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善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4.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

投标文件的澄清

A、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B、答疑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出示身份证,重要澄清的答复应当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C、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D、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E、澄清文件应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提交。

6.4.7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6.4.8 评标办法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投标人须知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 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 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拟定

8. 重新招标和改变采购方式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改变采购方式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改变采购方式。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采用准入制,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如有一项内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即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标准(所有资料提供清晰扫描件,根据87号令,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需求)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社保及纳税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信用查询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2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章的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供货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保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投标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注:所有投标人均在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进入综合打分环节。

2、2 详细评审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40分

综合部分: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最终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

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注:a.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b.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基准价。

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

技术部分 (40分)

技术参数响应10分

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各种货物规格、功能及其他参数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产品检验报告10分

投标人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布菲炉、冲孔份数盆、份数盆、5KW电磁炉、餐台(餐桌)、餐盘、菜夹、消毒柜、椅子、餐车、筷子。每份0.5分,最高得5分。(注:如提供产品名称与上述产品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经评委会认定为同一产品的,该产品予以得分。)

投标人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碗、油水分离电炸锅、菜夹托、消毒柜、垃圾筒、汤桶、洗手台、收餐车、电饼铛。

每份0.5分,最高得5分。(注:如提供产品名称与上述产品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经评委会认定为同一产品的,该产品予以得分。)

供货方案

15分

1、有详细的采购安排,有采购人员、资源的配备计划一档得3分,二档得2分,三档得1分;缺项不得分。

2、有采购进度的控制措施,有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的计划一档得3分,二档得2分,三档得1分;缺项不得分。

3、有物资储存管理制度一档得3分,二档得2分,三档得1分;缺项不得分。

4、遇到紧急问题的解决方案与施工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的计划一档得3分,二档得2分,三档1分;缺项不得分。

5、供货服务方案安全、可靠、可行性等方面得技术一档得3分,二档得2分,三档得1分,缺项不得分。

室内环境保证措施(5分)

根据供应商对室内空气质量保证措施的先进性、科学合理性一档得3分,二档得2分,三档得1分,缺项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对室内甲醛处理保证措施的先进性、科学合理性一档得2分,二档得1分,三档得0.5分,缺项不得分。

综合部分 (30分)

业绩评价

6分

供应商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的(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缺项不得分。

质保期

2分

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加2分。

认证证书

8分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2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售后服务师培训合格证书,每份得1分,最高得3分,缺项不得分。

荣誉证书

4分

投标人提供中国环保标志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人提供AAA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得1分。

投标人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其官网所公示的证书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

(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复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服务承诺 8分

质保期内产品的保修、保养、定期维护等服务措施一档的2分,二挡的1分,三挡得0.5分,缺项不得分。

质保期外产品的保修、保养、定期维护等服务措施一档的2分,二挡的1分,三挡得0.5分,缺项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一档的2分,二挡的1分,三挡得0.5分,缺项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承诺故障7*24小时服务,在接到采购单位故障

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4小时到达现场修复的一档的2分,二挡的1分,三挡得0.5分,缺项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制(2分)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一档得2分,二挡得1分,三挡得0.5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投标报价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综合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该文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下列清单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与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数 量单 位

单 价

总 价

交货期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乙方投标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经双方和有关监督部门同意的相关变更、补充协议、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服务)地点:

2、交货(服务)期限: 天,从 计算。

3、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报价文件的承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且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及搬运、售后服务等;

3、若报价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货物中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请分别列出: );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 免费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货物的配件及零部件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方式)(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按付款方式约定付款。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则出具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合同副本等材料,按付款方式约定申请拨付款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服务)、拒付货物(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服务),或交付的货物(服务)质量、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乙方违约金 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在此列)。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份,监督部门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图片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汤桶

13L

4

2

布菲炉

585*465*180 9L

30

3

冲孔份数盆

一分一

30

4

份数盆

一分一

30

5

5KW电磁炉

32*32cm

30

6

固定自助餐台

1000*750*800

30

7

五格餐盘

盘碗勺

200

8

菜夹

60

9

洗手台

1800*650*800

1

10

热风循环消毒柜

双门不锈钢

2

11

不锈钢明档台

1500*800*800

3

12

收餐车

1500*600*800

2

13

垃圾桶

80L

4

14

不锈钢三层餐车

2

15

电饼铛

恒联

2

16

电热分隔煮面桶

6格

2

17

油水分离电炸炉

7KW

1

18

筷子

500

19

餐碗

5寸

200

20

菜夹托

不锈钢

30

21

超声波洗碗机

1800*800*800

1

22

四层货架

不锈钢

2

23

一桌四椅

钢木

21

24

一桌六椅

10

25

一桌八椅

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__ __年____月_____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技术偏差表

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七、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1、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项目编号:__________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____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总报价人民币________(大写)(小写 元),供货期限 _______(按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限 ,质量达到_______参加投标。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投标人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2.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内容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元

供货期限

质量要求

质保期限

投标有效期

其它说明

注: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3

4

5

6

总计: 元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五、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型号

招标文件要求参数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结论

注:

1、“偏差说明”栏中详细注明所投设备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

2、全部无偏差时可以不再填列,直接在“偏差说明”栏内注明“无偏差”。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

质量承诺:

服务承诺:

优惠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七、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备注

八、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九、承诺书

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____(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2.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3.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十、其他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注:文件中没有给出格式的,格式自拟。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据实填写,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包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制造商划型填写: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否则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认定权在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提供,投标人非小型、微型企业的,无需填写此表。


附件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据实填写,选用)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

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非联合体投标,将本条删除。)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此表。

附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据实填写,选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填写采购人名称)的(填写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上述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表。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