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 采购编号:RSGD20-053 融水苗族自治县第一小学: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商品符合定点采购要求,可以按定点采购方式进行协商采购,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品目名称 | 参考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参考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天燃气大炒锅 | 1250*1350*800 | 4台 | 5200.00 | 20800.00 | 原厂标准配置,负责安装调试并做好售后服务。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5M*1.2M*60CM | 2组 | 7800.00 | 15600.00 | 拆迁原有水泥费 | | 1项 | 1900.00 | 1900.00 | 清理垃圾费 | | 1项 | 500.00 | 500.00 | 配电箱 | 25KW | 1个 | 1300.00 | 1300.00 | 水泥、瓷砖 | | | | 800.00 | 风机电缆铜芯线 | | 1项 | | 500.00 | 合计人民币大写: 肆万壹仟肆佰元整 (¥41400.00元) | 融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03月24日 1、采购单位请在五个工作日内选择协议供货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价格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定点供货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向购买品牌的多家定点供货经销商进行再次谈判或询价,以得到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采购单位有选择协议供货经销商的权利。 2、采购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将《政府采购一般货物验收结算付款通知书》、采购合同副本、发票复印件报县采购办备案。 3、货款支付:预算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其他资金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供货单位应在供货前应向采购单位查询采购资金落实情况,并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4、本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有效。 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 6、采购单位联系人: 何静 联系电话(手机):13397829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