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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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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息烽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日早、中餐集中统一配餐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 息烽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息烽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日早、中餐集中统一配餐项目
  • 2、项目编号: GZZC-2020CG-GY001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0-03-26—2020-03-27
  • 4、采购预算: 28元
  • 5、最高限价: 28元
  •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息烽县服务类政府采购申报备案表(息集采公[2020]第5号),采购预算价为28.00元/人/天。
  • 7、采购单位名称: 息烽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联系人: 王静
    •   联系电话: 18286082849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泽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人:王驰
    • 联系电话:15985002023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 需求公示附件.pdf
1 息烽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息烽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 工工作日早、中餐集中统一配餐项目采购需求公示附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 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 2019 年 8月至 2020年 4月中任意 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 2 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任意时间)。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1)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需包含热食 类食制售)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2)餐饮服务食品等 级获得 B 级及以上证书或者通过 HACCP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人企业。,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1、服务目的 为切实解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日期间工作与生活的矛盾,消除 干部职工早、中餐后顾之忧,将以往自办食堂、在外零散购买就餐服务等进行统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就餐质量,降低就餐成本,节省财政开支, 规范供餐管理,确保价廉质优安全。同时,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力 推广倡导健康文明就餐方式,切实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干部职工正常工作和 生活的影响。根据《息烽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日早、中餐集中统一配餐 实施方案》精神,现需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一家管理规范、价廉质优的餐 饮企业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配餐服务。 2、服务范围 息烽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有常规晚餐需求的单位除外)。 3、供餐方式 1.具备设置集中供餐点条件的,采取自助就餐方式。由企业将符合卫生要求 的净菜食材配送至用餐地点,现场统一加工烹饪。就餐场地及就餐桌椅由供餐企 业自行负责。 2.不具备设置集中供餐点条件的,由企业采取团餐配送方式解决。餐具由供 餐企业统一提供、统一回收,并进行统一清洗消毒。 3 4、供餐标准 (1)早餐:以米粉、米皮、面条为主,肉沫、脆哨、炖(红烧)猪肉、牛 肉、鸡肉、鸡蛋等为辅料作为常有种类;米粥、糕点、包点、油炸食品、水果、 豆浆、牛奶、水果汁、小菜等交替辅助。早餐品种达 20 种以上。每周每餐须有 米粉、米皮及面条作主食,辅料常有种类须达 4种以上,其他交替辅助类须有 4 种以上。 (2)中餐:以米饭为主食,以猪肉、牛肉、鱼肉、鸡肉、鸭肉、鹅肉为主 荤菜,辅以时令蔬菜。中餐品种达 20 种以上。每周每餐确保荤菜 5 个、素菜 3 个、汤菜 2个(一荤一素),另配有水果、杂粮。 5、食材标准 (1)大米为一级米,符合《GB/T 1354-2018 大米》,并拥有“SC”食品生 产许可证;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 (2)菜籽油必须符合国家或贵州省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菜籽油感官较好, 除菜籽香味外,无其他异味,加热后无刺鼻、呛人气味、无泡沫或允许少量泡沫, 并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3)猪、牛、羊肉等食材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需有定点屠宰企业蓝 色印章; (4)禽类、蛋类、牛奶、水产品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具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5)蔬菜类食材,必须为当天或前一日采摘的新鲜蔬菜,农药残留量不能 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6)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SC”标志,其他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 关规定要求; (7)水果必须为新鲜、无腐烂水果; (8)豆制品、米粉供应单位须为证照齐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6、配送及烹饪加工要求 (1)供应商需配备保温及冷链运输车进行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 全可靠;同时须配备充足的配送人员、烹饪加工人员,满足配送烹饪加工需求; 4 (2)供应商须保证每日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早、中餐配送或供餐。配送或开 餐时间不得有延误; (3)供应商原材料采购及烹饪加工等全过程须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及餐具进行第三方检验(每年 1-2 次)。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 就供应商相应责任。 7、考核制度 在中标企业试运营期满后,由采购人牵头,邀请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制度。 8、退出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度,供应商企业一旦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将强制退出配餐运营。 (2)供应商在运营管理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被相关部门要求责令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的,将强制退出配餐运营。 (3)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将强制退出配餐运营。 (4)供应商企业必须实行自主经营,不得转让经营资格,一经发现将强制 退出配餐运营。 9、其它要求 (1)供应商企业在运营期间,要本着服务至上的宗旨,认真吸纳各单位干 部职工反馈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及时改进,不断完善提高服务质量,用真诚的 态度、用心的服务、价廉物美质优获得就餐人员的认可。对不能采纳的意见建议 要及时做好解释沟通,获得理解,避免误会。 (2)供应商企业要持证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特别是要严格食品卫生管理,严把食材质量关,加强食品加工日常规范化管理和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按月出具就餐发 票及清单给各就餐单位。 三、商务要求 5 1、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给予中标企业三个月的试运营期。试运营期满后由采购人按相关要 求进行测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后方可签定合同。合同签定期限为十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验收标准、规范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3、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具备切实可行的服务及应急方案,如遇采购人临 时要求增加配送或供餐,须在接到通知后 3小时内配送或供餐完毕。 4、质保期 所有食材食用周期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食品食用保质期范围内。 5、结算方式 实行刷卡就餐。供餐企业按月对各单位就餐情况进行统计,并提供职工就餐 清单和就餐发票送至各就餐单位进行据实结算,就餐单位每月 15 日前结算支付 上月就餐费用。(每月按 22个工作日计算,每人每月控制在 616元以内,超出部 分由就餐者自行承担)。 6、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是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 间短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 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其他要求 1.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须在息烽县设立全资子公司。 2.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须在息烽县域内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3.中标企业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息烽本地农副产品,并按财政部门相 关要求预留一定资金比例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品平台采购贫困地区 农副产品。 4.中标餐饮企业所用食材须达到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5.就餐单位临时要求增加配送或供餐,中标企业须在接到通知后 3小时内完 6 成配送或供餐。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 1至 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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