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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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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2019-2021年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增补)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2019-2021年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增补)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湖州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就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2019-2021年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增补)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2019-2021年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增补)

二、采购项目编号:XZ2019-443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四、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类别

涉及品种

2018年采购量

原定准入数量

现已准入数量

本次增补数量

1

蔬菜类

蔬菜(含腌制蔬菜)

157.9万元

5家

4家

1家

2

冻猪鸡鸭副食品类

冻猪鸡鸭副食品

129.4万元

5家

4家

1家

3

大米类

东北米、粳米、籼米、糯米

103.6万元

5家

2家

3家

4

食用油类

大豆油、菜籽油、调和油等

61.6万元

4家

3家

1家

5

干货调味品类

各类干货及调味品

97.3万元

5家

2家

3家

6

蛋类

蛋类(含腌制蛋类)

63.3万元

4家

2家

2家

7

鲜淡水产品类

新鲜淡水鱼等

51.1万元

4家

1家

3家

8

鲜牛肉类

(清真)

鲜牛肉

44万元

2家

0家

2家

说明:

1.准入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

2.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准入供应商(按照标段准入增补数量),取得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餐饮物资准入供应商资格。具体供货事项由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在同一品类中通过质量、价格等因素的竞争确定供应商。

3.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1、2、3、4、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段项目内容。

标段5、6、7: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或个体工商户,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段项目内容。

2.投标人未在行政处罚期内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2019-2021年餐饮物资已准入供应商投标。

4.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经营实力投标(限报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3个标段(由投标人在所有中标标段中自行选择3个标段)。每个标段需分别报名、分别制作送交投标文件、分别签订合同、分别交纳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3.采购管理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2-2322188;13567238631;传真:0572-2322188;电子邮箱:02520@zjhu.edu.cn。

八、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格式: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联系方式。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1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逾期送达,采购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0年4月1日9:00在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迟到或缺席视为自动弃标。

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本网页左下角处点击下载。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2号行政楼214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2055;18268255026。

十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

1.根据政府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本项目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采购人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按照标段编号顺序按序开标,仅允许该标段的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其余标段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室外等候(彼此保持1米距离),开标结束,投标人代表应马上离开学校。

3.本项目评标时如需询标,采购人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询问投标人代表,请保持电话畅通。本项目评标结果在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4.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11:00前,向采购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网络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2020年3月31日“湖州健康码”绿码截图,由采购管理中心提交学校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代表允许次日进入学校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不提供上述材料或延迟提交,有可能被拒绝进入学校而不能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标。

5.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全程戴口罩,并随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湖州健康码”绿码)备查,大门警卫按规定测温、核查后放行。投标人代表因不符合进校规定而被拒绝进入学校,责任自负。投标人代表在校区内应按照政府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活动。

湖州师范学院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

后勤餐饮物资供应商准入项目(增补)采购文件XZ2019-443(20200320).doc

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供货商考核细则.doc

附件4: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物资定价管理办法.doc


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供货商考核细则

一、目的

1、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促使其提升产品质量,改善服务。

2、建立供应商筛选评估择优录用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准入供应商。

三、供应商考核细则

1、内容

1.1采购管理办公室原则上每个月对准入供应商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从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价格分

20分

价格准确性

质量分

20分

产品质量好坏

交货分

20分

是否按时、按点配送

服务分

20分

从信用度和配合度来考虑

索证分

20分

随货是否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1.2 等级决定

A

B

C

D

85-100分

70-85分(不含85分)

60-70分(不含70分)

60分以下(不含60分)

2、具体评分标准

2.1 价格分(20分)

价格分=20×[(订购批次一价格不准确次数)/订购批次];

2.2 质量分(20分)

质量分=20×[(订购批次一因质量问题退货次数)/订购批次];

2.3 交货分(20分)

交货分=20×[(订购批次一未按时、按点配送次数)/订购批次];

2.4 服务分(20分)

服务分从两个方面进行评分,信用度(15分):配送数量、品种与预定不相符每次扣1分;配合度(5分):未及时响应使用部门的订购、咨询电话等每次扣1分;

2.5 索证分(20分)

索证分=20×[(订购批次一无检验报告次数)/订购批次];

考核得分

考核得分=质量分+价格分+交货分+服务分+索证分

四、考核等级运用

一年内每月考核都是A

纳入《准入许可》原则上续签

一年内每月考核都是B或者以上

纳入《准入许可》申请

当月C

下月停供、整改,考核合格后继续供应

连续两次C

取消供应资格

当月D

取消供应资格

五、考核分工

1、使用部门验收人员负责物资验收不合格情况登记、汇总;

2、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评分确定等级并存档。

六、其他

本细则自2018年11月起执行,原有相关细则同时废止,由后勤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

附1:物资验收不合格情况日常登记汇总表

附2: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汇总表

物资验收不合格情况日常登记汇总表

部门(盖章)

本月物资验收不合格情况共( )项

项目

品名

验收日期

不合格情况

验收人员

供货商

备注

验收记录明细情况本部门已存档

汇总人: 核实人

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汇总表

部门

序 号

物资类别

供货商

得 分

等 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统计人: 统计时间:

后勤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