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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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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03月25日

公告概要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编号 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项目 JZCG2020000023
采购人 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
代理机构 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蕾 15666795007
网上响应(报名)截止时间 2020-04-15 09:30:00

包号 采购内容
1 服务/其他服务



附件1 1包采购需求.pdf

(2019-4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项目 第 1包 采 购 人: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代理机构: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项目编号:JZCG2020000023 日期: 2020 年 3 月 25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9 第四章 采购需求.....................................................................................................................10 1.项目说明 ...................................................................................................................................................10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10 3.商务条件 ...................................................................................................................................................14 第五章 评标办法.....................................................................................................................17 1.相关要求 ...................................................................................................................................................17 2.评分标准 ...................................................................................................................................................18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22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2 2.合格的投标人 ...........................................................................................................................................22 3.保密 ...........................................................................................................................................................23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23 5.踏勘现场 ...................................................................................................................................................23 6.询问及答复 ...............................................................................................................................................24 7.偏离 ...........................................................................................................................................................24 8.履约担保 ...................................................................................................................................................24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24 10.招标文件 .................................................................................................................................................24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25 12.投标报价 .................................................................................................................................................26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7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27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27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27 17.质疑 .........................................................................................................................................................27 18.投诉 .........................................................................................................................................................28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0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31 1.开标程序 ...................................................................................................................................................31 2.开标 ...........................................................................................................................................................31 3.评标委员会 ...............................................................................................................................................31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33 5.资格审查 ...................................................................................................................................................33 6.评标 ...........................................................................................................................................................34 7.澄清有关问题 ...........................................................................................................................................35 8.定标 ...........................................................................................................................................................35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36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37 11.废标 .........................................................................................................................................................37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37 13违法违规情形 ..........................................................................................................................................38 14.违规处理 .................................................................................................................................................38 第八章 纪律要求.....................................................................................................................40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40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0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0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41 1.签订合同 ...................................................................................................................................................41 2.追加合同金额 ...........................................................................................................................................41 3.服务质量与验收 .......................................................................................................................................41 4.合同主要条款 ...........................................................................................................................................41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 地址: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 联系方式:15753233670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郑州东路 236号 联系方式:15666795007 二、项目名称: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ZCG2020000023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90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900000.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http:/ /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配送 100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预 算金额在 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 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 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4-15 09:30 开标地点:第二开标室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中心西楼二楼 九、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标人):蔡主任 联系方式:15753233670 联系人(代理机构):潘蕾 联系方式:15666795007 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 参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胶州市李哥庄镇教育办公室 2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李哥庄三屯小学营养午餐项目 4 分包及中标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财政+自筹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招标人支付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 √中标人支付 代理费:______元 □无需支付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 gov.cn)及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 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 投标人已收到。 13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4 招标文件的质疑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6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 17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 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 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或最高限价。 18 投标报价的方式 投标总报价(元) 19 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 合体)产品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8 20 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 优惠标准 本项目无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1 进口产品投标 22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签章 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 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 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 说明 2019年 7月 10日版”。 24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 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 CA数字证书自 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 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 25 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 文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 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 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 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 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 内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 投标无效。 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 过 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2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7 评标委员会 其中:采购人代表_0_人评审专家__5_人 2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办法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9 2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评标委员会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授 权确定 1 名中标人。 30 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 业进行公告。 31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1.1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 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 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 告。 31.2 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 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 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 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 可。 31.3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 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 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31.4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 31.5 监督和管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 管理。 31.6 关注 潜在投标人须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0 否则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1.7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1、供应商请在 2020年 4月 15日 09时 30分前在 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qingdao.gov.cn (http://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 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告(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 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 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2、本项目招标 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 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ggzy.qingdao.gov.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及胶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ggzy.jiaozhou.guv.cn),下 同)上发布。3、招标人负责(或委托代理)项目 签订合同后和履约验收后分别 2个工作日内在青岛 市政府采购网”(zfcg.qingdao.gov.cn)和“胶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iaozhou.gov.cn)进 行公示(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执行)5、现场向中标人收取公证费 1000 元由 中标单位承担,评审费、专家交通费由招标人承担 (如果是多个包或是多个中标人,向中标人收取的 公证费 1000元由中标单位共同承担)。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1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 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 形式 备注 必须 提交 1 营业执照 电子 文档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是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电子 文档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 录的承诺 电子 文档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详见第十章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2) 是 4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电子 文档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十章招标文 件格式附件 13) 是 5 无行贿犯罪记录 电子 文档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无行贿 犯罪记录查询、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是 资格证明文件备注: 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 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 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 术资料。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本次为李哥庄三屯小学提供午餐配送服务,供餐人数约 1500 人(最终人数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本项目拟对李哥庄三屯小学开展午餐配送试点服务。 一、为便于监管,切实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原则上要求注册地和生产地均为胶州行政区域内有资质 配餐企业参加竞标,其他地区企业满足服务要求也可以参加竞标 。 二、配餐企业必须具有餐饮配送(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质,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许可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每日一千份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1 配餐要求 ★2.1.1 餐费标准:6 元/每份,资金来源财政补贴 5 元,家长补贴 1 元,最终按招标单位规定的标 准执行。 ★2.1.2 菜式品种:每份不少于 1 大荤 2 素。其中,主食(馒头、米饭等),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学 生吃饱。菜品要求每周有鱼、肉、蛋、素菜等 20 种以上品种进行合理营养搭配,并根据季节变化, 适当供应时令品种。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学校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品种 品种数量(不少于) 份量 (克) 大荤(纯肉类) 6 小荤(蔬菜搭配荤菜) 6 素菜 6 米饭/馒头 1 不低于 150 克,平均总重量不低于 500 克 2.1.3 学生配送餐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3 1)学生餐所使用的米、面、调味料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外包装有安全标识。不得使用转基因食 品(产品)、转基因食用油(如不按照此餐标条款执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各类食物应经常调换品种,合理搭配,尽可能地做到食物多样化,口味多样化,适合不同学生 进餐要求。 3)主食应多样化,米、面及各种杂粮应适当调配,不得长期食用一种主食。 4)菜品中,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每周豆制品应不少于 3 次;每餐黄绿色 蔬菜应不少于 50%。 5)烹调过程中,蒸、煮、焖、炖及煎、炒、烤、炸等应注意火候,不破坏营养,色、香、味俱佳。 6)荤菜应尽量采用瘦肉;每周以鸡为原料的菜品不得超过二次;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炸 肠、炸串、煎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2.1.4 学生餐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凉菜和改刀熟食; 2)河豚鱼、毛蚶、小海螺等食品; 3)三文鱼、醉虾、醉蟹等生食水产品; 4)豆角(四季豆); 5)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1.5 食谱制定要求: 服务企业能够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菜品,每周四向学校提供下一周食谱。符合《青岛市中小学生 营养餐管理规范》要求,招标人提供以下食谱选择: 菜单一:6 元(一大荤,两素) 周一 宫保鸡丁 (鸡胸肉 65 克,黄瓜 20 克,胡萝卜 15 克) 酱豆腐 (豆腐 100 克) 芹菜土豆条 (芹菜 60 克, 土豆 40 克) 西红柿蛋 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二 冬瓜肉丸 (猪肉丸 65 菜花炒肉片 (菜花 80 克, 酸辣绿豆芽 (绿豆芽 100 疙瘩汤 米饭 (100 馒头 (100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4 克,冬瓜 35 克) 五花肉 20 克) 克) 克) 克) 周三 包子(一个 150 克)或水饺(一个 20 克) 小米粥 周四 香酥鸡腿 (鸡腿 100 克) 肉酱南瓜 (南瓜 90 克, 肉末 10 克) 菠菜粉条 (菠菜 80 克, 粉条 20 克) 酸辣鱼丸 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五 红烧鳕鱼段 (100 克) 蒜黄炒鸡蛋 (蒜黄 70 克, 鸡蛋 30 克) 白菜豆腐炖粉条 (白菜 60 克, 豆腐 20 克,粉 条 20 克) 大米粥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菜单二:6 元(一大荤,两素) 周一 土豆烧鸡块 (鸡块 65 克, 土豆 35 克) 西红柿炒菜花 (菜花 60 克, 西红柿 40 克) 白菜豆腐炖粉条 (白菜 60 克, 豆腐 20 克,粉 条 20 克) 菠菜蛋花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二 香煎蔬菜海鲜饼 (100 克) 黄瓜炒鸡蛋 (黄瓜 70 克, 鸡蛋 30 克) 小白菜粉丝 (小白菜 80 克,粉条 20 克) 疙瘩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三 包子(一个 150 克)或水饺(一个 20 克) 西红柿鱼丸汤 周四 土豆红烧肉 (五花肉 65 克,土豆 35 克) 炒冬瓜 (冬瓜 100 克) 红烧豆腐泡 (豆腐泡 80 克,木耳 20 克) 紫菜蛋花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五 咖喱肉丁 (五花肉 65 克,土豆 35 克) 家常烧茄子 (茄子 90 克, 青椒 10 克) 蒜蓉油菜 (油菜 100 克) 玉米糊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5 菜单三:6 元(一大荤,两素) 周一 酱鸭腿 (鸭腿 100 克) 海带炖黄豆芽 (黄豆芽 75 克,海带 25 克) 醋溜茭瓜 (茭瓜 100 克) 菠菜蛋花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二 红烧鸡心 (鸡心 100 克, 青椒 30 克) 红烧土豆 (土豆 80 克五 花肉 20 克) 干煸大头菜 (大头菜 100 克) 疙瘩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三 包子(一个 150 克)或水饺(一个 20 克) 韭菜木耳鳕 鱼丸汤 周四 黄瓜炒肉丁 (肉丁 65 克, 黄瓜 35 克) 鱼香茄子 (茄子 100 克) 醋溜白菜 (白菜 100 克) 西红柿蛋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五 荸荠鱼丸 (100 克) 香菇油菜 (油菜 80 克, 香菇 20 克) 炒胡萝卜片 (胡萝卜 100 克) 玉米糊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菜单四:6 元(一大荤,两素) 周一 黄瓜炒猪肝 (猪肝 65 克,黄瓜 35 克) 白菜粉条炒五花肉 (白菜 70 克,五 花肉 20 克,粉条 10 克) 茼蒿小豆腐 (茼蒿 60 克,豆腐 40 克) 菠菜蛋花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二 香煎鱼肠 (100 克) 茭瓜炒肉 (茭瓜 80 克,五 花肉 20 克) 青椒豆腐皮 (豆腐皮 70 克,青椒 30 克) 疙瘩汤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周三 包子(一个 150 克)或水饺(一个 20 克) 菠菜鳕鱼丸 汤 周四 红烧鸡胗 蒜黄炒鸡蛋 炒胡萝卜丝 西红柿蛋汤 米饭 馒头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6 (鸡胗 80 克,青椒 20 克) (蒜黄 70 克,鸡 蛋 30 克) (胡萝卜 100 克) (100 克) (100 克) 周五 藕块炖龙骨 (龙骨 125 克,藕 20 克) 炖蘑菇 (蘑菇 100 克) 醋溜土豆丝 (土豆 90 克,胡萝卜丝 10 克) 玉米糊 米饭 (100 克) 馒头 (100 克) 2.1.5 严格制定食品原料采购计划,确定所需食品原料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得到招标单位确 认,招标单位可随时要求服务商提供当前配餐使用的各项原材料原始单据进行查验。 2.1.6 服务企业所用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持健康证上岗。服务企业 要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送餐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符合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符合食品安全送餐 要求,具有接送餐管理服务能力、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2.1.7 服务企业需提供合格餐盒的检验报告,送餐所用的相关产品(筷子、餐巾纸、周转箱等)必须 提供相应的卫生合格证明(开标时需提供检验报告和卫生合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单位未提供的餐具,而投标人在实际用餐过程中又需要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免费提供。配 餐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2.1.8 投标人应使用专用食品配送车,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保温设备装置,车辆的密封性能要好, 数量与送餐的数量要相适应。车辆、周转箱要每餐次消毒。 2.1.9 严格执行招标人的管理制度以及送餐形式,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无条件地接受招标单位 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的监督、检查。服务企业必须确保无责任事故。 一旦出现由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该企业立刻取消准入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 任,今后不得参与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任何形式的配餐招标项目。 2.2 服务方案: 2.2.1 投标企业须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针对配送餐给出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应体现企业:管理 优势(餐饮安全、食谱研发、制作、培训、管理经验等);食品原材料采购优势、配送优势(专用 食品配送车辆图片、购入证明或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专业设施设备优势(加工设备、 分装设备、质检设备等),以及人员安排、经营场地(提供经营场地的图片、照片、房产证或房屋 租赁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应急预案、售后服务等具体服务安排。 2.2.2 其中:★(1)投标时须提供中标后第一个月份的带量食谱,投标文件中应附配餐图片(彩 页版),中标后要在所服务的第一个月实施(个别菜品允许随季节进行调整);(2)配餐服务响应 时间:菜品从出锅到学生就餐时间不超过 2 小时,需提供至少 3 份配送不同目的地的时间安排及路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7 线图;(3)服务企业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4)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不允许将产品进行转 包,一经查出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其他要求 2.3.1 在单位确定后,招标人将组织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或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考察委员会,对 单位就经营面积、场所结构布局;卫生通风、周边污染源;设施设备、运输车辆;安全生产、现场 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果现场勘查情况与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质情况不一致,将取 消其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2.3.2 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将对中标单位供货的质量、价格、配送服务,服务态度等进行满意度抽 查,抽查不合格要求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终止服务协议。 2.3.3 由于中标企业自身经营原因或在其服务过程中经过招标人考核认为其不再适合提供服务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服务期内遇管理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合 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3.4 投标单位其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 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输车辆须(路程较远的要)有 保温设施,食品处理区在室内,流程合理; 2.3.5 场所环境:墙壁、天花板、门窗、设施清洁,地面平整,排水沟通畅,食品加工区无厕所等 污染源,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 2.3.6 设施设备:有与供餐需求(删掉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热保存设施,能满足生熟分 开存放,设施正常运转有与许可范围相适应数量的操作台、排烟、通风、洗手等加工设施、用具; 专间专用工具清洗消毒符合规定,有独立空调、冷藏设施;加工经营出入口 “三防”设施完整、 有效。 2.3.7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接触直接入口岗位无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 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无不良个人卫生现象。 2.3.8 食品加工:按规定落实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 并做好台账记录,不使用、加工、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仓库内食品分类存放,隔墙 离地,通风防潮,无过期变质、标识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符合要求(未使用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现象等)。 2.3.9 运输设备:运输食品的容器、设备、工具安全清洁无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有相 应的保温设备。运输标注:运送食品包装上标签上注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3.10 有专职营养师,提供合理膳食营养搭配和计划建议 2.3.11 实行配送餐学校要设置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 分管,认真核实供餐单位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好每餐食品的留样、验收登记等项工作。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8 ★2.3.12 配送餐期间,若出现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企 业自行承担后果,并取消中标资格。本项开标时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 幅度 备注 1 2 ……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100天 3.2服务地点:招标人(系指李哥庄镇三屯小学)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配餐 30天后支付价格的 30%,学期结束后付清余款。(李哥庄镇三 屯小学按实际天数和实际就餐人数付款) 3.4服务成果验收 3.4.1招标人定期对配餐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配送用具的消毒,车辆配备,送 餐人员现场服务度等进行测评。配餐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单位安排专人验收并签 字,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4.2 退换机制:制送的午餐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质量差、数量不足、未经批 准,擅自改变食谱制售,经发现立即更换,所配送的午餐须在 45分钟内退换完成。 3.5监督管理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19 3.5.1在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人将组织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或专家及相关人员 组成考察委员会,对各家中标单位就经营面积、场所结构布局;卫生通风、周边污染 源;设施设备、运输车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果现场勘查 情况与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质情况不一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 责任及后果。 3.5.2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各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安全、 质量监管手段。 3.5.3建立中标企业评议制度。由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中标企业进行评议,主要从供 餐质量、午餐价格、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企业执 行退出机制。 3.5.4货款支付管理。实行银行转帐支付管理,由学校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实行定期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3.6服务保障 3.6.1考核退出机制:中标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变更、 终止或解除合同,视为非正常情况退出: 1)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 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限期整改不力的; 2)饭菜质量不高,师生投诉多,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 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3)供餐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 为,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4)在供餐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5)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及社会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6)在供餐期间无故停止营业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药、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违规、 违约行为; 8)供餐企业退出后,均自行承担其在校经营期间的盈亏。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0 9)中标企业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 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0)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 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帐资料与学校台 帐不符。 11)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和税务发票。 12)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 施条例》相关条款行为的。 13)以上由中标企业造成的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及相关责任。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1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 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 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 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2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5.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 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5.3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商务部 分 投标报 价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 格)×20。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 900000元,投标报价不作为评 分因素,投标单位本次应报价为 900000元整。未按 要求报价者为无效投标。(招标单位按实际参加人数 与中标单位据实结算,与各投标单位的本次报价金额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3 无关) 企业业 绩 6 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的配餐项 目,每份得 2分,满分 6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或协议原件(电子文档或扫描 件),发票原件(电子文档或扫描件),未提供原件不 得分。 同类项目承接时间以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 企业实 力 4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有“餐饮配送(或集体用餐 配送)”的 4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原件(电子文档 或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否则不予计 分。 服务保 障 10 投标单位与学校距离 30公里以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 构的得 10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电子文档或扫描 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单位与学校距离 50公里 以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 5分(提供营业执照原 件电子文档或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部 分 响应情 况 15 基础分为 10分。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 1条加 1分,最高 加 3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 1条正偏离,加 0.5分,最高加 2分。(以上两项最高加 5分) 每出现 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 2分,出现 4条及以 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4 服务方 案 12 1、服务整体工作方案:工作流程方案、时间安排、 工作计划、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完整的项目组织管 理措施及服务保障措施等综合评分,优得 6-4分,良 得 3-2分,一般得 1-0分。 2、投标人专业水平、配送服务能力等方面打分,优 得 6-4分,良得 3-2分,一般得 1-0分。 服务定 位 3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 深刻、定位合理的,优得 3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 分。 配送优 势 10 1、投标人配送能力、地域优势、运输条件,得 4-1 分。 2、投标人具备专业设备情况,如加工车间、运输车 辆、冷藏运输车辆等设施,得 3-1分。需提供购车发 票、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若投标人租赁物流公司相关 车辆的,需提供物流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 租赁协议。开标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协议、证明 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需在 中标合同期内)。 3.投标人送餐有专人负责,全程服务,取得有效健康 证明(含司机)得 3-1分,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午餐食 12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开学后,第一个月份带量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5 谱方案 评价 食谱方案及配餐照片进行打分,优得 12-8分,良得 7-5分,一般得 4-0分 服务保 证措施 5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 5-1分。 应急预 案 3 应急预案操作性强、措施到位,如临时人员调整、大 型活动的应急、食材加急配送、应对能力等方面,得 3-1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 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 (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6 除。 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 政府采购优先政策: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 3.3.3投标人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电子文档。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7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 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 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8 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 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8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 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 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 分均保持有效。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29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 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 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 内继续有效。 4.4.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操作投标文件未 解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 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 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0 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 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 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1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 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1.3商务文件 11.3.1投标函; 11.3.2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11.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5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 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 “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 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 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 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 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2 11.3.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1.3.8商务响应表; 11.3.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3.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3.13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3.14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3.15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1.4技术文件 11.4.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4.2服务方案; 11.4.3应急服务措施; 11.4.4服务响应表; 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4.7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 要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 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 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 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3 处罚。 (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 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 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4.8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4.9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 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 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4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 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 写响应情况。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 的投标文件。 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 标保证金。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 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 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5 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均不退还。 17.质疑 1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疑问需招标人答疑时,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ggzy.qingdao.gov.cn)网站上提出质疑并采用信函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胶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告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82205638联系人: 孙宏达)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hongdasun1012@163.com。招标人 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 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并形成书面文件报交易中心审查备案后,统一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ggzy.qingdao.gov.cn)及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6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 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 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 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 人共同提出。 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7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 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 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8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 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 文件开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 果; 1.6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 内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及 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 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 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 限时在线发送澄清。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39 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 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 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 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 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0 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 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4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 3.8.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1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 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 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 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4.1资格审查 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5.资格审查 5.1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 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 标人。 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 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 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2 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 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 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 犯罪情况;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核实中标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情况,并截图或拍照以 作证据留存。 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 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评标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宣布评标纪律; 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 为; 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 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3 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 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 6.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 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6.3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 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 新组织采购活动。 7.澄清有关问题 7.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 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定标 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 8.5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报经 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或者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 做废标处理,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6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中标人的,入围中标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并在招标活 动开始前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排列顺序, 依照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5 8.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8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 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 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9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 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 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 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6 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 10.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 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7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10.8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10.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1 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 同的; 10.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 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7 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 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 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 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2.1.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 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 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2.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 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8 1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4.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 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4.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 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4.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49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 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 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 或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 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0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1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 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 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 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交易中心留存两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中 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 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 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2 3.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 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 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 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 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3 ……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 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 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 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 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 款项支付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4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 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应约定首付、各分期支付的时间、条件及支付资金的比率;采 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应约定支付的时间;甲方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预 留质保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质保金的比 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本合同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 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 部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 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 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 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5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 费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 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 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 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6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 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 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 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 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 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 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同级财政部门一 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7 ……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 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8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59 投标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0 二〇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1 商务文件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8、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若有);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若有); 11、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2、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9); 13、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0);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11); 1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2); 16、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7、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2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 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 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3 备注:本投标函由授权代表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2: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 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投标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4 2.采购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5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6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 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 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 (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7 日 期: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8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含税总报价 备注 (取费依据、收费标准 等) 1 大写: 总计 小写: 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时间: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69 附件 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 包 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服务说明 报价 备注 1 2 3 …… 大写: 服务项目费用合计 小写: 时间: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0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采购单位名 称 项目名称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电话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1 时间: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2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保障要求 服务期限或者 提供服务起止 时间 …… 质量管理、企 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业绩要 求 …… 日期:20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3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4 附件9: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 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 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 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 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 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 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 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5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6 附件10: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 丁…序列增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签订的 《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 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 (印章) 职合投标代理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7 附件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8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服务,由本 企业承担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79 附件1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交易中心,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 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 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 标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 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 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80 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 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81 投标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82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4);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5); 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83 附件14: 服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 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 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时间: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84 附件15: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 年 月 日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附件16: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用 户 合 同 号 合 同 金 额(元) 合 计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招标项目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组织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用户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17 06 22 A3 -6 B0 1- 47 97 -9 AB 8- 31 2C A4 FC 69 8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