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全部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包1: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应答人须具备自己的养殖场或与养殖场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应答人须具有生产基地或者固定的蔬菜供应基地,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应答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申请应答产品或服务未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或不存在以往中选(标)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企业信誉和业绩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应答、投标禁止期内。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6)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比选包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包2: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的负责人或承包人或者是承租人至少一人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个体工商户至少一人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应答人对提供的清真食品(即指符合伊斯兰Halal食品标准的食品,是按照中国穆斯林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产品)提交证明材料;
(5)应答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申请应答产品或服务未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或不存在以往中选(标)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企业信誉和业绩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应答、投标禁止期内。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6)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比选包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包3: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应答人须提供近四年(2016-2019)任意连续三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若因公司注册时间无法提供上述要求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公司注册时间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应答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 ,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申请应答产品或服务未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或不存在以往中选(标)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企业信誉和业绩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应答、投标禁止期内。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5)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比选包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