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SXGT2020-AK-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XGT2020-AK-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明 0915-321371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两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倩 0915-318991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4日
中标日期:2020年03月25日
总中标金额:261.07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安康市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城市花园 | 261.072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271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李宝堂 吉龙军 李明 孙小丽 王厚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两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SXGT2020-AK-002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T2020-AK-002
三、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45号
联系方式: 0915-32137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262万元(服务期两年)
六、供应商投标要求(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09:30时。
2、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09:30时。
3、开标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189913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行名称: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账 号:61001662211052502833(保证金专户)
4、财务室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15-3222621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单 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2、监 督 机 构: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税务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3、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5、供 应 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五部分。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3、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质疑
3-1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招标人和(或)监督人的同意后,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或补正,修改、澄清或补正的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予以答复并相应延长招标时间。在此日期后提出的质疑无效。
3-4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标书视为无效。标书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5、各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及时函告。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标书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要求
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投标要求(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内容均为必备要求,所有原件现场携带并由专家组进行查验,没有携带原件的,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要求的,其招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书,取消投标资格。另外,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标书格式编写,对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3-1-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
3-1-2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3-1-3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货物来源渠道合法,质量有保证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1-3-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原厂商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货物或服务的正式授权;
3-1-3-2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次采购任务编制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产品采购、供应、技术参数响应、维修安装、财力调配、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维修保障等内容。
3-1-3-3投标人认为能够证明投标人及其提供产品质量认证等其他文件。
3-2投标报价:
3-2-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唱标报告)上,填写分类报价和投标总报价,标明供货期,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3-2-2投标报价为产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具备运行条件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供货费(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及运杂费(含保险费)安装费、验收及维护保养、保修等全过程费用。
3-2-3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投标总价即为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3-2-4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
3-3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投标费用自理。
5、投标保证金:
5-1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向招标组织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以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开户银行: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帐 号:61001662211052502833
开户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递交形式及时间:
(1)递交形式:电汇、银行汇票、现金。(若以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需投标人自行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开户行交款。)
(2)无论投标人以何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均以转帐的形式退还。投标人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条件时,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的开户银行账号。
(3)递交时间:2020年03月20日17:00时前。即开标前5天。
5-3 投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如果投标人因资金周转原因不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担保函方式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谈判担保函样本”。)
5-4、凡没有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的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5-7、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分包给他人的;
6、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各投标人应参照给定的式样,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各投标人资质复印件随投标文件正、副本装订。供资质审查提供的资质原件应单独提供,以便进行资格审查,资质原件审核后退回各单位。
5、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封套均应:
2-1、加封条密封,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
2-2、应标明标书编号、投标项目,投标人全称等内容。
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标书及标书的有效性概不负责。出现此类情况的投标书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寄送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标书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6、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7、在投标截止期后到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如有发生,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招标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要求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比例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方面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5参与评标结果报告的起草;
2-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7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投诉工作;
3、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4、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公布。
5、开标结束到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期间,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评标的有关资料及评审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6、最低报价不作为唯一中标原则。
七、评标
1、符合性评审
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投标人的合格性。
1-1-1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1-1-2投标文件有关各项要求签字处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签字。
1-1-3资质要求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1-2商务条款的响应,主要是检查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和方式,交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响应程度。
1-3技术指标响应,主要是检查所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技术指标的响应性。
1-4通过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按无效标处理:
1-4-1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或无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劳务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1-4-2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标书。
1-4-3要求提供必备资质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要求的。
1-4-4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签字。
1-4-5投标人无制造厂授权书,且授权书有效时间不能满足要求。
1-4-6投标人未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达到要求。
1-4-7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1-4-8无投标技术方案或投标技术方案不符合要求;
1-4-9设备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
1-4-10投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交货、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项),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1-4-11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的,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
1-4-12投标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1-4-13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1-4-14投标企业有违规违纪行为。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商务评审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评审和比较内容如下:
2-1投标报价的校核。
2-2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
2-3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技术部分评审
3-1技术部分主要评审和比较内容如下:
3-1-1投标产品技术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2产品的可靠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3售后服务是否全面、可行。
3-2出现技术指标响应不一致的情况,依据顺序是制造认可表、检测报告及投标人自行列出的偏差表。
4、询标
4-1为了有助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分析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经过以上步骤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有疑义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询标澄清,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
4-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评标参考。询标澄清时投标人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配置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5、 评标办法及内容: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审因素和分值如下。
评标 内容 |
分值 |
评标原则与标准 |
价格 |
1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评标委员会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客观上形成不良竞争,按无效标处理。 |
商务响应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单位,对付款、服务内容、服务验收、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响应,完全响应且逐项详细说明的计5分,未做详细响应的,按响应程度低于评标基准价赋4分以下。 |
专业人员配置及服务能力 |
35 |
1、专业人员配置(15分) 公司具有初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人数不少于35人,其中厨房餐饮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且具有健康证、保安、保洁人员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15分。公司具有初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人数不少于35人,其中厨房餐饮人员在8人(含8人)以上的且具有健康证、保安、保洁人员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10-5分。达不到以上条件的,酌情计0~4分。 2、服务能力(15分) 有完整组织结构图、管理人员岗位说明书、技术服务人员岗位说明书、工作技术标准、服务项目流程及标准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度健全、内控良好,10-15分;制度基本完整、内控较好,5-9分;制度不健全、内控较差,1-4分。 3、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参与过政府有关项目物业服务的,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满意认可的,提供证明材料计5分。 |
服务能力、方案及组织安排 |
35 |
1、按照国家关于厨房餐饮、保洁、保安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汉滨区税务局实际服务要求,提出总体服务方案。思路清晰,点面结合,符合规范要求计5-10分,一般计1~4分。 2、整个服务方案构思完整、合理,人员、时间安排紧凑,有详细日、月、季安排,并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方案详细、合理得5-10分,方案一般得1-4分。 3、工作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15分) 服务工作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沟通协调效率;保障措施完善,具有预见性,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15分; 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合理,对沟通协调工作有一定帮助的;保障措施基本完善,能够解决影响质量和服务的常见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9分; 机制存在漏洞,难以实现有效的沟通协调的;保障措施不够完善,措施不够有力,可能无法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的,得0-4分 。 |
业绩、服务承诺 |
15 |
1、以合同的形式(携带合同原件,现场备查)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关于人力资源外包、劳务中介等服务方面的业绩,提供不少于2份的业绩合同,超过2份合同,每份得2分,总分10分。 2、服务机构健全。在本地建立了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及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服务措施承诺。按其响应程度计1~5分。 |
6、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规定
6-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6-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投标格式部分),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6-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6-1-3、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6-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6-2-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6-2-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6-2-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6-2-5、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6-2-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6-2-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7、评标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推荐出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单位候选单位。
八、确定中标单位
1、依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结果报告,送招标单位。
2、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审查评标结果报告的基础上确定中标单位,并复函招标组织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接到复函后,向确定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监督机构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招标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十、中标服务费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
十一、其它事项
1、开标时,实际投标单位或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报请有关监督部门确定,可以进行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的方式组织招标。
2、定标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标结果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拒绝商业贿赂
投标人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格式第八部分)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同时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都有且一致。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二年。
二、项目概况:汉滨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长兴办公区、巴山中路办公区、安悦街办公区以及第一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吉河、五里、关庙、灜湖税务分局餐厅厨师、驾驶员、卫生保洁员、保安、绿化养护等岗位进行服务外包。
采购内容划分情况:
(一)汉滨区税务局机关及各分局餐厅厨师9人
(二)汉滨区税务局机关及各分局驾驶员 7人。
(三)汉滨区税务局机关及各分局保洁员6人。
(四)汉滨区税务局机关及各分局保安13人。
以上采购项目共计所需人员35名,服务期为2年。
三、项目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每年壹佰叁拾壹万元(¥131万元/年),二年总价:贰佰陆拾贰万元(262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
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负责采购人使用的劳动力,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资以及各项经补贴的发放、“五险”的缴纳等。由汉滨区税务局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外包总合同,劳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等需按汉滨区税务局税务局提供的标准执行。
(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⑴中标人必须具有与该项目相应的经营资质或营业执照,具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以及能提供合法票据的能力。
⑵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劳务人员数量和岗位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候选人员名单,经采购人审查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进行考核后,由采购人确定劳务人员名单。
⑶采购人负责劳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有权对劳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和调度,并将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告知劳务人员和中标人。采购人有权监督和考核劳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要求劳务人员遵守采购人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在告知中标人并与劳务人员协商一致后进行岗位调整。
⑷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方能上岗,并保证接受统一管理。工作中必须规范操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保证自己所在岗位不出现安全隐患。
2具体岗位要求
⑴厨师:
①建立健全餐饮部管理制度,考勤、验收、加工、卫生管理规范化。
②每周五制定出下周的食谱,做到花样、口味翻新,一周不重样。制定菜单要把握原则,既原料绿色有机、卫生干净整洁。
③操作中认真仔细,按质、按量、按时烹饪制作饭菜,做到饭菜可口,粗粮细作,营养科学搭配,同时要保证保熟、保热、保鲜,计口下粮,杜绝浪费。
④熟悉各种菜品的营养知识和各种主副食的烹饪技巧,合理掌握投料的数量,原料合理利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严把成本核算,做到盈亏平衡。
⑤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倒污水,不加工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炊具,节约用水用电。
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食谱采购、加工,搞好伙食调剂,不擅离职守、不串岗、不脱岗,按时正点开饭不误饭。
⑧对接待用餐,按标准保质保量,做到色香味俱全,全程彬彬有礼,热情服务。
⑨服务周到热情,礼貌待人,做到热菜、热饭、热面孔、热心肠,尽可能使就餐员工满意。
⑩每餐开饭结束后要彻底清理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保证餐厅桌椅、玻璃、墙面、地面、灯具、炊具、厨具清洁卫生。
⑪服从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公司及委托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司机:
①服从车辆调度人员管理,坚持“按单出车”。
②坚持行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③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驶。
④车辆用毕后,必须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以及门窗,确保车辆安全。
⑤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⑥应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积累行车经验。
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说,保守单位秘密。
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保安:
①大门24小时值班。
②门卫要认识单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办公室的门牌号,要熟知机关系统的车辆牌号。
③门卫人员在执勤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对推销等闲杂人员及可疑人员谢绝入内。
④熟悉大楼内应急灯及消防器材的具体位置并能熟练操作,并掌握突然停水、停电及火灾的应急处理措施。
⑤单位人员每天下班后,门卫人员要检查各办公室门是否锁好,还要从大楼外观察办公室的灯是否关闭,发现有异常,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⑥负责单位门前及院内外来车辆的停车引导,仔细认真做好车辆进出时间登记,并管理好车辆安全。
⑦对搬出单位的较大物品须检验登记,并有相关领导签字。
(4)保洁员:
①所有走廊、楼梯道、电梯间、卫生间每天清扫1次,并巡扫2次,卫生间的便器每周用洁厕净刷洗2次;保持所有清洁面洁净、光亮,无明显垃圾、污渍、无死角。
②楼梯扶手、栏杆每2天擦拭1次。
③室外标志、宣传栏、信报箱、消防栓、踢脚板每月清洗2次。
④不锈钢楼梯扶手每月用不锈钢保养剂保养1次。
⑤办公室的窗户玻璃窗每周擦拭一次(领导办公室)。
⑥所有卫生间每2天换垃圾袋1次。
⑦所有男卫生间的小便池要定期放置卫生球。
⑧所有洗手池前的镜子表面无浮灰,洗手池内无污渍,洗手台无水渍。
⑨所有楼道、卫生间、院落每月实施消毒一次。
⑩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贴乱挂现象。
⑪院落每天早晨彻底清扫1次,其余时间要巡扫2次,达到院落地面无烟头、无明显垃圾杂物。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合同生效后730个日历日(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不能如期交接完毕,则交接期前的费用,由采购人根据本次中标金额按日历天数折算后,结算支付给前面的服务外包公司。
三、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运杂费(含保险)、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但其结算按实际项目、实际月份结算。
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定等(如:提高最低工资限额等政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
四、款项结算
1、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费用结算按照次月7号前,中标单位以提供完税发票进行拨付,每季度末采购单位针对服务内容、质量、人员能力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考核,根据得分情况最终确定是否扣款。
2、结算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负责结算。
五、服务保证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即合理安排,认真完成本次后勤服务任务。
2、做好后勤服务组织,合理安排人员、时间,按照既定服务方案,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违约责任
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后勤服务或其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招标人会同监督单位、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中标单位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45号 邮编:725004 |
法定代表人: 朱康利 |
联系人: 李明 联系电话: 3213713 税号: 11610902mb2958036j |
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帐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劳务外包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乙方投标承诺,本着负责、诚信、合作、协商的精神,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和方式
1.服务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劳务服务,协助甲方完成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 工作,主要包括综合服务、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详见服务岗位要求:
1.1岗位名称:餐厅厨师(主厨、厨师、红白案等) 人数: 9 人
1.2岗位名称:驾驶员 人数:7 人
1.3岗位名称:保洁员 人数:6 人
1.4岗位名称:保安 人数:13 人
2.服务方式:乙方负责派遣健康,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提供服务,乙方所派遣的人员由乙方统一管理及工作安排。在服务期内必须服从甲方日常工作安排及各项管理制度;且熟悉现场安全事项,如因自身过失违反规定对甲方造成损失及伤害,全部责任及赔偿有乙方承担。
二、合同有效期
1.工作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至 2022年2月28日。
三、合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乙方提供所需的协调、管理授权和工作环境等。
2)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有关开展工作时必要的技术文档或信息,以支撑乙方合理的履行本合同时提供合适的服务。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积极沟通,以积极的态度协调解决本合同履行的问题。
4)有权面试和测试乙方人员的能力、技术水准和相关情况。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乙方服务人员不能良好完成其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委派其它有能力和资格提供服务的人员代替。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应派出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技能、技术和有经验的称职合格人员,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稳定及充足。乙方应自备为履行工作所需的专业或关联工具。
2)应确保派出人员具备工作积极性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派出人员。如确因自身原因需要对派出人员进行更换的,乙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5)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保密法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信息不得向第三者扩散和泄露。
6)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负责派员人员的入职、离职、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的管理。
8)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资料文档和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知识产权纠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对派出人员进行的各项技能培训等全部费用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指定的联系人应保持能够7*24小时畅通联系。
11)保密及信息保护
A、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可复制或传播涉及甲方的各种保密信息。
B、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发布或披露与本合同的有关任何细节。
C、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四、双方违约责任
1.下列情况视为乙方违约:
除不可抗力原因和非乙方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支持服务,即视为乙方违约。
2.下列情况视为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约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
3.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其实际损失。
五、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各方共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并书面向对方递交以便其检验和确认。
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合同的履行。
六、争议处理方式
双方如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有关任何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提交安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为最终结果且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进行过程中,各方将继续执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执行工作。
七、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机构、管理体制变化等因素需要变更合同的,双方协商变更。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机构、管理体制变化等因素需要解除合同的,甲方因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乙方进场服务之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八、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也可以相互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认真遵守本协议各项内容和条款,以达到预期的合作效果。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标书编号:SXGT2019-AK-018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SXGT2020-AK-002 正/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项目:
投 标 人: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函
第二部分:投标报价表(唱标报告)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设备偏差表
第三部分: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四部分:制造厂家授权书
第五部分:供应商资格证明
第六部分:投标方案
第七部分:服务承诺
第八部分:投标人承诺
第九部分:投标担保函样本
第十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一部分 投标函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SXGT2020-AK-002号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项目名)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及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总体供货的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万元)
3、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5、如果我方在投标后到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及承诺,我们的保证金将被对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资料。
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后90天内有效。
8、所有关于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全称(印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报价表(唱标报告)
项目编号:SXGT2020-AK-002 单位:万元
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费 |
其它 费用 |
投标总 报价 |
服务期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物业及其他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7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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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日 期: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内容 |
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2 |
||||||
3 |
共 页,第 页
注:本表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各子项分别报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本项目 (项目名称) 的招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附: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投标人资格报告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内容资质均为必备资质,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资质原件现场携带并由专家组进行查验,没有携带原件的,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其招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书,取消投标资格。
格式 1
投标人综合概况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登记号 |
|||||||
单位性质 |
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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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分支机构地址 |
营业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
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其他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员工数量 |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
|||||||
联络人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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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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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简介(请简要说明公司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专业构成、规模): (单位盖章) |
||||||||
投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相关设计的专业特长: |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注: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交各自的《投标人综合概况》。
格式 2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及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历 |
相关注 册资格 |
拟承担工作 |
注:投标人应附上有关个人学历、学位、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 3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相关业绩证明及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
姓名 |
年龄 |
出生日期 |
|||||
最高学历 |
专业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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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注 册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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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
||||||
承担相关项目业绩状况 |
|||||||
承担相关项目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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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手 持业务 的状况 |
业务名称 |
业主名称 |
业务金额 |
预定完成时间 |
|||
拟在本项 目中担任 角色 |
(本表后附人员相关资格证件、业绩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业绩及获奖情况的计取以《评审得分表》中要求为准)
格式 4
近五年以来已完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合同金额(万元) |
时间 |
内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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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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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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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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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 5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