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项目编号:JYGQ2020G006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GQ2020G006
项目最高限价:1350000元/年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020年3月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3月26日
评标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八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骆才良、时 政 、胥杜杰、徐菊萍、沈 艳
五、废标信息: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六、本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027620
传 真:0510-88027621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1室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8011115
联系地址: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11楼1115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JYGQ2020G006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
江阴市国有企业集中采购
公 开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YGQ2020G006
集中采购机构: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〇年三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2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5页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第15页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21页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24页
第七章 合同条款(格式)————————————————第25页
第八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28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JYGQ2020G006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GQ2020G006
项目最高限价:1350000元/年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经营或餐饮制作等相关范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供应商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过供应商入库审核,入库方法参照《关于开展江阴市政府采购会员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yin.gov.cn/ggzy/)——>“重要通知”中查看。
2、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招标文件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yin.gov.cn/ggzy/)“国企采购——>供应商登录”内部会员页面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自行下载;
3、请及时关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更正澄清公告”是否有变更信息,我们将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更正信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3月26日 上午09:00起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 上午09: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3月26日 上午09:30起
2、开标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027620
传 真:0510-88027621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1室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8011115
联系地址: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11楼1115室
有关电子招投标流程的操作方法详见《江阴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yin.gov.cn/ggzy/)“政府采购”栏目——>“资料下载(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江南水务业务大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GQ2020G006 采 购 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集中采购机构: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619、621室 |
3 |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户 名: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以网上银行、电子汇款转账方式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逾期缴纳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拒绝。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
5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3月26日 上午09:00 —— 09:30 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6 |
开标时间:2020年3月26日 上午09:30起 地点: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7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 |
8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
9 |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027620 传 真:0510-88027621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1室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8011115 联系地址: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11楼1115室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体要求及遵循原则:
1、本项目根据《江阴市市属国有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澄国资发〔2018〕2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采购。
2、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3、如有本采购文件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一致部分,以本采购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 w .jiangyin.gov.cn/ggzy/ 会员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均应在开标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并送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澄清或者修改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下载澄清公告内容。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澄清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澄清与修改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项目服务方案;
(5)*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6)*投标人综合实力;
(7)*资格证明文件:
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人近5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人近5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提供投标人近5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文件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文件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文件8: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经营或餐饮制作等相关范围)(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①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实质性条款项目必须携带备查。
②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遇年检、换证等未能提供的情况,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即可。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密封袋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7、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10、投标费用自理。
11、投标人所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7、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9、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的;
10、未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一虚拟子账户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3、投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
7、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
8、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
2、开标过程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1、采购人和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3、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小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 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 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 d it.gov.cn )对投标单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4、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是指: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严重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功能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0、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评标的未中标单位,并宣布中标单位。如有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确定中标单位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评标及确定中标单位的整个过程均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4、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十、质疑处理:
1、投标单位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7)质疑函格式请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yi n .gov.cn/ggzy/ )网站的“国企采购——>资料下载”中下载《质疑书格式》;
(8)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仅限于原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5、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属于对采购文件解释澄清范围、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有异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7、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国企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江阴市国资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8、采购人及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有效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十一、采购项目的废标:
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如投标人只有两家的,采购人时间紧急,经评标委员会认证且出具了“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和项目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报经江阴市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可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竞争性谈判由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中,确定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成交投标单位。评委会(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单位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2、以网上银行、电子汇款转账方式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逾期缴纳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拒绝。
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
4、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单位以网上银行、电子汇款转账方式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后由中心根据到账记录开具已缴款单位情况列表,未从投标单位基本户汇出、汇往错误帐号、逾期到帐、未经项目报名备案的账户汇出的保证金均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5、投标保证金退还:采购活动结束后,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回至原缴款账户)
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江阴市国资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有关投标、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操作方法详见《江阴市政府采购保证金供应商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yin.gov.cn/ggzy/)“政府采购”栏目——>“资料下载(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江阴市国有企业集中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单位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十四、签订合同:
1、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布中标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需经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签署前,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柒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见证时,中标方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及退还:采购单位应做好履约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工作,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本项目验收合格或有效期结束后,采购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中标方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国企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不可抗力除外。
5、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或者具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付款方式:
详见项目要求。
十六、质量及验收:
项目完毕后,中标方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实际参照《江阴市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组织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十七、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中标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以下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拥有水务大厦主楼、后勤服务楼等大小建筑 2 座。其中位于后勤服务楼2、3楼的江南水务食堂,楼内分别设置了厨房(约 500 m2、多功能职工餐厅一个(约 1450 m2,可容纳 500人用餐)、宴会包厢 5 个(约 150 m2,可容纳 60 人用餐)、等设施,多功能职工餐厅每天平均用餐人数 440 人次左右(早中晚三餐);包厢每天用餐人数按实际接待任务随机而定。
二、服务内容
多功能职工餐厅满足公司员工每日早中晚三餐的正常供应;包厢按实际接待任务要求提供便饭或宴会桌餐;餐饮服务涉及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等。
三、现场条件
1、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江南水业务大楼。公司已按照食品卫生要求配备厨房及包厢相关设备、餐具设施,江南水务在委托期内进行合理、必要地免费添置或更换。
2、免费提供餐饮所需的水、电、天然气、空调、内部通信及日常易耗品等一切基础条件。
3、提供所有经费的结算票据。
四、食堂餐饮管理总体规范:
1、按星级酒店餐饮标准制定完善的餐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质量标准、原料验收及保管制度、餐具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方法,并严格执行;
2、建立各岗位的责任制度;
3、建立评价考核制度。
五、食堂供餐要求:
1、每天准时提供早、中、晚三餐(所涉及的食材、佐料等均由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员工餐厅的就餐要求是一日三餐为分餐自选刷卡形式:每日早餐用餐人数约 190 人次,午餐用餐人数约 220 人次,晚餐用餐人数约 30 人次;
3、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食堂和内部接待的成本控制有考核要求;早餐至少需提供 8 个品种,中餐和晚餐至少需提供 12 个品种,其中大荤 4 个,炒菜 4 个,蔬菜 3 个,汤 1 个,酸奶或水果以供选择。
4、内部接待根据接待任务采用不同用餐方式,一般采用桌餐或自助餐的形式,具体标准由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确定
六、服务要求:
1、餐饮服务涉及区域的餐厅、厨房、包厢、卫生间、茶水间、走廊、楼梯、等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垃圾等废弃物清理。
2、负责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和晚餐的制作供应,菜肴品种实行多样化和特色化相结合,保证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标准内,吃的安全与放心。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制定自身有关的规章制定、各类岗位职责、工作计划。
4、负责现有厨房设备设施及各类餐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5、严格加强饮食卫生管理。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要求,全面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工作。
6、加强餐饮人员录用管理,要严格审核,确保政治清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如发生劳务纠纷均由成交方承担。
7、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失窃、失火等事故,将根据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8、合理使用水、电、气日常能耗,配合采购方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9、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关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每天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保持干净整洁。
10、做好消除蚊、蝇、蟑、鼠害。
11、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12、根据食品卫生法,坚持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13、采购单位每季度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意见对成交方进行考核。
14、成交方工作时间: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周一至周日。特殊情况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七、人员配备及岗位要求:
1、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红炉(小灶)1人、红炉(大灶)1人、蒸箱兼打荷1人、冷菜厨师1人、点心师1人、点心辅厨1人、食堂窗口服务员4人、勤杂兼跑菜4人、包厢服务员2人总计18人。
2、岗位要求
原则:精干 高效 专业 敬业 健康
食堂餐饮人员要求:
投标人根据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场所的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其中:
项目经理:1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星级酒店或高级办公楼餐饮领班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吃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具有健康证明。【须提供学历及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厨师长:1名,持有中餐三级及以上烹调师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星级酒店厨师长工作经验,熟悉餐饮行业的服务流程;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吃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拥有较高的烹饪技术,烹、煎、炒技术过硬,了解和熟悉食品原材料的基本特性,适应各种不同要求烹饪,有特色厨艺技能;对成本的控制管理、食品营养和厨房设备知识拥有相当的基础;具有健康证明。【须提供证书、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厨师:4名,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厨师岗位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上早晚班;有团队协作精神;烹、煎、炒技术过硬,适应各种不同要求烹饪,有特色厨艺技能;具有厨师从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点心师:1名,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点心师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上早晚班;有团队协作精神;点心制作技术过硬,适应各种不同面点要求;具有厨师从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点心辅厨:1名,50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点心间岗位工作;能点心师的指导下开展的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上早晚班;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健康证明。
食堂窗口服务员:4名,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长相端庄,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服从意识。具有1年以上大型食堂服务经验。具有健康证明。
勤杂兼跑菜:3名,45周岁以下,具有洗碗间、洗菜间和现场保洁及跑菜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健康证明。
包厢服务员:2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长相端庄,具有良好的亲和力;遵章守纪,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2年以上综合餐饮或星级酒店服务经验。具有健康证明。
八、服务外包合同期限:
1、服务外包期限为三年,具体起算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满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则续签下一年。如年度满意率低于60%或者发生不可续约的其他情况,则终止续约。
2、试用期3个月,具体起算时间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对成交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标准的80%支付,采购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
九、服务费支付方式:
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具体考核时间和服务费支付时间、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十、有关说明
1、采购单位不承担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住宿等任何费用。
2、中标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必须立即进场,人员必须到位,熟悉本项目情况。
3、采购单位对菜肴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水平、菜肴价格、人员、素质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4、采购单位对中标方在餐饮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协调援助。
5、采购单位根据就餐人员对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意见反馈,对中标方的工作成效参照《食堂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进行考核,对服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对服务对象投诉,采购单位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在提出书面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7、采购单位与成交方签订《安全生产、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供应商对食品安全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时(食物中毒,用水、电、气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8、操作过程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9、成交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服务期间由于管理不善、服务人员操作不规范、聘用不符合要求人员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0、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11、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依据为准。
12、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附件: 食堂内部考核标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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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与标准 |
扣分方法 |
满分 |
制度健全 |
1、食堂管理制度。2、各岗位职责。3、仓储保管制度。4、卫生责任划分制度。5、粗加工管理制度。6、清洁消毒制度。7、烹饪加工管理制度。8、面点操作管理制度。9、安全防范与措施。10、食堂人员个人卫生。 |
管理制度上墙公布,缺少一项扣1分,未按制度执行扣1分/项次。 |
10 |
品质保障 |
1、有指定专人对每天进货货品的斤两、价格、品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2、不得有霉烂、变质、老化的蔬菜食品入库。3、拣菜人员必须将不合格的菜品分出来。4、注意成品、半成品、调料的生产日期,过期的及时反映并处理。5、烹饪加工品质控制有指定的专业责任人。 |
现场随机抽查,违反一项扣4分。 |
20 |
品质口味 |
1、是否每天菜品都有调整变化。2、每天的菜品口味搭配是否合理。3、每天的菜品营养搭配是否合理。4、菜品的烹饪是否咸淡适中符合大众口味。5、是否每月都能对菜品进行翻新、创新。 |
现场随机抽查,违反一项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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