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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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周交政[2020]82号
项目名称:商水县公安局食堂托管服务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采购 公告 2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要求 4
第三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5
第四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 7
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5
第一部分 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水县公安局食堂托管服务
二、项目编号:周交政[2020]82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36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财库﹝2019﹞9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五、项目基本情况:食堂托管服务 期限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3日17时前;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 )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CA数字证书支持网上办理,联系电话:0371-96596)。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3月25日上午10:00
2.地点:本项目施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3月25日上午10:00
2.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房间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周口市)》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商水县公安局
地址:商水县丘生路76号
采购方联系人:谢辉 电话:0394-5445678
2.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韩威 电话:0394-8106517
微信号:a8899765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8日
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服务范围
1、为民警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内不得设立小卖部,不得兼营生活用品、饮料类、水果类等其他项目。
2、经营地点和时间:投标人只能食堂内经营,不得超越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用餐。采购人不保证每天用餐的准确人数。
(二)供餐标准
1、为保证饭菜质量,同时满足民警需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方所提供食材进行食品加工。采购人定期检查,如发现缺斤短两,处于500元罚款。
2、供应菜品种类应每周进行更换两次以上。
(三)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食堂房屋场所及饭堂设备,基本能维持饭堂的运转。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施设备、剩余的食品、个人物品、用品等,在经营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由投标人自行处置。采购人只提供场所和现有的设施,经营期满后完好交还给采购人。
2、采购人必须配合投标方办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年审。
3、采购人在经营期内有权指导、监督食堂管理,并有共同维护就餐秩序的义务。采购人成立膳食监督管理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议,提出整改意见,检查项目包括清洗、烹饪、卫生状况、服务态度、饭菜味道等方面。投标人应服从公安局职能部门管理并积极配合。
4、采购人负责食堂的正常供水、供电,若出现外网停水停电,采购人配合投标人及时储水和投标方自发电,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
5、采购人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食堂(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6、采购人负责为投标人提供以供食堂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水、电、煤气等。
(四)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
1、经营期内投标人不得随意中途停止或不正常服务,或转包他人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服务资格。
2、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及公安局的《公安局食堂管理制度》,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制作、供应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与监督。
3、投标人应在每餐供应前本餐菜单,以便对投标人饭菜质量的监督。
4、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餐饮安全,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经营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投标人的食堂内工作人员工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服务期限:1年.
(五)投标报价
采购人每年提供食堂托管费用360000元整,除此之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泄密,由谈判供应商负责。除谈判文件有规定外,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谈判供应商对项目每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组织人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响应。
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最终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报谈判组织人一份。
3、项目地点:周口市。
4、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主。
第四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函中所述的商水县公安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谈判。
2、定义
2.1谈判组织人——指组织本次谈判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2谈判供应商——指向谈判组织人提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人——商水县公安局。
2.4服务——指谈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须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服务。
3、谈判供应商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谈判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满足项目资质、项目负责人、信誉等要求。
3.2凡符合“谈判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谈判组织人有关谈判的规定。
4、谈判费用
4.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项目免收成交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谈判相关费用。
B、谈判文件说明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采购服务项目的内容、要求及谈判程序。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谈判邀请函
项目内容及要求
谈判项目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谈判组织人。谈判组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谈判供应商。
6.2谈判组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谈判截止前答疑。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8.2谈判响应文件文字: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8.3谈判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9.1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谈判响应函
(二)谈判价格一览表
(三)服务方案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相关资料
9.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有关证明复印件。
10、谈判文件格式
10.1谈判人应按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填写,谈判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不按谈判文件内容填写或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响应。
11、谈判报价
11.1谈判报价为技术报告成果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
11.2谈判供应商应填写谈判价格一览表;其它表格与谈判报价一览表不符,以谈判报价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2、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1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证明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且一旦其响应被接受,谈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12.2谈判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施工能力。
12.3谈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施工要求规定的由谈判供应商履行的服务义务。
%1、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交纳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天内,成交的谈判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谈判组织人可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书的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函件、传真、电报)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谈判,若有谈判保证金将被尽快退回。对于同意该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谈判供应商须准备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纸质投标文件不再提交。
15.2谈判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5.3在响应文件需要电子签章时,供应商签署供应商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表投标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名字手签或者直接打印在签章处(机打)均可。
15.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施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开标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远程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见“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 )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解密的视为不提交响应文件。
1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7.1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组织人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
17.2谈判组织人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组织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7.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谈判报价,将视为有选择性报价。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8.1谈判组织人将拒收在谈判截止时间后的谈判响应文件。
E、开始和谈判
19、开始
本项目施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见“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解密的视为不提交响应文件。
20、谈判小组
20.1谈判组织人将根据所采购服务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共3人,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的专家2人。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1、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
21.1谈判开始后,谈判组织人将组织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不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为无效响应,不同供应供商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制作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1.2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确定谈判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对资格的要求,其谈判将被拒绝。
21.3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谈判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谈判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谈判组织人的权利和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4谈判小组判断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1.5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
21.6谈判小组允许修改谈判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谈判文响应件的澄清
22.1为了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谈判供应商质疑,请谈判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内容。谈判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3谈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谈判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3、谈判原则和方法
23.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3.2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遵照谈判原则,按照谈判程序及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谈判响应人。
23.3谈判方法
谈判小组将分别与响应文件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网上系统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每次的报价由供应商自定,谈判小组不作限制,但每次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可以等于或小于),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要求最终报价者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低于成本者将被取消资格。
2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关部分分别向谈判供应商进行询问,请各谈判供应商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答文件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在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公正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人员之外。
24.3为保证谈判的公正性,谈判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人员之外。
24.4谈判小组不向非成交供应商解释不成交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24.5在谈判过程中,如有谈判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谈判组织人有权终止谈判。
F、授予合同
25、成交原则
25.1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本次谈判,合同将授予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能提供最佳服务、综合评价最优的谈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谈判组织人将结果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由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签发成交通知书。
27、质疑处理
27.1谈判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谈判结果等采购过程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质疑,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2质疑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有法人签字盖章,并由法人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并提交(若质疑人不是法人则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同时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若有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谈判组织人造成损失的,谈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8.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按委托人要求开展工作。
28.3谈判组织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8.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8.5如最终用户或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谈判组织人对违约方收取成交金额2%的违约金,其中的1%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1%用于对谈判组织人的补偿。
28.6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谈判组织人可在备选成交供应商中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周交政[2020] 号
项目名称:(标段)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谈判邀请函,正式授权下述人 (姓名和职务,
请用印刷体)代表谈判供应商(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
(2) 谈判响应函
(二)谈判价格一览表
(三)服务方案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相关资料
根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我方此次项目总报价为 。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为成交单位。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遵守贵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