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春学期4月-5月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时间:2020-03-26 21:50:28
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春学期4月至2020年5月食堂食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2020年春学期4月至2020年5月食堂食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为强化管理,规范采购程序,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大宗物品采购招标管理有关规定,不断推进后勤服务质量提升,现对我校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招标品种、供货时间
(一)学校许庄校区食堂中午就餐人数在600人左右(具体人数根据学校实际确定)。
(二)招标标段分五类:食用油调味品干货类、冷冻制品类、瓜果蔬菜部分肉禽蛋及水产类、猪肉类和米面杂粮类。每位投标人可针对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投标。
(三)合同有效供货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投标资质
(一)投标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若为授权人还需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证明),不能完全控制某一标段的,提供委托书及相关有效资质。请意向投标人请携带上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许庄校区食堂报名,现场核查原件,核查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有资质在我校食堂保存的,也必须重新提交.
(二)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
三、产品要求
招标标书中指定品牌和规格的,必须按照指定的品牌和规格填写价格;未指定品牌的,在保证质量安全(需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前提下,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品牌和商品规格。(详见标书)
四、投标具体细节
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提前下载标书(附件一),并填写相关价格(该价格含税、运输费、上下费,即最终结算价,请投标人填写物价时注意供货时间跨度和该期间的价格波动等因素,如因价格波动等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所填标书有缺项的,视为无效。
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于2020年4月2日下午15:00前带相关资料到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许庄校区食堂报名,注意以下事项:
带齐投标所需材料(资质、附件)和投标诚意金,其中报价表格(标书)到学校报名处后用学校统一的信封袋密封好,封袋接口处均应贴封条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或个人名称、投标标段和投标品种,根据品种种类,每类收投标诚意金5000元。投标人于2020年4月3日下午2:30到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许庄校区党员活动室进行开标,过期不侯。
联系人 孔老师 联系电话 13815974696,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270772198 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咨询。
五、评标办法
根据学校食堂实际,加重对常用产品(标书中用斜体加粗品种)的考量,采用同标段、同类、同品牌、同质量产品有侧重的加权平均最低价者中标,(加权均价=(n个斜体加粗标价总和/n) 参数 +(m个标价总和/m) (1- ),(其中0 1,加权均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标段均确定一名中标方和一名备选供货方(第二低价方).
六、废标处理
(一)违反投标书编制要求中的任一条款。
(二)投标内容与封袋上内容不符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务必认真填写标书价格,写清相关数字)。
(三)任一附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四)有串标现象或嫌疑的。
(五)借用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未缴纳投标诚意金的。
(七)投标书超越时限送达的。
七、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投标标段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如不能完全控制某一标段,需与其他有相关《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合作,但本校食堂只与招标方结算费用。标书一经招标单位接收,不得更改。
(二)每类标段所缴纳的诚意金5000元,开标后,将诚意金当场无息退还给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中标方和备选供货方诚意金暂不退。在校方公示询价采购结果期间,如中标方退出或查出违规或公示期满后不与我校签定相关合同的,中标方诚意金不予退还,备选供货方自动转为中标方,诚意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就必须慎重严肃。
(三)本次所有未中标单位,下一期招标将优先邀请(必须符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四)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送货地点为我校许庄校区食堂。各类食品供应商应按学校要求约定供货数量,蔬菜水果禽蛋类和肉类水产禽类要求每天上午7:40点之前至少送达食堂,同时上交相关索证材料,其它类别食品按学校需求联系供应。
(五)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须给予扣除履约保证金甚至取消供货资格:
1.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每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经三次提醒不改的,取消供货资格;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送告知单达三次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两次的,扣履约保证金600元。送货时效内出现四次以上上述情况的,取消供货资格;
3.供货物品不符合规定或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等法规的,如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杂质,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一次性扣光所有履约保证金;并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4.为中标而故意报低价,当食堂要求提供某一食材,供货期间以次充好或某一食材超过三次回复不能提供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供货资格;
5.给予履约保证金处罚的,在三日内补全5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补全的,取消供货资格;
6.被我校食堂取消供货资格的供货商,不得参加我校食堂以后的食材招标;
7.上述1-5项,校方食堂将发出相关违规通知单,供货方必须签字确认,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六)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发标方提出,发标方将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立即予以答复。
(七)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八)学校食堂为公益性食堂,按照江苏省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的要求运营,当某一食材因为价格过高被平台警告,食堂就按照平台均价下浮8%进行价格结算。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个人参加投标。
附件一:食材标书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