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波老年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6
一、 采购人名称:宁波老年大学
二、 供应商名称: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老年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 采购项目编号:NBZFCG2019J027G2
五、 合同编号:2020-16040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同总额(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宁波老年大学 | 详见需求说明。 | 项 | 1 | 1092663.00 | 1240200 |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 其它事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187958
传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03室
2、采购人名称:宁波老年大学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332969
传真:/
地址:海曙区广济街5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3-6老年大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020.docx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宁波老年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宁波老年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FCG2019J027G2)经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由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概况
物业面积:两个校区合计总面积15900平方米
物业类型:学校
座落位置:主校区(广济街56号)和迎凤街校区(迎凤街125号)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1条 物业管理范围
安全护工、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堂服务、电梯(4部)维保及各种设施设备(高配房、水泵房、消控室、智能化监控室等。)
第四条 物业管理目标
Ⅰ.安全护卫
1.要求全方位,宾馆式管理。
2、校园护卫:负责学校2个校区24小时值班,按照甲方规定,对外来出入人员(包括学员)、人、车分流、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管理;按学校规定对学校进行24小时间隔安全巡查,间隔时间为2小时,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3、定期对全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
4、负责报刊杂志分发,快递的签收及分发,负责放学后校园清场、巡视等工作。
5、负责甲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Ⅱ.卫生保洁
1、校区保洁:学员在校期间,每天清扫厕所不少于四次、洗手台、瓷墙面,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痰渍、 绿化区无垃圾、杂物,特别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2、每天对八楼办公室的保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无污迹,门窗干净、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存放,无明显异味,桌椅无灰尘。
3、学校所有公共区域保洁:报告厅、展示厅、校史陈列室、会议室及时清理、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无污迹,门窗干净、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存放,无明显异味,桌椅无灰尘。
4、 垃圾分类及清运:对校园垃圾每天按照《宁波市市政府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清除、集中;保持校园垃圾全部进分类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对分类垃圾箱每天清刷, 做到箱体清洁无污迹、无损坏。
Ⅲ.电梯运行
1、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修工必须持证上岗。
2、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修理。
3、在电梯前厅,维护秩序,引导学员排队有序乘梯。
Ⅳ.其它设施设备
做好高配房、水泵房、消控室等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修、运行及管理工作,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
Ⅴ.绿化养护
绿化带面积4500平方,主要负责绿化常规养护,及绿化缺损等补种,包括农药施肥,修剪,绿篱花木养护,草坪推割等。另外每日清理绿化带垃圾、落叶、及浇水等,保证绿化养护到位、美观。(应当按照正常养护列出每月、每周的工作目标及完成任务的书面安排,及时推动绿化养护的工作。)
Ⅵ.食堂管理
主要有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1名厨师,1名帮厨洗菜工,为
40人提供就餐服务。任务按照要求罗列出每周的菜单食谱,采购食物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和沟通,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厨师要有健康证和上岗证、帮厨洗菜人员要有健康证等)。除正常的食堂烹饪以外,还应当对该区域进行五常法管理,摆放整齐规范,卫生干净。食堂桌椅无积灰,地面及窗户达到甲方的要求。
第五条 如甲方需要,提出合同以外的委托服务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取费用。
第三章 合同期限
第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叁年(从2020年 1月 15 日起至 2023年 1月15日止),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如甲方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管理合同。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从2020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1年 1 月 15 日止。
第四章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的支付
第七条 每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玖仟陆佰陆拾叁元整(¥1092663元),该费用包括乙方的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税金、办公费,但不包含食堂食品采购费。
第八条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及期限
费用支付方式:委托生效之日起分4次支付,每次支付总费用的25%,即2020年3月、2020年6月、9月和12月的25日前结算给乙方;乙方须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每次支付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壹佰陆拾伍元柒角伍分整(¥273165.75元)。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指定专人作为代表,负责双方在交接和日常管理事务中的协调、处理、联络。
5、确保委托乙方管理的各类设施和环境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质量隐患,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处理后再作移交。
6、对于乙方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电梯维保、消防维保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对设施设备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及时修复、更新。
7、支持乙方依本合同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所属部门、科室进行实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和协调。
8、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分90以上为优秀全额付款,80-90分为合格,其中90分以下每扣1分扣罚季度物业费0.5%,80分以下不合格扣罚季度物业费10%,全年有两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做任何补偿。(考核附件1)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按投标文件约定的条件,配备素质好,能力强的人员进驻,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2、乙方在甲方大楼内设置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从事大楼的安全、清洁、工程、绿化、食品加工等以及公司员工的内部管理工作。
3、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齐上岗员工人数,安保人员按规定年龄,夜班及大厅维护人员年龄适当可以调整,全体上岗人员名单报校办公室备案。
4、乙方要求员工注意安全作业,杜绝违规操作,确保乙方员工的人身安全。若在工作中因乙方员工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误操作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损坏甲方财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5、乙方应安排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做到文明、规范上岗。
6、及时受理甲方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调查甲方对服务的满意程度,以便及时整改。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解决存在的问题;另外,对于设施设备价值单件低于200元的,由乙方负责采购。
9、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内,按规定挂牌上岗,统一着装,文明礼貌,不得随意进入与本人作业无关的区域,以防有损于甲方整体形象。应遵守各类保密规定,如经查乙方人员发生泄密事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每年在特殊节日(教师节、重阳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须向甲方提供增值服务。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期支付合同规定期内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无故不得拖延付款期限。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应按每日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个月以上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并且管理业绩优秀,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续订合同。双方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书面告知。
第十三条 乙方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乙方必须严格按投标文件的标准、内容,提供物业服务。
第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标测算明细表
单位:元/年
序号 |
项目费用 |
说 明 |
金额 |
1 |
人员工资 |
项目经理:2500元/月×12个月×1人 |
30000 |
保安队长:3200元/月×12个月×1人 |
38400 |
||
保安员:3154元/月×12个月×11人 |
416328 |
||
保洁员:2010元/月×12个月×6人 |
144720 |
||
高配专职电工:2500元/月×12个月×1人 |
30000 |
||
绿化养护:2010元/月×12个月×1人 |
24120 |
||
综合维修:2500元/月×12个月×1人 |
30000 |
||
厨师:3500元/月×12个月×1人 |
42000 |
||
帮厨洗菜工:2010元/月×12个月×1人 |
24120 |
||
2 |
社会保险 |
3539元/月×24.75%×12个月×17人 |
178684 |
3 |
商业保险 |
200元/年×7人 |
1400 |
4 |
残保金 |
20元/月×12个月×24人 |
5760 |
5 |
节假日加班费 |
277元/天×11天×6人 |
18282 |
6 |
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 |
综合测算 |
10000 |
7 |
行政办公费用 |
50元/月×12月 |
600 |
8 |
员工服装费用 |
300元/年×24人 |
7200 |
9 |
高温费 |
200元/月×4个月×24人 |
19200 |
10 |
其他费用 |
综合测算 |
5000 |
11 |
管理费 |
综合测算 |
5000 |
12 |
小计 |
1030814 |
|
13 |
税金及附加 |
1030814元×6% |
61849 |
14 |
合计 |
1092663 |
备注:本次人员工资测算按2017年12月实行的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0元/月和2019年5月实行的宁波市社保相关规定进行测算,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最低工资、社保基数、社保系数上调,相关费用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