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五卅路148号大院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次招标作如下补充说明:
1、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若中小微企业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可免收保证金。
2、评分标准中:(三)投标人综合实力 3、投标单位具备的先进技术设备(如全自动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同类设备不重复得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的先进技术设备(如全自动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同类设备不重复得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3、评分标准中:(三)投标人综合实力 4、投标单位具备的专业技术力量(11分)内容及评分小项目更正为:
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力量(11分):
(1)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焊接与热切作业操作证或焊工作业操作证(资格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4分;
(2)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资格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3)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具有安全管理员证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1分;配备人员具有燃气具安装维修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在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附件补充设备图例。
5、本补充通知为SZHR2020-G-001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平江万达广场B幢1905
电话/传真:0512-65125118、 13375190118
联系人:徐欢、张爱敏
(2)采购单位: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许鹰
联系电话:13771903571
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