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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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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0/3/27

一、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TJ202007X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3-17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3-27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2020年度食堂托管1295000元绍兴市上虞区老饭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商都公寓3幢二单元501室91330604MA288ERX13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魏炯,项洪佳,王培炯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收费标准的5.72折收取相应服务费,计算后共计人民币2531元;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敏铭

联系电话:18457592723

传真:/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525252

传真:/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传真:0575-82130212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附件信息:

  •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采购文件终稿(第二次).doc

    174K


开发区环境监测站部分仪器采购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ZJTJ202007X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谈判细则

第六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1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项目编号: ZJTJ202007X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竞争性谈判

三.谈判项目概况: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

1

30万元

2020年度食堂托管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604)。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报名联系电话:0575-82133052

六.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14: 30 :00

七.谈判地址: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

八.谈判时间:2020年3月27日14: 30 :00

九.谈判地址:上虞区五洲大厦6楼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报名委托人须带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3)企业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敏铭

      联系电话:18457592723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5252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传真:0575-82130212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编 例 内 容

1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

2

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详见谈判公告

3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4

响应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日起45天为谈判文件的有效期

5

谈判保证金:无

6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7

响应文件递交至: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604)

8

谈判截止时间:20203271430分(北京时间)

9

谈判开始时间:202032714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604)

10

支持中小企业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需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1

节能环保要求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2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 定义

2.1 “谈判文件”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编制的采购文件。

2.2 “谈判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的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响应文件。

2.3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产品”系指供方按谈判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3.采购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3.2本次谈判设定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4. 谈判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本次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谈判文件

6.1 谈判文件包括本谈判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谈判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谈判前48小时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6.3谈判文件的修改

6.3.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有权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谈判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

6.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谈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期。

二、谈判响应文件

1.​ 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谈判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三部分文件组成:

2.1 资格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第 1-4项所列的文件:

2.1.1 营业执照(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2.1.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2.1谈判响应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2.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2.2.3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

2.2.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2.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2.2.7 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如有)

2.2.8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供应商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在未改变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若供应商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2.3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但经营者必须本人参加谈判,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5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方案价格、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谈判价格相统一;(如有)

2.3.6谈判响应方案的图文资料(如有);

2.3.7提供相关标段成功实施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谈判时携带原件备查)(如有/格式自拟);

2.3.8谈判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2.3.9未尽事宜请各谈判响应单位按谈判细则、标段内要求制作(重要);

2.3.10供应商情况介绍;

2.3.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相关原件备查)将视为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报价

3.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附表格式填写。

3.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法、合格使用设备的价格,包括货款、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等一切费用。

3.3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若供应商投标最后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失去中标机会。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列入政府采购活动不良诚信行为

4.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4.2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4.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承诺确认的条款;

4.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6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

5.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谈判文件从谈判开始之日起至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为谈判有效期。)

5.1自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起45天内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6.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正本除本谈判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2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

6.2.1谈判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叁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分别装订成册。

6.2.2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3谈判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6.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5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6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7.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的“资格文件”、“技术文件资料” 和“商务文件资料”应分叁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资格文件资料或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 响应文件字样,还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除胶订和线订形式以外的其他装订形式均视作活页装订),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资格文件资料或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9.无效谈判的情形

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9.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9.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9.3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9.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

9.5参加谈判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9.6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9.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8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9.9对谈判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9.10谈判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11谈判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书面说明的;

9.12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9.13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9.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谈判

1.谈判程序

1.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谈判。

1.2 采购人将根据谈判项目特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预算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时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3供应商按照抽签方式确定谈判、演示顺序。演示时请自带电脑。(如有要求)

1.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谈判过程中保密)

1.5谈判小组视情对供应商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到场。

1.6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分别进行一次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高于初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准)。

1.7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由低到高提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并通知各谈判方。

2.谈判内容

2.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内容为在谈判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与否。

2.2谈判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谈判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3.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2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 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5 如果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谈判响应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 谈判过程保密

5.1 谈判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评审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竞争性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授予合同

1.成交原则

1.1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并按规定推荐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中标通知

2.1谈判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根据定标结果,对谈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无异议,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2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预中标资格,且追加响应法律责任。

3.履约保证金(标内有说明的按标内要求执行)

3.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不高于中标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货物、工程或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2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备案

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原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财政局采监处备案。

4.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一章 项目内容

食堂管理

1、范围

(1)、协助配合招标方采购食品原材料,负责做好食堂供餐的一系列工作,包括买菜、烧菜、做饭、打菜饭、清洗餐具及做好食堂物品进出明细账等。

(2)、食堂所属范围的煤气灶、餐具、水电供给、公共水电设施设备(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管道、卫生洁具等)、门窗的保洁、维修和养护,餐布清洗、泔水处置等。

(3)、食堂的安全工作,包括餐具的保管、物品的领用等。

(4)、具体供餐内容:

A、 工作日供应工作餐(早餐、中餐),周一加供晚餐。正常情况下约110人(份),特殊情况人数如有增减另行通知;

B、职工伙食标准餐费的规定。早餐含各类面食等不少于10个品种配置,职工刷卡结算。中餐伙食不得少于5荤5素一汤品种,职工刷卡标准按两荤两素一汤一水果配置结算。每天日常所需购菜料、油、盐、米、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购买。

C、早、中餐除按职工刷卡结算外,乙方为保障按要求供餐的损失部分由甲方适当补贴,员工就餐金额以食堂系统中的统计报表为准,并作为餐费补助的依据。

D、 不定时供应接待餐(中餐、晚餐), 由甲方提前告知乙方接待人员数量,乙方根据人员数量及甲方需求及时准备相应菜蔬,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另行结算;

E、 采购人临时提出的其他供餐服务(集中学习、抗台、值班等)。

上述供餐内容的人工、加班补贴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托管费报价内。

2、要求

(1)持证操作。食堂厨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操作证及健康证等相应证件;面点师必须具有面点师操作证及健康证等证件或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帮工必须为熟练工,具有健康证等相应证件。

(2)规范操作。甲方提供厨房设备,桌、椅、碗、盘、刷卡设施及水电燃气费,乙方负责除以上费用外的其余一切费用。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饭菜的质量和安全。

(3)食堂安全及水电等其他维修养护。定期检查食堂范围的食堂用品、用具、供水管道、供电线路、检查水龙头、开水箱、食堂用具、路灯、楼道灯等设施设备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4)具有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若发生临时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时,食堂必须启用紧急措施保证能准时开餐。

3、人员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最少为6人(其中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厨师2名,具有面点师资格或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面点师1人,全职帮工3人),食堂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上岗操作资格证、卫生健康证等。

4、安全、卫生及责任

(1).甲方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菜肴质量、品种、价格、服务、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同时积极配合食安办的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乙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2).乙方应加强食堂管理,不断丰富菜肴品种,改进就餐质量,菜肴配制上尽量做好品种多样,口味上佳,求新鲜,求卫生,要求向甲方提前报送一周菜谱,每天须上墙公布当日菜单。同时甲方将视食堂改进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公开评价。

(3).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统一着装,严把食品卫生关,做好灭蝇、灭蟑、灭鼠工作,谨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对食物中毒事件,封样去有关部门检验,经调查核实后,追溯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有关制度规定,严防失窃、烫伤等意外事故发生,每天下班前关好炉灶、门窗,切断电、气源,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乙方发生人身安全、生病等意外事件,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操作、使用和保管食堂有关设施设备,若因管理不严、操作不当造成食堂设施、设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

(6)、乙方应加强环境管理,做到油烟排放器定期清洗,做好厨余垃圾、泔水处理,严禁随意排放,防治污水超标。

(7)、乙方要保证食堂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5、其他要求

(1)、为了双方共同搞好食堂,甲方指定专人每月收集干部职工对食堂工作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公开评价并进行考核,对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食堂工作人员,相互沟通采纳。重大事件由甲乙双方领导协商解决。

(2)、甲方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日常工作,发现工作人员不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服务不规范,及时纠正,屡教不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开餐。

(4)、本次托管签订合同期限从20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若试用期经甲方评价考核合格后,决定继续合作的本合同视正式有效;若经甲方评价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到期后,在符合相关程序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托管权。

第二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合同价/12个月,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托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托管。


第4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2020)第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编号为ZJTJ202007X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谈判,签订本合同。

2 产品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服务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合计金额

    元(大写:              )

3 本项目的伴随服务,合同的变更、修改和终止,及争端解决方式等,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一章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4 交货期限及地点

4.1 交货期限:本次托管签订合同期限从20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如果服务不符合招标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返回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法、招标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交货地点:上虞区水利局。

4.3 其他约定:如买方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需提前交货的,则提前15天通知卖方交货。

5 质量保证期限及要求

5.1 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必须符合谈判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行。

5.4 其他约 定:                        。

6 验收方法

6.1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卖方提供的货物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6.2 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若试用期经甲方评价考核合格后,决定继续合作的本合同视正式有效;若经甲方评价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 付款方式

7.1 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合同价/12个月,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托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托管。

8 履约保证金

8.1 在签订合同时,卖方需向买方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8.2 履约保证金待提交最终成果后无息返还。

9 违约责任

9.1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卖方有要求买方赔偿的权利。

9.2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货款或者延期支付货款的,由买方按应付货款支付每天万分之  的延期违约金。

9.3 卖方所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要求卖方赔偿的权利。

9.4 卖方未能及时完成项目或其它非买方原因引起验收交货延迟的,由卖方支付合同价每天万分之  的误期赔偿费。

9.5 其他:                        

10 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1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一份,副本份,抄送给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各一份。

第5部分

供方单位

(盖章)

需方单位

(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6部分 谈判细则

1商务报价

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规定如下: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整(小写300000元)。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并且不高于本项目财政预算。

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其商务分按规定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外的,为无效报价。

3、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需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谈判办法

谈判开始后,谈判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行审查。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疑问,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询标谈判,供应商作出的书面答复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

本谈判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预中标候选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最后报价最低且相同的,则当场抽签决定预中标候选人。

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出具谈判报告。

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说明:

1.响应文件由谈判供应商根据照谈判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自行编制。


附件一、谈判响应函(格式, 放入“商务资料部分”)

致:

根据贵方 (谈判文件编号 )谈判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供应商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诺按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经研究本项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补充、修改通知、谈判答疑纪要等所有内容后,决定参加本项目谈判。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4.如果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意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同意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后报价或其它任何谈判响应文件的约束;

8.本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谈判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9.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谈判文件供货日期(完工日期)和所投产品(服务)的质保期(免费保修期)要求。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二、谈判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谈判报价金额(元)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2020年度食堂托管项目(第二次)

小写:

大写:

报价应包括投标项目报价、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此次报价作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人(全称):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内容

数量

单位

投标报价

单价

小计

1

2

3

……

合计

小写: 大写:

报价应包括投标项目报价、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注: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报价组成内容自拟名称。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放入资信标资料部分内)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2019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六:谈判产品详细配置清单(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谈判编号:

序号

名称

内容

单位

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以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产品和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本表所填内容必须与 “谈判报价明细表”对应内容相一致(不得包含商务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技术偏离表(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谈判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响应

备注

1

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根据标内要求复制)

请填写谈判产品技术指标对应详细描述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可自行添加行

详细参数可自行加行

2

3

注:1.此表须与谈判文件“谈判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

2、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谈判承诺书(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附件八:谈判承诺书

针对本谈判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的谈判。

1.本公司承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公司所谈判响应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谈判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4.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本公司保证绝不向采购人、采购单位或谈判小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6.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8.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的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的小微企业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如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

(加盖公章)


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