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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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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7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AHWU-SZ-2020004

1.2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3采 购 人: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4项目地点:宿州市境内

1.5项目类别:服务类

1.6项目数量: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项目内容及预算: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45万元/年

1.9最高限价:45万元/年

1.10标段(包别)划分:不划分

1.11核心产品:无

1.1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4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1.15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2.2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17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参与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821206389@qq.com,并电话(18005570158)告知,进行报名;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供应商指定邮箱。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开标时间:2020年4月17日09时。

4.2开标地点:宿州市银河一路528号(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B46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法

7.1采 购 人: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 528号

联系人:马勃 电话:17705578655

7.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电商园2#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05523616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人名称)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