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食堂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食堂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MH(GK)202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880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6-29616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代理机构地址: 0596-218809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期限 | 简要技术 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地址 |
干部、职工食堂招标项目 | 3年 | 详见招标 文件 |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 陈先生 0596-2961635 | 漳州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资格证明文件:(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5)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10)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8:16 至 2020年04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梯2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