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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测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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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招案2020-0271 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发售稿0305.pdf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检测中心的委托,就“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招案2020-027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招案2020-0271

项目名称: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月娇、姜赛雯

联系方式: 021-624460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元灏 021-38831500-6130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营期满,经员工评议为满意,可续签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月娇、姜赛雯 021-6244602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3月2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上海楚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088号1515室。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服务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邵建华、卜丽华、计光跃、陈炜中、吴燕娟(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内容:承包上海市检测中心园区职工食堂,1项,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专家推荐理由:上海楚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其它补充事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1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三楼,邮编:200063,联系电话:021-62446020,联系人:李月娇)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 2020-027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上海市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报名方式 1) 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律采用线上方式,无须现场领购。法人代表或被授权 委托人本人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liyuejiao@cwcc.net.cn进行报名审核。 2) 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购置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出 至招标代理机构。 3) 招标文件购置费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至上 述邮箱进行确认,标书费电子发票将于报名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推 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账 号:31641800003023916 2 招标文件领取 方式 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3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均可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3月 26日上午 10时 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投标 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 4 开标会的举行 1) 本项目无开标会,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投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 截止时间。 2) 供应商如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展示微信或支付宝或手机 APP的随申 码,并显示为绿色,同时经测温不高于 37.2度方可进入。到场人员需自 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5 其他事项 本《疫情防控期间采购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条款不一 致之处,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本《须知》为准。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2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 24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 33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 39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招案 2020-0271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时间、条件 员工餐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充值。双方采用一卡通进行结算,每月初双 方结算确认上月消费金额,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发票后 10 个工作 日内付款。中标人需在收到款项后 10个工作日内结清人员工资等费用。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 招标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招标人 单位名称:上海市检测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500号 邮 编:201210 联 系 人:郭元灏 电 话:021-38831500-61302 8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200063 联 系 人:李月娇、姜赛雯 电 话: 021-62446020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 liyuejiao@cwcc.net.cn 9 包件 □适用 □√E A不适用,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10 招标内容 拟选取一家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经营理念创新的餐饮企 业承包上海市检测中心园区职工食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 需求) 11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不接受 -2- □接受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12 服务时间 2020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经营期满,经员工评议为满意, 可续签合同。 13 服务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500号内 14 报价货币 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 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6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7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8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律采用线上方式,无须现场领购。法人代表或被 授权委托人本人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liyuejiao@cwcc.net.cn进行报名审核。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本(售后不退)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2020年 3月 13日下午 14时 00分 踏勘集中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500号 联系人:叶磊 联系电话:13301929050 20 提问方式 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传真号码:021-62446678 邮箱:liyuejiao@cwcc.net.cn 收件人:李月娇 21 招标答疑会 时间、地点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22 领取 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 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 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 8项。 22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2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 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 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号:31641803001602577 注: 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 字为“巾”字旁。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 金。) 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需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包件号及资 金用途,例:“招案 2020-****,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3月 26日上午 10时 00分; 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投 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 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3月 26日上午 10时 00分 -4- 26 开标会 时间、地点 1、本项目无开标会,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投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 截止时间。 2、供应商如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展示微信或支付宝或手机 APP 的随申码,并显示为绿色,同时经测温不高于 37.2 度方可进入。到场 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27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 2); 3)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报价明细表(附件 4); 5)偏离表(附件 5); 6)服务报告(附件 6); 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7); 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8);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 9); 10)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8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 等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明细表、货物/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29 投标文件份数 1、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电子文档一 份(其应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其中一般文件应采用 Word 格式,电 子文档必须是 U盘,且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2、不同包件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单独密封递交。 3、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3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1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 一,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 32 中标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天内,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 位支付服务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5- 3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购情况 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 实相关政策。 34 其他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对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确认供应商截止投标截止时 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对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 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 2020-0271 3、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4、招标内容: 拟选取一家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经营理念创新的餐饮企业承包上海市检测中 心园区职工食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5、服务时间:2020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经营期满,经员工评议为满意,可续签合 同。 6、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500号内。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 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 相关政策。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 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律采用线上方式,无须现场领购。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 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liyuejiao@cwcc.net.cn进行报名审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购置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出至招标代理机构。汇 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至上述邮箱进行确认,标书费电子发票将于报名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 推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8- 户 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账 号: 31641800003023916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前,登陆(http://139.196.34.51:8088/registeronline.jsp中的供应商报名)并录入 相关企业信息后。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 除外)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liyuejiao@cwcc.net.cn进行报名审核。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3月 26日上午 10时 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在 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 六、开标会时间:本项目无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投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展示微信或支付宝或手机 APP的随申码,并显示为绿色, 同时经测温不高于 37.2度方可进入。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本公告有效期限至 2020年 3月 12日。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市检测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500号 联 系 人:郭元灏 电 话:021-38831500-61302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弄 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200063 联 系 人:李月娇、姜赛雯 电 话: 021-62446020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 liyuejiao@cwcc.net.cn -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 概述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 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服务。 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 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 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 义务。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 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2.5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 应商。 2.6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 “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 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 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项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 标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11-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需求; (5)合同条款; (6)评标办法; (7)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评 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 必要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后发布的补充文 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 -12- 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详见前附表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12.4.1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 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 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 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 同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 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1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1.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 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 -13- 15.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期前递交。 16.5 投标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16.6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7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6.8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须知 28.4款予以无息退还。 16.9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 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11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1.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11.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 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 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 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建议胶装装订成册。 18.2 投标文件须在每一份文件封面或扉页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 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数量详见前附表。 18.3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 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不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14- 18.5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对应要求的投标单 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成册,并注明正本或 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 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9.2 投标人应按所参与不同包件独立制作的投标文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供应商应按包件将投标 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建议胶装成册,并单独包装、密封,不得将所参与的所有包件的投标文件 封装在同一密封袋(箱)内递交。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送。 20.2 出现第 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 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 18条和 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 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招标 -15- 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宣读各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 构编制的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标时公布的评标时才能考虑。 23.2 开标时,投标单位代表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如系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并记录。 23.4 投标人按时送达投标文件,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开标一览表不予签字, 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5.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 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25.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 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 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质量和进度,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 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 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 在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 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5.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 则进行调整: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报价明细表按权重进行调整; (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6- (5)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6)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 标无效。 25.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 25.8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 (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6)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接受本须知 25.6规定调整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9)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10)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预算金额的 (12)不同包件的投标文件没有独立编制、独立封装提交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 25.9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 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单位拒不进行澄清、 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 投标。 25.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计算后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26. 评标原则及方法 26.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定标 27. 定标准则 27.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7.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8. 中标通知 28.1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所有年度合同的依据。 28.3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8.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 金。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 -18-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 30. 投标人质疑 30.1 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提出质疑。 30.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 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30.3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项。 其它 31. 投标注意事项 31.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理由。 3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1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述 上海市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市政府要求建立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专业检 测机构和功能完备的综合实验园区,占地约 15万平方米,入驻单位包括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中国上海测试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等国内权威单位,已成 为上海面向世界的一流的技术窗口。 上海市检测中心一期项目于 2006年 6月交付使用至今,二期项目作为上海市重点项目,按计划 于 2020年 5月建成投入使用。为了规范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满足职工需求,提高就餐服务质量,经 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经营理念创新的餐饮企 业经营中心职工食堂。 二、招标项目概况 1、中心职工食堂现有辅楼一栋,一、二楼均为餐厅,三楼改造完成后将作为餐厅投入使用,三 层楼总面积约 2100m 2 ,功能用房齐全,设施设备均按卫生饮食合格标准设计,一、二楼餐厅提供 324 个座位;中餐厅包房 4间:大包间一间,小包间三间;使用管道天然气;配有一卡通售饭系统。 中标人提供食堂伙食供应及其他与伙食供应及食堂管理相关的服务。 2、中标人应转变传统食堂经营理念,秉承“以特色吸引职工、以服务引导消费”的理念,满足 职工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原则,构建能满足园区职工用餐基本需求的 餐厅。 3、中心园区一期项目职工人数为 1000余人及外单位业务往来人员,每日需提供早餐约 500人次, 午餐约 1000人次;二期项目完成后园区职工人数将增加约 300人,外单位业务往来人员约 100人。 食堂主要供应、特色小吃、小炒、面点及招待用餐,提供中餐厅包间点餐服务(供应正常菜肴)。同时 提供咖吧服务,以满足园区职工的基本需求。 4、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内,现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厨具、餐具;超市货架、冰柜等由中 心提供。经营前由中心与中标人一起负责清点登记。不足部分中标人自备,合同期满后自行处理。经 营期间食堂内所有餐炊具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人自理。经营结束后仍由双方按经营前清点登记的数 字交还中心。损坏照价赔偿。 5、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如需添置新的设备则必须报中心备案,合同到期后,所增添的设备自 行处理。 6、中标人经营过程中用于中心服务的所需水电费由中心无偿提供,但应遵循节能降耗原则; 7、中标人需经中心同意方可进行装修施工,施工方案需报中心审批,费用自理; 8、中标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若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产生的费用均有中标人负责。 9、一旦中标,实际现场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不得变更。 三、服务约定 21 1、服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500号 2、服务期限:2020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服务期满,经员工评议为满意,可续签 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食堂用餐管理 1、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仅由一家餐饮企业负责全面经营。 2、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经营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包房、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咖啡吧等属于中标人管理 范围。 4、厨房设备中心已一次性投资到位。如今后中标人需进行设备添置及维修的,待与中心协商后 决定。 5、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即中标人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中心不存在雇 佣等劳动关系),中标人应按合同法法律程序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中标人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中心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 合同复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现场必须具备至少 4名专业厨师、 2名专业点心师及 1名专职营养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厨师认证资格证书)。 7、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 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食堂经 营卫生许可证由采购人出资并负责办理。 8、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餐厅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食品原料 的采购、储存、前处理、烹饪等全部环节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标人有相应能力落实。规范经营, 甲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9、收费方式:刷卡收费结算。 10、供应商保证员工午餐和早餐、少量晚餐供应。 早餐、午餐、晚餐由员工自行选择,每周一公布当周菜谱。 早餐:品种保证 10个可选,一周除基本品种外其余每天各不相同;点心类需现场制作; 午餐:自选窗口每日需保证 10-12 个荤素菜可供选择,提供酸奶、水果;套餐窗口每天保证 3 个品种可选,面浇头保证 6-8个可选; 晚餐:根据中心需求提供。 除每日提供工作餐以外,还应根据中心要求提供接待、加班用餐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服务及外卖 点心、半成品等服务。 11、园区伙食管理委员会将不定期在员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 22 息通知经营者,中标人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12、中心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好食堂,园区伙食管理委员会将不定期对食堂的经营状况、 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未经伙管会同意之前,中标人不能擅自抬高价格。 13、供餐时间:中标人必须每天保证按时开餐。供餐时间应根据中心作息时间进行安排、调整, 具体时间与中心商定。如遇停水停电,不能如期开膳,必须通报中心,及时告知员工并根据应急预案 保障员工正常就餐服务。节假日如有任务,按照中心需求供餐。 14、物资采购:食堂物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 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蔬菜来源要确保无 污染,符合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所有蔬菜均需浸泡、消毒;肉禽类原料由国营肉联厂或符合行业合 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粮油、干货和调味料有保质期,合格生产厂家、标签, 保证不过期,优质、无霉变。物资采购须保存采购凭证,以备检查,如在稽查过程中经营者无法提供 采购凭证或提供虚假凭证则视同不合格采购。米、面、油、肉、豆制品等主要食品的采购需使用知名 品牌供应商。食品和原料储存及管理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15、安全生产: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安全生产。 16、事故责任:员工若因食用中标人配置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及重大事故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 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17、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是食堂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煤气设施,保证煤(燃气) 使用安全。 18、经营期内对厨房内现有的一切设备、用物及场地做到认真爱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 保养;食堂内的硬件设施、设备如属中标人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 19、中标人不得擅自接待外单位人员就餐,同时也不得对外单位或个人配送餐。 20、中标人在经营期间须认真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意识,确立微利经营的观点。须配合甲方,定期 召开员工代表会议,听取员工对餐饮膳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每季度进行的员工考评中基本满意 必须达到 75%以上。 21、中标人需提供合理、充足的工作人员和厨师。 22、中标人需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堂各岗位的卫生职责,建立卫生检查制度。确保 食堂的卫生和菜品质量和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3、监督管理制度:中标人需设立意见箱,积极接收投诉与监督,及时处理投诉意见和信息反馈。 24、中心不提供食堂员工的住宿场地。 (二)其他 1、其他事宜在中标后签订正式合同时商议。 2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4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上海市检测中心合同书 合同名称: 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市检测中心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总则 乙方获得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的经营权,为园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餐饮服务。 第一条 合同订立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上海市检测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文 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严格遵守,乙方同意按照合同及附件的规定提供优 质产品或服务。 第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如有生效条件,则该条件成立时生效。 未取得授权,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方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资质或适应的条件的,合同无效。 合同必须按照法律或政府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订立,不符合法律或政府规定的,合同无效。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附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订立合同时的程序,采用书面形式做出变更。发生与合 同附件不一致的履行行为,并得到认可的,视为临时变更,并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且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已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 一方违约,经催告后15日仍不改正,或者严重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解除。 按政府规定,不应继续合同内容的,可以解除。 解除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通知收到后15日未提出具有合理理由的书面异议的,解除生效。 除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其他的均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通知 双方均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发出通知,除法律或政府规定的公告等形式外,涉及合同效力、 25 变更或解除、行使抗辩权、索赔、改变授权或联系方式的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收到时生效,一方 拒绝收取的,另一方按照合同预留的方式或注册地址发出通知即视作完成通知。 第六条 甲方责任 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按照合同内容的需要,提供运营所需的能源(含水、电、煤),费用的 负担按照合同性质由附件约定。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照合同书和附件,提供符合质量、数量的产品、服务和附属义务。 乙方已经了解甲方的具体情况,需要进场的,应遵守甲方及相关各单位、部门的规章制度,合 理制定计划,避免干扰甲方工作秩序。 乙方的工作人员自行管理,负责其劳动保护、待遇等,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物品,不得损坏。 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宣传。 第八条 保密 本合同书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有关双方的情况均为保密范围。 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 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作的披露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司法协助或政府命令、检查的需要而提供的, 为合理披露。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处理。 第十条 服务需求及付款方式 详情见招标文件。 一、甲方用餐需求 园区用餐人数约计1400人 1、供餐需求:早餐、午餐、晚餐由员工自行选择,每周一公布当周菜谱。 早餐:品种保证10个可选,一周除基本品种外其余每天各不相同;点心类需现场制作; 午餐:自选窗口每日需保证10~12个荤素菜可供选择,提供酸奶、水果;套餐窗口每天保证3 个品种可选,面浇头保证6~8个品种可选;每日保证有2个品种变化。 晚餐:根据甲方需求提供。 除每日提供工作餐以外,还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接待、加班用餐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服务及外 卖点心、半成品等服务。 26 2、供餐时间:供餐时间应根据甲方作息时间进行安排、调整,具体时间与甲方商定。如遇停 水停电,不能如期开膳,必须通报甲方,及时告知员工停开或推迟。节假日如有任务,按照甲方需 求供餐。 二、乙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按时按需求开餐。开餐时间:早餐:7:30-8:45,午餐:11:00-12:30,晚餐: 17:00-18:00。具体服务标准不低于以下各项水平: (1)现场提供专业的厨师人数不得少于4名(其中至少一名具有持上海市机关部门颁发的中式 烹饪师高级或三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点心师2名,另须配备专职营养师1名; (2)获得上海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所有专业厨师及服务员持证上岗,衣着整洁,态度亲切; (4)餐厅和厨房的布局及排烟排水排污不影响甲方的环境。 (5)餐具消毒和食品安全卫生率达到100%,每餐食品按规定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所述内容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收费标准与费用结算 收费标准:按乙方 年 月投标文件执行,合同期内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需调整,必须 提请伙食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费用结算:员工餐费由甲方自行组织充值。双方采用一卡通进行结算,每月初双方结算确认上 月消费金额,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需在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结 清人员工资等费用。如有变化,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暂停付 款,直到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为止。合同期满,待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支付消费余款。 五、乙方职责 1、物资采购:食堂物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 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蔬菜来源要确 保无污染,符合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所有蔬菜均需浸泡、消毒;肉禽类原料由国营肉联厂或符合 行业合格标准的生产厂家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粮油、干货和调味料有保质期,合格生产厂 家、标签,保证不过期,优质、无霉变。物资采购须保存采购凭证,以备检查,如在稽查过程中经 营者无法提供采购凭证或提供虚假凭证则视同不合格采购。米、面、油、肉、豆制品等主要食品的 采购需使用知名品牌供应商。食品和原料储存及管理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2、进场和退场时双方代表对设备进行核查验收,经营期内设备如损坏、遗失、维修由乙方承 担。乙方进场时带资投入中心职工食堂的设备,由乙方全部负责,经营期满后设备自行处置。无论 何种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应立即退场,场内物品未清点前不应擅动,清点交接后,属于乙方的 27 自行带走,留下的作为废物放弃。 3、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如需对中心职工食堂进行改造,乙方负责全部工程费。 4、甲方限额提供水、电、天然气给乙方使用,乙方需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承诺节 约使用能源,并根据上一年每月用量的平均值选取一个合理的数值作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乙方 承担。 5、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食堂收支月报表,并承诺综合毛利不超过 45%。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上海市有关餐饮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配合乙方的供餐工作, 安排人员组织员工有序就餐,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现场管理,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利润、经营方式、采购、 生产、卫生、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实施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意见。甲方不定期组 织餐饮服务质量测评,并根据测评方案进行奖惩。 3、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所需必要的改进,并安排人员协调,以保 证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上海市检测中心食堂场地,提供现有的厨房设备等给乙方经营(餐厨具、 设备以实际交接清单数为准)。甲方协助解决水电故障困难;如属乙方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 承担。 5、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厨房及服务设备、器皿、装置、家具、机器、小器具(包括餐盘、 碟、小碗、筷子等)以及其他供餐服务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6、甲方有权在合作阶段任何时候要求乙方出具食品卫生合格证、食品原材料检疫证明、从业 人员健康证等相应能够证明食堂及食品安全的凭证,且甲方有权利协同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操作卫生 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独立核算,雇用员工必须具有健康证才能上岗,在保证招聘员工月工资不低于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限额和购买劳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乙方有权决定员工工资等级。乙 方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合格身份、达标证件及上岗的安全卫生规定。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 的法律责任。遵守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相关餐饮特许经营权的规定,并接受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甲 方的管理和监督。 3、乙方应完全理解中心职工食堂的经营风险,盈亏自负。乙方不得将食堂经营权进行转让、 转包或分包。经营期内食堂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4、为用餐人员购买集体用餐保险(自经营之日起)。 28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食品检测公司进行日常的食品质检及卫生稽核工作。 6、乙方在经营期间向中心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并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规范》 和甲方内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安全生产。 7、事故责任:员工若因食用乙方配置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及重大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 法律及经济责任。 8、乙方在食品的质量、卫生门前“三包”、服务等方面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达到符合国 家有关部门和甲方对员工餐厅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9、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食堂设施设备,保证食堂运营 安全。 10、经营期内对厨房内现有的一切设备、用物及场地做到认真爱护,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保养;食堂内的硬件设施、设备如属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11、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饭。如人为造成误餐,其误餐费由乙方负责(如 客观原因造成误餐或员工无法就餐,视损失程度双方协商补偿)。 12、乙方不得擅自接待外单位人员进中心餐厅就餐,同时也不得对外单位或个人配送餐。 13、乙方在经营期间须认真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意识。须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伙食管理委员会会 议,听取员工代表对餐饮膳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 无条件终止食堂经营合同的条款 (一)食堂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二)餐饮服务考核得分连续三次低于70分; (三)原材料采购违反合同规定(合同期内抽查,发现3次或以上); (四)乙方将食堂经营权转让、转包或分包; (五)乙方因经营不善主动退出; (六)不能按标准提供服务; (七)违反第十三条义务。 乙方在经营期内出现上述条款之一或以上,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食堂经营合同,取消乙方食堂 经营权资格。 第十五条 违约赔偿和免责条款 如果乙方违法违约,则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失,以及处罚损失和律师诉讼费用。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 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其他 29 1、合同的组成: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上海市检测中心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30 附件 1 廉洁从业责任协议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 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责任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存在违 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举报。 第二条 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 重物品等。 (二)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 (三)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 (五)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企 业和个人。 (六)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 关的事项或要求。 第三条 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提供方便。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五)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六)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人员廉洁从业方面 的评价、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对属于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人员, 31 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属于乙方管理的企业和人员,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分别在系统内给予通报、限制、撤销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涉嫌犯罪的, 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独立有效。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 本协议规定处理。 32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33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 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效的或 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具体 内容如下: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 近 三 年 未 被 国 家 财 政 部 指 定 的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网 址 为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8.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 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 3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 3家则不得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34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6)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详细评审 3.1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价格标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以扣 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和《财库〔2017〕141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 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5 (2)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 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3.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 其后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 3.2 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36 评分细则 (一) 商务技术标评分(分值 100分)(最小打分单位 0.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最高 分值 备注 1 菜品报价(售价)的合理性 10 根据菜品报价的合理性,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明细、毛利率 等,根据成本列项是否完整、成本分析依据是否充分等进行 综合评审。(毛利率不得超过 45%,否则本项不得分) 列项完整,依据充分,菜品报价、毛利率合理的得 7-10分; 列项及依据均略有欠缺,菜品报价、毛利率较合理的得 4-6 分; 报价依据合理性较差,菜品报价、毛利率合理性差的得 0-3 分。 2 经营理念及创新特色 10 根据供应商的经营理念,对于食堂经营及食堂改造装修布局 等是否有创新特色亮点进行综合评审。 经营理念先进、符合微利经营要求,经营策略明晰,有创新 特色亮点得 7-10分; 经营理念较先进、符合微利经营要求,经营策略较明晰,有 部分创新特色亮点得 4-6分; 经营理念较落后、基本符合微利经营要求,经营策略不明确, 缺少创新特色亮点得 0-3分。 3 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证书 4 通过 ISO管理体系认证、获得 HACCP(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体 系)等及各类获奖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分,满分 4分。 各类业绩 5 近三年(2017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曾参与过类似 项目的业绩的情况,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所提供的 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 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综合评审,每提供一 个得 1分,满分 5分。 4 承包方案与 管理制度 承包方案及食 堂管理制度 14 评审要点:承包方案清晰明确,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 网络,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食堂管理规范。 有各类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员工奖惩措施。有规范的财务管 理制度,体现微利的要求等。 方案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0-14分; 方案制度较完善、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 6-9分; 方案制度有较多缺失,难以满足采购需求得 2-5分; 没有方案及相关制度得 0-1分。 节能措施 4 评审要点: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 措施编制合理、可执行性高 4分; 措施编制合理性、可执行性一般 3分; 措施编制与可执行性有明显瑕疵 1分。 应急预案 4 评审要点:针对本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编 制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编制合理、可执行性高 4分; 方案编制合理性、可执行性一般 3分; 方案编制与可执行性有明显瑕疵 1分。 37 5 餐饮菜式 20 评审要点: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单详细规格、标 准(包括主料,辅料,调料等),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 荤素搭配、质优价廉的要求。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5-20分; 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10-14分; 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 5-9分; 难以满足采购需求得 0-4分。 6 垃圾处理方案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处理 方案是否完善可行,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等综合评审。 方案编制合理、可执行性高 5-6分; 方案编制合理性、可执行性一般 3-4分; 方案编制与可执行性有明显瑕疵 0-2分。 7 安全卫生 8 根据供应商提供食品采购及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包括采 购渠道、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等) 综合评审。 方案合理全面,针对性强得 6-8分; 方案较合理全面,有针对性得 3-5分; 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差得 0-2分。 8 人员配置 10 (1)人员配置:针对本项目提供一级厨师 2个以上的,得 3 分,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针对本项目提供二级厨师 3个以上的,得 2分,提供缴纳社 保证明; 针对本项目提供三级厨师 3个以上的,得 1分,提供缴纳社 保证明; (2)餐饮管理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资质和能力,提供社保证明, 如有营养师、膳食营养师的加分。(在 0-2分之间打分) (3)人员配备充足,能保证加班、接待等用餐需求,不发生 因人员不足导致用餐排队长等现象。(在 0-2分之间打分) 9 服务承诺 5 1.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 明用语。(在 0-3分之间打分) 2.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在 0-2 分之 间打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 以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 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商务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38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39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 表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 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__份、副本一式__份和其他附件__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 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 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5)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 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承诺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40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1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人) : 兹委托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的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 工作部门:_________职务:____联系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授权公司:_________(盖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2 附件 4 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菜名 主料(g) 辅料 调味料 毛利率 价格 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详细列明菜名、所用材料(主料需列明重量)毛利率及单价。 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水煮档、炒饭档、蒸包档等菜系表;详细列明菜名、所用材料(主 料需列明重量)毛利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 5 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逐条响应。 2.如果投标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 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附件 6 投标服务报告(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整体综合情况; 2. 经营理念及创新特色; 3. 承包方案与管理制度; 4. 人员配置; 5. 餐饮菜式; 6. 安全卫生; 7. 垃圾处理方案; 8. 服务承诺; 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 人亦可按照对本项目的理解自行编制相关内容,但须包含以上内容,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依据。 45 附件 6-1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1.一般情况 姓名 年龄 技术职务 职务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学历 相关职业/执业资格 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 2.经历 年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46 附件 6-2拟派本项目主要成员(格式) 序号 姓 名 学历及 学位 技术职称 持证情况 本项目中担 任职务 类似项目 经验 备注 1 2 3 4 …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47 附件 6-3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项目 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地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8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根据本招标文件服务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 知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他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49 附件 7-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致: (招标人)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 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3.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根据本招标文件服务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50 附件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处罚标准计算,如上海市为 5万元 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 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 7-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建议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 提供缴款通知书) 此处附证明材料 52 附件 7-4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建议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需提供完税证明) 此处附证明材料 53 附件 7-5 财务状况报告 (近三年度任意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年 度任意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 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此处附证明材料 54 附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55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 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 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人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57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适用于银行转账) (招标人)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 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从我方账户转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 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须具体到支行): . 开户账号: .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 (附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自基本账户划出,采用银行转 账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采购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且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标服务费”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足额中标 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8 开票资料说明函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 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 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银行 X支行) 电话号码 (固定电话) 账 号 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 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 同意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发票及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如邮寄请填写,顺丰到付寄丢不补,不填自取): 。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附件1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格式)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 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 附件5 偏离表(格式) 附件6 投标服务报告(格式) 附件6-1 拟派项目经理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附件6-2拟派本项目主要成员(格式) 附件6-3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附件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附件7-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件7-4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附件7-5 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书面声明 附件:投标人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适用于银行转账) 开票资料说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