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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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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MASCG-2-F-F-2020-0063)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生成日期:2020-03-18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MASCG-2-F-F-2020-0063)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F-2020-010(MASCG-2-F-F-2020-00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6日至 2020年2月1日

采购日期:2020年3月16日

定标时间:2020年3月18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包1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5002-3室

成交金额:0元

包2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鑫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雨田路 1577 号 3-101 二层

成交金额:0元

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磋商小组名单:陈涛、芮元峰、卜仕培

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禹锡路

邮编:238200

联系人:卜仕培 联系电话:0555-53527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邮编:243000

项目负责人:兰明磊、管安妹 联系电话:0555-2223552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固定费用

收费金额:分包别支付壹万伍仟元整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24995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8日

F-2020-010成交公告附件.rar

项目编号:F-2020-010(MASCG-2-F-F-2020-0063)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 :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招标代理: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 二〇二〇年一月 —2—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 21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 29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38 一.报价一览表 ............................................................................................................... 40 二.报价函 ....................................................................................................................... 41 三. 服务报价一览表 ..................................................................................................... 43 四、对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的响应 ............................................................................. 43 五.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 ............................................................................... 44 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 45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 46 八.附件(格式) ........................................................................................................... 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1 第八章 网上磋商有关要求 ........................................................................................... 60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的委托,现对马鞍山幼儿师范学 校食堂服务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2020-010(MASCG-2-F-F-2020-0063) 2.项目名称: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 3.项目单位: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4.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 1:新校区学校食堂一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包 2:新校区学校食 堂二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 签。 5.项目数量:1项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项目预算(人民币):0元 8.最高限价(人民币):0元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 2个包别 10.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 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的。 —4— 4.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磋商文件; 5.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 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 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分 到 9分(含 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分(含 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分(含 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分(含 30 分)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24个月。 6.其他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类或餐饮服务类)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自 2015年 1月 1 日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磋商文件获取及资料下载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 日 17:30 止 2.资料下载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 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 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对该包 别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4.网上资料下载、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5—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 磋商时间:2020年 2 月 6日 9:00 2.磋商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厅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需要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 1.2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递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及电子光 盘一份。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2月 6日 8:30-9:00 (北京时间)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2月 6日 9:00 (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1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4.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一开标厅 六:联系方法 1.采购人: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禹锡路 联系人:卜仕培 电话:0555-535274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 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 6楼) 联系人:兰明磊 管安妹 电话:0555-2223552 3.交易中心服务负责人:夏敏 电话:0555-533500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网上投标详见:《马 鞍山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0555-5200194。 —6— 3.未办理 CA 锁的供应商须先办理 CA 锁。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八.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九.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1.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纳税人识别号:11340523MB0528016K 3.开户银行:/ 4.账号:/ 5.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依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马公管[2019]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 磋商开始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分包与磋商响应: 1、本项目分 2 包别,供应商可任意选择 1个或全部包别进行磋商,但磋商响应文件须 分包别编制并上传。 2、本项目一个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包别,若已推选为某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参 加其他包别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顺序为先评包 1、再评包 2。 7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七章 评标办法” 8 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天 9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 □是 否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汇款请注明项目名称):账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金额、到账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 10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是 □否 1、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前一次性提交 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期限: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经核对移交资产完好、无缺损且成交供应商经营管 理服务无突然撤资或其他违约情况下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本项目经营期结束前,发生违反协议规定的违约条款的,按 相关条款执行。 2、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8— (1)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订合同期前一次性提交至采购 人 (2)类型:现金或保函,保函的具体格式以各银行或担保机构的保函格式为准,保函 应按期转换。 (3)期限: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无食品安全事故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在此 期间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保函的持续有效。 (4)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的扣除:本项目经营期结束前,发生违反协议规定的违约条 款的,按相关条款执行。 11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关于网上招投标的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12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以下原件或者“公证”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3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 网上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 磋商现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1份 磋商现场递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1份。 注: (1)若供应商网上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现场上传的电子光盘中磋商响应文 件不一致,以最终上传磋商小组评审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提交 2 份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须与 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3)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系统中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若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 给出的格式不同,以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14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1、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与封装: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外封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的密封: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进行封装,并在密 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封装应该严密、不 易破损。外封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分别封装。 15 本项目是否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是 □否 1.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分包别支付壹万伍仟元整 —9— 3.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汇款支付(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0500795088818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 银行账号: 1560901021000012938 1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8 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 19 本次磋商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是 否 20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后自行踏勘现场。 如供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 放弃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磋商,请供应商将放弃函(包括公司名称、放弃原因、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等加盖公章)发至 ahsyztb@126.com 22 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以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 23 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 24 质疑函接收方式:纸质书面形式实名递交。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服务。 2.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3.2 其他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3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应仔细阅读该项目 资质要求。 3.4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http://zbcg.mas.gov.cn/)。 3.4.1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请按网络提示下载磋商文件。 3.4.2 供应商未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而从其它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 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3.4.3 若有两个以上包别的项目,即使供应商在该项目某个包别点击“我要投标”成功,但不能 代替其他包别“我要投标”成功。如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其他包别的投标,还需对其他包别 点击“我要投标”,否则对应包别的磋商响应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费用: 4.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 3 个工作日之内向安徽双赢招投 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双赢公司和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风险 5.1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 定。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 —11— 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难以 辨认,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6.1 国家对本次货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6.2 安徽省及马鞍山市、和县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3 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6.4 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双赢公司对采购人拖欠成交供应商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成 交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 8.根据电子化招标的特点,供应商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时,需要按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 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进行网上用户登记。 9.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的磋 商: 9.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3 总公司与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参加磋商的; 9.4 同一总公司下的多家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参加磋商的; 9.5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因本次磋商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则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磋商文件不做电子签名(适用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1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双赢公司。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12—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网上磋商有关要求 1.2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包括磋商文件修改和 磋商文件澄清),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 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 商有可能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2.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双赢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 改。 2.2 双赢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更改等,都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发布,发布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 力,在磋商前,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双赢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 的相关责任。 2.3 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 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后形成的为准。 2.4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5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双赢公司可以改变 磋商时间、磋商地点,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发布信息。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翻译 成中文,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 2.除非磋商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编制要求 3.1 磋商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并装订成册, 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适用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3.2 磋商响应文件采用胶装,牢固装订成册(适用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3.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编排目录、标明连续页码。 —13— 3.4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 3.5 供应商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法查看的(导入电子光盘后仍无法 查看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由此造成的在磋商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4.磋商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4.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 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 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委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 的风险。 4.2 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 一步审查的要求。 4.3 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 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可 能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5.磋商报价(本项目无须报价) 5.1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供应商在填写报价表时,金额单 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 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报价表上应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清楚地标明报价服务的名称、主 要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和总价。 5.2.1 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服务名称、主要服务内容,一旦成交,采购人有权 进行指定且价格不作调整,供应商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详细列明为由而拒绝。每种服 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 5.3 总报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本次采购的总报价包括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和税费 及合理利润等。以及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 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5.4 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但为全面实现报价服务内容及要求而必须配置 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除外,如磋商文件中未列明这些设施或措施的费用,这 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 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5.5 供应商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一经报价,除了 —14— 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 整报价。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 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5.6 除磋商文件中明确由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外,供应商不得将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列为选购 项,否则,评审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总报价,但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从其成 交价格中扣除而不予支付。 5.7 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最后报价及相关承诺。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应充分考 虑报价的风险,供应商相关承诺不得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服务单价按下列方法核算:合同单 价=(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分项报价清单中的该服务的单价。 5.8 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视 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5.9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需要交纳 磋商保证金,有关要求如下: 6.1 供应商应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交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应在磋 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 6.3 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6.3.1 异地电汇; 6.3.2 本地转账; 6.3.3 网上支付; 6.4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接收以现金、银行汇票及转帐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 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若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其他不 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其上级单位缴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于供应商名称一 致),其投标无效。如有相关事业单位必须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5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无效。 6.6 为了确保磋商保证金能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当提前办理 磋商保证金交纳手续,磋商前供应商需自行查询到帐情况;如因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对磋商造成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6.7 当成交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的情形时,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3)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资料;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成 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串通投标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成交供应商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6.8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只 退还至供应商账户。 7.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采购人延长有效期 的要约将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在七日内,若成交供应商没有提出 书面异议,视为同意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 的成交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8.磋商响应文件 8.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8.1 如本项目要求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制作、装订。 8.1.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数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8.1.2 如供应商投标多个包别,磋商响应文件单独编制。 8.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需分包单独编制,各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资料不得相互替代使用。评委会 评审时只根据对应包别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进行评审,不在其他包别的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中寻求资料。 8.3 磋商响应文件的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 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4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光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 8.5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废标等不利后果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 —16— 9.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9.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9.1.1 在磋商文件给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磋商响应文件必 须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公章(与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下同);凡是标明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地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或签章)姓名全称。 9.1.2 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公章。在有授权文件 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 磋商无效。 9.2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0.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详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开始前开启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双赢公司将拒绝接受。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 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字(供 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签字人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时,应 现场同时向双赢公司递交居民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时,必须及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接收记录》表上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供应商签到时间为准。 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人或者双赢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磋商响应文 件不予接收: 6.1 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之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 —17— 件电子光盘以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6.2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密封的; 6.3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 6.4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不应当接收的其他情形。 (五)磋商注意事项 1.双赢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熟悉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外, 对供应商委派的其他人员,磋商小组有权拒绝与其磋商。 2. 磋商小组及人数: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三人(含) 以上单数组成。 3.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 据实答复。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及总体 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有权允许或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六)评审 详见“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七)推荐成交候选人和授予合同 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磋商情况写出磋商评审报告,并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 序向采购人推荐推 2-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通过初审且最终报价未超过预算的供应商只有 2 家时,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资格确认: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双赢公司在磋商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8—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 定 1 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 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 2.2采购人和双赢公司有权对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查验有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的 原件、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及信誉等。双赢公司将于采购人完成最终审查并 依法确定满足磋商文件各项指标,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后,在马鞍山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双赢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 3.履约保证金: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前,成交供应商需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 后无息退还,如不能按期履约完毕,采购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合同签订、见证 4.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30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2 如果成交供应商逾期未能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报 经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同意后,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退还其磋商保证 金。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并根据情节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 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订 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合同的组成: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最后报 —19— 价、成交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合同公告及见证: (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双赢公司见证。合同一式五份(必 须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并报双赢公司见证。 甲乙双方、县财政局各一份、见证方二份。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或履约过程中,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 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八)质疑与投诉 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处理依据《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2.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2.1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应通过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采购业务”中“网上提问”,对磋 商文件提出询问。 2.2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2.3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质疑应以纸质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 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1 供应商纸质书面质疑应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 日休息)向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0—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质疑 应在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按质疑不成立处理。 6.质疑供应商是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 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1.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 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2.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磋商响应 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采购人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采购人无须事先征 求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货物的有关信息 以及合约条款等。 4.采购人或双赢公司在发布成交公告时,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报相关内容、期限、金额等进行 公告。 —2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合同内容可以不仅限于以下条款,经甲、乙双方约定可以补充)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在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 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1.1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 1.3 附件: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 时及磋商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磋商时随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 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1.4 甲方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 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执行。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 的原则,通过公开竞标,乙方获甲方所属 学生食堂的经营承包权。经双方协商订立本 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 (甲方的学生食堂管理部门)负责本合同实施中具体 事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三条 乙方指派 为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不得将食堂经营 权和设备转包、出借给第三方,不得经营学生餐饮以外的业务,如舞厅、网吧等,不得擅自停业。 —22— 第四条 乙方要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 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确保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履行竞标承诺,为学校的稳 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四. 经营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第五条 甲方所属 学生食堂位于 校区;总建筑面积 m2; 装饰情况: 设备设施见双方移交明细清单(见附件)。 第六条 乙方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整。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经核对移交资产完好、无缺损且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服务无突然撤 资或其他违约情况下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交纳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在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无食 品安全事故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五.承包期限及相关约定 第七条 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考 核优秀可续签 2年。 第八条 学生食堂使用的相关约定: 第九条 乙方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缴纳,逾期超过 10日 的,按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的物业管理费用(公共费),垃圾清运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 消费交易方式: 食堂应实行刷卡及统一二维码形式的消费。刷卡机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行购置,费用由 甲方自行承担。 食堂所有消费统一纳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监管,由甲方统一进行支付。 第十二条 结算规定: 1、乙方须每月将财务情况报甲方备案,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便于办理结算支付。 若刷卡收费额不够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当及时补足差额。 2、其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3—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规定及相关处罚规 定”,据此对学生食堂进行日常监管。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有权要 求乙方限时整改。 第十四条 负责对食堂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政策、 法规、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有权对乙方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学院食堂。乙方不得隐瞒、 干扰检查,做好进货台账接受学院检查。 第十六条 定期对食堂进行考核、评估、检查、指导乙方管理膳食。协助乙方指定菜肴价 格及调整饭菜售价。 第十七条 定期检查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设备保养、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库存食品的 质量和存放周期。 第十八条 有权对食堂经营情况进行巡查,甲方巡查人员有权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行 为记录与制止,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院管理人员行使巡查、检查权。 第十九条 对乙方经营过程中的原料采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所售食品的品种、 份量、质量、价格及服务态度和在响应文件中所有承诺的兑现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考 核评价。 第二十条 协调校园内外关系,为乙方创造应有的经营条件和环境,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手续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保证水、电、气(汽)等正常 供应。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遵守国家、省、市、区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等以及乙方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加花色品种, 满足就餐者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 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 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 及服务承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第二十四条 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卫生和公共安 —24— 全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一次从刷卡系统中扣除壹仟元 作为违约金,若再不整改的从刷卡系统中扣除贰仟元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第二十五条 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要索票索 证,并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 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 能上岗,按时到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乙方体检、抽检和年检等 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 严格规范食堂餐具的洗涤消毒工作,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严格规范食堂 加工操作,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不准出售变质、 变味剩饭菜,如因乙方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和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自行承担所聘 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按规定到属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 按规定年检。 第三十条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指导和 管理,配合学院做好有关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完成有关部门检查所需的材料。 第三十一条 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订从业 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学生食堂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 保证房屋和设备设施等标的物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厨房烟囱、排油烟 管道的清洗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 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 第三十四条 确保学生食堂主副食品正常供应及饭菜价格基本稳定。所供主食品种早餐不 少于 10种,中餐菜品不少于 20种,晚餐不少于 20种;中、晚餐副食品种供应不少于 10种 , 其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为 3:4:3,并有足量品质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一周内每天不重复)供 —25— 应,每天提供 3种以上 1元特价菜,不断货供应,且保证三天不重复,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 生需求。假期中的供应保障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学生餐饮的供应保障;学校放假停业和 开学营业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第三十五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教职工就餐服务。 八. 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三十六条 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情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 不力的; 2、经营期间,出现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50万元履约 保证金(风险金)不予退还; 3、因食品价格波动、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而引起的就餐人员罢餐、静坐、聚众闹事 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经营行为的; 6、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7、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有传染性疾病、有精神性疾病、有刑事犯罪纪录、有打骂学生等行 为。 8、其它违规、违约行为的。 注:出现有以上违反规定终止合同的行为,乙方对食堂改造、装潢和设备采购等所有费用 由乙方自行负责,终止合同时学院不承担任何费用的补偿。 (二)甲方有以下情形,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1、无故停水、停电、停气(汽),给乙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因市政工程检修和校园工 程检修等事前告知除外); 2、无故拖延、未按时办理营业款结算支付,逾期 30日的。 (三)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完全无法履行的,可 —26— 以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合同的具体事项 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满或依法终止、解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在 7 日内返还房屋及 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务,并保持建筑物的完好状态,结清水电 费,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7 日未搬离的,逾期每日扣除风险金两万元,10 日未搬 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对房屋的改造、装潢和添置的设备等一切承包期间的资产无偿 归甲方所有。 九.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结算约定,不按时结算和办理营业款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付 金额的 ‟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甲方无故停水、停电、停气(汽),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向乙方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卡机系统及统一二维码进行消费结算,严禁在售卖窗口进行现金 交易,发现一例从销售额内扣去 1000元。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第三十六条(一)款(1-8 项)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甲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违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乙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标的物,造成标的物灭失或损坏的,按标的 物原值赔偿或修复。乙方按照食堂经营需要,对于需要及时维修的相关设施,乙方应按照学院 要求及时维修与改善,如果不能及时维修到位,学院将安排维修,费用从营业额中扣去。 第四十四条 甲方根据校方制定的“学生食堂管理规定”对学校学生食堂实施日常监督管 理。双方可据此制定相应处罚细则。 第四十五条 违约金及处罚金,自责任确定起 10 日内扣除或支付。也可在双方当月结算时 一并清算。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六条 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挂牌上岗。 第四十七条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用工的任何保险费用。乙方员工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27—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四十九条 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合同期 满不再续租且在水、电、气费缴清,建筑、设施无损坏及无破坏周边环境的情况下,甲方退还 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履约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五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 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可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必须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 效,并报在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见证。甲、乙双方、县财政局各一份、见证方 两份。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0555- 传真:0555- 电话: 传真: 管理人员名单、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甲 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乙 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见 证 方 单位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如有) —28— 附件 1: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成交价 (万元) 服务期 (日历天) 成交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 期 履约保证金 (万元) 总 额: 其中:1、已退还: 2、本次申请退还: 成交单位 工程进度比例: (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单位 工程款(货款) 拔付情况: (公章) 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履约监管 □合同已经局备案; □根据形象进度退还比例; □已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招标单位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项目 须提供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成交后采购人原因未能履约; □其它: (监管股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审批 年 月 日 —29—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相关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一节 经营管理范围 包别 经营范围 备注 1 新校区学校食堂一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 2 新校区学校食堂二楼餐饮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节 项目概况 为做好新校区后勤餐饮服务工作,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 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 2家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 业经营本校食堂。 1、学校简介: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现有约 50个教学班,师生约 2850 人,其中在校 生约 2700人,实际就餐人数学校则不做任何承诺。 2、项目情况: (1)食堂分为二层,一层为 1227平方米,二层为 1041平方米。 (2)空间分布:设有洗碗间、售饭厅、操作间、储存、保管室、仓库、办公室、更衣室等。 (3)本次委托经营的餐厅已配置主要的餐厨用具,具体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如供 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需要添置的厨 具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食堂设备:食堂提供日常经营所需的设备一批,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其余 设备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购买和处置。 (5)采购人提供的委托经营项目包括食堂的房屋、学校购置的食堂设备、给排水设施、电 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有偿使用权;食堂的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等。 4、若本次转让所提出的项目基本要求、各项经营目标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采购人现 场情况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到现场进行核实。 5、在经营过程中除采购人现有的厨具,因客观原因或自身经营需要,成交供应商须另外添 —30— 置所需的设备、设施,如餐盘、碗筷等其他,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所添置的设备、设施自 行带走,但如涉及安装而损坏食堂地面、墙面等情况的,乙方应修复如初。应保证采购人所有 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三节 经营管理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食堂经营管理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定的质量标准进 行食材采购、制作、销售食品满足在校学生、教职工就餐需要等其他服务。 2、成交供应商的食堂经营范围须不得与学校超市经营范围相同,不得出售预包装、外购、 冷饮等食、饮品等。 3、严格执行负面清单要求,不得违反清单要求。清单具体要求有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予以 拟定并发布。 二、用工管理 1、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按食堂经营规模配备包括厨师、 面食师、切配、勤杂工、消毒工等。等级厨师不少于工作人员的 30%。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资 质证明和组织框架。供应商所确定的以上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动,须经采购人 同意后方可实行。供应商不得因人员不齐,工种不全而影响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2、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 必须到指定的疾病防治中心进行规定的项目体检且合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 要将所聘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报采购人登记备案方可上岗。 3、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 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非加工类食品经营活动。 6、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工作。 7、餐厅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1— 三、经营管理: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从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严格遵 守食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努力创造良好就餐环境,为师生员 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建立管理制度、实施措施。供应商应根据餐饮业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如: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 服务等制度。 2、经营方略。制定包括食材的采购、加工、饭菜价位的制定等方面的经营方略。 3、方式及品种: (1)食堂制售满足学校师生一日三餐需要的主副食如米饭、炒饭、稀饭及馒头、包子、面 条、水饺、油饼等 ,各种自制面包、糕点、油炸(煎)类食品,各种炒菜、烧菜、汤、咸菜等 健康食品(不得加有害化学添加剂)。早、中、晚餐要品种多样保证供应,花色齐全;要有简餐、 选餐经营模式。中、晚餐应确保有一个低价菜、一个免费汤。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错开经营,引入特色窗口经营模式,为师生提供不同口味三餐菜肴 及主副食,提供价廉物美的餐菜肴及主食服务。 (3)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 (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严禁出售变质、变 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 有关信息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4、饭菜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便捷。 5、食堂留样标准应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剩菜去留应建立台账,如实记录。 6、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7、定期主动了解师生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8、接受学生会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予以改进。 9、食堂所用水、电、气装表计量,成交供应商每月按水电气表实际读数和马鞍山市及采购 人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32— 10、拟定至少 1000人同时集体就餐的方案。 11、供应商不得将食堂餐饮经营管理转包或挂靠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 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并取消其经 营管理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诉诸法律。 12、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食堂经营管理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涉及的: (1)人员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社会保险统筹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失业金、 生育保险及、意外伤害险等全部费用 (2)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交通、住宿费用 (3)自购经营设施添置费用(食堂烹饪设备、厨具、餐具维修、更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如:应将塑料餐盘全部更新为 304不锈钢餐盘等) (4)水、电、燃气等使用费 (5)卫生费、消杀灭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 (6)货梯维护检修等所有相关费用; (7)自行装修费,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材料等相关费用; (8)经营管理期间有关原料采购及与经营管理相关的调价风险; (9)食材采购费、食材成本及加工费; (10)在经营过程中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等管理部门等管理部门罚款费用; (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12)向政府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须向政府交 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时交纳; (13)设备折旧费; (14)其他费用; 13、完善食材采买制度: (1)成交供应商食材采买应从正规渠道采买; (2)主副食佐料等食材采购:米、面、油、食盐、酱油、调味品、鱼肉等采购渠道正规, 不允许使用转基因原料。 —33— (3)食材采买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4)建立健全台帐,做好进出货记录。采购人有权对进出食材进行抽查。 (5)严禁出现过期食材加工。 14、服务时间要求 (1)就餐的服务时间应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且与采购人作息时间相衔接。 (2)业务招待响应时间:采购人提出业务招待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就餐价格按 平时统一标准执行。 四、安全卫生管理: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卫生、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 防盗、用电安全等安全责任人并负全部责任,对相应工作负有全部组织和管理义务。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 检查消防器材,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 发生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须由成交供应商及时更换。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 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各类检查。 3、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食材安全采购制度和方案,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要设有专职采购员,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定点采购;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 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台 账,建立档案,接受监督检查。不允许使用转基因原料。提供主副食佐料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 质量证明。 4、环境卫生管理整体应满足采购人的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学 校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应做到 “门前三包”,餐厅内 窗明几净,无苍蝇、蚊虫、蟑螂、老鼠。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 度。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须报备学校同意后方可使用。 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自觉接受 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对食堂的厨余垃圾和泔水处理,必须符合马鞍山市相关规定,收运人必须为持有相关证 —34— 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7、食堂内须有醒目的安全提示、地面要有防滑措施。经营期内若发生滑跌、烫伤等安全事 故由成交供应商完全负责。 五、食堂财务管理 1、严禁现金消费,否则视为违约。 2、食堂应实行刷卡及由学校统一印制的二维码形式的消费。刷卡机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 人要求自行购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后期食堂消费方式,依据智慧校园系统建设情况由采购人统一实施并逐步更新及添加。 所有消费信息及系统对接必须无条件对智慧校园系统免费开放,设备升级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 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食堂内所有消费(包括不限于就餐费用)统 一纳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监管,有采购人统一进行结算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同时成交供应商 须每月将财务情况报采购人备案,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5、食堂消费结算方式: 5.1 食堂消费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每月 15 日左右与采购人结算一次上一个月度本承包楼 层的食堂就餐消费资金情况,遇特殊情况可两个月结算一次。 5.2 食堂就餐消费资金情况按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在食堂刷卡或统一二维码形式消费的就餐 金额为结算基数; 5.3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际经营管理考核等情况,依据考核结果结算支付其上一个月 度本承包楼层的食堂就餐消费资金。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另行约定。 六、设备、设施权属及管理 1、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采购人,食堂公共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登记造册, 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由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凡食堂公共设施、设备人为损坏、丢失的,均 由成交供应商按价赔偿。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 维修及时率 100%。 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再购置相关的的厨、灶、炊事设备, —35— 餐饮具、餐桌椅、货架等食堂运营的必备的设备和设施,确保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检 查验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再购置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成交供应商。经营 期满,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收回。 3、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改造和破坏整体结构,确因经营及管理需要对餐厅进行结构性改造, 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根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需要进行装修,装修费由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经营期满根据书面约定对其恢复原状或无偿留予采 购人。 4、合同终止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学校将从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七、设备、设施维修及费用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经营期内水、电、气设备,炊事设备、加工设备、排烟设备及管道等厨 房设备,灭蝇灯、货梯、洗碗机、食堂监控设备、餐饮具餐厅设备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维 修。 2、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造成的上述相关设备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并承担维修费用 3、上述相关设备属报废期而添置的,由采购人负责。 4、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自理,厨余垃圾清运自理。 5、经营期满,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相关设备完好并通过验收后交与采购人。 八、经营指标控制: 1、成交供应商在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不少于 10种,中餐菜品不少于 20种, 晚餐不少于 20种;中、晚餐副食品种供应不少于 10种,其高、中、低档菜肴比例为 3:4:3, 并有足量品质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一周内每天不重复)供应,每天提供 3 种以上 1 元特价菜, 不断货供应,且保证三天不重复,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生需求。 (2)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 菜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学校监督。早点 0.5-1.0 元/个,高档菜 3-5 元/份,中档菜 2-3 元/ 份,低档菜 1-2 元/份,特价菜 1 元/份以下。菜肴质量要求无汤无汁 200 克/份,带汁 220 克/ —36— 份,带汤 250克/份,高中低档菜比例控制在 3:4:3。 2、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增 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须报采购人同意。 3、若有在校就餐人数 50 人及以上联名书面进行价格质询的,须及时上报调整方案,经采 购人同意后适时调整。 4、志愿者就餐(为学校提供相关活动能的志愿者):各包别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须分 别无偿提供每个学年不低于 3000人次的午餐计划,午餐标准不低于 15元/次。 九、风险责任承诺: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自主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 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规定, 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 为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须服从学校安排,假期(包括但不限于实训期、节假日等)成交供应商不得 提出补偿要求。 5、购买至少保额为 1000 万元的风险保障商业保险,由采购人统一管理及直接使用。 十、监督管理 经营期限内由采购人每季度或每年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另 行制定),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退出机制 根据《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续签合同或退 出。 A、正常退出 ①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 合同自动终止。 —37— ②经营者提前退出 因特殊原因经营者无法继续经营,应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按协议约 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B、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退 出食堂经营。 ①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②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食堂火灾。 ③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违反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④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⑤因成交供应商擅自提高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影 响恶劣的。 ⑥学校从经营公益性(税后利润)、食品督查、管理规范(包括从业人员配备、体检等)、 就餐满意度、环境卫生、遵守契约、有无转包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考核,一个学期内考核 3 次 不达标的。 ⑦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 60%以下的。 第四节 商务要求 一、食堂经营管理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4号令《学校食堂与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条件。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 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签。 三、进场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 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场开业。 四、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手机应 24小时开机。 —38—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F-2020-010(MASCG-2-F-F-2020-0063)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包别 )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9— 目 录 一.报价一览表„„„„„„„„„„„„„„„„„„„„„„„„„„„„„„„(页码) 二.报价函„„„„„„„„„„„„„„„„„„„„„„„„„„„„„„„„„(页码) 三.服务一览表„„„„„„„„„„„„„„„„„„„„„„„„„„„„„„„(页码) 四.对货物/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的响应„„„„„„„„„„„„„„„„„„„„„(页码) 五.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页码) 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页码)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页码) 八.附件(格式)„„„„„„„„„„„„„„„„„„„„„„„„„„„„„„(页码) —40—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 F-2020-010(MASCG-2-F-F-2020-0063) 包别 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及相关 要求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食堂消费结算方 式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41— 二.报价函 致: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磋商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的要求,经详细审阅和 研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我在磋商期间,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 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我方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报价,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及一切相关服务。 3、我方本次总报价包括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及合理利润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及 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 用。 4、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一份,我方承诺如磋商响应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 时间前足额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5、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做到以下承诺: (1)保证用户在使用我方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起诉。一旦出现由我 方负全部责任。 (2)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向采购人提供由我方开具的正规发票。 (3)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履约、书面合同履约,否则视同我方虚假响应,我方 自愿承担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在马鞍山市投标等后果。 (4)实施本项目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资质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及相关规定。 (5)我方一旦被依法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手续前按磋商文件规定向安 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同意本次磋商文件付款方式。 (7)保证在服务过程环节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如出现意外事故由我方全部承担。 6、对于接触到的采购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向他人透露。 7、服务内容: (1)我方保证做到采购人至上、诚实信用、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及时。 (2)我方完全配合采购人完成该项目,提供的所有标准服务。 8、我方保证服务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42— 9、我方保证服务达到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0、我方保证对磋商文件如有任何疑问,都在磋商开始前提出,磋商开始后,不针对磋商 文件提出任何质疑和投诉。 11、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报价有效期,在此期间,本磋商响应文件始终 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12、采购人如需考察我方,我方给予积极配合。 13、我方本次磋商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并同意可以进一步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资 质证书及其他资料的原件。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4、我方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 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15、我方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间我方所 发生的或我方服务区域场地内发生的或我方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应 由我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6、我方承诺我方具有合规的财务制度、按期缴纳社保及相关税收费用。同时我方法定代 表人及我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都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7、我公司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开标之日起追溯),在经营活动中 无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 录。 18、我方承诺我公司为_______ (大型、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如承诺为中小微型企业,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他相关资料;若未按要求承诺并提供声明函及 其他相关资料可视为我企业为大型企业,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包括承诺的企业类型与事实不 符、未给予价格扣除)由我方自行承担。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43— 三. 服务报价一览表 货物服务名称 服务提供商 数量 单位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 服务外包 1 项 供应商(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四、对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的响应 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经过认真研究磋商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中所列商务要 求及合同条款,我公司确认,对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内容及总体要求,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 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中货物/ 服务内容及总体要 求条款号 磋商文件中货物/服 务内容及总体要求 条款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正偏离 /负偏离) 1 „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 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 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 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44— 五.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 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经过认真研究磋商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中所列商务要 求及合同条款,我公司确认,对磋商文件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 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中商务 要求及合同条款 号 磋商文件中商务 要求及合同条款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正偏 离/负偏离) 1 „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 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45— 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内容格式自拟,依据评审标准提交资料) 一、服务方案 二、经营团队 三、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 四、供应商服务质量及信誉 —46—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队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扫描件或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提供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 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3.2019年任意一个月或 2018年的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 或影印件 4.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个 月的完税相关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缴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份扫 描件或影印件) 5.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缴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 个月的缴款凭证 1份扫描件或影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详见附件) 7.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详见附件) 8. 供应商无《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9.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类或餐饮服务类)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自行 承诺); (二)需要提交的其他重要资料 —47— 1.磋商文件要求的和评审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列出的) —48— 八.附件(格式) 附件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参加(名称 : 编号: 包别: )项目磋商,现承诺,我单位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目前无被限制投标或磋 商和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采购人可取消我方磋商资格,若我方成交,一经查处,可取消我方成交供 应商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49—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所属区县(省、市、区):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本公司委托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名称 : 编号: 包别: )”投标、评审答疑、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可以用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或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注:电脑打印的姓名不能代替签字(章) 供应商(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 提醒:如委托代理人无电子签章,请将授权委托书线下制作,原件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50— 附件 3.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 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承诺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承诺书 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名称 : 编号: 包别: )项目,并承诺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 累计未满 5分的。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分到 9分(含 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分到 19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分到 29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且公布 日距磋商日超过 24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5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评审方法 1.磋商评审:综合评分法 2.磋商评审包括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综合评审和推荐成交候选人等几个步骤。 3.初审:磋商小组规定递交澄清或补充资料的截止时间到后,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 核。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不对其详评,审核内容如下: 3.1 资格性审查: (供应商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供应商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 队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 税务登记证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影印件(若供应商提 供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 务登记证) 3 公司财务报表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 2019 年任意一个月或 2018 年的年度公司 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影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证明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 以后任意一个月的完税相关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缴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份扫描件或影印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期限 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或供应商出具的缴 费期限为 2019年 1月份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 1份扫描件 或影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 证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本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则只需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 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则需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原件查验 7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52—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的书面声明 8 供应商无《马鞍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 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 办法》规定的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 9 资格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 为单位食堂类或餐饮服务类)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 有效期内); (2)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 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自行承诺);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或缺少任何一项必须提供原件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 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3.2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点击“我要投标”情 况 供应商按磋商公告要求点击“我要投标”及在系统内上传磋商 响应文件 2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 商务要求、合同条款 响应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完全响应 4 所报方案的唯一性和 确定性 所报供应商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方案。 5 所报货物服务标准等 投标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注: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货物服务范围、 质量,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利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 —53— 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 是否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等行为 供应商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因违规被限制投标等行 为。 7 其他附加条件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 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4.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也不得进行最终报价及承诺的提交。 5.最终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 5.1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 报出即不可撤回。 5.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供应商填写最 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报价过程中,供应商应充分考 虑报价的风险,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 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5.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逐项评议有效磋商响应文件, 依据采购质量和服务等需求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如果磋商小组对磋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增 加一轮磋商,让供应商提出更佳的报价及相关承诺。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可能就各供应 商具体响应方案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要求,供应商应在磋商作出具体明确的答复或承诺。 5.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和相 关承诺,最后报价和相关承诺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5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6.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 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满分 100分): 包一、包二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 44 1.1综合比较供应商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卫生保障、 —54—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安全防范、质量监督、食品追溯、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制度完 善全面、服务操作规范性,岗位责任明确,有实施高校特色食堂文 化氛围的具体措施的得 5 分,不够完善全面的得 3 分,较差或未充 分描述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2 供应商拟派各类上岗人员着装、仪表、行为、态度等标准 统一、规范的得 5分、次之的得 3分、一般得 1分。 1.3 供应商具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体现微利的要求,有降低 经营成本,控制经营毛利率的必要措施。措施合理得 5 分,较合理 的得 3分,基本合理的得 1分。 1.4 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法》执行措施、食堂有定岗定编完 善合理计划、有员工培训完善合理计划、有考核激励奖惩办法。措 施、计划及方法齐全的得 1分,满分 4分。 1.5 综合比较供应商的经营理念、经营思路与经营特色,理念 新颖、思路清晰、特色鲜明的得 5分,一般得 3分,较差或未充分 描述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6 综合比较供应商的自行依据经营方式,餐饮、食材加工拟 投入设备的清单,设备功能全面节能环保、自动化程度高得 5分, 一般得 3分,较差或未充分描述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7 有节水、节电、节气、节粮办法与奖惩措施,有突发事件 (食物中毒、防火防盗、触电、人身伤害等)安全应急预案的得 5 分,一般得 3分,较差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8 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及食品卫生监控措施,进货渠道正规, 有执行采购索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得5分,次之的得3分,一般得 1分。 1.9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每周菜单及价格配比说明,菜谱 花色品种、营养搭配、份量配比、价格等综合比较:价格合理,品 种多样,菜谱花色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均衡,份量配比恰当的得 5 分;价格较合理,品种较多,菜谱花色品种较齐全,营养搭配较均 衡,份量配比较恰当的得 3分;价格,品种,菜谱花色品种,营养 搭配,份量配比基本符合的得 1分。 —55—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2.经营团队 20 2.1综合比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类似管理项目经验,每承担过 一项类似食堂管理经验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2.2综合比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良好信誉,在满足上述第2项业 绩基础上,每有一份用户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用户满意度评价 且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良好及以上、或类似好评)的加1分, 满分2分。 2.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满足5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且 在供应商单位工作满1年的基础上,在供应商单位从事工作年限每 增加1年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体现满足评审要求的缴费年限) 和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食堂管理经验业绩合同以及用户满意度 评价情况证明材料(评价内容须包含项目内容、评价等级、合同甲 方联系人、合同甲方固定有效联系方式)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须 提供与上述第1项业绩合同中的用户单位一致;用户满意度评价须 经用户单位盖章。 ③上述第②项所需资料无法完整反映的,须另行再提供合同甲方出 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完整的不得 分。 2.4 拟派厨师每有一名具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或烹调 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或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三级)的得 1分; 每有一名具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或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二 级)或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的得 2分;每有一名具有厨师 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或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或面点师职 业资格证书(一级)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 8分。同一人不重复计 分,按最高分计入。 2.5针对本项目配备专职(不得兼职)营养师的得 2分。 2.6 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均参加过相 关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得 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 2.4-2.6 所需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营 —56—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养师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体现人员名称)及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及在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 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期限须为 2019 年 1 月份以来连续 3 个月)复印件,同时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供评审现场时查 验,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3.供应商同类 项目业绩 24 3.1自 2015年 1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 日期不予认可)餐饮管理服务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能接待 1000 人及以上同时就餐的大中专院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经营业绩 的得 4分,最高得 16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不能完整反映合同内容(除 合同外)须再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在满足 3.1项基础上,供应商每有一个业绩获得合同甲方 满意评价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加 2分,本项最多加 8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情况证明材料(评价内容须 包含项目内容、评价等级、合同甲方联系人、合同甲方固定有效联 系方式)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 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须提供与上述第 1 项业绩合同中的 用户单位一致;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 4.供应商服务 质量及信誉 12 4.1 供应商同时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未被撤销 或暂停)得 4分,缺一项认证的不得分。 4.2 供应商获得 HACCP 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未被撤销 或暂停)得 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3自 2015年 1月 1 日至今(以评定时间为准)经营服务的业 主单位获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评定为 A级的 得 1.5 分;获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评定为 A 级的得 3分;本项最高得 3分(按最高得分计入)。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主管部门评定文件或官网截图或荣誉证书 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57—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4.4 供应商获得省级餐饮行业协会或组织关于质量、服务或安 全等类荣誉得 1.5分,获得国家级餐饮行业协会或组织关于质量、 服务或安全等类荣誉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分(按最高得分计入)。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证书上能体现供应商名 称,未体现的不得分。 合计 100 注: 1.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不完整、模糊不清、不准确,造成磋商小组 的误评、错评及不利的评审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与事实不符,采购 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马公管〔2016〕35 号执行。 6.1 汇总得分:评委对每一个供应商的每一个评分项进行打分,将每一项得分相加得出该供应商 得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供应商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即为该供应商评审得分。 6.2.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超过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摇号程序是: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 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 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 注:①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先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先摇号; ②每次供应商摇出的号码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每个供应商摇号时摇号机中的号码 球数量相同; 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均须参加摇号,否则评委会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供应商 视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并按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 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规定处理。 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5。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 —58— 效供应商数量为 10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 15个。 6.2.2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 商/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以上第 1-3 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第 4 项 “中国政府采购官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项目开标当日,采购人 和双赢招投标公司应当对所有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后留存。 6.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 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做出的解释不 合理,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 以此类推。 6.4 评审结束时,磋商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 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 6.5 供应商报价与公布的预算金额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 以否决所有报价。 6.6 磋商小组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6.7 评审过程的保密。 6.7.1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磋商及评审情况。 6.7.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 绝。 6.8 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全部磋商响应文件。 6.9 双赢公司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未成交原因。 —59— 7.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异常情况处理 8.1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8.1.1 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8.1.2 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8.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2 经过磋商,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据“财库〔2015〕 124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 定:只有两家可继续进行磋商”。 —60— 第八章 网上磋商有关要求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现将有关要求告知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网上磋商详见:《马鞍山网上招 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850-3300;0555-5200194。 2.制作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 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bcg.mas.gov.cn/) 3.网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 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 4.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5.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盖章。 6.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 定地点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 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1 供 应 商 编 制 电 子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应 登 录 马 鞍 山 招 标 采 购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220.178.224.43/mashy/),从帮助中心下载安装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软 件提示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最新版本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由 此导致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 6.2 由于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用电脑配置、系统、软件的差异性,供应商使用磋商响应文 件制作软件生成、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前,应当进行预览,检查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文字、图 片内容是否完整呈现,否则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文字、图片内容呈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 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 7.1 所有供应商应携带本单位 CA 锁或远程方式在规定的现场时限内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工 作。供应商携带本单位 CA 锁在现场无法解密,可导入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携 带本单位 CA锁而远程方式无法成功解密或携带 CA锁而现场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 的,则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不送交磋商小组评审。 —61— 7.2 采购人 CA锁解密工作在供应商之后进行。若采购人 CA锁无法解密成功,可导入所有已递交 的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的电子光盘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导入后无法打开 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不送交评委会评审。 8.采用网上磋商的,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 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磋商时以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磋商响 应文件为准。 9.磋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磋商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经马鞍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封存,待设 备恢复后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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