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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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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30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 QJCG-2020-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具体内容

服务期限

1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

1

18.3490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3年(合同每年

一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 3 月30日至2020年 4月 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衢州市童家巷8号二楼。

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4月10日9:30时前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响应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4月 10日9:30时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开标。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3. 严格执行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要求投标人代表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所有人员应当适当保持间隔距离(包括排队等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相互议论,不扎堆聚集,做好健康防护。遵守的其他疫情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35709356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5958489166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坊门街童家巷8号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30日

附件信息:

  • 食堂服务项目(磋商中)3.30发.docx

    99.8 KB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0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15

第五部分 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19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23




注:磋商文件中加“▲”,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 QJCG-2020-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具体内容

服务期限

1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

1


18.3490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3年(合同每年

一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 3 月30日至2020年 4月 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衢州市童家巷8号二楼。

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4月10日9:30时前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响应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4月 10日9:30时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开标。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3. 严格执行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要求投标人代表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所有人员应当适当保持间隔距离(包括排队等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相互议论,不扎堆聚集,做好健康防护。遵守的其他疫情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35709356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5958489166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坊门街童家巷8号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30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357093560

2

项目名称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

3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15958489166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18.3490 万元

5

服务期限

3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7

投标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8

响应文件递交及

份数

商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9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年 4月 10日9:30: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11

开标时间

2020年 4月 10日9:30:00(北京时间)

1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4

履约保证金交纳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8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2)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未因违法执业或不规范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及处分。截止

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年内;

4)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

方式留存。

5)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9

媒体发布网址

www.zjzfcg.gov.c n (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jjqggzy.com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0

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

权。

%1、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2. 定义

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采购人”系指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服务、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5.%3 “服务”系指根据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项目有关的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法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其它义务。

6.%3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2.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2. 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采购。

%2.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

1.1磋商文件共分为6部分,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部分 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2除上条1.1内容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2.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2.1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和报价二部分组成。

2.2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 (格式见附件)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投书提供两份,一份放入磋商文件中,一份与磋商文件一起递交。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的业绩

(5)项目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供应商可参考评分细则内容编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4、报价文件的组成:

(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

5.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已提供了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应按已提供的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格式扩展;对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或未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写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供应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响应的,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磋商报价

6.1最低底价:18.3490 万元

6.2报价要求: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6.3本次磋商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正副本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6.4本报价为完成项目要求和合同有关条款等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一切费用和税金: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等)、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打印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专家评审费(含会务费、专家劳务费等)、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无论供应商对报价是否有特别说明,均视为所报价格包含了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价格。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原因及理由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规格、要求及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如发生漏填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7、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7.2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在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印章。

7.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并注明“正本”字样。

7.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供应商法定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7.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顺序纵向胶装成册,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使用胶装成册,活页的投标文件或者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

1.2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应有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供应商公章。

1.3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同时还须另行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未密封或未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

(3)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3.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应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见本磋商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件。

2、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3、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详见《第五部分 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七)磋商结果公示

1.磋商结果公示

1.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jqggzy.com )上进行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定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在参与本次磋商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涉及的质疑和投诉均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九)授予合同签订资格

1、中标通知书

1.1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1.2《中标通知书》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凭证,是授予合同签订资格的合法依据。

2、合同的签订

2.1成交供应商应该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的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

2.3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对采购结果及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作实质性改变,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履约保证金

4.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有效,有效期满后,采购人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全套服务资料后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5、相关费用

5.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49%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5.2评委费、公证费等费用按实结算,由中标人承担。

5.3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

5.4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基本包括以下内容:概况及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基本要求、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和具体要求等。

一、招标内容

1、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慧谷食堂一个

2、托管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商务报价。

3、法定工作日用餐。

4、公司提供食堂经营场地(投标人投标前可以实地考察)。

5、公司食堂经营时间服从公司作息时间安排,具体时间由公司在合同上注明。

6、合同条款内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招标需求

1.价格限制标准:为保障园区企业权利,绿发集团对食堂出售的所有物品享有监督权,根据绿发集团制定标准进行配餐服务。

2.绿发集团对所托管的食堂负有监督责任,经营者负有全部经营责任。

3.绿发集团委派专人对食堂的卫生、食品安全等实行全程监督。并对食堂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测评。

4.经营者必须办理餐饮服务相关许可证。

5.水、电费由经营者自行支付。

6.场地租金由经营者支付(建议年租金在10万元左右)。

7.食堂所需的设施如蒸汽锅炉、蒸饭箱、冰箱、灶具、消毒柜等,已由绿发集团配置完成,根据设备实际使用价值折价转让给经营者使用,后续所需设备均由运营商自行负责。

8.食堂经营时间根据慧谷园区企业上班时间调整。

9.为更好监督经营者,保障食堂用餐安全,由经营者向绿发集团缴纳10万托管服务履约保证金。

三、定价原则

年租金最低10万元,设备评估价见下表:



食堂物资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16日

委托方: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重置成本

成新率

评估价值

购买时间

备注

1

不锈钢双炉灶

2

11,810

75%

8,860

2017.1.6

关于慧谷食堂外包项目[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附件.docx.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