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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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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丹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SDJYB2003009

二、招标内容:

一包:大米、面粉、食用油

二包:鸡蛋

三包:牛奶

四包:调味品

注:采购数量以项目学校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万元)

一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1852000元)

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元整(648000元)

三包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四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四、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只须提供经营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保质、保鲜、全方位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号)的相关规定;

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8、供应商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清单(“一票通”)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录);

9、一包供应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投产品2019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包供应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2019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包供应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标志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牌及所投产品2019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特别强调:各供应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只带复印件)

六、投标商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17393632630)

2、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2日8时30分—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22日9时00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方:山丹县教育局

联系人:马伟永 联系电话:13993626836

地 址:山丹县新城区政府办公楼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鼎 联系电话:18298582121

地 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904室

山丹县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四包)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招标文件.pdf (三包)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招标文件.pdf (二包)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招标文件.pdf (一包)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招标文件.pdf
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四包) 招标文件编号:SDJYB 招 标 文 件 委托单位:山丹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二、总则.......................................................................................................................................15 三、开标与中标...........................................................................................................................19 四、质疑和投诉...........................................................................................................................21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21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23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24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4 三、节能环保...............................................................................................................................28 四、监狱企业...............................................................................................................................28 五、残疾人企业...........................................................................................................................29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31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2 二、投标报价要求.......................................................................................................................33 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3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8 一、投标函...................................................................................................................................40 二、开标一览表(四包)...........................................................................................................41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包).................................................................................................. 42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43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6 七、投标保证金...........................................................................................................................47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48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49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50 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51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52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53 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54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55 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56 (一)、监狱企业(若有)........................................................................................................ 56 (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57 (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58 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59 十八、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 61 十九、附件...................................................................................................................................62 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6 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75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丹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山丹县学校食 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 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SDJYB2003009 二、招标内容: 一包:大米、面粉、食用油 二包:鸡蛋 三包:牛奶 四包:调味品 注:采购数量以项目学校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 万元) 一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1852000 元) 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捌仟元整(648000 元) 三包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 四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 四、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 件中的各项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 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 3 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 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 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 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个体工商 户 的 只 须 提 供 经 营 者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保质、保鲜、 全方位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甘 教厅[2012]52 号)的相关规定; 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8、供应商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清单(“一票通”) 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录); 9、一包供应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及所投产品 2019 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 印件加盖公章);二包供应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 2019 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 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包供应商还须提供所投 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 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准予使用学生饮用奶标志资格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标牌及所投产品 2019 年度经省级及以上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 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4 特别强调:各供应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 评委会查验,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只带复印件) 六、投标商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 得。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 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 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 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 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17393632630) 2、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 年 4 月 22 日 8 时 30 分—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 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届时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方:山丹县教育局 联系人:马伟永 联系电话:13993626836 地 址:山丹县新城区政府办公楼 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鼎 联系电话:18298582121 地 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 904 室 山丹县教育局 2020 年 3 月 30 日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 为准)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山丹县教育局 地址:山丹县新城区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马伟永 联系电话:13993626836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 904 室 联系人:王兴鼎 电话:18298582121 3 项目名称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4 招标内容 四包:采购调味品 (详见第五部分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师生伙食费 6 项目预算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 万元) 四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 7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时间、条件 支付方式:按月结算; 时间:每月月底至次月 5日以前; 条件:中标供应商在每月月底至次月 5日以前,持签收单至山 丹县教育局上报核实食品原料供应情况,经山丹县教育局核查 汇总确认后,供应商根据核查确定的食品原料金额,据实出具 发票进行结算。 8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 资格、资信证明文 件 1、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 保二维码清晰可查、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则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 盖公章); ①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 盖公章); ①提供本企业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 个体户可提供经营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以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发票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若为免税企业或免税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依法免税的 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 用甘肃”的失信记录书面声明及查询记录;个体工商户只须提 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 记录。 9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 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递交备查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1、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 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 号)的有关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 具备保质、保鲜、全方位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4、供应商须具有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 清单(“一票通”)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 台使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注:在开标时,各供应商请携带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 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9 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0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八部分评分办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11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预算,有可能影响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 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0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 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2 货物提供的时间、 地点、方式 供货期:按合同签订要求履行;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方式:由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14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投标人信用信息 查询相关事宜 详见:第三部分第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的有关问题》 17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8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其中采购人 代表 1人,其余专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监督单位:同级财政部门 19 投标语言 中文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套、副本 3套、电子版 U盘文档 1份(U 盘内拷贝 PDF 格 式文件,Word 格式各一份)提交不退。 提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 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折扣率范围 及方式说明 投标折扣率范围及方式说明: 1、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以综合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综合折扣 率为全部投标产品折扣率的算数平均值; 例如:八折的折扣率为 80%,优惠率为 20%,本项目只接 受折扣率报价,不接受优惠率报价。 (2)按开标一览表、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详细的商 11 品名称、品牌、折扣率、供货单价等。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投标方案, 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 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报价应单独填写《投标折扣率明细表》,按产 品逐次报价。 (3)因本项目采购食材数目较大并且种类较多,且考虑到 市场价格的波动性,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此折扣率适用于各品牌 食材; (4)投标报价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等全部费用, 折扣率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5)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且价格不得高 于市场价,服务承诺中须注明报价以略低于同期市场零售价 1% 至 5%为准。 (6)供应商参考的市场价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为基 准。 3、投标折扣率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 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规定,供应商所有投标货物类 型的报价应等同于同类型招标项目的价格,并为同等规模采购 项目(非定点供货)政府采购行业最优惠价格,否则将导致投 标被拒绝。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不得上调。 (3)山丹县教育局有权委托第三方开展采购货物行情调查 工作,并根据第三方提供的数据监测供货商品的价格。若发现 供应商供货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山丹县教育局有权要求中 标供应商降价,若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承诺将价格降 低到市场平均价格以下时,将被暂停该服务资格。 4、四包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有效期内应每一周向山丹县教育 局报送一次产品清单及产品价格调整信息,中标供应商不按时 报送产品清单及产品价格调整信息的,山丹县教育局有权终止 其中标资格。 12 5、在服务资格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 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必须做到服务价格同幅度下调,并同时向 山丹县教育局提交促销活动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促销期限 等)。促销活动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原价格。 2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3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 24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金额为: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元)。 递交形式:转账或汇款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注意事项: 1.1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凭证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所参加采购项 目名称及分(包)段在用途栏简要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 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 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 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系统查 询,具体查询保证金账号信息请参照新版网站“下载专区”栏 目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保证金操作手册》。 1.3 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 (包)标段的子账号都为不同的账号,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 的项目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 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 13 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 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开标时保证金递交的有效性均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山丹县分中心财务股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查询清单为 准。 2、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2.1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 户,并且要求该退款账户必须与投标商转出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一致。 2.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告期满 2日内向 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足额代理服务费,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标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至山丹县聚正工 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备案登记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其质量保证金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 中另行约定。 2.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期满无质 疑或无投诉情况下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付。 3、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3.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 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 串通的; 3.5 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 且在开标前未书面通知招标机构的; 3.6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25 拟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综合排名第 1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 应商。 若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投标 报价相同,技术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技术得分也相同,商务 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26 中标公告 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 27 中标通知书领取 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公告期后2日内到山丹县 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 书。 28 政府采购合同公 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签订,并送至招标 代理公司盖章备案,且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2个工作日内,在甘 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9 履约风险质保金 为保证中标供应商信守合同、保证食材食品安全,采购人在签 订合同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约定履约风险质保金。 30 备选供应商说明 若已中标供应商在日常供货过程中,服务及货物质量达不到学 校要求,需餐学校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由综合评审排名第二 的供应商接替其供货资格进行后续货物供应。 31 代理服务费及相 关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 规定,经与采购人商定,本项目四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叁仟元整 (3000 元)(不包含交易平台服务费) 2、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 标供应商全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4、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 代理机构。 5、专家评审劳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2 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产品投标情形 1、财办库〔2003〕38 号文件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 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 15 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指标投标管理 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内容: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3 其他 1、各供应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 件供评委会查验,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只带复印件)。 2、如有包号,需分别注明包号,如因包号不明而导致废标等问 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若递交保证金后,无法正常参与开标,须于开标前一 个工作日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说明函。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 2.定义 2.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山丹县教育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2.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6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 4.投标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 5.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5.1 最终中标供应商须尽快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5.2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5.3 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由中标人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支付不 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收取。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 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招标单 位发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 1 日内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时间的, 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 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发布延期公告。 6.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 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 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 17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 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4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 1日内 以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 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 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力。 7.踏勘现场和答疑 7.1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 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 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 8.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盖章要求 8.1 供应商投标时间提交的全部材料,具体包括: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 1 份,副本 3份); (2)开标信封:开标一览表及电子 U 盘文档一份(U 盘内拷贝 PDF 格式文件, Word 格式文件各一份)提交不退。 (3)投标函信封(内放投标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 (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当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 为准。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 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在投标文件中。 8.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18 装订。 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8.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逐页盖章,并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内容应完整。 9.投标文件密封和标注 9.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密封,一律使用包装纸包装,且 开口处用打印“封条”字样的密封纸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或写有“密封”字样 的密封印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以及“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9.2 供应商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 U盘”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后标 明“开标一览表”及“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9.3 供应商应将“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则不提交此项)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于投标函信封后提交,用于开标前 检查。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说明:9.2 9.3 项单独统一用普通信封密封。 9.4 如果外层封口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 封概不负责。 9.5《投标文件》在每一文件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开标时间、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并签字盖章。 9.6 招标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胶装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 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7 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投标有效期 10.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 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9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 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 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 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1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 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 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1 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投标 文件的内容。 12.2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投标,撤消投标的应提交撤回说明, 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投标。 三、开标与中标 13.投标过程及评审 20 13.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2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13.3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 标,对此造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解释。 13.4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 该结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 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 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 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5 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1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4.1 接受投标后,直至供应商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招标、审查、澄 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 其他人透露。 14.2 从评标日起到确定最终中标人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标的有关 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 推荐中标人方面对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委托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评标被拒绝。 15.开标程序 15.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 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监督单位代表及采购人代表、主持 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宣布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监督人及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监督人当众宣布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 序对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 21 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 内容。唱标完毕后供应商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 可以当场提出,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 (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 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在甘肃政 府采购网上查询。 四、质疑和投诉 16.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 细规定请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投标人的质疑将由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 日内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兴鼎 联系电话:18298582121 地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 904 室 邮编:7341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7.合同的授予 17.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收到 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 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22 17.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18.合同的签署 18.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 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 签订合同,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采 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18.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 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8.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 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9.履行合同 1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23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24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 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个体工商户只须提供经营者未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 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见 第六部分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 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 25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4.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3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4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 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26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7 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9 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0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1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3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27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4.14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6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 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28 三、节能环保 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 的实施意见》,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采购列入政府采 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一定幅度的价格 扣除和加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在评审时给予其 6%的价格扣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满足技术和服务等条件的情况下,对技术和价格 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的 6%的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 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所安全 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 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9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 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 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则上应 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 购工作 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 印刷的 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 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 持措 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 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残疾人企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 《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30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 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 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 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1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 保证金说明 32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 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 定)。 3.投标货币:应以%作为报价单位。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标文件中的 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 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 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 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 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6.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6.1 投标函; 6.2 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6.3 法人身份证明; 6.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5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6 供应商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7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8 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7.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 33 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8.售后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8.1 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配送人员名单; 8.2 说明货物的保修时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 施; 8.3 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二、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 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配送、调换、验收等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折扣率,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得。 3.投标文件折扣率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 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 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35 一、项目名称: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二、项目编号:SDJYB2003009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 (一)四包:采购调味品。 (二)调味品参数要求 品目一:调味品的采购标准和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1 食用碱 袋 2 木耳 斤 3 料酒 瓶 4 香油 瓶 5 花椒 斤 6 卤料 斤 7 醋 件 8 淀粉 斤 9 姜黄 斤 10 红曲面 斤 11 粉条 件 12 豆沙 件 13 大香 斤 14 胡椒粉 斤 15 花生米 斤 16 紫菜 件 17 白糖 斤 18 老抽王 瓶 19 鲜露酱 件 20 姜粉 斤 21 散粉丝 件 22 盐 件 23 苦豆 斤 24 辣鲜露 件 25 醪糟 件 26 虾皮 斤 27 葡萄干 斤 28 熟芝麻 斤 29 熟胡麻 斤 30 青豆 件 31 黑米 斤 36 32 燕麦片 斤 33 核桃 斤 34 老干妈凤味豆豉 瓶 35 十三香 斤 36 红枣 斤 37 干锅油 瓶 38 生抽酱油 件 39 枸杞 斤 40 辣椒面 斤 41 鸡精 袋 42 味精 袋 . .. . .. . .. 备注:表中所列调味品种类为参考数据,每次供应种类及数量由学校提供的具 体数据为准,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调味品质量标准: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质保期、 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原料安全、色泽正常、粉状无结块、游酱均匀,酱体无结 状、无污染、无残渣,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三)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1)乙方所供产品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与甲方代表一起清点货物, 办理有关手续。 (2)由于乙方所供产品导致的人生健康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 有费用及索赔均由乙方承担。 (3)采购单位所采购的产品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运输、配送。乙方达不到项目规 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 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 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 (4)乙方应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本合同规定 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服务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 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停止或延迟食材供应项目实施工作。 4、特别说明: 1、食材质量要求:在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必 须确保食材的新鲜度,供应商配送的每批次的食材均要提供相应时期省级及以上质 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37 2、包退包换要求:质保期内,无法使用的货物,需替换同样货物供客户使用, 拒绝退换的取消供货资格。 3、质保期内上门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 用均不再收取。 4、培训要求:对客户进行货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9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投标函信封 1 份,开标信 封(含电子文本)1份,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十四、其他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十七、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八、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 十九、附件; 40 一、投标函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 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 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 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 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 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监督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 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标准向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九)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十)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41 二、开标一览表(四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投标单价(元) 折扣率(%) 备注 综合折扣率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1、此开标信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若有分包,此表每一包一份,单独分开递交。 2、本项目投标报价报平均折扣率(即所提供食品原料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础上,报出折扣率。) 42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生产厂家 数量/单位 投标单价(元) 折扣率(%) 供货期 备注 综合折扣率 大写: 小写: 注:1、若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视为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货物投标单价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为基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43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质量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许 可证、备案 证)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三年内有无 受各级管理 部门的处分 年份 处分或处罚记录 处分单位 相关说明 2017 44 或处罚 2018 2019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后附: 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提供本企业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个体户可提供经营 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发票为准,复印件加盖公 章);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或免税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5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另提交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投标 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密封袋,与开标前接受检查。法人参与 投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46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 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包号)《招标文件》中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 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47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票据装订格式 供应商电汇凭证(加盖公章) 48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本公司声明: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 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 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经营者未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查询结果;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49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问题。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50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 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 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 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 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51 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 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或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52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自行编写) 例如: (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 2020 年 月 日就 项目(包号)公开招标(公 开招标文件编号: 事宜,我公司作为供应商,作如下保证:保证所 有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完全响应贵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及 售后服务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53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自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54 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55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投标报价 明细表所述生厂商相一致。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供应商 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小微企业认定表。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56 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一)、监狱企业(若有)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有关监狱企业的相关证件资料,投标人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此项。 57 (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1、后附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58 (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 承 诺 书 本制造商同意将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能(含节水)认证暨“节”字标志 认证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 期,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制造商承诺列入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中没有财 库[2007]119 号文规定的进口产品。 本制造商及代理商承诺在本期“节能清单”有效期内保证“节能清单”所列 型号/系列的产品稳定供货,不出现以停产、无货等原因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 不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并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本制造商承诺本期“节 能清单”的销售联络信息和产品信息真实有效。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制造商愿意接受财政部对本制造商及代理商做出的列入 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供应商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单位的可不填写此项 59 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外 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对应页码 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 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60 技术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 务标准、验收”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偏离情况 对应页码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因本项目技术参数复杂 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分,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此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 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61 十八、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 (格式参考第八部分评分标准填写) 注:不填写此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分值的漏记、误判 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十九、附件 1、《投标文件》密封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 标 文 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63 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代表人: (签字) 投标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正/副本 64 3、资质证件原件档案袋封面样式: 供应商资质证件原件递交单 供应商名称 (字体加大以 方便辨 认) 联系人 电 话 企业资质 其他证件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数量 说明:如供应商认为表格内容不够完善时可自行添加; 65 4、开标信封及投标函信封格式 请按以下内容填写开标信封、投标函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开标信 封及投标函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请不要更改信封格式: 开 标 信 封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 (盖章) 注:内附“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 U盘” 投 标 函 信 封 致: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注:内附“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66 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乙双方有 权签订合同时在保留合同格式的基础上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 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67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四包)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68 甲方(采购人):山丹县教育局 乙方(入围供应商): 根据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四包)公开招标采购结果, 为了保 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的规定, 经双 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月名称: 山丹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四包) 二、项目编号:SDJYB 三、签订地点 山丹县教育局(地址:山丹县新城区政府办公楼) 四、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单价标准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生产厂家 数量/单 位 投标单价 (元) 折 扣 率 (%) 供货期 备注 综合折扣率 大写: 小写: (注:填写不下时,町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根据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供货商投标文件承诺确定,乙方投标货物、品牌, 规格,原料单价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标准落实执行,在本项目采购时限内,乙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自或随意更换货物品牌,规格,变更食品原料单价。乙方一旦违 约,采购营养餐食品原料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投标文件承诺追究乙方责任和赔偿。 五、履约风险质保金 69 为保证中标供应商信守合同、保证食材食品安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 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风险质保金,调味品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风险质保金 万 元。风险质保金不计利息,待合同期满后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采购人无息退 还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不按标的货物供货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一次扣除履 约风险质保金的 0.5%至 1%。 六、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质量标准要求 供应货物,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保证向甲方所辖学校供应的产品 新鲜、颜色好,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 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营养和卫生标准: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卫生标准 及营养标准,并严格按照学校需求计划供应。 3、食晶采购质量:各种食品必须是投标文件中出具授权书,由国家工商部门 认可的经销企业供货,食品必须按照招标时所提供的规格供应,否则甲方根据相关 规定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4、食品原料仓储要求:乙方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 品;贮存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食品仓储标准,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 检查、对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5、食品原料配送要求:乙方食品原料车必须是入围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箱式 车辆,负责配送原料的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货物运抵学校后,甲方可 随机抽样检查,如有不符合标准或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参数不符,甲方有权提出 退换货要求,同时,乙方食品原料车辆在配送食品原料途中产生的运输费用自负, 与需求食品原料学校无关。严禁乙方将食品原料转包第三方进门配送。 6、食品原料接收要求:甲方委托各学校接收乙方所提供的学生营养餐食品原 料,各学校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学生营养餐采购原料入库 管理相关办法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品牌或标准进行验收,若出现乙方提供的 食品原料与中标标书中所提供的食品原料品牌或标准不一致,或配送时不新鲜,学 70 校有权坚持原则拒收,坚决禁止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流入学校。 七、食品原料单价 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单价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标准落实执行,严禁乙方与供 方(各学校)进行二次价格协商,擅自提高货物供应价格。若乙方要调整原料价格, 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八、付款方式 1、乙方须按照与各学校合同规定采购食品原料,每月底至次月 5日以前,持签 收单到山丹县教育局上报核实食品原料供应情况,经山丹县教育局核查汇总后,乙 方根据核查的食品原料金额,据实出具发票进行结算。 九,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将配送各学校的食品原料按时按要求送达,影响次日供餐,各学校 可根据采购合同提出合理的违约责任赔偿金数,上报山丹县教育局,从乙方履约风 险质保金中扣除后返还学校。学校收到的违约责任赔偿金只能用来提高学生营养 餐质量或给学生加餐,学校不得挤占、挪用。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约金 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逾期超过 5 日,乙方仍不能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学 校,由此引发学校不能正常供餐,甲方可立即中止乙方供货资格,并与乙方解除采 购合同。 十、备选供应商 若已入围供应商在日常供货过程中,服务及货物质量达不到学校要求,需餐 学校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与其解除采购合同,由综合评审排名第二的供应商 接替其供货资格进行后续货物供应。 十一、税费:中标企业必须提供与本企业名称一致的税票,税费由企业承担。 十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服务期约 年。 十三、合同期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1 十四、食材配送区域 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 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 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 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 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 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4、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 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六、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 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 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 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 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 72 责任。 十七、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 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 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八、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 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 终止的生效日期。 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 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 和服务。 十九、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承诺书、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 办理.。 2、所有经一方或双方(包括乙方与各学校)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 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 73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 日期。. 3、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壹份,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 《 项目(包号)》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 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甲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法人或被授权人: 日 期: 法人或被授权人: 日 期: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代理公司: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山丹县北大路创新创业大厦 904 室 电 话: 18298582121 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 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74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单 合同编号: 合同备案号: 单位:台、套、万元 序号 品目 商标 规 格 型 号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到货数 抽检数 质量状况 合格数量 验收 结论 1、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 ) 2、配置是否与合同一致( ) 3、合格证、说明书、附件等是否齐全( ) 4、发票原件是否收妥( )、 5、其他验收意见: 验收人: 负责人: 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75 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76 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成员 之一。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其余专 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3.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财政部 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 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 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 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 发。 4.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 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 由监督部门和山丹县聚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组 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 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有倾 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2.评标办法 77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 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质量保证 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 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 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 释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 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 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修正计算 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3.3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 78 后,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但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 3.4 资格性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 由采购人、监督部门、代理公司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招 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提供)、法人代 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提供本企业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个体户可提供经营者个 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发票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若为免税企业或免税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的失信记录 书面声明及查询记录;个体工商户只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 79 执行人记录”查询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递交备查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1、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甘 教厅[2012]52 号)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保质、保鲜、全 方位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4、供应商须具备通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管理平台打印配送清单(“一票通”) 的能力(需提供近一个月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使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注:在开标时,各供应商请携带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 查验,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 详评 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三个方面 采取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评定打分。 三、投标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1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 无本次报价服务相关资质投标的; 1.3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内容的; 1.8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的;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1.9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10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0 1.11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 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12 供应商未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1.13 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 1.14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重要参数。 1.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评标标准: 1.评分办法 实行综合评分办法 2.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要素 分 值 商务部分 25 分 供应商具备固定的满足应急供应需求的仓储场所(提供现场照片及合同等 相关证明材料),20-50 平米的得 2 分,50-100 平米的得 4 分,100 平米 以上商务得 6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6分) 6 供应商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得 2分,店内照 片得 2分(满分 4分) 4 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保险单据,无 原件不得分)(满分 2分) 2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为学校配送货物的业绩证明材料且服务良好者,每提 供一份得 1分,最高得 3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履约评价证明 原件备查,缺一项不得分)(满分 3分) 3 81 供应商提供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查询截 图,原件备查)(满分 3分) 3 供应商配备食材配送车辆(箱式货车)一辆、配备送货司机 1人及配送人 员 1 人(须提供人员健康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人员驾驶证、有 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备查),得 3分,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 3分) 3 供应商有详细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得 2 分,具有规范的财务核算流程的 得 2分(满分 4分) 4 技术部分 35 分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采购、贮存、加工、配送、 车辆管理、验收、质量保证等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 6-8 分,方案 合理完善可行的得 3-5 分,方案基本可行的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8分) 8 供应商提供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保障措施,各项措施科学完善得 5-6 分,措施合理得 3-4 分,措施一般可行得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 6分) 6 供应商承诺提供包退、包换服务制度的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 分) 3 供应商提供针对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毒、呕吐、腹泻等) 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处理效果佳得 5-6 分,切实可行得 3-4 分,一 般合理得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分) 6 供应商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方案科学合理,承诺全面的得 5-6 分,方案较合理,承诺较全面的得 3-4 分,方案及承诺一般的得 1-2 分。 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分) 6 供应商提供应急配送服务方案,建立了非常完备的应急配送体系,且具有 很强的操作性的得 5-6 分;建立了基本的应急配送体系,具有一定的操作 性得 3-4 分,应急配送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 6分) 6 报价部分 4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0 82 本项目报价要求:所提供食品原料价格以超市或大型卖场零售价格为参考 值的基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报价。以 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中综合折扣率最低的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为评标基准价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再乘以权重分 数,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100。(满分 40 分) 注: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 181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 合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企业注册地工信局 开具的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及《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原件(详见第三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小微企业认定表。 83 附件: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 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餐企业(单位)是指在甘肃省内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供 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准入”是指供餐企业(单位)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提供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业资格。 第二章 供餐企业(单位)准入条件 第四条 为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企业(单位)应当熟 悉学校教学、学生生活规律,充分认识学生营养餐的公益性特点,具有为学生提供优 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 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 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第六条 供餐企业(单位)从事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作保 障,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 50 万元。 第七条 供餐企业(单位)具有从事社会食品生产经营服务 5年以上,且社会 信誉良好;或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服务 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业绩。 第八条 供餐企业(单位)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厨 师及以上等级证书,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经县(市、 区)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第九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 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 各种工作规范,以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掌握有 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第十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具备与提供服务的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食品贮存、 84 加工场地和配送工具。 第三章 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程序 第十一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 供餐企业(单位)。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应由县(市、区)政府组织,教育部门牵头实施。要在当 地主流媒体发布招标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的供餐企业(单位)必须符合进入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 企业(单位)准入条件,提交企业相关资质证照、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明和专职从事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明材料,以及由银行提供的当前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并提交投标营养餐配餐方案。 第十四条 县(市、区)要成立由主管县(市、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义 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通过对投 标供餐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实地考察、用户走访、答辩评审等程序,掌握其 资质资信、资金保障、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及近两年经营业绩等情况,论证投标企业提 交的营养餐配餐方案的可行性,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中标供餐企业(单位)。评标结 果应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 第十五条 县(市、区)招标工作小组在编制招标评标细则时,对供餐企业(单 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予以加分。 (一)具有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二)具有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 (三)被省、市(州)、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为 A级餐饮服务 企业的; (四)具有 3年以上学生食品生产经营服务经历的。 第十六条 县(市、区)教育部门应与中标的供餐企业(单位)签订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营养食品卫生、质量、 价格及服务要求。 第十七条 中标的供餐企业(单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由供餐企业(单 位)与县(市、区)教育部门协商确定。 第四章 供餐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如食品生 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和营业执照,未取得证照的不得提 85 供供餐服务。 第十九条 供餐企业(单位)对所提供的学生营养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其法 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主动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和教育部门 及学校、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承担食品安全 管理职责。 第二十二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岗位 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其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供餐企业(单位)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有 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加工食品要符合卫 生规范,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健全食品成品留样制度。 第二十四条 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加工、配送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 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 第二十五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 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为多个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企 业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巡检制度,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 应在用餐学校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供餐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组 织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并做好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防止 火灾事故发生。 第五章 供餐企业(单位)的退出 第二十七条 供餐企业(单位)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县(市、区) 有关部门有权依照合同取消其供餐服务资格: (一)未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合 同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 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二)发生供餐学生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 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三)因擅自提高营养餐价格,或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 起群发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86 (四)掺杂使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 果的; (五)未按合同要求供餐,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六)在供餐过程中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七)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止供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十八条 凡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取消其经营服务资格的供餐企业(单位), 3年内不得进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市场。 第六章 学区(学校)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区或学校应建立监督考核办法,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 对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各项要求。履行对供餐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其遵 守国家有关学生营养餐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学生营养餐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饭菜 质量、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学生营养餐工作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 学区或学校应建立学校领导、监管部门、家长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 理机制,学校总务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履行学生营养餐工作监管职责;鼓励学校 引进第三方或相关行业组织对学生营养餐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十一条 学区或 学校应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定食品安全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 事故发生。 第三十二条 学区或学校应努力为供餐企业(单位)营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 建立竞争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学校、学生和供餐企业(单位)利益。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 相应的细则。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开标与中标 四、质疑和投诉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节能环保 四、监狱企业 五、残疾人企业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二、投标报价要求 第五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服务标准、验收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四包)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四包) 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保证金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十一、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十二、质量保证承诺 十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十四、其它商务及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行设计) 十五、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十六、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一)、监狱企业(若有) (二)、残疾人企业(若有) (三)、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若有) 十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十八、综合评分页码对照表 十九、附件 第七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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