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JHCLY2020011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45万元/年度。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年(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年服务费与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相同,最多续签一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5、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8:3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政采云报名后请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发送至39185122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X项目”)

6.提示: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0年4月10日14时30分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在2020年4月9日下午16:00时前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收件人:李女士, 电话0570-7982622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4.通过邮寄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4月10日14: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开标室1举行。

九、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0570-7982622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先生 688952

十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管部门投诉(电话:0570-7011687)。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信息:

  • 定稿-磋商文件-龙游县湖镇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doc

    402.8K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HCLY2020011

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10587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HYPERLINK \l _Toc1378 第一章 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702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2510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24419 一、说明 10

HYPERLINK \l _Toc28973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1202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HYPERLINK \l _Toc31972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HYPERLINK \l _Toc5049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4

HYPERLINK \l _Toc18925 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17

HYPERLINK \l _Toc3174 七、采购终止的情形 17

HYPERLINK \l _Toc22060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7

HYPERLINK \l _Toc17403 九、法律责任 19

HYPERLINK \l _Toc23835 十、其他 19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二、项目要求 22

三、验收要求 22

HYPERLINK \l _Toc14912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26

HYPERLINK \l _Toc26313 一、磋商原则 26

HYPERLINK \l _Toc29053 二、磋商程序 27

HYPERLINK \l _Toc7842 三、注意事项 27

HYPERLINK \l _Toc801 四、 评分细则 29

五、开评标程序 3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

HYPERLINK \l _Toc535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ZJHCLY2020011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45万元/年度。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年(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合同年服务费与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相同,最多续签一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5、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8:3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政采云报名后请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发送至39185122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X项目”)

6.提示: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0年4月10日14时30分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在2020年4月9日下午16:00时前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收件人:李女士, 电话0570-7982622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4.通过邮寄备份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4月10日14: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开标室1举行。

九、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0570-7982622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先生 688952

十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管部门投诉(电话:0570-7011687)。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2

项目名称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

实施地点

龙游县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7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年(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合同年服务费与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相同,最多续签一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8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详见采购公告

9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

1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2020年4月7日17:00时前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公布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lyxztb.com(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4

分包

不允许

15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如有)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共三类。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20

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编制)。是否分册由供应商自行确定。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再递交2份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21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2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上传。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

23

磋商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0日14:30时

24

磋商时间、地点

2020年4月10日14:3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开标室1

25

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或拒收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供应商未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

磋商小组的组建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 3

27

电子开评标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潜在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电脑及CA锁,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锁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8

其他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29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3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帐户,逾期未支付的取消中标资格 。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的7天内按约定退还(无息)。

31

投标报价

1.本次采购投标最高限价为总价45万元。供应商应按此最高限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报价应为提供本次采购全包干价,包含货物价款、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仓储费、保险费、途中损耗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检测验收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产品更换所需的各种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招标代理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一切费用。

32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中所叙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磋商组织人”系指“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服务”系指按本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工作。

“▲”系指按本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即刻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磋商公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响应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于阐明所需采购磋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规定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布答复,请所有投标人必须注意。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

8.2报价

8.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报价包含货物价款、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仓储费、保险费、途中损耗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检测验收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产品更换所需的各种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招标代理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采购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间等实质性条款。

投标报价固定是指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8.2.2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第六章的所有附件及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含商务报价、资信技术二个部分内容;

10.1报价部分

▲(1)磋商函(附件1)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3)二次报价表此表无需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作为磋商过程后二次报价时填写。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传真号:0570-7982622,指定邮箱号:391851221 @qq.com)。)(附件3)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4)

10.2资信技术部分

▲(5)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必须实质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A

营业执照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

C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D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项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证照合一的无须提供后二项)

E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附件6)

供应商基本情况(附件7)

(8)企业简介:投标方企业规模、人员结构、经营状况、技术优势、有关荣誉及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9)投标方案介绍:要求详细列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组织管理方案作业工艺及流程、应急保障方案、服务承诺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8)

(11)项目实施人员情况(附件9)

(12)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10)

(13)商务偏离表(附件11)

(14)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以上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投标方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投标的重要指标。一旦开标后,经审核确定投标资格和技术能力不能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则投标方即刻被废标或被拒绝进入商务报价阶段。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12.1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报价、资信技术二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3响应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2.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采购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应材料,该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描述。

1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2.6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2.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2.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四、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修改和撤回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3.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一袋;并标明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1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封面应注明“χχ(指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外层包装格式(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JHCLY2020011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13.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拒绝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3.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13.5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4、评审、磋商时间

14.1 在磋商邀请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审。

14.2 开标会议由招标组织人主持,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并签到。由于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15、组建磋商小组

15.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自行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出具评审结果。

16、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6.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供应商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规定的范围、质量;

(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详细评审,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否决。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17.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17.2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17.3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的行为,都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7.4磋商小组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17.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评审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评审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8、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响应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磋商活动的行为。

19、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比较与评审

21.1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报价部分详细评审,进行综合打分。

21.2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项目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规格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2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U盘或光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寄送到指定地点的;

22.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2.3磋商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2.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2.5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2.6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2.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采购终止的情形

23.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采购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2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3.3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4、确定成交供应商准则

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二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

24.2 采购人只对评审结果负责,不对评审结果作任何解释。

25、成交通知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应及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签订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体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供应商自身原因的,应追究其行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26.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27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52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二家中标单位各承担1/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与招标代理机构。

27.1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27.2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九、法律责任

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9.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响应、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其他

3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31.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其他任何方式或信息来源均无效。

通讯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答疑咨询电话:0570-7982622

公告网址:www.zjzfc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lyxztb.com(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采购类别

具体品种

1

蔬菜(含水产)类

各类蔬菜、水产

2

鲜肉类(含牛羊禽肉)

猪脚、大排、仔排、全精肉、猪肝、猪腰、猪肠、猪肺、猪皮、猪头肉、有皮五花肉、无皮五花肉、夹心肉、牛肉、羊肉、白条鸡(带脚环)、白条鸭(带脚环)等

3

冷冻类

带鱼、鲳鱼、鱿鱼、小黄鱼、冻三黄鸡、冻全鸡、冻全鸭、冻鸡腿、冻鸡胸、冻鸡肫、冻鸡中翅、冻鸡翅尖、冻鸡爪、水饺、汤圆等

4

豆制品类

茴香干、油泡、油块、面筋、千张、千张节、千张包、素鸡、素肠、白豆腐干、老豆腐、臭豆腐、内脂豆腐、盐卤豆腐等

5

干杂货及调味品类

各类干杂货及调味品

6

禽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煮熟剥壳)、皮蛋、咸鸭蛋等

7

其他类

大米、麦粉、食用油等

二、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年(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合同年服务费与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相同,最多续签一次,但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二)供货量:具体以计划采购时间、数量、品种为准。

(三)供货与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2.中标人须指派专车、专人负责各类食材的配送工作。其中食品接触人员须取得食品健康证,配送车辆须每日进行防疫消毒。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一律无条件退货并按违约、违规条款处理。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已送达的同批次食材的货款一律不予支付。

4.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招标单位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食材采购通知要求,在使用单位指定的时限内送达。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中标人须按照招标单位的电话通知要求,在1小时之内送到。

6.若因中标人原因,给招标单位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7.中标人因送货出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安全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8.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9.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原中标人被解除合同的,则由中标候选人替补签订合同,如中标候选人放弃替补签订合同的权利的,则招标单位可重新组织招标。

其他服务承诺: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送货方式、应急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

(四)各类食材品质要求

1.每批次蔬菜均应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农药残留量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的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每批次蔬菜的农残量检测报告。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等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危害及机械损伤。蔬菜利用率达95%以上,必须具有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整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等。根据不同品种的要求去泥、去蒂、去根、去皮、去壳等。

2.每批次鲜肉类配送均应附有定点屠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若是冰鲜肉,则提供新鲜度检测证明。鲜嫩度合适,肉色鲜红色,光泽好,肌肉质地坚实,纹理致密,脂肪色为白色,光泽好。不能掺杂老猪肉,病(猪牛羊禽)肉及注水肉。杂骨要求切成均匀小块。不得提供冷冻肉。

3.豆制品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检验合格证明,不许加入添加剂(如保鲜剂、防腐剂、保水剂),送到时保持新鲜、不腐败、不变质。豆制品需保证物品的质量,达到食堂烹饪的要求。内脂豆腐送到食堂要求切好小块。提供QS或SC质量认证书。

4.每500g新鲜蛋类鸡蛋个数必须在6-8个左右。每箱鸡蛋里压破壳不超过3个。鸡蛋类需保证物品的新鲜,不变质等。鹌鹑蛋送到食堂需要煮熟去壳。每批次到食堂的禽蛋必须提供兽药残留量和抗生素残留量检测合格证或报告。

5.干杂货及调味品类: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保质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外包装无破损,厂商标识完整,不得私自改装、分装或降低品质,货物不得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货物包装不得有任何监管安全隐患。提供货物出厂合格证,48小时留样备查。每批次散装干货必须附农残检测合格证、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检测合格报告。每批次腌菜必须提供亚硝酸盐检测报告。

6冷冻食品:冰冻货物保证色泽鲜,无变质腐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储存及运输中不得有解冻或再次结冻的情况,解冻后渗出液不得超过总重的10%。外包装必须完整无缺,明显标识货物名称、制造厂商、出厂日期及保存期限。保质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若发现篡改日期,则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48小时留样备查。

7.大米:符合国家 GB/T 1354-2018 大米的标准,保证新鲜度,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标示清晰,批次清楚。

8.食用油:要求产品是一级非转基因为纯植物油,等级一级(物理压榨,不含调和油,转基因芽材料制成的豆食用油),保质时间不低于12个月。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包装应符合GB/T17374-2008规定和卫生要求,有关标签和标识规范清晰。

9.所有物品包装不得有任何安全隐患,提供物品出厂合格证。保质期限不得少于规定保质期的1/2(从交货之日起计)。

10.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通过国家、部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交货时随货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确保货物质量。凡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视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三、配送工作要求

㈠中标配送企业必须在镇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标人必须凭食品安全责任险缴费发票签订合同。逾期未保,视作自动放弃配送资格。

㈡所有食材必须随货提供票证(具体票证见招标内容及标准)。有货无票证,视作不合格配送。结算价包含货物价款、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仓储费、保险费、途中损耗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检测验收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产品更换所需的各种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招标代理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一切费用。

㈢配送企业必须按照食堂约定的时间配送到点到位。听从镇政府指挥,凭食品配送专用车辆标志进入镇政府。

㈣所有配送人员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留镇政府存档。

四、食品质量控制

㈠严格执行阳光验收制度。所有进食堂食材必须在阳光食堂的监控下完成验收。

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有效率必须达到100%。

㈢严格执行退货制度。对不符合食堂要求的食品要马上退货,并做好退货的相关手续办理(退货、处罚、记录备案等)。

五、奖惩办法

为强化对中标企业配送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制订并实施《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品原料配送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㈠配送企业履行合同期间,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严格兑现承诺,未受到相应处理的,干部职工满意度高的,在下年度招标配送企业优先考虑。

㈡配送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罚,并纳入企业考核:

1. 配送企业每批次食材原料的农残检测合格证等票证必须随货送到,若缺少: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三次的终止合同。

2.发现配送企业自行更换采购品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金1000元;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终止合同。

3.发现配送人员、检测人员与配送方案不符,且未向镇政府书面备案,并通知镇政府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终止合同。

4.发现配送食品有掺杂或等级达不到配送要求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并终止合同。

5.中标企业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招标单位依法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中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下一轮招标黑名单。

6.发现配送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下轮招标总得分减5分;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下一轮招标黑名单。

7.配送期间,因产品质量原因受到龙游县市监局责令整改以上处理的,或者发现快检合格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或一票通造假(必检项目漏检、未检视同造假)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下一轮招标黑名单。

8.配送期间,因食品质量造成严重事故的,除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外,按照相关法律追究配送企业刑事责任。

9.配送期间,原则上二家入围供应商以月为单位轮流配送,招标人根据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供应商考核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暂停其配送服务。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货款每月结一次,按月实际供应数量结算,于次月15日前支付,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算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准价×折扣率。

基准价确定:一是由市监局提供参考价。二是组织询价组进市场、超市询价(不含促销价)。结合市监局提供的参考价,取平均值为次周的基准价。

其他

本项目确定排名第一、二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配送期间,原则上二家入围供应商以月为单位轮流配送,招标人根据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供应商考核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暂停其配送服务。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一、磋商原则

1、本次竞争性磋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各磋商方参加报价。

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性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3、磋商小组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对所有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

二、磋商程序

1、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内容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3)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二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2、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同类项目的业绩等方面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有大的缺项、漏项。如果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做出变更,应在磋商文件中有文字说明其原因和理由。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A、磋商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磋商小组将确定不具备投标资格和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方不能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改为有效。磋商小组将对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磋商、评审、打分。

3、详细评审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资信技术分和商务报价分合计组成,其中资信技术分85分、商务报价分15分;满分为100分。

(2)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资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3)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分别对每个供应商资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即为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后计算二次报价,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报价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审结果。

三、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

项目

投标评分标准

分值

需提供证明材料

1

企业实力

投标人在龙游县范围经营场所功能区(如蔬菜基地、仓储、分拣车间、配送车间、检验室等)情况(面积及机构设置):横向比较,由专家评委综合打分。0-5分

0-10分

1、投标人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现场平面布局图及图片)等材料。

2、检测设施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合同等材料。

3、场地的相关合同资料等。

具有农残检测能力,配有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得2分;具有添加剂、药物残留的定性、定量测定功能,配有食品安全分析仪得2分;具有食用油检测设备得1分,最高得5分。

2

企业认证及信誉

1、投标人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4、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的得2分;

0-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

经营

管理

对从业人员培训、健康证的持有、基本素质和配备结构、工资福利保障的购置等情况酌情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好的得5-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

0-5分

制度建设按企业编制的管理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酌情评分。好的得5-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

0-5分

根据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组织措施(单位规模、卫生条件、运输能力、仓储面积、管理水平等软硬件设施等)酌情给分,好的得5-4分,较好的得,3-2分,一般的得1-0分。

0-5分

4

人员配备

根据各投标人拥有配送服务人员(包括:驾驶员、采购、分拣、食品检测员、仓管、配送、接单、财务等),须提供单位相关人员和工资清单,并持有健康证,评委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组成、专业配置、类似项目经验、年龄结构是否合理等综合比较评分。最高得5分;

0-5分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5

配送

业绩

自2017年1月以来承担过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物资配送业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0-10分

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满意评价意见表证明材料。未提供以上材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