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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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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机关)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项目编号:HYZB-HQ-2020-01)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HYZB-HQ-2020-0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2.项目编号:HYZB-HQ-2020-0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36.1 天津天穆会芳楼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天穆镇铁东北路天通路18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服务类项目 服务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际用餐天数以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1.0 36.1 36.1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志刚,张洪梅,侯志勇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于工
2.联系电话:022-24414892 1762278105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五爱道2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文怡:022-8651613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414892 17622781053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5415.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doc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目录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YZB-HQ-2020-01)

采 购 人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358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HYPERLINK \l _Toc2299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HYPERLINK \l _Toc2183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2

HYPERLINK \l _Toc10248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29

HYPERLINK \l _Toc24308 第五部分 磋商文件格式 3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二) 项目编号:HYZB-HQ-2020-0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丁字沽街道办事处职工用餐现采用配餐形式,由配餐服务单位集中生产加工、分装、分送、供应职工食用的盒装菜肴、主食及汤饮。职工用餐质量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22元,就餐人数约为95人,菜品须为清真餐为保障本单位职工的就餐需求及安全,特进行本次采购。

(二)服务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际用餐天数以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39.71万元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公告之日的财务报表)。

(四)2019年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获取。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四)磋商文件的售价:300元 (文件一经获取,费用概不退还)

(五)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 09:30时

(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3月30日 09:30时

(三)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于工

(二)联系电话:022-24414892 17622781053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五爱道2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文怡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6516135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414892 17622781053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问题,不得重复提交)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

十二、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

收取方式:支票、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电汇要求:

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

账 号:77100154800003333

(1)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以以上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与要求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2)未成交单位可在成交公告公示后退还磋商保证金,需递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无息)

(3)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1份合同原件(采购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委托的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产品及服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丁字沽街道办事处职工用餐现采用配餐形式,由配餐服务单位集中生产加工、分装、分送、供应职工食用的盒装菜肴、主食及汤饮。职工用餐质量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22元,就餐人数约为95人,菜品须为清真餐,为保障本单位职工的就餐需求及安全,特进行本次采购。

(二)服务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际用餐天数以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39.7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公告之日的财务报表)。

(四)2019年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地方管理部门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对成果审核的要求。交付使用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供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相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及参与项目经历。

(四)本项目合同内容同样作为要求条件,供应商参与磋商时视为认同合同内要求内容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报价应报总价和单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餐费、配餐的制作、配送、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水费、电费、煤气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3.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季节性材料价格变化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所报价格中,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单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其他资源,在方案中没有说明的,实施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实施方承担。

5.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文件内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及菜品明细,对原材料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明及承诺。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服务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际用餐天数以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服务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5.其他服务内容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付款方式

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每季度前15日内根据实际订餐份数结算上一季度餐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六)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七)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2.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八)磋商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磋商开始

1. 第一步: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

(1)下述列表内资格审查要求的内容,需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资格审查时未按要求提供者或提供不全的做磋商无效处理。(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任何一项内容不清楚按磋商无效处理)

(2)对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格性文件,资格审查时不予承认。

资格审核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公告之日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19年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加盖公章

6

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 第二步:磋商小组可以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共两次报价,响应文件中为一次报价,磋商过程中报价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磋商方可进入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四)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20分)

分值

1

价格

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有效最低评审价/有效评审价)×价格权值×100%

注:评审价=磋商报价*(1-X),小型和微型企业:X=6%;非小型和微型企业:X=0

(说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声明函,或与事实不符者,或由磋商小组认定本项目不适用此规定的,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分

第二部分 客观分(20分)

分值

1

供应商实施能力

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服务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1分,最高得3分。

类似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②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③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注:响应文件中要求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3分

2

企业认证评价

供应商具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3分

3

清真备案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经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备:5分;不具备:0 分。

5分

4

人员配备情况评价

1.拟配备的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整体管理及服务能力突出。从事该行业3年及以上,出具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供身份证以及磋商前半年内至少连续 3 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齐全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拟配备厨师长1名,回民,年龄3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3周岁以下,具备5年及以上从事食堂或餐饮服务的工作经验,并同时具备三级或高级及以上厨师证和健康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厨师证、健康证、厨师长本人的身份证、磋商前半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齐全:3分,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全体工作人员均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全部健康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2 分,未提供 0 分。

7分

5

服务承诺

(1)供应商书面承诺在近三年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债务纠纷。提供相应承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与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相应承诺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60分)

分值

1

配餐方案评价

配餐方案考虑全面,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可根据季节提供2周以上不同配餐方案,菜品明细详细,营养搭配合理,菜品种类多样:10分;

配餐方案考虑基本全面,满足项目需求,可根据季节提供1周以上不同配餐方案,营养搭配合理,菜品种类避免单一:6分;

配餐方案考虑不全面,提供至少1周不同配餐方案及菜品明细,考虑营养搭配:3分;

不能提供详尽的配餐方案及菜品明细,或未考虑营养搭配情况:0分。

10分

2

食材采购、储存方案措施评价

供应商需在相应文件内提供食材、饭盒等采购、储存方案:

货物来源正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有固定供货商,可以提供固定供货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且提供安全科学、合理可行的储存方案的:8分;

货物来源正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且提供安全科学、合理可行的储存方案的:5分;

货物来源正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且提供的储存方案不够详尽的:3分;

无货物来源说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或未提供储存方案的:0分。

8分

3

加工流程方案评价

加工流程安全、卫生、科学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管理方案详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7分;

加工流程安全、卫生、符合餐饮加工程序,管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4分;

加工流程安全、卫生、基本符合餐饮加工程序,有相应的管理方案的:2分;

未提供加工流程方案的 0 分。

7分

4

安全、卫生保障措施

供应商需在相应文件内提供针对场地、环境、设备等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人员信息、设备信息、照片、相关证明材料等: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细致全面,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切实可行,并提供真实有效现场的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8分;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全面、可行,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真实有效相关证明材料:5分;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分;

未按要求提供安全、卫生管理方案:0分。

8分

5

饭菜成品留样方案

供应商需每日将饭菜成品封样留存 48 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

有专业、安全、卫生、先进的封样设备,留样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留样记录细致、完善、周全:6分;

有专业的封样设备,留样方案合理、可行,留样记录完善:4分;

有封样设备,留样方案可行,有留样记录:2分;

无封样设备,或未提供留样方案:0分。

6分

6

配送方案评价

供应商需在相应文件内提供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送餐人员车辆配置、送餐时效保障措施、餐饮质量保障措施等:

配送车辆安全、卫生,符合国家地方集体配餐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车辆证明,人员配置合理,方案措施细致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8分;

配送车辆安全、卫生,符合国家地方集体配餐相关规定,人员配置合理,方案措施全面,合理,切实可行:5分;

配送车辆安全、卫生,符合国家地方集体配餐相关规定,方案措施可行:3分;

未提供配送车辆相关信息或未提供配送方案:0分。

8分

7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评价

对突发状况考虑细致全面,应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时效性高:7分;

对突发状况考虑全面,应对方案合理,可行性高:4分;

有对突发状况的考虑:2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0分。

7分

8

售后服务及满意度调查

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科学、可行:6 分;

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4分;

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健全:2 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及满意度调查制度:0 分。

6分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高扣减10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资格项和实质性条款除外)

注:评委对方案的打分结果在汇总时,全体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作为各供应商方案部分的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七)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取得收据的;

6. 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7. 加“★”号条款应答不满足或负偏离的。

8. 其他法规规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具体见下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项目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8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00-500)万元×0.45%=1.3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35=6.05(万元)

(二)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邮件至本公司。邮箱为:huiyaozhaobiao@163.com。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响应文件PDF格式)。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2. 第一阶段包括资格文件、技术文件(不含报价)。

3. 第二阶段包括商务文件。

(注意: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磋商报价内容及暗示磋商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四)其他

1.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4.如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撤回,则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5.参与磋商的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6.本项目如涉及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丁字沽街道办事处职工用餐现采用配餐形式,由配餐服务单位集中生产加工、分装、分送、供应职工食用的盒装菜肴、主食及汤饮。用餐质量标准为每人每天22元,就餐人数约为95人,为保障本单位职工的就餐需求及安全,特进行本次采购。

(二)服务期限

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际用餐天数以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预算资金及付款方式

采购预算:39.71万元。

★报价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报总价和单价。职工用餐价格标准为每人每天不得超出22元(单价超过22元的取消磋商资格),根据实际订餐份数结算。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餐费、配餐的制作、配送、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水费、电费、煤气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季节性材料价格变化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所报价格中,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单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每季度前15日内根据实际订餐份数结算上一季度餐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项目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配餐服务,以保证我单位职工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2、本项目配餐包括集中生产加工、分装、分送、供应我单位职工食用的盒装菜肴、主食及汤饮。供应商须承诺在杜绝食物浪费的前提下保证供餐量,如采购方有实际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一定备餐(含主食和菜肴)。

3、供应商的供餐人数不得超过供餐能力,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不得不经采购人同意变更加工地点,以满足配餐的质量和时间要求。

4、午餐配送时间:于每日11:30~11:40间配送至红桥区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5、菜品要求:

菜品须为清真餐,且每天不少于三种菜品(含一主荤、一次荤、一素菜)、一主食、一道汤或粥。

(五)对供应商提供食品及加工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1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供应商须保证服务所需的所有食材、物料均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且均为合格产品。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索取能证明所够食材、物料质量及来源的各种票据及文件,备案留档,票、证齐全,便于溯源。

1.2厨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无“五病”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1.3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午餐达到干部用餐质量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22元,午餐需根据采购人要求份数配送至指定地点。

★1.4供应商须有独立的盒饭加工场地,配备专业的厨师,并保证加工过程的卫生及安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方案中须报出加工地点的具体地址和详细情况(须附实景照片和相关证明资料)。

★1.5供应商须建立监控系统,并保证随时能够为采购人提供监控信息,便于采购人随时对企业的操作流程进行监督控制,监控录像要保存15天以上。

1.6采购人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卫生或加工流程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负责相关赔偿。

1.7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次配餐的剩菜剩饭。

1.8供应商必须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如果确实不能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则应提前三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及配送的单位。

1.9每日午餐配送前,须使用专用封样设备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封存,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的查验。

1.10供应商须提供每日配餐餐盒,餐盒要求采用聚丙烯快餐盒(PP),并须符合食品级餐盒要求。餐盒上要有企业名称字样。

★1.11加工盒饭用水须为自来水或纯净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须于响应文件内做出书面承诺。如成交后,发现违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负责相关赔偿。

1.1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保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充分加热。

★1.13午餐配送时,须分装成盒饭,供应商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式送餐车辆,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保证在运输途中的防雨、防尘、保温,列出各项措施。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要确保在配餐装盒2小时内送达,送达时间不得早于11:30时。

1.14冬季送餐应达到保温要求,夏季送餐要有防变质措施。

2、就餐情况需求

2.1就餐需求:午餐:要求配餐价格标准为每人每天不得超出22元,供应商午餐配餐明细和配餐方案计划等,评委会将对该项进行详细评审。

2.2食材选用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生产相关材料,必须与有资质、有安全保证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如油类须采购使用具有QS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餐饮加工每次采购的粮、油、副食和肉类等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同时须每次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 

3、供应商需担负职责:
3.1午餐所需原材料、食材均由供应商负责;

3.2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同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须保证每日对上岗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提供晨检记录),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无证不予上岗),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3应保证加工地点的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食品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4供应商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保证不断增加食品花色品种,利润合理适度。供应商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供应商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或成交供应商承担。

3.5若有相关部门对盒饭加工场所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配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餐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食品造成的安全事故,配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4、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承诺
4.1要求实现菜式多样化,并须符合正常营养标准。 

4.2保证配餐食品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

4.3按时服务,风雨不改。

4.4要求开放式经营,接受丁字沽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丁字沽街道办事处有权不定时对厨房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卫生进行监督。

4.5食材应集中采购,应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副食品调料须选用品牌产品,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须冷藏的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材新鲜。

5、对供应商的卫生要求

5.1加工场地卫生管理

5.1.1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5.1.2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

5.1.3炒完菜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5.1.4面点房的各种机械用具,要保持无锈渍,无油污,经常擦洗案板。

5.1.5冷菜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污染,刀与砧板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5.2环境卫生管理

5.2.1加工地点的门口、楼梯、洗手间、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5.2.2加工地点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5.2.3加工地点的走廊。阳台要保持干净,无脏物、杂物堆放,地面无脏水。

5.2.4加工地点要做到消灭四害,杜绝蚊蝇横飞的现象出现。

5.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5.3.1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5.3.2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3.3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须煮熟,杜绝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在餐厅售卖。

6、其他

6.1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服务: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条款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其内容将在评审时重点考虑。

6.2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与考核评价,具体考核评价标准由双方商定,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3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造成其他人员、财产安全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6.4成交单位必须为员工上齐各种保险,如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任何问题,则由成交单位承担。

7、须遵循的标准规范

7.1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注: 加“★”号为实质性条款,产生负偏离的将取消磋商资格。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类磋商。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报名公司。

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以及工作。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胶装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3. 如参与多个包的磋商时,要求按所报包数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两阶段文件正、副本分别包封(两个阶段电子版分别与正本包封在一起),分别提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一电子版,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一电子版。电子版文件格式须为不加密的PDF版。

外层

密封袋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2)每一密封信密封条上注明“于 正式磋商开始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公章或密封章。

(3)供应商应在内外包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等内容。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严实能导致随意替换文件的或密封不严实导致能提前看到文件内容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 磋商过程

(一)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二)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五、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一)在正式与各供应商磋商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二)在正式与各供应商磋商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内的产品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

(三)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四)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调整响应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六)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六、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一)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询,请供应商澄清或说明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二)澄清或说明的答复须全部是书面形式,并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授权人的亲笔签字。作为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澄清或说明的答复具有与响应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对该供应商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手段响应的;

2.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审价=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审价=总报价×(1-2%)

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和专业人员等组成。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二)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三)为保证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四)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五)根据磋商情况,磋商结果可能是一次成交,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九、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本磋商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最终所确定的成交人。确定为成交人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二)合同协议的签署

1.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日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HYZB-HQ-2020-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款项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档案留存

3、付款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份,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廉政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服务项目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验收服务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订立廉政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往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接受回扣和好处费;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以及对项目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品、礼品、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洽谈业务、签定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高消费娱乐;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单位领导或上级单位举报。

六、对违约行为,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丁字沽街道办事处直接或上报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磋商文件格式

4-12月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食堂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第( )阶段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磋商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技术等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胶封并密封。

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及任何与报价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1

磋商邀请函

致: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公告之日的财务报表)。

(四)2019年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附件3

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磋商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现有职工人数

公司管理人员

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4

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磋商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文件)

技术要求

报价要求

服务要求

付款说明

项目需求书

注: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磋商文件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2017年1月1日至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编 号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6

技术方案

供应商应依据本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书”、“打分项”及其他相关要求,提出相应的服务、技术方案。

项目技术方案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7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授权书_委托代理人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单位名称)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日有效,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9

磋商承诺书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磋商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业绩;(3)资格文件;(4)技术响应;(5)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10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

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所有价格应按磋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胶封并密封。

3、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需跟第一阶段相应文件一同递交。

4、供应商须提交以下全部文件。

附件1

磋商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按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同意如下:

1. 我方的磋商报价为(小写) 元(大写: )。

2. 质量标准:达到项目需求服务要求的标准。

3. 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 我方的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6. 如果在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总价

备注

合计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3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分项名称

用餐人数

用餐天数

单价

服务期限

总价

1

95

190

注:1. 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 上表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3. 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

4. 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

5. 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6. 以上表格可以按实际所需费用进行修改。

供应商名称:

日期:


附件4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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