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吉隆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2020年学生“三包”
“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三标包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吉隆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2020年学生“三包”“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三标包
项目编号:XZTXRKZ0004
采购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
采购人联系电话:旦增,15208006332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91540194MA6T51Q50N
采购代理联系方式:15208003918
采购代理地址:日喀则市玉海家园2栋3单元501
三标包:
中标候选单位及地址:日喀则扶农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东路4号(扎德东路与龙江中路交叉口30号警务站对面))
中标候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91540200MA6TEYUJX6
中标金额:1900347.83元(壹佰玖拾万零叁佰肆拾柒元捌角叁分)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产地 | 总价(元) | 交货地 |
1 | 初中类(夏季校服) | 宏利达;南韩丝,学校提供的实际尺寸为准(具体按样本) | 125.98 | 744 | 广东 | 93729.12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小学类(冬季校服) | 童话世界;奥戴尔复合加厚加绒,三件套(马甲、内衣、长裤)学校提供的实际尺寸为准(具体按样本) | 213 | 1590 |
湖州 |
173344.56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小学类(床上用品) | 瑞芯;棉被4斤(长1.5*宽1.25m),床单(长1.6*宽1.0m),被套(长1.6*1.25m),枕套(长0.56*宽0.4m),枕芯重量0.5斤,褥子(长1.45*宽0.65m)5斤,毛毯(长1.45*宽1.05m)4斤,七件套按样品 | 152.00 |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内蒙古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学生餐具 | 馨鑫:直径13.5cm,高度8cm,第二层高度2cm,按样品 | 143.50 |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重庆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 | … | … | … |
| … |
评审专家名单: 仁增旺加、魏有霞、扎西平措、龙海军、刘长松、次仁措姆、王东民。
中标公示期限: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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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0日
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吉隆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2020年学生“三包”“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ZTXRKZ0004
编制人: 审核人:
采 购 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0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需求方案及技术参数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隆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2020年学生“三包”“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XZTXRKZ0004
采购委托人名称:吉隆县人民政府
采购委托人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
采购委托人及其联系方式:旦增,152080063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日喀则市玉海家园2栋3单元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15208003918
二、招投标内容:一标包:大米、面粉、蔬菜;二标包:水果、牛奶;三标包:校服、床上用品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三、标段划分及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共为3个标包,本项目一、二标包属于单价招标,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三标包最高限价为216.22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注: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之内);
4、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5、本项目一标包投标人需提供米、面粉、清油、糌粑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报名:
1、因西藏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的蔓延,避免因人群聚集带来的传染风险,投标报名方式按以下要求执行:
、投标单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资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并于2020年03月03日至 2020 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rkzggzyjyzx@sina.com及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241481773@qq.com 。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把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给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单位和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邮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24日上午10:00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 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吉隆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2020年学生“三包”“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 |
2 |
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
一标包:大米、面粉、蔬菜;二标包:水果、牛奶;三标包:校服、床上用品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共一个标包。 |
3 |
招标编号 |
XZTXRKZ0004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资金来源 |
2020年“三包”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
7 |
投标文件 |
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档U盘2份(供应商中标后按采购人需求追加投标文件份数) |
8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3月09日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
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 24日上午10:00 |
10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 |
开标地点及专家抽取 |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15208003918 联系人:黄先生 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抽取,7位采购类专家。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投标保证金 |
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的形式从投标企业账户统一缴入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包: 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二标包: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三标包: 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递交方式: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1个工作日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日喀则分行营业部 账 号:54050107363600000121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3日18时00分 (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吉隆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2020年学生“三包”“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采购x标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
14 |
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
1、供应商在投标时要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清单中所规定的设备图片、参数、型号、规格及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如果报价时各类参数、规格、型号有偏离,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本次投标内容进行必要的承诺:即供应商须保障本次投标所有产品符合并遵循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假货、伪劣产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
15 |
设备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16 |
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具体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
17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8 |
付款方式 |
交货完成且验收通过后全额支付货款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20 |
其他说明 |
1)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2)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20年03月09日18时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提交至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208003918。逾期不予处理。 3) 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的说明。 4)对不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
21 |
同一品牌供应商的确定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得分,报价均一致,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22 |
提供相同生产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 |
生产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生产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生产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生产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3 |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4 |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25 |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其中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货物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以及购货单位有任何联系。
2.3 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定义
3.1 “采购人”系指江孜县人民政府。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 “伴随服务”系指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4、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共分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附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下述资料)
第五章 需求方案
5.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
7.3 为使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
8.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9、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第10、11、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价格表;
(2)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辅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15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无线胶装。
10、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0.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价格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和价格等。
10.2 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包内所列进行分割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0.3 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分标包报价(适用于多个标包的项目),不得将所有标包合并报价,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和投标报价表(附件),如果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 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
(3) 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投标报价以以上三项合计数为准。
11.2 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未按规定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不得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开标一览表金额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2、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附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资格标准;
(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提供货物以及提供有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l 供应商应提交根据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
(1) 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4.3 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偏离说明。
14.4 未按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低于招标文件参数,视为不合格投标。
15、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5.4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 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15.2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予以拒绝。
15.3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带上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 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指22条规定的开标之日后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天数。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上述要求且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式样
17.1 投标文件须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全权代表签字,逐页加盖公章;
17.2 供应商应按照第9.1条的要求,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有“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应制作U盘介质电子文档贰份,U盘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U盘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U盘介质电子文档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17.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7.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凡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在每一修改处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7.5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分三包密封。
18.1 将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资料(按评标程序资格性审查的要求,逐条提供相应资料),密封后,外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套上注明“资格审查材料”以及:
(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2)供应商名称及地址(①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字);
(3)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注: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8.2 将投标函(投标函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各一份、电子文档2份)密封后,外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套上注明“投标函”以及:
(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2)供应商名称及地址(①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字);
(3)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18.3 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一起合封,外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套上应注明“投标文件”以及:
(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2)供应商名称及地址(①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人签字);
(3)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18.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8.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6 开标现场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人送至开标地点,截止时间之后送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委托其他供应商递送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9.2 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第19条规定,采购人应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
21.2 供应商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
21.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1.4 根据15.6条规定,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日,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
22.3 开标时,采购人应组织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报价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有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标时统一开启。
22.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6 采购人应按第22.3条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3.2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投标失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无人答疑和澄清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4.2 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评标
25.1评标方法
25.1.1评标方法定义
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其中:5分为政策性加分。
25.1.2评标程序
首先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检查,只有通过资格检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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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应承诺函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注: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5、本项目一标包投标人需提供米、面粉、清油、糌粑的检验或检测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投标保证金 |
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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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最高限价的规定 |
|
交货时间 |
具体交货时间以最终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详细审查。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采购代理机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30分) |
(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财库〔2007〕2号)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提供证明材料) 注:对于恶性竞争的定义,当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算数平均数的10%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及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恶性竞争报价,价格分按0分计取。 |
30分 |
|
2 |
商务部分 (26分) |
资信证明 (5分) |
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优质得5分,资信良好得3分,资信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资信较差不得分。 |
5分 |
售后服务 (6分) |
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3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在西藏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西藏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可得3分。 2、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3分 根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以及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方面进行评分,最多可得3分; |
6分 |
||
企业业绩(10分) |
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已完成)的,每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项缺一项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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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承诺(5分) |
优惠承诺合情合理,得3.1-5.0;优惠承诺基本合情合理且需要改进,得1.6-3.0分;优惠承诺欠合情合理,得0-1.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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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44分) |
供货组织方案(15分) |
投标人的供货组织方案,优得13-15分,良得7-12分,较差的得0-6分,不提供不得分。 |
15分 |
质量及售后(15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措施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计划、售后服务计划的设置情况、服务年限、措施是否可行(提供售后服务明细信息、售后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综合分析比较评估,优得11-14分,良得6-10分,较差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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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方案(14分) |
投标人的配送方案,优得13-15分,良得7-12分,较差的得0-6分,不提供不得分。 |
14分 |
某一部分得0分,不影响其他项目的得分。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